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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贯的主张
1948年8月底在基督教民主联盟于英国占领区雷克林豪森举行的党代会上,即我担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开国第一任经济部长以前,我曾对当时甚嚣尘上的有关国民收入分配的各种意见,约略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曾解释了我为什么要拒绝这些意见,其原因在于它们是错误的。我希望大家对我消除怀疑,我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经济结构,使愈来愈多的西德人民有走向繁荣的可能。我的出发点是基于这样一种愿望:超越各阶层购买力的差异,彻底打破旧的保守的社会结构。
旧的阶级组织显然划分为两个阶层:一方面是人数很少、什么都买得起的上层社会,一方面是购买力不足的广大下层社会。我们要改造经济秩序是为了给打破这种阻碍向前发展的阶级界限,从而消除贫富之间的敌意打下基础。我并不掩饰我这番努力的物质基础或道德基础。它们在当时和现在都决定着我的思想和行为。
竞争是获致繁荣和保证繁荣最有效的手段。只有竞争才能使作为消费者的人们从经济发展中受到实惠。它保证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俱来的种种利益最终归人们享受。
循着竞争的道路,经济发展与企业利润的社会化(这也是“竞争”一词能带来的最美好意义)能得以实现。此外,个人的生产积极性将能得到保持。让所有劳动人民能从提高生产力中得到日益增多的工资,这是通过竞争来有效地促进繁荣这一信念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满足一些重要的前提条件。我们在追求消费量不断增加时,绝不能忽视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在这项经济政策制定之初,就要着重于经济上的增长,尤其是货物供应总额的增加,以刺激竞争。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使越来越多的求职者有就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