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福利指标的需求显示过程
现在有很长一段时间,福利经济学一直处于令人相当不满意的境地,福利经济学的根本原则已经成为公共选择的一种规则,却没有导致任何具体的决策。传统的图表如图1所示。当两人社会(由x和y组成)处于O点,那么,所有处于A象限的点都优于O点,所有处于C象限的点都劣于O点。关于象限B和D,除了补贴有可能产生一个从这两个象限的部分向A象限的移动之外,没有什么可说的。如果对于总消费有某种自然约束(如黑实线所示),以致只有处于这个约束之上或之下的点才是实际可能的消费,那么显然,对于这一约束之内的任一点,如O,至少这个约束有一部分处于象限A。从约束线内的任一点,通过向约束线上的点移动,都有可能形成明确的改进。
任何移入A象限的移动都是一个帕累托改进,而任何最小规模的一系列这种移动都将会最终达到约束线的某个部分。遗憾的是,在约束线上有无数的点,而传统的分析并没有告诉我们该选哪个点。而且,当我们遇到如何才能从A点移动到约束线上的某个特定点的问题时,传统福利经济学的特点就是认输了事。
需求显示过程的第一个优点(但得承认,这是个非常小的优点)是,它将会从约束线上选中一个特定的点,尽管不一定是在象限A。由于还有许多其他方法也会选出一个特定的点,比如让塔洛克来决定,产生一个随机的数字等,这是个微弱无力的表扬,但至少是一个优点,即便不是个了不起的大优点。
图1
我们想要做的是,选出约束线上的最佳点。本文的目的是要说明,需求显示过程满足了这个要求。我将由用需求显示过程找出约束线上点的问题开始讨论。在这里,这个问题将完全变成一个定义的事情,但在现实世界中(作为与数学的对立面),这个目标实现了。其次,我将转向找出的这个点是否优于其他可能的点的问题。关于这一点的讨论必须推迟到第一个问题处理完之后才能进行。
为了讨论向约束线移动的问题,我们来看图2。再说一遍,我们有x和y两个人,目前处于O点,还有一条约束线。有些点,如A点,从今后不可能做出帕累托改进的意义上说是帕累托最优的。但是,我们怎么才能从O到达A呢?如果有某个解围之神(deus ex machina)能轻易地下道命令,问题就解决了。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解围之神肯定至少也得动用一些资源来确定该选哪个点。
图2
另一方面,这一方或那一方可以得到全面控制。例如,如果x是命令者,他大概不用花很多时间(因此也将不用投入资源)就能决定向约束线与x轴相交的点移动。如果y的福利恰好包括在x的偏好函数中,那么他将会选择约束线上的另外某点,比如说x’。或许这一点有可能转变为在常见的帕累托象限之内,但是更有可能的是在帕累托象限之外,就像在这个例子中的情况。
同样,如果y是命令者,有可能选中的是约束线与y轴的截距或如y’这样的点。既然这两种方法中的哪一种都不大可能导致帕累托改进,如果我们想要导致帕累托改进的变化,就必须使用某种能将x和y的偏好整合的方法。这种方法必然将涉及资源,这一点由一条新的约束线指出,在这里是由通过A’和C’的线表示。
在阅读有关帕累托最优的文献时,并不清楚帕累托边界是否像以往画的那样,有意考虑到了决策成本和向边界移动的成本。如果它确实考虑了,那么原来的约束线将会出现在实际可能线下面,实际可能线可以通过让某个局外人下令移动而获得。为实现我们的目的,我们将假定,传统的生产约束不包括谈判磋商或无论哪种偏好总合方法的成本。
然而,一旦我们决定把决策成本整合到我们的模型中,决策使用的特定方法就变得重要了。有些方法成本高昂,有些则成本相对低廉。例如,人们通常认为谈判的成本非常高,如果参与的人员数目很多的话,成本就尤其高。确实,谈判成本太高了,以致非常常见的是,在人数众多的情况下,没人努力去争取一致同意的结果。即便是在只有两方的情况下,如图2所示,谈判过程也可能成本高昂,特别是由于最佳谈判技巧包括不如实表达自己的偏好,而在两方都不如实表达他们的偏好时,取得理想协议的机会就会丧失,因为两方的对赌赌注可以很大。
在本质上,我们可以有一整套生产约束,每一种都反映了同样的自然状态,但是使用不同的偏好总合技术。那条离O点最远并在O点之上的约束线,大概是真正的帕累托最优约束,而其他的约束线都会代表协议过程中错误的技术选择。
上述这个讨论,在福利经济学中不常见,却是必要的,因为正如事实发生的那样,需求显示过程以一种特别明显和确实的方式表述了谈判成本或协议成本,而其他达成社会决策的方法常常隐匿了这些成本。在需求显示过程的事例中,实际上必须摒弃一种可确认的资源价值。如果我们讨论的是两方社会,如图2所示,这个价值的数量恐怕非常大,尽管在多方的情况下,正如蒂尔曼和塔洛克所证明的,这个数量是微小的。
