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于通商产业省政策有效性的批判
关于这一时期通商产业省产业政策的有效性,至今仍有完全不同的两种观点。日本在培育大多数产业上是成功的,其原因不仅仅在于通商产业省的政策,还包括除产业政策之外的许多因素,如活跃的企业家精神促进了国内完全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使重点产业无论在国内市场还是在国际市场上都得到了迅速增长,日本企业对大多数海外引进技术表现良好的适应能力等。
通商产业省的政策中有一个有名的失败案例。通商产业省于1962年3月就《特定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向国会提案。这是以增进和改善重化学工业的国际竞争力为目标,试图推进生产标准化和特定领域专业化,促进企业间合作、产业联合企业的重组和整合、企业合并、产业结构再调整等业态转换的提案。如果这一法案通过,通商产业省在此后或许会继续握有极为强有力的权力。而实际上这一法律由于受到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的强烈反对而成为一个废案。之后通商产业省的政策不得不从统治型政策向诱导型政策转变。
第五章中提到的企业合并重组的成功案例实际包含民营企业的私利企图。从这一意义上讲,通商产业省找到了面向民营企业进行说服的建议,并启发其未来发展道路的前景,日本渐渐进入了一个新的产业政策时代。
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通商产业省的政策也开始面临巨大障碍。通商产业省试图推进对结构性萧条产业(如钢铁、非铁金属、化学、纸浆和木材等)的资金援助、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开发投资和贸易摩擦对策等措施,但是这一时期作为管制机关的通商产业省,其能力大不如从前。
1977年卡特尔主义(企业间就价格和生产数量、销售区域等达成协议)蔓延,日本强化垄断禁止法,甚至通商产业省的政策也会被判违法。这之后通商产业省的行政指导只适用于垄断禁止法范围之内。通商产业省的产业直接介入政策和国内产业保护政策也无法再得到国际认可。民营企业方面,遵循政府的行政指导也渐渐变得与自身利益相悖,因此服从政府的积极性也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