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的”的认知入场作用注10
2.1 区别与描写之争
关于“的”的基本功能,历来有区别和描写两说。尽管尚未取得共识,但双方都相信“的”的诸多用法背后有统一的解释,这也是本文的基本信念。
2.1.1 追问“区别”说
(1)*好好衣服 好好的衣服
好好一件衣服 *一件的衣服
区别说的代表石毓智(2000)根据以上用例提出,个体量词和“的”共用不相容,故可据个体量词指示一类事物的成员数的用法推断“的”具有类似的功能:从“一个认知域中确立出成员”。石毓智(2002)更论证了量词、指示代词和结构助词的共性。此说的问题有:
一、刘丹青(2008a)发现一些非临时量词和个体量词也带“的”的例子,如“108只的白鹭鸶”和“七八棵十来棵的橘子树”注11。
二、王冬梅(2009)提出在“好好(的)一件衣服”、“一大批(的)货物”中“的”和数量短语共现却并未不相容。“一件衣服”比“衣服”的区别性强,而“红红的花”却比“红花”描写性强,那么,个体量词和“的”的用法倒正相反。
三、论证中并未说清在“X的Y”中,“X”和“Y”到底哪个是认知域。文中说,“每个N都代表一个认知域,以‘A+的’标准从中确立出成员”,即“X的Y”是在“Y”这个认知域中确立出具有“X的”特征的成员,那么“X的”是特征,“Y”是认知域。然而该文又说:“‘彩色’等自身所指的是一种性质,它可以用来描写注12各种事物,……那么要用这个性质指代某一类事物,实际上就是从这个‘性质’认知域中划分成员。”由此看来,在“X的”中,“X”又成了认知域,而“X的”是确立出来的成员。这显然自相矛盾。
四、“从一个认知域中确立出成员”的逻辑前提是首先要存在一个认知域“Y”,但是“X的”却可以单用,并不需要“Y”。一个可能回答是“Y”被省略了。然而,早就有学者指出“Y”常常并不明确,甚至无法补出,亦即“Y”并不存在。比如:
(2)有的[?]是学校,少的[?]是教育。(裘荣棠1992)
(3)木匠用的[?]是自己的心思,自己的力气,一点儿也不靠傍别人。(裘荣棠1992)
(4)你不能走了就算完事的[?]。(赵元任1979:153)
(5)真有你的[?]。(黄国营1982)
(6)您歇着您的[?]吧。(黄国营1982)
(7)走他的[?],只当我没有过这么个丫头。(黄国营1982)
五、结论经不起检验。“别”的词汇意义已经表达了区别,却非得带上区别性标记“的”(陆丙甫2003);典型的确立成员的指别性词语“这、那”,却偏偏不能带“的”(王冬梅2009)。
所以,只看到量词、指示代词和结构助词的共性并不够,仍需追问的是:这是为什么?
2.1.2 扬弃“描写”说
描写说的代表陆丙甫(2003)提出“的”在语义平面是描写性标记;在语境中派生出区别及指称功能。因为对事物进行描写,能够帮助指称这个事物(朱德熙1956)。该文注意到描写和指别的相关性,是个进步。但遗憾的是未能贯穿全文,比如文中认为区别性越强越不能用“的”而描写性越强越倾向于用“的”,实际上又把二者对立起来。理论上的不自洽带来了一些问题:
一、关于“的”的分合。陆丙甫(1992)支持合并副词词尾“的1”和状态形容词词尾“的2”。更进一步,陆丙甫(2003)推导的出发点则是“的1”、“的2”和名词化标记“的3”合并后的“的”,并提出合并的原因之一是区别性的“底”(的3)的区别功能弱化(不能再出现在指别词后,“这的”渐渐消失),由此得出“的”是描写性标记的论断。
朱德熙(1961)把“的”分为三个,但后来的观点有了发展,普通话中状态形容词做定语时后附的不只是描写性的“的2”而是“的2+的3”(朱德熙1993)。这种合并的实质是“的3”兼并了“的2”。该文在方言材料中发现状态形容词做定语也要名词化,各方言区都有加合“R+的2+的3+N”和置换“R+的3+N”两种方式。比如:
(8)a.大大地个目珠,高高地个鼻头(福建浦城南浦话,加合式)
b.大大个目珠,高高个鼻头(福建浦城南浦话,置换式)
近代汉语中也有大量的例子,说明做定语的状态形容词可以采用加合式,如“恁地底事”;也可以采用置换式,后附“底”(的3):
(9)作么生是你明明底事?(《景德传灯录》,转引自吕叔湘1943)
“回到北京话”一节虽因朱先生的仙逝而付诸阙如,但根据其他部分的论述可知,汉语普通话其实是采用置换式。因此,“底”的功能变化不是区别性弱化,而是兼容了描写性。如果把区别性和描写性看成对立的一组概念,那么描写性的增强就意味着区别性的减弱。可是,如果区别性和描写性并不对立呢?
二、关于“标记性”。根据Croft(1990)、沈家煊(1999a)、克里斯特尔(2000),石定栩(2006)以及Waugh & Lafford(2006)等的论述,语言中的标记现象是指一个范畴内部存在的某种不对称现象。例如就“数”范畴而言,英语中的复数是有标记的,单数是无标记的。复数boys来自于单数boy加上复数标记-s。由此可知,如果“的”是描写性标记,那么对于“X的”而言,“X的”是描写性的,而“X”是非描写性的。并且,如果认为描写性和区别性是一组对立概念的话,那么“X”便是区别性的。由此可以发现陆文中的推理问题注13。比如:“指别性定语是典型的纯区别性定语,它们从来不带‘的’。”
(10)什么/这/那(*的)人
这就好比说“boy是典型的单数,它从来不带-s”,显然令人费解。事实上boy是单数,带复数标记-s之后,就成了复数boys。如果“的”是描写性标记,并且指别和描写是一组对立的范畴,那么指别性词语加上描写性标记,就应该变成了描写性定语。但事实并非如此。
再如:“量词‘张’变成‘大张’后,因为增加了描写性形容词素‘大’,当然就具有了比较强的描写性,因此就可以带‘的’。”
(11)三张(*的)纸,三大张(的)纸。
说“X”已经具有了某种语法标记所标记的属性就可以使用这种标记,就好比说“people已经具有了复数性,那么就可以加上复数标记-s”。peoples指人们是不成立的注14。
三、关于论据。陆丙甫(2003:24)说到描写性和区别性相对立的表现之一是“漂漂亮亮的”等状态形容词“反映说话者的主观感情色彩,难以被听话人作为区别的标准,所以就不能代替名词”。可是,吕叔湘(1962:注4)即已发现下列用例:
(12)走近细看,头发,头发,这毛蓬蓬的全是头发呀。(林斤澜《发绳》)
(13)这地,俩牲口也拉不动犁杖。怕得使三个,还得是棒棒的。(林斤澜《春雷》)
(14)我不要这种脏不拉叽的,给我两个干干净净的。
吕文同时也指出这种情况不多,且多伴随指示词或数量词。如今也有伴随“什么”的用例:
(15)你别把什么脏兮兮的都往家拿。(网上用例)
(16)什么烂七八糟的,我看你是荷尔蒙过剩。(网上用例)
其他学者也发现另一些类型的用例:
(17)那块黄澄澄的准是金子。(朱德熙1980)
(18)那些红通通的就是他从陕西运来的苹果。(姚振武1996)
(19)我很喜欢毛毛熊,昨天又买了个很大的。(陈玉洁2009)
总之,很遗憾,该文没有坚持描写和区别相统一的原则,但问题的根源却在于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