实际上,我猜想,在大多数参与方数量不限的情况下,需求显示过程都无疑是提高效率最廉价的方法。因此,如果我们使用需求显示过程,虚线就会比我们使用其他方法离约束线更近。所以,在这个意义上,需求显示过程较为优越。
例如,把需求显示过程与普通的谈判磋商做一比较。在需求显示过程中,无论哪一方都没有理由不去正确表达其偏好,而如果有了适当的谈判,交易就将做成,完全取消了在普通的谈判磋商中非常重要的详细投资策略研讨、使用计谋和拖延。然而,有一个克拉克税,是直接的浪费。因此,我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对上述两个数量的各自大小做一个猜测,这两个数量还都没有被测算过,而其中的一个——传统的谈判磋商成本——往往会非常大。但是,考虑到对于大多数个人来说克拉克税的微小程度,我认为,大多数读者都愿意加入到这个经验性猜测中来。如果是这样,那么,在没有神力干预就没有比它更好的方法的意义上,需求显示过程就是唯一真正帕累托最优的决策途径。
在现实世界中,当我们与许多人打交道时,我们习惯性地选择不能保证帕累托最优改进的那些方法。例如,多数表决能够严重地伤害相当大数量的选民。一项远离少数的资源再分配不大可能是帕累托改进的,即便在这种再分配已不可能再加以改进的意义上,最终结果是帕累托最优,也是如此。
然而,人们并非完全念念不忘自我,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人们确实把他人的福祉记挂在心。这种记挂他人福祉的事,如果指的是利他主义时就是正面的;但也可以是负面的。在负面的情况下,我会遵从生物学家称之为“掐架(spite)”。例如,假定x觉得,他至少要从y的任何福祉改进中得到某些好处。在这种情况下,他在图2中的“无差异曲线”就不会是从O开始的一条横线,而是虚线OC,而OC’ 点将会是他可以接受的离开O的一个移动。但是,如果y肯定讨厌x,而且觉得x的任何福祉改进都会是对他的伤害,那么他的无差异曲线或许是OS线,而不是纵向的实线。
需求显示过程能够考虑到这种人际间的比较,因此,像C’这样的点会是在需求显示过程下的结果,尽管某个靠近理想象限中心的点更有可能成为结果。
需求显示过程具有吸引人的特性,可以对几乎任何事物做比较精确的测定,包括福利转移可以获得的收益。糟糕的是,在这个领域中通过收入再分配寻求的目标还不够具体,不足以利用这种方法的额外能力同时了解人们是否实现了转移支付的支持者通常喜欢的目标。来看一下图3,它代表的是一个两人社会。其中的一人,C,对另一人I(或穷人)很宽容。从C转移支付美元给I的成本用1美元线表示,而且我们假定,这条线也表示I对这种转移支付的需求,也就是说,那是I愿意为得到这笔转移支付而付出的钱数。此外,C要求以通常的方式向I做转移支付,由CC线表示。
在帕累托的世界中,C会向I转移支付P数量,或在P点之外的数量,在那里他的收益相等于他的成本。然而,请注意,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这里有一个机会成本。如果我们把双方的需求相加求和,我们就得到B线,而使社会的满意度达到最大的量不是P,而是M。实际上,灰色三角形是一个机会成本,它在帕累托方法中丢失了。
图3
需求显示过程可以得到调整,要么实现P,要么实现M。但是,如果规定要它实现M,那么浪费的资源与灰色三角形是同等数量级的。因此,每种方法中都有一个纯粹浪费的数量。在帕累托方法中,它是一个未得到利用的机会,而在需求显示过程中,它是一个直接的浪费。据我们目前的了解,在现存的文献中绝对没有任何东西能告诉我们,该选择哪一个备选项。
但是这个关于“效用可能相互依赖”的讨论一向主要被用于指出它们对传统帕累托方法的相关性。假定到目前为止读者已经同意,需求显示过程本身在把交易成本考虑在内的现实世界的定义中是帕累托最优的,我现在就要转而谈谈由需求显示过程在帕累托边界上选择的点是否确实优于其他点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将假定每个人的福祉同社会中所有其他人的福祉是完全无差异的。只有当我们充分讨论了这个主题后,我们才能讨论相互依存的效用函数。
