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时间意识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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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时间意识分析

第7节 解释:对时间客体的把握是瞬间的把握和延续的行为

在布伦塔诺的学说中有一个思想在作为主导动机起作用,它源于赫尔巴特,为洛采所接受,在此后的整个时期都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这个思想就在于:要想把握诸表象的一个序列(例如从a到b),这些表象必须是一个指涉性知识活动(beziehendes Wissen)的完全同时的客体,这个知识活动以全然不可分的方式将这些表象总括在一个唯一的和不可分的行为中。赫尔曼·洛采(Hermann Lotze),《形而上学——本体论、宇宙论和心理学三书》(Metaphysik.Drei Bücher der Ontologie,Kosmologie und Psychologie),莱比锡,1879年,第294页:“倘若对较后的b的表象事实上后随于对较先的a的表象,那么即便这个表象的变换已经发生,但对这个变换的表象却还没有发生;或许会有一个时间过程在此,但这个过程不会对任何人显现出来。把b意识为稍后的,进行这样一个比较重又需要以下的条件:a和b这两个表象是一个指涉性知识的完全同时的客体,这个知识以全然不可分的方式将这些表象总括在一个唯一的和不可分的行为中。”——编者对一条路径、一个过渡、一个疏远的所有表象,简言之,所有包含着对多个因素的比较并表达着它们之间关系的表象,都只能被看做是一个无时间的、总括性的知识的产物。如果表象活动(Vorstellen)本身完全化解在时间的演替(Sukzession)之中,那么这一切就都是不可能的。洛采,同上书,第295页:“所有对一条路径、一个疏远、一个过渡的表象,简言之,所有包含着对多个因素的比较并表达着它们之间关系的表象,因此都只能被看做是一个无时间的、总括性的知识的产物。如果表象本身完全化解在时间的演替之中,那么这一切就都是不可能的……”——编者在这种观点看来,这是一个明见的、完全无法回避的设定:对一个相位的直观是在一个现在中、在一个时间点上进行的。在它看来完全不言而喻的是:每个朝向一整体、朝向可区分因素的某种多(Vielheit)的意识,都在一个不可分的相位中包含着它的对象;无论一个意识在何时指向一个其部分是演替的整体,对这个整体的直观意识都只有在各个部分以代表的形式总聚(zusammentreten)为瞬间直观之统一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W.斯特恩曾对这种“关于一个意识整体的瞬时性的教义”(用他的说法)提出过异议。威廉·斯特恩(William Stern),“心理的在场时间”(Psychische Präsenzzeit),载《心理学与感官生理学杂志》,第8辑(1897年),第325~349页:“关于一个意识整体的瞬时性的教义或关于其各个环节的必然等时性的教义”这个表达可以参照第330页及后页。——也可以参照威廉·斯特恩,《变化立义的心理学》(Psychologie der Veränderungsauffassung),布雷斯劳,1898年。——编者补注他认为,在有些情况中,立义是根据一个在时间上延展的意识内容才得以成立的斯特恩,“心理的在场时间”,同上书,第326页:“根据一个在时间延展的意识内容立义才得以成立的情况。”——编者,并且伸展到一个相位(即所谓的“在场时间”)之外斯特恩,同上书,第327页:“我把一个这样的心理行为能够伸展到的相位称作它的在场时间。”——编者。因此,即便例如各个环节不是同时的,一个离散的演替也可以通过一条意识纽带、通过一个统一的立义行为而被聚合在一起斯特恩,同上书,第329页:“但即使在演替的部分要素并不必须通过抽象才被创造出来,而是从一开始就现存的情况下(我们已经在前面提到对多音节语词的立义),它们也那个通过一条意识纽带而被结合在一起,哪怕它们的演替是离散的。这条意识纽带就是后继的立义行为。”——编者。许多相互接续的声音之所以有可能产生出一段旋律,乃是因为心理进程的相互接续“直截了当地”(“ohne weiteres”)统合成一个总体构成物。它们在意识中是相互跟随的,但它们都处在同一个总体行为之内。例如我们并非一下子拥有那些声音,而且我们并非因为较早的声音一直延续到后面才听到这个旋律;相反,这些声音是借助于一个共同的作用、借助于立义形式(Auffassungsform)才构成一个演替的统一斯特恩,同上书,第329页及后页:“四个相互接续的响声(Schälle)……自身展示为一个特定的旋律,这之所以可能,乃是因为这四个心理进程尽管不同时、却仍然直截了当地统合为一个总体图像。这四个环节在意识中虽然相互并列,却仍然是在同一个立义行为、同一个在场时间之内。我们并非一下子听到四个声音,也不是在听第四个声音的过程中由于第一、二、三个声音还在延续才在意识中拥有全组声音;相反,这四个声音恰恰是借助于一个共同的作用、借助于立义形式才构成一个演替的统一。”——编者。当然,这种立义形式是随着最后的声音才得以完成的,与此相符,对它的感知可以具有时间上演替的统一,同样也可以具有共存的统一,[384]而且还有一种对同一性、相同性、相似性、差异性的直接立义。“并不需要去人为地假定:始终是因为第一个声音的回忆图像与第二个声音并存,比较才得以成立;毋宁说,于在场时间内展开的整个意识内容都均匀地成为后随的相同性立义或差异性立义的基础”斯特恩,同上书,第337页及后页:“由于诸演替者(Sukzessiva)也完全能够像诸同时者(Simultanea)一样,于在场时间内构成一个统一的意识行为,所以在两者之间的明确区分就受到了相当大的弱化,某些在时间上相互跟随的意识内容能够像相互并列的意识内容一样,产生出完全相同的立义结果。这些只能通过眼睛的运动才能被释放出来的视野之现象,与那些借助于同时的印象才得以产生的视域的现象是完全同质的(homogen)。类似的情况在触觉的领域也得到了确立。

下面的第7节结尾段落文字部分地立足于两个属于1905年讲座稿第“52”和“53”页张上的文字。——编者在这些阐述和在与此相关联的整个讨论中,妨碍人们对这些有争议问题作出澄清的是这样一个因素,即:没有做出我们在布伦塔诺那里业已确定的各种完全必要的区分。留待提出的问题在于:超越的时间客体在一个延续中延展自身,它们连续相同地(就像不变的事物)或不断变换地(例如事物的进程、运动、变化等等)充实着这个延续。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对这些超越的时间客体的立义呢?这种客体是在内在材料和立义的杂多性中构造起自身的,而这些材料和立义本身是作为一种相互并列而进行的。有可能将这种相互并列进行的再现材料统一到一个现在瞬间之中吗?这时还会出现一个全新的问题:除了内在的和超越的“时间客体”以外,时间本身、客体的延续和相继又是如何构造起自身的呢?这些不同的描述方向(它们在这里只是仓促地被暗示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区分)必须在分析时加以关注,尽管所有这些问题都密切相关并且每个都无法独立地得到解决。明见无疑的是,对一个时间客体的感知本身具有时间性,延续的感知是以感知的延续为前设的,对一个随意的时间形态的感知本身也具有其时间形态。而如果我们撇开所有的超越不论,那么对于感知及其所有现象学构造成分而言所留存下来的就是它的现象学的时间性,这个时间性属于它的不可扬弃的本质。由于客观时间性每一次都是现象学地构造起自身,并且仅仅通过这种构造而作为客观性或客观性的因素显现给我们,因而一种现象学的时间分析若不顾及时间客体的构造就无法澄清时间的构造。我们所理解的特殊意义上的时间客体,不只是在时间之中的统一体,而且自身也包含着时间延展。如果一个声音响起,那么我的客体化的立义便可以使这个延续的和消失的声音成为对象,但却不是使这个声音的延续或在延续中的这个声音成为对象。这个延续中的声音本身是一个时间客体。这也适用于一段旋律,适用于任何变化,但就任何持守本身来看也是如此。我们将以一段旋律或一段旋律的一个相关部分为例。起初事情看起来非常简单:我们听到这段旋律,也就是说,我们感知到它,因为听就是感知。在这个过程中,第一个声音响起,接着是第二声,而后是第三声,诸如此类。我们是否必须说:当第二声响起时,我听到了它,但我已经不再听到第一声,如此等等?因此我实际上听到的不是旋律,而只是单个的当下声音。这个旋律的流逝了的部分之所以对我来说是对象性的,乃是因为——人们趋向于这样说——我有回忆;而我之所以在各个声音到来时不会去预设,这就是所有的声音,乃是因为我有前瞻的期待。但这种解释并不能使我们满意,因为这里所说的一切也都可以转用到单个的声音上。每个声音自己也具有一个时间性的延展,在它响起时,我将它听做是现在的,但它在续响的时候具有一个始终新的现在,而各个前行的现在都转变为一个过去。因此,我所听到的每次都只是这个声音的现时阶段,而这整个延续的声音的客观性都是在一个行为的连续统中构造起自身,这个行为连续统有一部分是回忆,有最小的、点状的一部分是感知,其余的部分则是期待。这似乎又回到了布伦塔诺的学说上。这里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

第8节 内在时间客体以及它们的显现方式第8节至第10节的文字立足于1911年11月10日至13日的一个札记的文字,这个札记在后面的增补文字第53号中以其原初的形式得到完整的再现;尤其参照第359页的第22行至第367页的第13行。——编者

