借鉴与转型:中日产业政策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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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商产业省在产业政策方面的职责

当时日本的产业政策所涉及的主体主要为以下四个:“政府(通商产业省)”、“业界团体”、“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介于政府与民间机构之间的“审议会和调查会”。通商产业省利用广泛的权限主导产业政策的制定,但并不能支配政策的最终决定。日本当时的产业政策是由上述四大主体相互调和和说服,或时而通过胁迫行为相互牵制而最终决定下来。

产业界组成的“业界团体”是在与通商产业省原局对等地位发挥其作用的。当时的业界团体包括日本钢铁联盟、日本汽车工业会和日本造船工业会等,其职责是说服通商产业省制定和采用对自身所在产业有利的政策。业界团体在成立之初,日本政府提出各种提案对其进行指导,随着经济发展业界团体的话语权逐渐增强,日本政府转变为发挥中介的作用,通商产业省的职责也转变为将各产业中领导企业的意向传达给其他政府机关。日本的业界团体就是这样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增强实力的,这与现在中国的状况有很大不同。在日本,事实上当初也有很多业界团体不过是企业间的友好协会。

在政府和民营企业中间起协调作用的审议会和调查会的主要成员都是民间人士(包括官僚),由通商产业大臣任命。成员以各产业界领导企业的董事、经济团体联合会等财界代表、政府官僚等为核心,学者和媒体记者属于少数。1970年日本拥有27个审议会和调查会,其中17个与产业政策相关。审议会和调查会对每个产业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并有权利向通商产业大臣进行询问。

当时在起草产业政策之际,承担最重要职责的是“产业结构审议会”。这里设有包含产业政策整体的“综合部会”,下设个别部会。主要个别部会有综合能源部会、国际经济部会、产业金融部会、重工业部会、产业技术部会、产业资金部会、钢铁部会、化学工业部会、产业地理部会、产业公害部会、杂货建材部会、消费经济部会、信息产业部会、流通部会、产业劳动部会和管理部会等,还包括基于特定法律成立的审议会,如“电子工业审议会”、“纤维工业审议会”等[1]

审议会最初设置于1949年,为高效利用资源,统合政府、企业、劳动者的一致意见而设置的咨询机关——“产业合理化审议会”当属其中首个。作为产业合理化政策的一环,“产业合理化审议会”提出了选取目标产业内技术水平优秀的企业给予优惠的提议。这一组织在1961年与产业结构调查会合并组成了“产业结构审议会”。

审议会上,即使是政府打算推进的产业政策,一旦涉及产业的利害关系,也会受到强烈抵抗。由于审议会是调整产业界利害关系的重要机构,相反如果能够说服审议会,政府就能够顺利地推进产业政策。实际上,审议会是信息共享、互相说服的非常有效的方式,是为日本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机构之一。换言之,审议会具有使民营企业获得以非正式形式参与政府政策形成机会的重要意义,并起到了抑制政府对产业界过度介入的作用。通过诸如审议会这样的官民协调机构制定政策的方法是战后日本民主主义的特征之一。

金融领域设立了“产业资金部会”。这个部会从需求面和资金面,针对主要制造业设备投资计划的协调性进行检查。政府中制定政策的部门为保证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性,试图介入个别企业的投资计划,但这一尝试滋生了将其他产业和整体经济的信息传达给投资计划实施对象的各企业和各产业的副作用。

在法律领域,根据外汇法(外国汇率以及外国贸易管理法)、外资法(外资相关法律),政府拥有进口数量分配以及管理资金流出流入等直接统治权限,这些法律成为政府政策介入的强有力工具。

1951年,日本开发银行承接复兴金融公库的资产和负债开始运营。在重点产业的设备投资方面开展低于市场利率的融资行为,实际上是给予其补助金履行促进设备投资的职责。1950年设立的日本进出口银行以同样的政策给予了出口企业具有实质内容的补助金,这些机构被政府用来实施“政策金融”以实现政府的政策目的。而日本开发银行和日本进出口银行在经过此后的整合后,分别变成了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和国际合作银行(JB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