在对作为一项福利指标的需求显示过程做进一步的讨论之前,我必须坦率地承认:一般来说,需求显示过程不能提供一种全面的福利解决方案。它显示出对各种公共产品或私人物品的需求,但是这种需求必须由实际的支付愿望来表达。因此,个人至少必须完全控制着什么东西,可以用它们进行这些支付。这一点在理论上是重要的,但在实际上没有那么重要。它的确意味着,许多现存的数学证明和命题不能适用于需求显示过程。此外,如果我们把经济学家在做的事看作经济学,我们会发现,经济学极少会考虑获得全面最优的努力。
人们通常谈论的问题有:是否要降低关税?收入越多所得税的缴纳比例也越高是否是最佳选择?或者修建某个快捷公交系统是否合理?所有这些问题都适于用需求显示过程来解决。需求显示过程甚至看来会适合全面经济计划那类做法,那是共产党人经常宣称他们所实行的做法。由于大多数共产党人在实践中并没有打算要控制在这种计划下工作生活的老百姓的开支细节,老百姓还是有可能从给他们用于个人消费的微薄报酬中拿出无论多少的一部分,对需求显示过程下的各种计划进行投票。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文献中断断续续提到的那种实际上的综合消费计划,将会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需求显示过程的这种局限看来尽管对数理经济学家无疑具有很大的重要性,但不大可能对其他人也有多大的重要性。再者,需求显示过程肯定应该进入数理经济学家的效用函数,因为它立刻就能为他们提供一个广大的领域,他们可以在这个领域中用多少代的博士论文和学术刊物上的文章等来重新论证现已存在的各种定理。
第二个局限也产生于这个过程是一个“需求”显示过程的事实。显然,这一过程的结果要受到资源初次分配的影响,因为,无论是以财富形式还是以某种其他资源的形式拥有许多资源的人,将强烈影响到这个结果。
或许在这里停下来并解释我说的“某种其他资源”是什么意思才是明智的。假如我们没有把独裁统治只定义为独裁者实际上所有大权在握并且毫不关心其他人的偏好,那就有可能通过需求显示过程实行独裁统治或实行寡头政治。历史上还不曾存在过这样的独裁者。独裁统治是一种政府形式,其中一人拥有的权力要比任何其他人多许多,但他的权力还不是无所不能的。一个明显的事例是,假定这位独裁者下令让他的个人卫队相互射杀,就难以办到。
假定我们对这位独裁者的权力进行概念化处理,假定他的权力是普通百姓权力的1000倍,假定每位部长的权力是普通百姓的100倍,每位秘密警察成员的权力是普通百姓的10倍,然后,我们使用需求显示过程,给这位独裁者100万分,给他的每位官员10万分,每个卫士1万分,每个百姓个人1000分。用这些分数可以在需求显示过程中决定政府的政策。由于这些分数是稀缺的,分数就有了价值;而在产生的结果中,这位独裁者会和在普通独裁统治条件下一样,有更多的附加发言权。其实,实行独裁统治将会是高效的方式。
请注意,这套方法可以用于我们希望做的任何其他资源分配。例如,如果我们想成为平等主义者,我们可以分配给每个百姓1万分,让他们在需求显示过程中使用这些选票。但是,这也确实有缺点,尽管它能够获得政府政策的一个最佳选择,但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的界限却会无效。而且,用这套方法也不可能对真正的林德尔税进行评估。我们将会有一个高效的公共部门和一个高效的私营部门,但是我们将会对这两个部门是否处于正确的规模一无所知。当然,如果我们允许个人卖出他们的分数换取现金,我们就会移动到一种全面均衡,同时最初平等分配的点数就成为一种财富再分配的做法。
现在,让我们暂且假定,我们用同私人物品打交道的方式与政府打交道,也就是说,我们允许拥有大量资源的人们支付资源来购买政府政策,就如他们支付资源购买凯迪拉克牌汽车一样,分配的问题先放在一边,以后再讨论。在这样的条件下,需求显示过程将会总是选择位于帕累托边界上的点,该点将整个社会的消费者剩余之和最大化。这正是市场本身所做的事,但是当我们谈到公共产品或具有某种程度外部性的产品时,市场就不再能有效地发挥这种作用了。
“选择帕累托最优边界上的点,能使百姓的消费者剩余最大化(无论用什么样的价值尺度来测定他们的消费者剩余)”的论点,实际上是个人的最大化之一。预计到今后会有非常多的决策,并尽力推断出以各种方法进行决策时我可能得到的收入,我应该选择能给我带来最高折现值的方法。通常情况下,除非我拥有特殊信息,否则,这将会意味着,这种方法是把最高折现值给了一个随机选定的个人。这就是需求显示过程的结果。假如某人用一种非利己主义的方法来处理这些事情,并想谈谈集体状态的改善,根据“需求显示过程使消费者剩余的总和最大化”这个理由,也能够支持这一过程。