我们现在排斥所有超越的立义和设定,并把声音纯粹地当作原素素材(hyletisches Datum)“原素素材”(hyletisches Datum)是胡塞尔对“感性内容”的另一种表述。“原素素材”或“感性内容”“被立义”为某种东西,这样,客观的东西、超越的东西便穿越过它们而被意识到。——新编者注。它开始和停止,而整个延续的统一、它在其中开始和结束的整个过程的统一,都在结束之后“移向”越来越遥远的过去。在这个回坠(Zurücksinken)过程中,我还“持留住”它,还在一种“滞留”中拥有它,而只要这个滞留还在维续,这个声音就具有它的本己时间性,它就还是这同一个声音,它的延续就还是这同一个延续。我可以将注意力朝向它的被给予方式。它与它所充实的延续是在一种“诸方式”的连续性中、在一条“延续的河流”中被意识到的;而这条河流的一个点、一个相位(Phase)叫做“关于这个发出的声音的意识”,而在其中,这个声音的延续的第一个时间点是以现在的方式被意识到的。这个声音被给予,这就是说,它是作为现在被意识到,但“只要”它的某一个相位被意识为现在(jetzt),它就被意识为现在。但是,如果某个时间阶段(与这个声音延续的一个时间点相符)是现时的现在(开始阶段除外),那么一个相位的连续统就被意识为“刚才”(Vorhin),而从开始点到现在点的时间延续的整个片段(Strecke)就都被意识为流逝了的延续,而这个延续的其余片段则尚未被意识到。在结束点上,这个点本身被意识为现在点,而整个延续被意识为已流逝了的(或者说,这已经处在一个不再是声音片段的新的时间片段的开始点上)。在这整个意识的流动“期间”,这同一个声音被意识为延续着的,被意识为现在延续着的。“此前”(如果它例如不是一个被期待的声音的话)它未被意识到。“此后”它在“滞留”中“还有”“一段时间”被意识为曾在的声音,它可以被抓住,并且可以在固定的目光中站住或停留。这个声音的整个延续片段或“这个”在其延展中的声音,都是作为某种可以说是死的东西、某种不再生动地创造着的东西而站立于此(dastehen),它是一个不为任何现在的创造点所激活的构成物,但却持久地变异着并回坠到“空乏”之中。这样,这整个片段的变异都类似于、本质上等同于这样一种变异,即在现时性时期,延续的流逝部分在意识向不断更新的创造的过渡中所经历的那种变异。

我们在这里所描述的,是内在—时间客体如何于一个连绵的河流中“显现出来”、如何“被给予”的方式。对这种方式的描述并不意味着对显现着的时间延续本身的描述。因为这是带有那个从属于它的延续的同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虽然没有被描述,但却在这个描述中被预设了。这同一个延续是现在的、现时地构建着自身的延续,然后是过去的、“流逝的”延续、还被意识到的或在再回忆中“仿佛”被新创造出来的延续。现在响起的这个声音与那个在“以后的”意识流中被称作“曾在的”、“已流逝的”声音是同一个。时间延续的各个点离开我的意识,就像当“我”离开空间中的静止对象时它的各个点离开我的意识一样。这个对象保留它的位置,同样,这个声音也保留它的时间,每个时间点都是不移动的,但它遁入到意识的远方,与创造着的现在的距离越来越远。这个声音本身是同一个声音,但那个“以此方式”显现着的声音则是一个越来越不同的声音。

第9节 关于内在客体之显现的意识

更确切地看,我们在这里还可以区分各种描述的方向:1.我们可以对这个内在客体自身作出明见的陈述:它现在延续着,这个延续的某个部分已经流过去,在现在中被把握到的这个声音的延续点(当然也连同它的声音—内容)则不断地向过去回坠,并且不断有新的延续点进入现在,或者成为现在;已流逝的延续疏离开这个始终以某种方式被充实的现在点,移挪到越来越“远”的过去,如此等等。2.但我们也可以谈论方式,即这个内在的声音之“显现”以及它的延续内容所具有的所有这些区别如何“被意识到”的方式。我们就这个延伸到现时的现在之中的声音延续来谈论感知,并且我们说,这个延续的声音是被感知到的,并且每一次从这个声音的延续展开中都只有这个在特征上被描述为现在的延续点才是完全本真地被感知到的。对于已流逝的片段,我们说,它是在滞留中被意识到的,而且,那些与现时的现在点距离最近的、无法明确划界的延续部分或延续相位是带着不断降低的清晰性而被意识到的;那些距离更为遥远的过去相位则完全是不清晰地、空乏地被意识到的。而在这个延续流逝之后也同样如此:随着临近现在点的距离的不同,离它最近的可能还有少许清晰性,而这个整体已经消失在昏暗之中,消失在一个空乏的滞留的意识之中,并且一旦这个滞留终止,它就最终会完全消失(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我们很容易将时间客体的这种显现方式和意识方式与一个空间事物在位置变换时的各种显现方式和被意识方式作比较;此外也很容易去探究空间事物(它们同时也是时间客体)在其中显现的“时间位置”。但我们暂且停留在内在的领域中。

我们于此而在清晰的领域中发现一种较大的明白性和相互离散性(Auseinandergehaltenheit)(并且它离现时的现在点越近也就越大)。但我们越是疏离现在,就有一个越来越大的流失性和聚合性(Zusammengerücktheit)宣示出来。只要我们反思地回溯一个分环节的进程的统一,我们就会观察到,这个进程的一个清晰部分在向过去回坠时会“缩拢”(zusammenzieht)自身——一种与空间透视相类似的(在本原的时间显现之中的)时间透视。当时间客体移向过去时,它便缩拢自身并且同时就变得昏暗起来。

现在需要进一步研究,我们在这里能够发现和描述为构造着时间的意识现象的东西究竟是什么,这里的构造着时间的意识,乃是指时间客体连同其时间规定性在其中构造起自身的那个意识。我们区分延续的、内在的客体以及在样态中(im Wie)的客体,即被意识为现时当下的或过去的客体。每个时间存在都在某一个流逝样式中以及在不断变化的流逝样式(Ablaufsmodus)中“显现出来”,而“这个在流逝样式中的客体”在这种变化中不断地变为另一个,然而我们却说,这个客体以及它的时间的每一点以及这个时间本身,都是同一个。我们不能把“在流逝样式中的客体”这个显现现象称为意识(就像我们不能把空间现象、处在这个或那个面的显现样态中的物体称为意识一样)。“意识”、“体验”是借助于一个显现而与它的客体发生关系的,而这个显现恰恰就是这个“在样态中的客体”处于其中的显现。显然我们必须认识到,“意向性”这个说法具有双重含义:这要看我们指的究竟是显现与显现者的关系,还是意识与“在样态中的显现者”(Erscheinende im Wie)这一方面,以及与绝然显现者(Erscheinende schlechthin)另一方面的关系。

第10节 流逝现象的各个连续统。时间图式这里列出的时间图式虽然与埃迪·施泰因加工、马丁·海德格尔编辑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1928年)相符,但符号有所不同。上一个图式中的“A”原为“O”,“A′”原为“E′”。下一个图式中的上“A”原为“O”,下“A”原缺。很可能这里的下“A”是“A′”之误。——译者

对于那些构造内在时间客体的现象,我们现在宁可避免使用“显现”的说法;因为这些现象本身就是内在的客体并且是在完全另一种意义上的“显现”。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是“流逝现象”,或者更好是说,“时间位置的样式”,并且就内在客体本身而言所说的是它们的“流逝特征”(例如,现在、过去)。关于流逝现象,我们知道,这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连续统,它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不可分割为各个能够自为存在的片段,并且不可划分为各个能够自为存在的相位,不可划分为各个连续的点。我们抽象地分离出来的那些部分只能存在于整个流逝之中,那些相位和流逝之连续的点也是如此。我们也可以明见的方式就这种连续性说:它以某种方式就其形式而言是不变的。无法想象这些相位的连续性是这样一种连续统:它两次含有同一个相位模式,或者,它甚至展开地含有这个相位模式,使其超出一个完整的部分片段。就像每个时间点(以及每个时间片段)都可以说是“个体地”区别于任何其他的时间点,不能两次出现一样,也没有一个流逝样式可以两次出现。但我们这里还必须进行进一步的区分和更清晰的规定。我们首先强调,一个内在时间客体的流逝样式具有一个开端,可以说是具有一个起源点。这就是内在客体开始存在所具有的样式。它的特征就是现在。而后我们在流逝样式的持续前进中发现这样的奇特性:每个以后的流逝相位本身都是一个连续性,并且是一个持续延展着的连续性、一个由诸多过去组成的连续性。我们把客体延续的流逝样式之连续性与这个延续的每个点的流逝样式之连续性加以对置,这个客体延续不言自明地被包含在那些最初的流逝样式的连续性之中,也就是说,一个延续的客体的流逝连续性是一个连续统,它的各个相位就是客体延续的不同时间点的流逝样式的各个连续统。如果我们沿着这个具体的连续性行走,那么我们便是在持续变化中前进,在这些变化中持续变化着的是流逝样式,即相关时间点的流逝连续性。只要有一个新的现在出现,这个现在就转变为过去,而且与此同时,前行点的诸多过去的整个流逝连续性都挪移“下去”,均衡地挪移到过去的深处。在我们所画的图表中,纵坐标的持续系列描绘出延续客体的流逝样式。它们从A(一个点)开始生长,直至一个特定的片段,这个片段的终点是最终的现在。而后,流逝样式的系列凸显出来,它不再含有(这个延续的)现在,这个延续不再是现时的延续,而是过去的并且持续更深地沉入到过去之中的延续。因而这个图表提供了一个流逝样式之双重连续性的完整形象。

第11节 原印象与滞留的变异第11节第一段的文字立足于在1908年和1909年间产生的一个札记的文字,这个札记在后面的增补文字第50号中以其原初的形式得到完整的再现;尤其参照第326页的第9行至第327页的第21行。第11节第二段的文字立足于1905年的讲座稿第“35”页张上的文字。——编者

延续客体之“生产”(Erzeugung)得以开始的“起源点”是一个原印象。这个意识被包容在持续的变化之中:切身的声音—现在(即以意识的方式、在意识“之中”)不断地变化为一个过去,一再地有新的声音—现在(Ton-Jetzt)来接替那个过渡到变异之中的声音。但是,如果对声音—现在的意识、原印象过渡到滞留之中,那么这个滞留本身重又是一个现在、一个现时的此在者。它本身是现时的(但不是现时的声音),同时它又是关于曾在的声音的滞留。一个意指的光束可以朝向现在,即朝向滞留,但它也可以朝向滞留地被意识之物,即朝向过去的声音。但意识的每个现时的现在都受变异法则的制约。它从一个滞留转变为另一个滞留,从不间断。因而就形成一个滞留的不断连续,以至于每个以后的点对于以前的点来说都是滞留。而每个滞留都已经是连续统。声音响起,并且“它”不断地响下去。声音—现在变换为声音-曾在(Ton-Gewesen),印象意识流畅地向一再更新的滞留意识过渡。在沿着这条河流或随着这条河流行进的同时,我们具有一个始终属于起始点的滞留系列。然而,除此之外,这个系列的每个以前的点都重又在滞留的意义上作为一个现在而映射出来(abschatten)。这样,与每个这种滞留相衔接的是一个滞留变化的连续性,而这个连续性本身则重又是一个自身以滞留方式映射出来的现时性的点。这并不会导致简单的无穷倒退,因为每个滞留自身都是连续的变异,这种变异以映射序列的形式在自身中承载着过去的遗产。并不是说,只是在这河流的纵向方面,每个以前的滞留都被一个新的滞留所取代,即便从不间断。毋宁说,每个以后的滞留并不仅仅是从原印象中脱身出来的连续变异,而且也是这同一个起始点的所有以前的不断变异的连续变异。

