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虚拟经济与区块链应用的兴起
1.1 交易便利化、信用与交易秩序
交易本身产生价值,交易使每个人的状况更好。市场经济是以劳动分工和商品交易为核心的经济,劳动分工追求生产效率的提高,商品生产以交易为目的。由于规模效应的存在,商业主体追求最大范围的商品交换,在超越地域经济的基础上形成尽可能广泛的分工。可见,市场经济越发达,最终的结果是商品越来越丰富、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精细、专业化的分工使得每个人从事自己最擅长的工作,从而成为社会财富创造系统的一员;个人的需求在市场经济中以交易的形式来获得满足,而且个人能以低于自行生产的成本获得产品和服务。
商品交易的核心价值和逻辑在于“不问对象是谁”的普遍可交换性,在不区分交易对手的情况下,实现无差别的价值互换。特殊的交换关系不属于普遍现象。所以,商品的价值计算标准应该是统一的,从而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交易,形成更大的市场总量和经济规模,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之一。
商品交易是以信用为中心、有秩序的交易。商品交易主要发生在陌生人之间,需要借助第三方信用中介来达成交易,这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形式。缺少信用中介,陌生人之间的交易难以达成,因为信息缺失的一方可能承担风险损失,但接受信用中介的服务是有成本的,而且信用成本不低。财富管理领域有一大块的成本发生于中介的信用角色扮演,例如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公司、房地产代理人和法律服务等。
交易便利性是商业繁荣的必要条件。交易过程涉及信息收集、了解市场、询价、谈判、确认(签订合同)、验收、支付等流程,复杂而冗长,会产生极高的隐形成本。反之,任何使得交易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都可能极大地促进商业的繁荣。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引发的电子商务、支付、金融等便利性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交易的便利性,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自动驾驶等新技术则更有可能大幅提高交易的便利性。
随着互联网商业模式与智能手机的普及,现实世界的交易流程正在快速地转换到虚拟世界中。虚拟世界中的交易具有不见面、快速、频繁的特点,第三方信用模式难以解决虚拟环境下商品交易中的诸多问题,法律在虚拟环境中的约束力也大为减弱。在“人—网络—人”的交易中,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以及恶意篡改等基本问题,一直是虚拟世界的最大问题。
随着互联网应用场景的丰富化,如何重新定义信用机制与制度约束来完善虚拟世界的交易秩序,是目前虚拟经济领域急需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