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2008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节能减排效果进一步显现。2008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4.59%以上,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分别下降5.95%和4.42%。总体分析,2008年与2005年相比,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0.08%;全国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95%和6.61%。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2007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向社会公告了考核结果。组织开展了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行动。严格的考核问责引起了强烈反响,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转变观念,变被动减排为主动减排,纷纷采取多种责任追究手段,有力地推动了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开工项目,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669万千瓦,淘汰水泥、炼铁落后产能分别为5300万吨、600万吨和1400万吨。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三是加大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4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270亿元,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改造、节能环保能力建设。利用财政补贴资金推广6000多万只节能灯。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形成节能能力41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149万吨/日;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约9712万千瓦。在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中,安排120亿元用于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四是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对千家企业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公告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发布能效标识第三批、第四批产品目录及实施规则。对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做出专门部署。在部分地区开展节能发电调度试点。推进建筑、交通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开展了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五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启动了14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推进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和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
六是强化经济政策的激励作用。实施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适时调整了电力价格。出台了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了不同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合理控制信资投放规模和进度,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贷款,加强自主创新、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
七是完善节能减排法规和标准。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出台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定并发布了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1种终端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
八是强化节能减排监管。加强对各地节能监察工作的指导,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开展了能效标识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经常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后督察力度,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督促金融机构严格信贷管理,把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九是广泛动员全民节能减排。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提出每周少开一天车、控制空调温度等十个方面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广泛深入地进行节能宣传教育。
(范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