至此为止,我们主要考察了对时间客体的感知或本原构造,并且试图分析地理解在它们之中被给予的时间意识。但关于时间性的意识并不仅仅以这样一种形式进行。如果一个时间客体已经流逝,如果现时的延续已经过去,那么关于那个现已过去的客体的意识绝不会因此而消逝,尽管它现在已经不再作为感知意识起作用,或者也许更确切地说,不再作为印象意识起作用。(我们在这里与至此为止一样始终关注内在客体,它们实际上并不是在一个“感知”中构造自身。)与“印象”连续统相衔接的是原生的回忆(primäre Erinnerung),或如我们所说,是滞留。从根本上说,在至此为止所考察的情况中,我们已经一并分析了这个意识。因为与现在相接的各个相位的连续性无非就是这样一个滞留,或者说,一个由滞留组成的连续性。在一个时间客体的感知情况中(对于现在的考察来说,我们采用的究竟是一个内在的客体还是一个超越的客体,这是无关紧要的),这个相位的连续性随时都限定在(terminieren)一个“现在立义”(Jetztauffassung)中,限定在一个某种“设定为现在”(Als-Jetzt-Setzung)意义上的感知中。在一个运动被感知的同时,每时每刻都有一个“把握为现在”(Als-Jetzt-Erfassen)在进行,这个运动的现在现时的相位便是在这个“把握”中构造起自身。但这种“现在立义”却可以说是由各个滞留组成的一个彗星尾的核心,它们与这个运动以前的现在点有关。但如果不再形成感知,我们不再看到运动,或者——倘若事关一段旋律——如果旋律已经奏完,接踵而至的是宁静,那么与最后一个相位相衔接的便不是感知的新相位,而是一个单纯的新鲜回忆的相位,而与这个相位相衔接的重又是一个这样的相位,如此等等。在此同时,有一个向过去的持续回移在进行,这个同样的连续性的复合体持续地经历着一个变异,直至消失;因为随着这个变异一同联手发生的是一种弱化(Schwächung),它最终在不被觉察性中完结。本原的时间领域显然是有限的,完全就像在感知的情况中一样。甚至在总体上可以斗胆声言:时间领域始终具有同样的延展。它可以说是穿越那个被感知和新鲜地被回忆的运动以及它们的客观时间而推延着,类似于视觉领域穿越客观空间的推延。在图表中并没有顾及时间领域的有限性。在那里没有预定滞留的终结,而这样一种意识在观念上也是可能的:在这种意识中,所有的东西都始终以滞留的方式保留下来。  关于前面第11节可以参照附录一:“原印象及其变异的连续统”,第147页(边码[450])及以后各页。

第12节 滞留作为特殊的意向性第12节至第13节的文字立足于一个札记的五个页张上,这个札记按照胡塞尔的回忆是在“席尔瓦普拉纳(瑞士东南部的一个疗养区。胡塞尔曾于1908年8月至9月初在此度假。——译者补注)或以后”产生的,即1909年或更迟,但实际上可能最迟不会超过1908年秋,这个札记在后面的增补文字第47号中以其原初的形式得到完整的再现;尤其参照第311页的第9行至第314页的第6行,以及第316页的第5行至第26行。——编者

还需要进一步阐释:我们称作滞留变异的东西是何种类型的变异。

当本真的感知过渡为滞留时,人们谈及感觉内容的减弱(Abklingen)、退散(Verblassen)等等。但根据至此为止的论述可以明了:滞留的“内容”根本不是原初意义上的内容。当一个声音在减弱时,它自身首先带着特殊的充盈(强度)而被感觉到,而且与之相衔接的是一个强度的迅速削减。这个声音还在此,还被感觉到,但只是在余音中。这种真正的声音—感觉有别于在滞留中的声音因素。滞留的声音并不是当下的声音,而恰恰是在现在中“原生地被回忆的”声音:它在滞留意识中不是实项(reell)现存的。但从属于这个滞留意识的声音因素也不可能是另一个实项现存的声音,甚至也不是一个非常微弱的同样质性的(作为余音的)声音。一个当下的声音虽然可以使人回忆“起”一个过去的声音,可以展示它并将它图像化(verbildlichen);但这已经要以另一个过去表象为前提了。过去直观本身不可能是图像化。它是一个本原的意识。当然不应否认余音也是有的。但每当我们认识和区分它们时,我们都立即可以确定,例如它们不属于滞留本身,而是属于感知。小提琴声的余音恰恰是一个微弱、当下的小提琴声,并且绝然有别于这个刚刚曾在的响亮声音的滞留。余音本身,乃至所有那些从较强的感觉被给予性那里保留下来的后像,都与滞留的本质根本无关,更不能将它们看做是必然属于滞留之本质的东西。

但在时间直观的本质中或许包含着这样一个状况:它在其延续(我们可以反思地使它成为对象)的每个点上都是关于刚刚曾在之物的意识,而不仅仅是关于这个显现为延续着的对象之物的现在点的意识。而在这个意识中,这个刚刚曾在之物是在恰当的连续性中被意识到,并且是在每个相位中以特定的“显现方式”,连同“内容”与“立义”的各种区别而被意识到。我们注意一下刚刚响起的汽笛声:在每个点上都有一个延展(Extension)在此,而在每个延展中都有一个“显现”在此,这个显现在此延展的每个相位中都具有它的质性因素以及它的立义因素。另一方面,这个质性因素不是实项的质性,不是现在实项地存在的声音,即是说,不是作为现在存在的声音,哪怕它可以被说成是内在的声音内容。现在意识的实项内涵有可能含有被感觉到的声音,这些声音而后在客体化的立义中可以称作被感知到的声音、被当下拥有的(gegenwärtigt)声音,但却绝不能称作过去。滞留意识实项地含有关于声音、原生的声音—回忆的过去意识,而且它不能被分解为被感觉到的声音和作为回忆的立义。就像一个想象—声音不是声音,而是对声音的想象一样,或者就像声音—想象和声音—感觉是原则上不同的东西,而不是仅仅受到不同解释、不同立义的同一个东西一样,原生直观地被回忆的声音原则上不同于被感知的声音,或者说,对声音的原生回忆(滞留)不同于对声音的感觉。

第13节 一个印象先行于每个滞留的必然性。滞留的明见性

现在,有没有这样的法则:原生的回忆只有在与前行感觉或感知的连续衔接中才是可能的?每个滞留的相位只是作为相位才是可以想象的,就是说,它不能扩展为一个在其中所有相位都是同一的片段?人们会坚定地说:这是完全明见的。当然,习惯于把所有心理之物都当作单纯事实性来对待的经验心理学家会否认这一点。他会说,为什么就不能想象一个起始着的意识,它以一个清新的回忆开始,而在此之前却并不曾拥有一个感知?也许在实际过程中的确必须要先有感知,而后才能生产出清新的回忆。也许在实际过程中情况的确是这样的:一个人的意识只有在拥有感知之后才能拥有回忆,即使是原生的回忆;但是,相反的情况也是可以想象的呀。对于这样的心理学家,我们将教会他了解这样一种先天必然性,即:相应的感知或原印象先天必然地先行于滞留。人们首先必须坚持,一个相位只有作为相位才是可以想象的,它不具有延展的可能性。而现在相位只有作为一种滞留的连续性界限才是可想象的,就像每个滞留相位本身只有作为这样一个连续的点才是可想象的一样,并且对于时间意识的每个现在来说都是如此。然而至此,如果没有先行的相应感知,一个全部完成的滞留串(Serie)也应当是不可想象的。这就意味着,这个从属于一个现在的滞留串自身就是一个界限,并且必然要发生变化;这个被回忆之物“不断地下坠到过去之中”,但还不只如此——它必然就是某种下坠着的东西,某种必然地允许一个明见的再回忆的东西,这种再回忆将它回引到一个再被给予的现在之上。

但人们现在可以说:我难道不可以拥有一个对A的回忆、哪怕是一个原生的回忆,而同时A却事实上根本没有发生过?当然可以。甚至还可以确认得更多些。我可以具有一个对A的感知,而实际上A却根本没有发生。我们以此并不是例如想声言,以下的事实是明见的:如果我们具有A的滞留(假定A是一个超越的客体),那么A必定是已经先行的;但我们的确是想声言这样一种明见性:如果我们具有A的滞留,那么A必定是已经被感知到的。无论它现在是否被原生地关注到,它都以被意识到的、即便是未被注意的或附带被注意的方式切身地站立在此。但如果这里所涉及的是一个内在的客体,那么以下情况便是有效的:当内在材料的一个序列、一个变换、一个变化“显现出来”时,它也是绝对确然的。同样,在一个超越的感知的范围内,这个本质上从属于其建构的内在序列是绝对确然的。也可以参照第44节、第143页(边码[447])及以后各页上对内感知和外感知的区分。有人想要对此作出证明:由于我不能用现在(即那个在现在中现存的回忆图像)来与已经不在了的非—现在作比较,因此我如何能够在现在中知道一个非—现在?这种论证是根本错误的。它给人的印象就好像是在回忆的本质中包含着这样的特征:在现在中现存的图像是为另一个与它相似的实事而预设的,并且我可以而且也必须像在图像表象那里一样作出比较。回忆或滞留不是图像意识,而是完全不同的东西。被回忆的东西当然现在不存在,否则它就不是曾在的东西,而是被当下拥有的东西了;而且在回忆(滞留)中,它并不是作为现在被给予,否则回忆或滞留也就不是回忆,而是感知了(或原—印象)了。对一个不再被感知的、仅只以滞留的方式被意识到的东西与某个在它以外的东西进行比较,这是根本没有意义的。正如我在感知中直观到现在存在,并且在扩展了的感知(就像它自身构造的那样)中直观到延续的存在,我也在回忆(只要它是原生的)中直观到过去的东西,它在其中被给予,而过去之物的被给予性就是回忆。

