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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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俗为美”是一种勇气与智慧

元和尚怪,白居易乃元和诸怪中的一怪。

元轻白俗,白居易之怪,怪就怪在俗,将诗俗化。

白居易之诗,既白又俗,以白而显俗。其本有好尽之癖,语言本来就再浅近不过了,还唯恐读者读不懂,不仅喜在诗下加注,还常在行文中夹注,而其诗的题目,又常把某年某月遇某人游某地等信息写得明明白白其诗之长题如《十年三月三十日,别微之于沣上。十四年三月十一日夜,遇微之于峡中。停舟夷陵,三宿而别;言不尽者,以诗终之。因赋七言十七韵以赠,且欲记所遇之地,与相见之时,为他年会话张本也》;又如七律酬元稹《微之到通州日,授馆未安,见尘壁间有数行字,读之即仆旧诗。其落句云:绿水红莲一朵开,千花百草无颜色。然不知题者何人也。微之吟叹不足,因缀一章,兼录仆诗本同寄,省其诗,乃是十五年前初及第时,赠长安妓人阿软绝句。缅思往事,杳若梦中。怀旧感今,因酬长句》等,分明是诗前小序也。。如果是赠人怀人,则要写明对方的名字,包括写给自家声伎的诗,或赠给官伎与朋友家伎的诗,或代妓女所作诗,甚至赠给小女尼与小女冠的诗,都不避不讳。所有的这些,成为白诗形式上的特征,也成为白诗的特别印记。白氏以俗为美之怪,乃是刻意为怪也。

我们敢于肯定,白居易之俗,乃是一种美学追求,是一种刻意为之的艺术表达。据说宋人张文潜看到过白居易诗的手稿,其上“真迹点窜,多与初作不侔”(胡震亨《唐音癸签》)。可见,白居易作诗也并非随便落笔、轻率为之的。早期的白氏,对诗就有着一种特别的期待。“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未得天子知,甘受时人嗤。”他以“不惧权豪怒,亦任亲朋讥”的勇气,坚持做到“篇篇无空文,句句必尽规”(《寄唐生》)。白居易之为俗,是相当自觉的,也是相当艰难的,需要承受不小的外在压力,饱受世人嗤笑。其中年写成的《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云:“诗成淡无味,多被众人嗤。上怪落声韵,下嫌拙言词。”但他依然很自信,也很坚持:“时时自吟咏,吟罢有所思。苏州及彭泽,与我不同时。此外复谁爱,唯有元微之。”白氏也为其俗不被人理解而感到苦闷,感到烦恼。因此,像白氏这样以俗为美而将诗歌俚俗化,也真是要有点思想、有点勇气的。

应该说,以俗为美,还是一种创作的智慧。“酒狂又引诗魔发,日午悲吟到日西。”(《醉吟二首》其二)白氏爱诗,不是一般的爱,而是超过“癖”的层次,达到了“魔”的境界。于白居易而言,诗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诗。概观其一生,我们不能说诗是其生活的全部,但说诗是其生活中极其重要的部分则是无疑的。他将诗歌俗化,或者是被他俗化了的诗,最能够贴近生活,最适合表现生活,最能够成为他的一种“生活”。他用诗来交游,用诗来记事,用诗来泄怒解愁,用诗来感悟人生,用诗来为自己赚取名声,等等,概言之,他将诗实用性地工具化了,甚至也游戏化了。他特别热衷于酬唱,酬唱也成为他的高品格的游戏。与之唱和的人很多,尤以元白唱和为多。白居易在《祭微之》文中说:“死生契阔者三十载,歌诗唱和者九百章。”他曾以《东南行一百韵寄通州元九侍御澧州李十一》赠,既而元稹则有《酬乐天东南行诗一百韵》酬。他们将次韵排律扩展到极致。白居易与元稹的唱和,“自衣冠士子,至闾阎下俚,悉传讽之”(《旧唐书·元稹传》),也形成了中唐酬唱的高潮,引导了诗歌俗化的走向。晚年则与刘禹锡酬唱较多,合编为《刘白唱和集》。

白居易以俗为美的审美价值取向,适应了中唐社会的俗化走向。中唐商业经济发达,城市繁荣,市民阶层迅速勃兴,促进了中唐都市文学的迅速发达。“贞元尚侈”之风弥漫了整个社会,诗歌也成为满足人们追求感官声色刺激的娱乐方式。而以白诗流传的无与伦比的深广度来验证,白氏俗化的策略是高明的,也是极其成功的。这种新的诗体和新的风格,尤其是其激切的内容,而获得了广泛流传的特别成功。元稹说白诗“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自篇章以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白氏长庆集序》)。白氏自己也说:“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与元九书》)其《白氏长庆集后序》中还提到,他的作品当时就传到了日本、新罗。诗人生前其诗就这样流行的,这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罕有其匹,古人叹曰:“是古来诗人,及身得名,未有如是之速且广者!”(赵翼《瓯北诗话》)白氏“以俗为美”之策略大获全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