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的技术政策
当时,日本技术政策的重点放在能够带来技术进步的生产领域。日本的投资领域也是按照通商产业省和文部省的政策目标确定的。技术政策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资助各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另一种形式是通过财政及金融政策、禁止垄断政策等各种政策规定间接地对技术研发进行支持。
20世纪60年代,由于日本的外汇储备不足,只有那些可以赚取外汇收入的,或者有很大发展潜力的产业才被允许使用外汇,如通过推行重化工业发展而增加重化学工业产品的出口量。因此,通商产业省会在某段时间内选定一些正在进行技术引进的企业,并采取政策提高这些企业与技术出售方谈判时的交涉能力。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政策性补助,有政府资金补贴、税率上的优惠措施、政府所属金融机构发放低利息融资这三种方式。有关当时的技术政策中政府资金补贴的具体内容,请参考图4-1。
图4-1 技术研发方面的各类政府资金补贴的变化
资助比率=三项政府资金补贴的总和/研究费+技术引进费用
资料来源:小宫隆太郎等:《日本的产业政策》第6章,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84。
20世纪60年代的技术政策以采取各种优惠措施为中心。到了70年代,政府资金补贴的比例有所上升,税制的优惠措施有如下几种:研究用机械设备的低价转让、试验研究费的免税、外国技术引进时所产生税金的特别扣除、外国技术使用费的减税、重要机械类的进口税的免除(钢铁业较多,此外还有发电、造纸、纤维、石油产品精制等行业,从1960年开始更改为公害预防措施)。
日本的技术政策是政府采取的一项旨在推动企业研究开发和技术进步的政策。虽然对日本经济的发展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政府并没有选择某个特定的产业领域进行支持,而且从6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企业已经不再需要政府在引进技术方面进行支持了。
从政府资金补贴的具体内容来说,首先是“矿工业重要技术研究开发补助金”。但该项补助金没有特定于哪个矿工业的哪个门类,并在1965年之后逐渐减少。接下来是“大型工业技术研究开发委托费”,1966年以国际先端技术项目为政府补贴的主要对象。这些项目是由政府选定的,同时也反映了民间企业的要求。表4-1是当时被选定为政府资金补贴发放对象的研究开发项目一览表。1967年,日本政府为了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开发而设立了“技术改善补助金”制度。
表4-1 大型工业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注:此表为1983年以前的项目,之后又有更新;以重质油为原料的烯烃制造法的数据暂缺。
资料来源: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院研究开发官室:《大型项目》,1983;《日本的产业政策》第7章,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84。
“电子计算机开发促进补助金”与“民间运输机械开发补助金”是为了保护日本国内产业、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设立的。“能源技术研究开发委托费和补助金”是1973年的石油危机以来,为了开发石油替代能源而设立的。1981年设立了“下一代产业基础技术开发研究开发委托费”,供选定的新材料、生物和新电子器件等12个项目使用这批经费。但这些政府财政补贴的规模并不大,仅是对民间企业进行研究开发的一种支持。
此外,“矿工业重要技术研究开发补助金”在1965年以前,曾经对矿业企业的技术研究开发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从60年代后半期开始,政府关注的重心开始向大型计算机、航空机械和替代能源等领域转移。
在政府所属金融机构所提供低利息融资政策方面,以日本开发银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为中心,于1968年创设了“国际技术振兴资金融资制度”。1980年开始,为了推进新技术企业化而进行的一些实证试验也成为融资对象。1970年中小企业金融公库设立了“国际技术企业化等融资制度”,主要把以新技术为基础的企业化和新机械的商品化试生产作为对象,实施低利息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