如果我们现在重新接受这样一个问题:是否可以想象一个不是印象意识之继续的滞留意识,那么我们就必须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个滞留自身都回指到一个印象之上,“过去”与“现在”是相互排斥的。同一个东西虽然可以在过去和现在存在,但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它在现在与过去之间延续。

第14节 时间客体的再造(次生回忆)

第14节第一段的文字立足于1905年讲座稿第“37”和“38”页张上的文字。——编者我们将原生的回忆或滞留称之为一个彗星尾,它与各个感知相衔接。与之完全有别的是次生的回忆、再回忆。在原生回忆完结之后,有可能出现一个对那个运动、那个旋律的新回忆。对这个刚才已经暗示过的两者之间的区别还应当作详尽的揭示。如果与现时的感知相衔接的是滞留,无论是在这感知的流动期间,还是在其整个流程之后的连续统一中,那么人们首先会趋向于(就像布伦塔诺所做的那样)说:现时的感知是根据作为体现(Präsentation)的感觉而构造起自身的,原生的回忆是根据作为再现(Repräsentation)、作为当下化(Vergegenwärtigung)的想象而构造起自身的。现在,就像当下化直接与感知相衔接一样,与此完全相同,在不与感知相衔接的情况下,也可以有独立的当下化出现,而这就是次生的回忆。然而我们对此(正如我们在对布伦塔诺理论的批评中已经阐释过的那样)参照前面第49页(边码[378])及以后各页。抱有严重的顾虑。让我们先来看次生回忆的一个事例:我们譬如回忆一段我们刚刚在音乐会上听过的旋律。这时很明显,整个回忆现象经过必要的修正(mutatis mutandis)完全具有与对此旋律的感知相同的构造。它和感知一样具有一个优先点:与感知的现在点相符合的是一个回忆的现在点。我们在想象中穿越这个旋律,我们“仿佛”先听到第一个声音,而后是第二个声音,如此等等。每一次都有一个声音(或一个声音相位)处在现在点中。但过去的点并没有从意识中被消除出去。随着对现在显现的、仿佛现在听到的声音的立义,原生的回忆融化在刚刚仿佛听到的声音以及对尚未出现的声音的期待(前摄)上。对于意识来说,现在点重又具有一个时间晕(Zeithof),它在回忆立义的连续性中进行,而对这个旋律的全部回忆就在于一个连续性,它是由这样一些时间晕的连续统所构成,或者说,由我们所描述的这种立义连续统所构成。但是,如果这个被当下化的旋律流逝,与这个仿佛听到的东西最后相衔接的就是一个滞留,这个仿佛听到的东西还继续回响着一会儿,一个立义连续性还在此存在着,但已不再作为被听到的连续性。这样,一切都与感知和原生回忆相同,而它本身却并不是感知和原生回忆。当我们在回忆或想象中让声音一个一个地奏响时,我们并不是真正地在听而且并没有真正地听到。在前面的[感知]情况中,这就意味着:我们真正在听,时间客体本身被感知到,旋律本身是感知的对象。同样,时间、时间规定、时间状况本身是被给予的、被感知到的。而这又意味着:在旋律消失之后,我们不再将它感知为当下的,但我们还在意识中拥有它,它不再是现在的旋律,但却是刚刚过去的旋律。它的刚刚过去不是一个单纯的意指,而是被给予的事实、自身被给予的事实,亦即“被感知的”事实。与此相对,在再回忆中,时间当下是被回忆的当下,是被当下化的当下;同样,过去也是被回忆的过去、被当下化的过去,但却不是真正被当下拥有的过去,不是被感知的、原生被给予的和被直观的过去。

另一方面,第14节结尾一段的文字以及第15节的文字根据胡塞尔的一个说明有可能立足于一个未被找到的“1917年关于回忆或演替意识的两难”的札记的文字。——编者再回忆本身是当下的,是本原地被构造的再回忆,并且此后是刚刚曾在的再回忆。它本身是在原素材和滞留的连续统中建造起自身,并且与此一致地构造起(或者毋宁说,再构起)一个内在的或超越的延续对象性(根据它的朝向的不同:或是内在的朝向,或是超越的朝向)。相反,滞留并不生产(既不本原地也不再造地生产)延续的对象性,而只是在意识中持留被生产物,并给它加上“刚刚过去”的特征。关于滞留和再造的进一步区别可以参照第19节、第87页(边码[404])及以后各页。

第15节 再造的进行模式

再回忆可以出现在不同的进行形式(Vollzugsformen)中。或者,我们在一个素朴的抓取中进行再回忆,恰如一个回忆“出现”,而我们在一个目光束中看向被回忆之物,这时的被回忆之物是模糊的,或许它直观地带来了一个被偏好的瞬间相位,但却不是重复性的回忆。或者,我们真的是在进行一个再生产的、重复性的回忆。在这个回忆中,时间对象是在一个当下化的连续统中再次完整地建造起自身,我们仿佛是再一次感知到它,但也仅仅只是仿佛而已。这整个过程都是感知过程的当下化变异,连同所有相位和阶段,直至各个滞留,但所有这一切都带有再造性变异的标识。

这种素朴的观看和抓取,我们也可以直接根据滞留来进行。当一个处在滞留之统一之内的旋律已经流逝,而我们回顾(反思)一个片段,却并不再次生产它时,情况便是如此。这样一个行为对于每个逐步生成的东西,也包括在自发性步骤中,例如在思维自发性步骤中生成的东西来说,都是可能的。即使是思维对象性也是逐渐地被构造起来的。因此,我们似乎可以说:那些本原地在时间过程中以分环节、分相位构造的方式建造起来的对象性(作为连续地和多形态地联系在一起的和统一的行为的相关项),可以在一个回顾中如此地被把握,就好像它们是在一个时间点中的完成对象。但这种被给予性而后会回指向另一个“原初的”被给予性。

对滞留的被给予者的观看或回顾——以及滞留本身——现在是在真正的再当下化中充实自身:这个作为刚刚曾在的被给予者表明自身是与再回忆之物相同一的。

如果我们将原生回忆和次生回忆与感知联系在一起,那么原生回忆和次生回忆之间的其他区别便会展现出来。

第16节 作为当下拥有的感知对立于滞留和再回忆第16节至第17节的文字立足于1905年讲座稿第“38”至第“40”页张上的文字。——编者

诚然,“感知”这个说法还需要在这里得到一些澄清。在“对旋律的感知过程中”,我们区分现在被给予的声音和已先行的声音,我们将前者称作“被感知的声音”,将后者称作“不被感知的声音”。另一方面,我们把这整个旋律称作一个被感知的旋律,尽管只有现在点才是一个被感知的点。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乃是因为旋律的延展不仅是在一个感知的延展中一点一点地被给予,而且滞留意识的统一还将已流逝的声音本身“持留”(festhalten)在意识中,并且持续地制作出与这个统一的时间客体相关的、与旋律相关的意识的统一。像旋律这样一种客体性只能在这样一种形式中“被感知”、本原地自身被给予。这个被构造的、由现在意识和滞留意识所建造的行为关于作为原初时间意识中被构造的统一的行为参照第37节、第122页(边码[430])及后页。是对时间客体的相即感知。时间客体是含有时间区别的,而时间区别就是在这些行为中构造起来的,在原意识、滞留和前摄中。如果这个意指的意向是朝向旋律、朝向这整个客体的,那么我们所拥有的便不是感知。但如果它朝向一个自为的个别声音或一个自为的个别节拍,那么,只要这个被意指之物是被感知到的,我们便具有感知,只要它已经过去,我们便仅仅具有滞留。从客观角度看,这个节拍就不再显现为“当下的”,而是显现为“过去的”。但整个旋律则显现为是当下的,只要它还在响,只要那些从属于它的、在一个立义联系中被意指的声音还在响。只有在最后一个声音响过之后,这个旋律才是过去的。

根据先前的阐释我们必须说,这种相对化也转而适用于个别的声音。每个声音都是在声音—素材的连续性中构造起来的,并且每次只有一个点状的相位是作为现在而当下的,而其他的相位则是作为滞留的尾巴而与之衔接。但我们可以说:只要一个时间客体还在持续新出现的原印象中生产着自身,它便是被感知的(或以印象的方式被意识到的)。

而后我们把过去本身也称为被感知的。事实上,我们难道不会感知到这个过去的过程(Vergehen)吗?我们在上面所描述的情况中难道不是直接地意识到这个刚刚曾在的东西、这个在其自身被给予性中、在自身被给予的方式中的“刚刚过去”吗?显然,在这里起作用的“感知”的意义与前面的感知的意义是不相合的。这里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区分。如果我们在对一个时间客体的把握中区分感知意识和回忆(滞留)意识,那么与感知和原生回忆的对立相符合的便是在客体上的“现在当下”与“过去”的对立。时间客体的本质就在于,它们对其质料的扩展超越出一个时间片段,而这种客体只能在那些正在构造着时间区别的行为中构造自身。但是,构造时间的行为是——而且本质上是——构造当下与过去的行为,它们具有那种“时间客体—感知”的类型,我们曾根据它们的奇特立义构造而对它们做过详细描述。时间客体必须构造自身。这就是说,一个要求自身给予一个时间客体的行为,必须自身包含“现在立义”、“过去立义”等等,并且是以原初构造的立义方式。

如果我们现在将感知的说法与时间客体出现时所带有的那些被给予性区别联系起来,那么感知的对立面就是这里出现的原生回忆和原生期待(滞留与前摄),同时感知与非—感知则连续地相互过渡。在这个对一个时间客体,例如对一段旋律的直接直观把握的意识中,被感知到的是这个现在被听到的节拍或声音或声音部分,而未被感知到的是这个瞬间作为过去而被直观到的东西。各个立义在这里连续地相互过渡,它们限定在一个立义中,这个立义构造着现在。但这个立义只是一个观念的极限。上升的连续统是朝着一个观念的极限而流逝的;就像红色—种类的连续统向着一个观念的、纯粹的红色在收敛(konvengieren)一样。但在这个情况中,我们并不具有个别的立义,即与那些可以自为地被给予的红色—微差相符合的立义,而是始终只是具有、并且按照事情的本质也只能具有立义的连续性,或者毋宁说,一个唯一的、持续变异的连续统。如果我们以某种方式将这个连续统划分为两个部分,那么包含现在的或有能力构造现在的那个部分就被凸显出来,并且它构造出“粗糙的”现在,而这个现在重又分解为一个较细致的现在和一个过去,如此继续地划分,不一而足。