在我看来,这是支持把需求显示过程用作一种福利准则的主要的、具有压倒性强势的论点,但是还有一些小论点能得出同样的结论。首先,如果你厌恶风险,需求显示过程比投票表决具有明显的优点。一般来说,对某个问题感受强烈的人要比对它感受不大强烈的人对这个问题更有发言权,这往往会降低风险。其次但大概更为重要的是,任何商品或服务对任何人都有递减的边际效用,而这往往意味着,每样东西几乎谁都至少会得到点儿。由于我对有利于我的某项服务第一个单位的价值评估,大于别的人对某种不同服务第100个单位的价值评估,结果是,我将得到我的第一个单位,而在多数表决的情况下,我或许就得不到了。从某种意义上说,需求显示过程往往在帕累托象限中沿45° 线向外移动,尽管这种趋势并不特别强。
但是,使用需求显示过程有一个困难,这个困难与我们可以称为“补偿步骤”(compensated moves)的措施有关。假定现状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将使蒂德曼得到5美元的好处,而使塔洛克受到1美元的伤害。在传统的帕累托方法中,我可以和他讨价还价,而且,如果我们确实就此事达成了一项协议,他会付给我1到5美元之间某个数量的钱,作为我答应移动到新点的补偿。这将帕累托象限中没有的一个运动转变成了一个帕累托象限运动。在需求显示过程中,我们会直接移动到那个位置,而补偿并非必要。我曾推荐使用林德尔税,在这个事例中,林德尔税对于塔洛克会产生一个负数,而对蒂德曼产生一个正数,有了这个结果,我们就会再一次回到传统的帕累托象限。但是,假定我们使用了没有林德尔税的需求显示过程,或是假定(这种假定似乎并非特别不可能)林德尔税的计算不够完善,以致个人没有得到完全的补偿,我们是否还会喜欢做出这种移动的方法呢?
从事先的角度看这件事,我们似乎很可能会喜欢这种类型的方法。我们不可能事先说出我们将会是赢家还是输家,而赌一把是个好办法。而且,前面提到的厌恶风险的特点会适用于这个事例,也就是说,赌一把通常不会使输家实际支付特别大的成本。
在上述所有事例中,我一直假定,无论用哪种方法,个人对于选定的决策方法在今后可能产生的结果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如果我们将个人对他自己在社会中的权力和财富的了解置于一边,这看来是现实的。也就是说,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有钱有势的人和穷人会合理地猜到:在今后的决策中,有钱有势的人将会比穷人过得好。既然我们没有改变财富和权力的比率——那是下面的分配问题要谈的事——这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富人不会知道在哪种情况下他会有所得,但会知道他在使用需求显示过程方法时得到的会比在使用任何其他一种平等考虑双方资源禀赋差异的方法时得到的多。同样,穷人会知道,他不会过得像富人那么好,但会知道,他会过得比在使用任何其他方法时都好。对这个问题的规范讨论是困难的,因为隐含的备选项——一人一票的多数决——本身是把富人作为反对穷人的力量而予以大大削减的制度。如果我们从现状开始,现状中的个人在与公共部门打交道时是相对平等的,而在私营部门中则有巨大的财富差异,这在最初计算资源时应该予以考虑。
个人能够利用他在私营部门的“政治”资源,或是在政治部门的“私人”资源对资源分配方法重新进行安排。通过这种重新安排,每个人肯定都能使自己的待遇得到改善。可想而知,当不可能进行这样的交易时,他就无法调整这两个部门之间的资源利用了,即便(不大可能)他在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中都处于极好的调整位置也不行。
但是,到此为止,我们还只是从外围来讨论财富和收入分配的问题。实际上这是个极为困难的问题,我已另用整篇文章专门谈这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之所以困难,原因并非需求显示过程不适于处理这类问题,而是由于这个问题本身还没有得到恰当论述。尽管有大量文献讨论相对平等政策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但这种讨论隐含了一种假定,即这将是很不成熟的一种政策。需求显示过程使任何再分配制度都有可能大大改进其结构细节。遗憾的是,这个结果却提出了“我们究竟想从收入再分配中得到什么”的一系列问题。一份非常细心的文献调查研究似乎表明,这些问题先前还不曾得到论证。因此,如何利用需求显示过程的细节问题尚悬而未决,原因不在于与需求显示过程有关的技术,而在于与各种再分配模式的合理性有关的价值判断。