因而感知是一个行为特征,它把行为特征的连续性总和起来,并且通过对那些观念界限的拥有得到凸显。如果没有这种观念的极限,这样的一个连续性就只是一个回忆。这样,感知(印象)在观念的意义上就会是构造着纯粹现在的意识相位,而回忆就会是任何一个其他的连续性相位。但这只是一个观念的界限,是某种抽象的东西,它不能自为存在。此外还要坚持一点,即使是这个观念的现在也并不是与非—现在有天壤之别,而是连续地与之相联接的。而与此相符的是从感知到原生回忆的连续过渡。

第17节 感知作为自身给予的行为对立于再造

感知或当下的自身给予的相关项是在被给予的过去之物中,相对于这种感知和当下的自身给予,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对立:感知与再回忆、次生回忆之间的对立。在再回忆中有一个现在“显现给”我们,但它是在一个完全不同于现在在感知中显现的意义上“显现”出来。参照附录二:“当下化与想象。——印象与想象”,第150页(边码[452])及以后各页。这个现在不是“被感知到的”,就是说,不是自身被给予的,而是被当下化的。它表象着一个没有被给予的现在。而且旋律的流逝在再回忆中同样也表象着一个“刚刚过去”,但它并不给出这个“刚刚过去”。即便在想象中,每个个体之物也是一个在时间上以某种方式延展的东西,也具有它的现在,它的此前和此后,但现在、此前和此后是一个单纯臆想的现在、此前和此后,这整个客体也是如此。这里的问题在于一个完全不同的感知概念。感知在这里是这样一种行为:它将某物作为它本身置于眼前,它原初地构造客体。与感知相对立的是当下化,是再现(Repräsentation),它是这样一种行为:它不是将一个客体自身置于眼前,而是将客体当下化,它可以说是在图像中将客体置于眼前,即使并非以真正的图像意识的方式。在这里根本谈不上对感知与其对立面的连续中介。刚才所说的过去意识,即原生的过去意识,并不是感知,因为感知被看做是本原地构造着现在的行为,但过去意识并不构造一个现在,毋宁说是构造着一个“刚刚曾在”、一个直观地先行于现在的东西。但如果我们将感知称作这样一种行为:它将所有的“起源”包含在自身之中,它进行着本原的构造,那么原生的回忆就是感知。因为只有在原生的回忆中,我们才看到过去的东西,只有在它之中,过去才构造起自身,并且不是以再现的方式,而是以体现的(Präsentation)方式。只有在原生回忆中,与现在相对立的刚刚曾在、此前才能直接地被直观到;原生回忆的本质就在于使这个新的和特殊的东西被原生地、直接地直观到,完全就像现在感知的本质在于使现在被直接地直观到一样。而再回忆以及想象的情况则相反,它提供给我们的是当下化,它仿佛是与创造时间的现在行为和过去行为完全相同的意识,仿佛是完全相同,但却仍然有所变异。被想象的现在表象着一个现在,但本身并不给予一个现在,被想象的此前与此后也只是表象着一个此前与此后,如此等等。

第18节 对于有关延续与后继之意识的构造,再回忆所具有的意义第18节的文字——与第14节结尾一段的文字以及第15节的文字一样——有可能立足于一个 “1917年关于回忆或演替意识的两难”的札记的文字。——编者

如果我们不去关注延续着的对象性的被给予性,而是去关注延续(Dauer)与后继(Folge)本身的被给予性,那么,原生回忆和次生回忆的构造意义就会表现为另外一种情况。

倘若我们假定,A作为原印象出现并且延续了一阵子,而与某个发展阶段上的A的滞留相一致地出现了B,并且它自身构造为延续着的B。在这里,在这整个“过程”期间的意识就是对这个“挪移到过去之中”的A的意识,就是在这个被给予方式的河流中的A的意识,而且这是根据其从属于它的存在内涵的存在形式的“延续”而言,根据这个延续的所有的点而言。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B以及这两个延续的间距或它们的时间点。但这里还出现了一个新的东西:B后继着A,这里被给予的是两个延续着的材料的一个后继,它带有一个特定的时间形式,带有一个包容了相互跟随(Nacheinander)的时间片段。这个演替意识(Sukzessionsbewußtsein)是一个本原给予着的意识,它是对这个相继的“感知”。现在我们来考察这个感知的再造变异,亦即考察再回忆。我“重复”这个演替的意识,我以回忆的方式将它当下化。我“可以”做此事,并且是“任意多次地”做。在我的“自由”领域中先天地包含着对于一个体验的当下化。(这个“我可以”是一个实践的“我可以”,而不是一个“单纯的表象”)现在,对体验后继的当下化看起来又是如何的呢?在它的本质中包含着什么?人们首先会说:我先当下化A,然后当下化B;如果我原初具有的是A—B,那么我现在具有的就是A′—B′(如果这个标记[′]是指回忆)。但这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这将意味着,我现在具有一个回忆A′,并且“此后”又具有一个回忆B′,而且是在对这些回忆的后继的意识中。但这样的话,我就具有一个对这些回忆之后继的“感知”,而不是对此的回忆意识。因此我必定是通过(A—B)′来展示它的。这个意识实事上包含着一个A′、B′,但也包含着一个—′。当然,这个后继并不是一个第三者,这些符号的书写方式并不相继地标识出这个后继。至少我还可以写下这样的规律:

(A—B)′=A′—B′

它的意义在于:这里有一个对A和对B的回忆,但也有一个对“B后继着A”的变异意识。

如果我们现在探问对延续着的对象性——以及对这个延续本身——的一个后继的本原给予意识,那么我们会发现,滞留与再回忆必然属于这个意识。滞留构造着活的现在视域,我在滞留中具有一个对“刚刚过去”的意识,但在这里——例如在对刚刚听到的声音的持留中——本原地构造起来的只是现在相位的回移,或者说,是那个完成了构造并在这种完成性中不再进行构造、不再被感知的延续的回移。但在与这个回移的“结果”的“相合”中,我可以进行一个再生产。而后这个延续的过去便被给予我,恰恰是作为这个绝然延续的“再被给予性”。而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过去的延续才能为我在重复的行为中“本原地”直观到、真正地直观到、为我所确认并且作为许多行为的同一客体而成为我的对象。我可以追复地经验当下,但它不可能是再被给予的。如果我像我随时能做的那样回返到这同一个演替之上,并且将它确认为是同一个客体,那么我就在一个超越把握的(übergreifen)演替意识之统一中进行了一个关于再回忆体验的演替,即:

(A—B)—(A—B)′—(A—B)″……

问题是:这种确认看起来是怎样的?后继首先是各个体验的后继:第一个体验是从A-B的后继的本原构造,第二个是对这个后继的回忆,然后再又是同样的东西,如此等等。这整个后继是作为体现而本原地被给予的。但我可以从这个后继中获得一个回忆,而从这样的再回忆中又可获得一个这样的回忆,以至无穷。本质上不仅每个回忆都是在此意义上可迭复的(iterierbar),即:任意高的阶段都是可能的,而且一个“我能够”的领域也是可迭复的。原则上每个阶段都是一个自由的(它并不排除障碍)活动。

对此演替的第一个再回忆看起来是怎样的呢?

[(A—B)—(A—B)′]′

而后我可以根据前面的规律得出,在这里隐藏着(A—B)′和[(A—B)′],即二阶的回忆,并且是在相继中;当然也隐藏着对后继(—′)的回忆。如果我再次重复,那么我便具有更高的回忆变异并同时具有这样的意识:我多次相继地进行了一个重复的当下化。这类事情出现得极为寻常。我在桌子上敲两次,我将这个相继当下化,然后原文误为“denn”,即“因为”;现据全集本改为“dann”,即“然后”。——译者我注意到,我首先以感知的方式所给予的是这个后继,而后我才回忆;然后我注意到,我正好进行了这个注意,并且是作为我所能重复的这个系列中的第三个环节,如此等等。所有这一切在现象学的工作方法中都是极为寻常的。

在那些只能在演替中而不能在并存(Koexistenz)中被给予的相同(内容同一)客体的后继中,我们现在具有一种在意识的统一中的特殊相合:一个演替的相合。当然这不是一个确切的说法,因为这些客体是相互隔开的,是作为相继而被意识到的,是通过一个时间片段而被分离的。

然而,如果我们在相继中所具有的是带有相同凸显因素的不同客体,那么在某种程度上就有“各个相同性线条”从一个客体流向另一个客体;而在相似性的情况下则会是各个相似性线条。我们在这里具有一个彼此相关性,它不是在关系考察中被构造出来的,它作为相同性直观和差异性直观的前提而处在所有“比较”与所有“思维”之前。实际上“可比较的”只有相似的东西,而“区别”预设了“相合”,也就是说,预设了那种对在过渡中(或在并存中)被联合起来的相同之物的真正统一(Einigung)。

第19节 滞留与再造的区别(原生的和次生的回忆或想象)第19节的文字立足于1905年讲座稿第“42”至第“44”页张上的文字。——编者

现在我们最终决定了我们对布伦塔诺学说,即对时间立义是处在想象领域之学说所持的态度。想象是一个具有当下化(再造)特征的意识。现在虽然有被当下化的时间,但这个时间必然地回指向原初被给予的时间,回指向不是想象的而是被体现的时间。当下化是原初给予的行为的对立面,从它那里不可能“产生出”任何表象。就是说,想象不是一个能够提供某种客体性或在客体性中将一个本质的和可能的特性作为自身被给予的而提供出来的意识。想象的本质恰恰就在于:不是自身被给予。甚至连想象的概念都并非产生于想象。因为,倘若我们自称原本被给予地拥有那个是想象的东西,那么尽管我们必定是在构建想象,但这个构建本身还不意味着被给予。我们自然要考察想象活动(Phantasieren),感知这个活动:就想象概念的构成而言,对想象的感知是原初地给予着的意识,在这个感知中我们直观到什么是想象,我们在自身被给予性的意识中把握到它。

只要对再当下化的回忆与延展着现在意识的原生回忆作一个关注的比较,我们就可以看到,在这两方面的体验之间有一个巨大的现象学区别。例如,我们听到了两个或三个声音,并且在时间延展的同时具有关于刚刚听到的声音的意识。这里会有两种情况出现:或者从那个构成一个时间客体之统一的声音构形中仍有一个环节现实地被感知为现在;或者这种情况不再发生,而是这个构成物只还以滞留的方式被意识到;明见无疑的是,无论出现以上哪一种情况,这个意识本质上都是同一个。现在我们假定:当那个对刚刚听到声音或声音流程的连续意向还活跃的时候,这个声音或声音流程或许又被再造出来。我在内心中将我刚刚听到的并且我的注意力还在朝向的这个节奏再追复进行一次,以此我将它当下化。这里的区别是明摆着的:在当下化中我们再一次具有这个声音或声音构形(Tongestalt),连同其全部的时间延展。被当下化的行为在时间上完全像早先的感知行为一样延展,前者再造着后者,它让声音阶段(Tonphase)与间歇逐个地流逝,与此同时也再造着那个我们选来做比较的原生回忆的时间阶段。它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重复,而这里的区别并不仅仅在于:我们这一次是具有一个素朴的再造,另一次是具有一个对再造的再造。我们所发现的毋宁是内涵中的本底(radikal)区别。只要我们询问:是什么构成了在当下化中一个声音的响起与我们在想象中对此声音还仍然保存着的遗留意识之间的区别,那么这些本底区别就会显露出来。在“响起”(Erklingen)的同时被再造的声音是对响起的再造。在被再造的响起之后的遗留意识则不再是对响起的再造,而是对刚刚曾在、刚刚还被听到的响起的意识,并且这个意识表明自己完全不同于响起本身。例如,展示着诸声音的想象材料并不驻留在意识中,就好像在当下化中每个声音都作为一个同一固持的材料而是连续的一样。若如此,就根本不会形成一个直观的时间表象,不会形成在当下化中对一个时间客体的表象。被再造的声音消失了,它的材料不会再同一地留住并继续经历着对它的立义;相反,它以独特的方式发生变异,并论证着关于延续、变化、接随(Aufeinanderfolge)等等的当下化意识。

将一个本原的现在转变为一个再造的现在,这样一种意识变异完全不同于那种将现在——无论这个现在是本原的还是再造的——转变为过去的意识变异。后一种变异具有一种不断(stetige)映射的特征;正如现在不断地渐次变化为过去和更过去一样,直觉的时间意识也不断地渐次变化着。与此相反,我们却无法谈论从感知到想象、从印象到再造的不断过渡。后一种区别是一种分立的(diskreter)区别。因此我们必须说:我们称之为本原意识、印象或也称之为感知的东西,这是一个不断渐次变化的行为。每个具体的感知都蕴涵着这种渐次变化的一整个连续统。但是,这同一种渐次变化也恰恰为再造、想象意识所要求,只是以再造变异的方式来要求。对于两方面来说,体验的本质都在于:一个点状的相位永远不可能自为地存在。

当然,本原被给予的东西和再造性地被给予东西的这种渐次变化(如我们前面所见)已经涉及立义内容。感知建立在感觉上。感觉以体现的方式(präsentativ)作用于对象,它构成一个不断的连续统;与此相同,想象材料(Phantasma)也对一个想象客体的再现(Repräsentation)而言构成一个连续统。谁接受了在感觉和想象材料之间的本质区别,谁自然也就不会把这些对于刚刚过去的相位的立义内容说成是想象材料,因为它们恰恰会连续地过渡成为现在瞬间的立义内容。

第20节 再造的“自由”第20节的文字立足于1911年11月10日至13日的一个札记的最后一个页张上的文字,第8节至第10节的文字也回溯到这个札记上。这个札记在后面的增补文字第53号中以其原初的形式得到完整的再现;尤其参照第368页的第6行至第29行。——编者

在本原的和被再造的“回坠”(Zurücksinken)之流逝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差异性显露出来。在显现中的各个流逝样式的本原显现和结束是某种固定的东西,是通过“触发”(Affektion)而被意识到的东西,我们只能看向它(倘若我们真的实施观看的主动性的话)。相反,当下化则是某种自由的东西,它是一个自由的穿流,我们可以“更快地”或“更慢地”、更清楚明白地或更迷惘地、疾速地一口气或分步骤地以及如此等等地进行当下化。在这里,当下化本身是一个内意识的发生(Ereignis)并具有其现时的现在、其流逝样式等等。而在它现实地进行的同一个内在相位中,我们可以“自由地”处置被当下化的过程的较大和较小的块片连同其流逝样式,并因此而较快或较慢地将它经历一遍。在这里,这个相位的被当下化的各个点的相对流逝样式(在继续同一相合的前提下)始终保持不变。我所当下化的始终是同一个东西,始终是这个相位的流逝样式的同一个连续性,始终是在其样态(im Wie)中的它本身。但如果我如此地一再回返到这同一个起点和各时间点的这同一个序列,那么这同一个起点本身就会越来越远地和不断地回坠。

第21节 再造的各个清晰性层次第21节的文字立足于——与第14节结尾一段的文字以及第15节的文字一样——“1917年关于回忆或演替意识的两难”的札记的文字。——编者

在这里,被当下化的东西以或多或少清晰的方式浮现出来,而不清晰性的各个样式关系到被当下化的整体以及它的意识样式。在一个时间客体的本原被给予性中我们也发现,它首先生动、清晰地显现出来,而后随着清晰性的减少而过渡为空乏。这些变异从属于流动。但在这些变异出现于流动的当下化中的同时,我们还会面临其他的“不清晰性”,即是说,“清晰的东西”(在最初的意义上)不清晰了,就像透过一层面纱去看一样,亦即或多或少地不清晰了。因而不能将这些不清晰性和另一些不清晰性混为一谈。当下化的生动性和不生动性、清晰性和不清晰性的特殊样式并不属于被当下化的东西,或仅仅因为当下化的样态(Wie)才属于它。它们属于当下化的现时体验。

第22节 再造的明见性第22节的文字立足于一个估计写于1901年以前的页张上的文字,这个记录在后面的增补文字第2号中以其原初的形式得到完整的再现;尤其参照第152页的第19行至第154页的第10行。——编者

在原生的和次生的回忆方面也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区别参照第72页(边码[393])及以后各页。。我们看到:我意向地意识到的东西,是绝对确定的。那么它与更为遥远的过去的关系又如何呢?当我回忆昨天所经历的东西时,我是在再造昨天所经历的进程,有可能是按照演替的所有步骤。在我进行回忆的同时,我具有一个后继(Folge)的意识:首先是有一个步骤被再造,而后在一定的后继中又有第二个步骤被再造,如此等等。但撇开这个明见地属于作为当下(gegenwärtig)体验进程的再造之后继不论,再造还展示了一个过去的时间进程。也许不仅是这个以回忆的方式成为当下的进程的个别步骤有可能偏离开过去进程的步骤(它们以前的进行并不像它们现在被当下化的那样),而且实际的顺序也有可能不同于回忆着的顺序所以为的那样。因此这里很可能存有差误,而且是源于再造本身的差误。这些差误不能混同于那些对时间客体(即对超越的时间客体)之感知也会屈就的差误。前面已经提到,这种情况会出现,并且在何种意义上出现:如果我本原地意识到一个时间的后继,那么这个时间后继就毫无疑问发生过,并正在发生。但这并不是说:一个——客观的——事件(Ereignis)现实地在我对它立义的意义上发生了。个别的立义有可能是错误的,即那些与现实不符的立义。而如果在时间的被回移状态中保留下来的是对被立义之物的对象性意向(根据它的构造性的内涵以及根据它与其他对象的关系),那么这个差误就会贯穿在这个显现过程的整个时间立义中。但如果我们限制在展示着的“内容”或“显现”的后继上,那么就还有一个无疑的真理保留下来:一个进程成为被给予性,而且诸显现的后继已经发生,即便它也许并不是那个当时显现给我的诸事件的后继。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时间意识的明见性是否能够在再造中得到保持。这种情况只有借助于再造性进程与一个滞留性进程的相合才是可能的。如果我具有c、d两个声音的后继,那么我可以在这个清新的回忆还存有时便重复这个后继。我带着这样的意识在内心中重复c、d,即:首先发生c,而后发生d。而在这“仍然生动的”同时,我可以用这种方式再进行下去,如此等等。我肯定能够以此方式而超越出原初的明见性领域。同时我们在这里看到:再回忆是以何种方式充实着自身。当我重复c、d时,这个对演替的再造性表象便在这个还刚刚生动的早先演替中得到充实。也可以反过来说:再造使单纯滞留性地被意识到的后继变为直观性的。

第23节 被再造的现在与一个过去的相合。 对想象与再回忆的区分第23节前半部分的文字(直至第51页的第22行)立足于1905年讲座稿第“44”页张上的文字。这一节后半部分的文字立足于一个估计产生于1907至1909年间的札记的文字,这个札记在后面的增补文字第45号中以其原初的形式得到完整的再现;尤其参照第299页的第24行至第300页的第27行。——编者