我们可以从一个相当简单的问题开始讨论。几乎每个政府行为都会产生社会财富再分配方面的副产品。像决定修路,改变“扰民法”(Nuisance Act),或建一座新邮局这类小事情,实际上都改变着百姓的财富。从传统上来说,除非这些变化由特别突然的自然灾害造成,并且落入某个严格限定的法律分类中,否则受害者是得不到补偿的,也不会对受益者征收任何特别的税。推测的原因是行政管理的复杂性。我们根本没办法计算出适当的个人税额和补偿支付额。
需求显示过程允许使用(近似的)林德尔税,而林德尔税在许多情况下都会是负值。因此,我们至少可以近似地进行征税和补偿。这是政府政策制定领域中一个全新的领域,但是在我看来,它是一个能使大多数人因执行这个程序受益的领域。暂且假定,我们能够非常精确地征收林德尔税,我们就能向各种政府政策变革的受益人征税,并用这些税收补偿那些受到伤害的人,从而大大改进我们社会的工作。至少,它将会消灭所有政策作为最终原因造成的伤害多于受益的情况。而且,我们大多数人大概都厌恶风险,因此,消灭掉一种非常重大的风险将会是可取的。
这个分析完全建立在“可以适当精确地征收林德尔税”这一假定基础之上。我们认为这是可以做到的,但也完全有可能出现特殊情况——例如,为某条街道重铺路面——我们不可能精确地征税。在这件事情上,上述机会不可能存在。不管怎么说,在这件事情上,在需求显示过程的辅助下征收林德尔税的问题在其他地方还是得到了解决。这显然是一个需要进行大量详细实证调查研究的领域。
更重要的是,需求显示过程没有多大困难就能够被用于评估个人偏好函数的相互依存度,也就是说,A对B有正面或负面感觉的程度,然后将它们一并考虑。这种评估根据需求来测定,这意味着,它用A和B在需求显示过程一开始时拥有的资源来测定。我推测,激进的平等主义者会认为,在我们开始使用需求显示过程之前,所有的东西都是平等分配的。但是,除非他们认定这种分配应该无视人们的偏好来进行,否则似乎就没有理由相信,这确实是适当的政策。然而,持这种观点的大有人在,假定他们确实是这样认为的,我们就会指出,一旦你完成了资源的平等分配,需求显示过程就会成为资源进一步分配的最佳方式。
我觉得,根本问题是另一个问题:决策人的界定。在目前的条件下,我们有时候允许接受再分配的人们对再分配投票,有时候不允许。这种事情最明显的例子表现在对待外国人的时候。大体上说来,没有哪个美国人会像几百万孟加拉人那般贫穷。每当做出一个决定,把美国政府的资金分配给美国公民时,我们就让接受者投票。每当做出一个关于把多少钱转给更贫穷的孟加拉国公民的决定时,我们就不允许他们投票。
无论在什么样的表决程序下,这样的决定都造成了再分配数量上的极大不同。我在一份细心的文献调查研究中尚未能找到超出简单传统做法来区分允许投票者和不允许投票者的论点。作为一个历史事实,许多民主国家还不允许转移支付的接受者对转移支付的规模进行投票。这曾是几乎贯穿整个19世纪英国法律的一部分,而且直到最近,在许多美国社区中还在非正式地执行。我对此无可述评,但是我应该说,一旦这个初步的问题得到解决,那么需求显示过程在这两种状态下都可以使用。
但是,在收入再分配方面,大多数人心中还有另一种混乱,因为他们本来想到的就是相对不完善的决策程序。他们通常赞同收入再分配,但是对它有一些隐含的限制条件。他们并不真的想要所有的人都得到平等对待,特别是,他们甚至并不真的想要自己国家的所有百姓都得到平等对待。
因此,对再分配的数量限制似乎是与我讨论过这件事情的大多数人偏好函数的一部分。一般来说,这些限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甚至直到你开始指出一项真正平等的政策会有多么激进之前,人们其实在日常的言谈话语中都不会提及这些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对执行这些限制没什么可说,但我们确实感到,使用需求显示过程肯定不会更难,而是很可能会容易得多。
福利经济学家已经非常习惯在他们的计算中寻求帕累托最优,以致抛弃帕累托最优并用什么东西取而代之的建议,很可能会让他们气得要命。我们的这种方法,从一个定义上说是帕累托最优的,可如果你不想使用那个定义,我就会说,它比帕累托最优还要好。它选的是一个点,而不是一个区域,而且那个点将整个社会的消费者剩余之和最大化了。在我看来,它显然比帕累托最优更好,但我并不想说它是至高无上的福利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