在我们相对于本原意识而突出了关于过去的再造意识之后,又会有进一步的问题产生出来。如果我再造一段被听过的旋律,那么再回忆的现象的(phänomenal)现在便将一个过去当下化:在想象中、在再回忆中现在响起一个声音。它例如再造着这个曾在的旋律的第一声。与第二声一同被给予的过去意识再现着“刚刚过去”,它是以前本原地被给予的,亦即一个过去的“刚刚过去”。这个被再造的现在究竟是如何做到对一个过去的再现的呢?一个再造的现在只是直接地表象着一个现在。与一个只能在“刚刚过去”的形式中本原地被给予的过去之物的关系是如何进入其中的呢?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进行一个我们至此为止仅仅是触摸到的区分,即区分对一个时间上延展的客体的单纯想象和再回忆。在单纯的想象中没有对被再造的现在的设定以及这个现在与一个过去被给予的现在的相合。相反,再回忆则设定被再造者并且在这种设定中给这个被再造者以一个位置,一个相对于现时现在以及这个再回忆本身所从属的本原时间领域的位置。参照附录三:“回忆与感知的联合意向。——时间意识的诸样式”,第154页(边码[455])及以后各页。只有在本原的时间意识中才能在一个被再造的现在与一个过去之间建立联系。当下化河流是一条体验相位的河流,它与任何一条构造着时间的河流具有完全相同的建构,即是说,它是一条构造着时间的河流。所有那些构造着时间形式的映射、变异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而且,完全就像内在的声音在声音相位中构造起自身一样,声音—当下化的统一也在声音—当下化相位的河流中构造起自身。普遍有效的是:我们在现象学的反思中从所有那些在最宽泛意义上的显现者、被表象者、被思考者等等而被回引到一条构造着的相位的河流上去,这些相位经历着一个内在的客体化:即对感知显现(外感知)、回忆、期待、期望等等的客体化,使它们成为内意识的统一。也就是说,任何一种当下化,作为对普全地构造着时间的形态的体验流动,都在构造着一个内在的客体:“延续着的、这样或那样流动着的当下化进程。”

但另一方面,当下化的本己特点在于:它们自己本身并且根据所有体验相位都是在另一种意义上的关于……的当下化(Vergegenwärtigung von...),它们具有一个次生的、另类的意向性,一个并不对于所有体验、而只对它们而言是本己的意向性。但这个新的意向性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就形式而言是那个构造着时间的意向性的对立形象,而且正如它在每个要素中都再造着一个当下拥有之河流(Gegenwärtigungsfluß)的瞬间,并且在整体中再造着一个整体的当下拥有之河流一样,它也如此地制作着一个再造性的意识,即关于一个被当下化的内在客体的意识。因此这个新的意向性构造着一个双重的东西:一方面是通过它的体验流的形式构造起作为内在统一的当下化;而后,由于这条河流(它在通常情况下是由非再造性的瞬间所组成)的体验瞬间是一条平行河流之瞬间的再造性变异,并且由于这种再造性变异意味着一种意向性,这条河流便组合成一个构造着的整体,在它之中有一个意向统一被意识到:被回忆之物的统一。

第24节 再回忆中的前摄第24节的文字立足于一个胡塞尔于1917年为了补充由埃迪·施泰因所做加工而自己写下的一个页张的文字。——编者

为了理解将这种被构造的体验统一“回忆”编排到统一的体验流之中的做法,必须考虑以下情况:每个回忆都含有期待意向,它们的充实会导向当下。每个原初构造着的过程都是通过前摄而被激活的(beseelt),它们空乏地构造和接受来者,使它得到充实。但是,再回忆的过程不仅仅以回忆的方式在改造着这些前摄。这些前摄不仅在这里接受着,它们也已经接受过,它们已经充实了自身,而且我们对此已经在再回忆中意识到。在再回忆意识中的充实是再—充实(恰恰在回忆设定的变异中),如果事件感知的原初前摄是不确定的并且不排除其他存在和不存在,那么我们在再回忆中所具有的便是一个前指的期待,它排除了所有的可能,除非这里涉及的是一种“不完善的”再回忆,它具有一个不同于这种不确定的原初期待的结构。但即便是这种不确定的原初期待也是包含在再回忆之中的。因此,意向分析的困难已经表现在个别地被考察的事件上,而后则以新的方式出现在那些与这些事件直至当下的延续相关的期待方面。再回忆不是期待,但它具有一个指向将来,并且是指向再回忆的将来的视域,它是一个被设定的视域。这个视域在再回忆过程的前行中一再重新被开启,并且越来越活跃,越来越丰富。而与此同时,这个视域随着一再重新被再回忆的事件而充实着自身。现在这些以前只是被先示出来的事件是拟—当下的,在现实化的当下模式中拟—当下的。

第25节 再回忆的双重意向性除了第57页的第1至5行的一个句子以外,第25至第26节的文字以及第27节第一段的文字都与第23节后半部分的文字一样,立足于后面在增补文字中再现的、产生于1907至1909年间的第45号札记;尤其参照第302页的第31行至第307页的第32行。——编者

因而如果我们在一个时间客体上将内容连同其延续(它们在与“这个”时间的联系中可以具有一个不同的位置这里的助动词“可以”(können)为复数形式,但主词“延续”却为单数,疑为语法上的一个笔误。但从含义上说,这里的“die”可以是指“内容连同其延续”这两者,因此译作“它们”。这个问题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所有版本中都出现。——译者)区别于它的时间位置,那么,在这个对一个延续着的存在的再造中,除了具有对被充实的延续的再造以外,我们还具有、并且是必然地具有与此位置相关的意向。倘若一个延续没有在一个时间联系中被设定,倘若没有对这个时间联系的意向在此,这个延续是根本无法被表象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根本无法被设定的。在这里必然的是:这个意向或者具有过去意向的形式,或者便具有将来意向的形式。与这些意向——朝向充实了的延续的意向以及朝向它们的时间位置的意向——的双重性相符合的是一个双重的充实。构成对这个过去延续着的客体之显现的意向总体复合有可能在这个从属于同一个延续者的诸显现的系统中得到充实。对时间中的联系的意向是通过对直至当下为止已充实的联系之制作而充实自身的。因而在每个当下化中都可以区分:一方面是对那个过去延续着的客体在其中被给予,即被感知或原初地被构造的意识的再造;另一方面是那些以对于“过去的”或“当下的”(与现时的现在同时)或“将来的”意识而言构造性的方式依附在这种再造上的东西。

这种依附在再造上的东西也是再造吗?这是一个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问题。当然,被再造的是这个整体,不仅是当时的意识当下连同其河流,而且以隐含的方式还包括整个直至活的当下的意识流,它们都是被再造的。这就是说,作为一个先天—现象学发生的基本内容:回忆是处在一种连绵的河流之中,因为意识生活是处在连绵的河流之中,而不仅仅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加入到链条之中。毋宁说,每个新的东西都回复地作用于旧的东西,它的前行着的意向在此同时得到充实和规定,并且这为再造提供了一个特定的色彩。因此,在这里展示出一种先天必然的回复作用(Rückwirkung)。新的东西重又指明新的东西,后者在出现的过程中规定自身并且为旧的东西变异着这些被再造的可能性,如此等等。在这里,回复作用的力量是循着这链条而回溯的,因为这个被再造的过去带有“过去”的特征,并且带有一个不确定的意向,即对某个相对于现在而言的确然时间状态的意向。因此,并不是我们具有一个单纯的“被联想到的”意向链:一个东西让人回忆起另一个(流动着的)东西,这个东西又让人回忆起下一个(流动着的)东西;而是我们具有一个意向,它自身就是朝向这个可能充实的系列的意向。

然而这个意向是一个非直观的意向,一个“空乏的”意向,并且它的对象之物就是各个发生事件(Ereignisse)的客观时间系列,而这个时间系列是这个现时的再回忆的模糊环境(Umgebung)。“环境”的特征不就在于:一个统一的意向,它与许多相互联系的对象性相关,并且在它们的不同的、多重的、渐次的被给予性中得到充实?空间背景(Hintergrund)的情况也是如此。因而在感知中的每个事物也都具有其作为背面的背景(因为这里所涉及的不是注意力的背景,而是立义的背景)。“非本真感知”这个成分是作为本质的组成部分而从属于每个超越的感知的,它是一个“复合的”意向,这个意向是可以在特定类型的联系中、在被给予性的联系中得到充实的。没有背景也就没有前景。没有不显现的面也就没有显现的面。在时间意识的统一中情况也是如此:被再造的延续是前景,那些编排意向(Ein-ordnungsintention)使一个背景、一个时间背景被意识到。这种状况在延续者本身时间性的构造中以某种方式随着它的现在、此前、此后而持续。我们可以做以下类比:对于空间事物而言,是编排到全面的空间和空间世界之中,另一方面是编排到空间事物本身连同其前景和背景之中。对于时间事物而言,是编排到时间形式和时间世界之中,另一方面是编排到时间事物本身以及它的相对于活的现在的变换着的定向之中。

第26节 回忆与期待的各种区别

此外还要研究,回忆与期待彼此间是否平等,直观的回忆为我提供对一个事件之流逝延续的活的再造,而非直观的则始终只是这样一些意向,它们回指着此前,并且前指,直至活的现在。

在对一个将来事件的直观表象中,我现在直观地具有一个以再造方式流逝着的进程的再造“图像”。与此相衔接的是不确定的将来意向和过去意向,也就是那些从此进程的一开始就涉及那个限定在活的现在之中的时间环境的意向。就此而论,期待直观是倒转过来的回忆直观,因为在回忆直观那里,现在意向并不“先”行于这个进程,而是后随于这个进程。它们作为空乏的环境意向处在“相互对立的方向”上。现在这个进程本身的被给予方式是怎样的呢?在回忆中,这个进程的内涵是确定的内涵,这是否会构成一个本质的区别?即使是回忆也可以是直观的、但却不十分确定的,因为有一些直观的组元根本不具有真正的回忆特征。诚然,在“完善的”回忆那里,一切都清晰具体,并且具有回忆的特征。但从观念上说(idealiter),这种情况在期待那里也是可能的。它在一般情况下为许多可能留下空间,而这种始终开放的状态重又是相关组元的一个特征。但原则上可以想象一个预见的意识(一个自诩为预见的意识),它看到对那个将要存在者之期待的每一特征:例如就像我们具有一个完全确定的计划,并且在直观地表象被计划内容的同时将它可以说是毫发不差地当作将来的现实接受下来。但即使在这里也会有某些在对将来的直观预测中的无足轻重之物,它作为代用品充填着这个具体的图像,但它却可以多重地不同于这个图像所提供的东西:它从一开始就具有开放性的特征。

但原则性的区别在于充实的方式。过去意向必然是通过对直观再造之联系的制作来充实自身。对过去事件的再造在其有效性方面(在内意识中)只允许证实回忆的不确定性,并且允许通过向一个再造的转变来进行完善,在这个再造中,所有的组元(Komponente)都具有再造的特征。这里关涉到这样的问题:我是否真正地看到了这些,感知到了这些,我是否真正具有这个显现,具有恰恰带有这些内容的显现?所有这些都必须同时编排到恰恰由这些直观所构成的、直至现在的一个联系之中。当然还有另一个问题:这个显现者曾是现实的吗?与此相反,期待是在一个感知中得到充实的。在被期待之物的本质中包含着:它是一个将被感知的东西。在这里明见无疑的是:如果一个被期待的东西出现,即是说,成为一个当下的东西,那么期待状况本身就已经过去了;若是将来的东西已经成为当下的东西,那么当下的东西也就成为相对过去的东西。那些环境意向的情况与此完全相同,它们也是通过一个印象性体验的现时性而充实自身。

如果撇开这些区别不论,那么期待直观就完全与过去直观一样是某种原初的和特殊的东西。

第27节 回忆作为关于曾被感知的意识

在对这种被分析的设定性再造的特征描述上,以下情况是最为重要的:在它的本质中不仅包含着对时间存在的再造性设定,而且还包含着一个与内意识的确定关系。在回忆的本质中原生地包含着:它是关于曾被感知(Wahrgenommen-gewesen-sein)的意识。如果我直观地回忆一个外部的进程,那么我便具有一个对此进程的再造性直观。而这是一个设定的再造。但这种外部的再造必然是通过一个内部的再造才被意识到。一个外部的显现必定是被再造出来的,因为这个外部的进程是在特定的显现方式中被给予的。作为体验的外部显现是内意识的统一,而与内意识相符合的是内部的再造。但对一个进程的再造有两种可能:内部的再造是一个设定性的再造,因此这个进程的显现是在内在时间的统一中被设定的;或者,外部的再造是一个设定性的再造,它在客观时间中设定有关的时间进程,但并不把显现本身设定为内时间的进程,并且因此也不进一步在总体生活流的统一中设定构造着时间的河流。

第27节下面两段的文字以及第28节第一段的文字立足于出自1901年间或1901年前的一个札记的文字,这个札记在后面的增补文字第18号中以其原初的形式得到完整的再现;尤其参照第180页的第30行至第183页的第24行,以及第183页的第25至第184页的第3行。——编者故而回忆并不一定就是对以前感知的回忆。但由于对一个以前进程的回忆包含着对这个进程在其中被给予的那些显现的再造,因而随时也都有一种对此进程之以前感知进行回忆的可能(或者说,在那个使以前感知得以被给予的回忆中进行反思的可能)。这个以前的意识总体被再造出来,而那些被再造的东西具有再造的特征以及过去的特征。

让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状况:我回忆灯火通明的剧院。这不可能是指:我回忆起曾经感知过这个剧院。否则这就会意味着:我回忆起,我曾感知过,我曾感知过这个剧院,如此等等。我回忆这个灯火通明的剧院,这就是说,我“在我的内心中”直观到这个作为曾在的剧院的灯火通明的剧院。我在现在中直观到这个非—现在。感知构造着当下。为了有一个现在本身站立在我眼前,我必须感知。为了直观地表象一个现在,我必须“在图像中”,以再现变异的方式进行一个感知。但并不是我表象一个感知,而是我表象一个被感知之物、一个在感知中作为当下显现出来的东西。因此回忆确实隐含着一个对以前感知的再造;但回忆并非在本真的意义上是对一个感知的表象;在回忆中被意指、被设定的并不是感知,而是感知的对象和感知的现在,而后者此外还在与现时现在的关系中被设定。我回忆昨天的灯火通明的剧院,即是说,我进行一个对剧院感知的“再造”,这样,剧院就在表象中作为一个当下的剧院而浮现在我面前,我意指的是这个东西,但同时又在与现在、现时的感知的现时当下之关系中将这个当下理解为过去发生的。现在当然就很明见:对这个剧院的感知曾在,我曾感知过这个剧院。被回忆的东西显现为当下曾在的,而且是直接直观地显现出来;而它之所以这样显现,是因为有一个当下直观地显现出来,它具有一段与现时现在的当下的距离。后一种当下是在现实感知中构造起自身的,而前一种直观显现的当下,即对非—现在的直观表象,则是在一种与感知相对立的行为中、在一种“对以前感知的当下化”(剧院在这种当下化中是以“仿佛现在”的方式被给予)中构造起自身。因而这种对剧院感知的当下化不能被理解为:我在生活于感知之中的同时意指感知,而应理解为:我意指这个被感知的客体的当下曾在。

第28节 回忆与图像意识。回忆作为设定的再造

我们还需要考虑,这里所讨论是何种类型的当下化。我们所涉及的并不是一种通过一个相似的客体而进行的再造,就像在被意识到的图像性(图画、半身塑像,诸如此类)情况中那样。相对于这种图像意识,这里所讨论的再造具有自身当下化的特征。它们重又分为不设定的(nichtsetzend)再造(“单纯”想象)与设定的(setzend)再造。此外还要加上时间特征。回忆是在过去意义上的自身当下化。当下回忆是一个与感知完全相类似的现象,它与相应的感知一样具有对象的显现,只是这显现带有一个变异了的特征。由于这种特征,对象不再作为当下的站立于此,而是作为当下曾在的。

第28节下面两段文字和第29节的文字——与第23节前半部分的文字、第25节至第26节的文字以及第27节的第一段文字一样——立足于在增补文字第45号中再现的出自1907和1909年间的文字;尤其参照第307页的第33行至第310页的第10行。——编者这种叫做回忆和期待的再造之本质就在于,它们将被再造的显现编排到内时间的存在联系之中,编排到我的体验的流逝着的系列的存在联系之中。设定通常也伸展到外部显现的对象性上,但这种设定也可以被扬弃,它也可以被反驳,这样,留存下来的便只是回忆和期待了,就是说,即使我们将以前的或将来的感知称之为“臆指的”(vermeintlich),我们也不会停止将它们称作回忆和期待。如果这里所涉及的从一开始就不是对超越客体的再造,而是对内在客体的再造,那么这种被描述的再造性直观的阶段构建便被取消,而对被再造者的设定便与将它编排到体验系列、内在时间之中的做法完全相合。

第29节 当下回忆

就对外部时间与对象性的直观的领域而言,我们还需要顾及另一种类型的对时间对象的直接再造直观(我们所有的阐述都局限在对时间对象的直接直观上,并且将间接的或非直观的期待与回忆排除在外)。

我也可以将一个当下之物表象为现在存在的,同时却并不在我面前现在生动地拥有它,无论是根据一个以前的感知,还是按照一个描述,或其他等等。在第一种情况中,虽然我具有一个回忆,但我给予被回忆者以一个直至现时现在的延续,而对于这个延续,我并不具有内部被回忆的“显现”,这个“回忆图像”服务于我,但我并不在其归属于它的延续中将这个被回忆之物设定为它本身,即不把它设定为内回忆的对象之物。被设定的是这个作为在此显现中展示着自身的延续者,并且我们设定这个显现着的现在,并且设定一再更新的现在,如此等等;但我们并不将它设定为“过去的”。

我们知道,在回忆过程中的“过去”也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在现在的回忆中为自己制作一个关于以前的回忆的图像以及其他类似的构建。相反,我们只是设定这个显现者、这个被直观者。按照它的时间性,它当然只能在时间的模式中被直观到。而对这个在此同时的显现者,我们以回忆的方式通过这个显现的环境意向而给予它相对于现时性的现在的位置。也就是说,在将一个不在场的当下之物当下化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探问直观的环境意向。这些环境意向在这里当然是另一种类型:它们根本不会通过一个在总体上被设定的内显现的持续系列来与现时现在发生联系。自然,这些再造的显现并非没有联系。应当有一个延续者存在,它在此显现,它曾经存在,并且现在存在,并且将会存在。因此,我“能够”在某一条道路上前去观看,并发现事物还在;而后我可以再回来,并在一再“可能的”显现系列中制作直观。假如我此前就出发并已经到达那里的话(而这是一种先示的可能性,与此相符的是可能的显现系列),那么我现在就已具有作为感知直观的直观,如此等等。即是说,虽然这个再造地浮现在我面前的显现并不在特征上被描述为以内印象方式曾在的,虽然这个显现者并不在特征上被描述为在其时间延续中被感知为曾在的,但在这里也有与此地此时(his et nunc)的关系,这个显现也带有一个特定的设定特征:它被归属到一个特定的显现联系之中(它完全是由设定着的、执态着的显现所组成的联系),在与这个联系的关系中,它具有动机引发的特征:环境意向为“可能的”显现本身提供了各自的意向晕。同样的情况也表现在对这样一个延续着的存在的直观上:我现在感知这个存在并设定它为此前曾在的,但我并没有在此前感知过它,并且没有在现在回忆它,而且我还将它设定为将要存在的。

第30节 在滞留变化中对象意向的保持第30节的文字与第31节第一段的文字都立足于1905年讲座稿的第“44”、“45”、“45a”和“45b”页张上的文字。——编者

常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在过去之物的滞留还活跃的同时,一个关于此物的再造性图像已经显露出来,它当然是这个在现在点中如此这般地曾被给予的东西的图像。我们可以说是在扼要地重述(rekapitulieren)这个刚刚被体验到的东西。这个在当下化中的内部改造把再造性的现在与这个还生活在新鲜的回忆中的现在联系在一起,在这里进行的是同一性意识,它确定这个或那个现在的同一性。(这个现象同时表明,属于原生回忆的领域的,除了直观部分以外,还有一个空乏的部分,它伸展得要远得多。在我们于新鲜的、尽管是空乏的回忆中还具有一个曾在之物的同时,一个关于它的“图像”已经显露出来。)一个普遍的和基础本质的事实就在于:在每个现在回坠到过去的同时,它也持留着它的严格的同一性。从现象学上说:根据质料A而构造起来的现在意识在不断地转变为一个过去意识,与此同时却始终有新的现在意识构建起自身。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这个变异着的意识就获得了它的对象意向(这包含在时间意识的本质之中)。

每个原初的时间领域在构造它的行为特征方面都包含着这种连续的变异。它不能被理解为:好像在一个由各个从属于客体相位的立义所组成的系列中,从它们作为现在设定的出现开始,到下降地进入最终可及的现象的(phänomenal)过去为止,有一个在对象意向中的变异在持续地进行着。相反,这个对象意向始终作为绝对的这同一个同一意向而持存着。尽管如此,还是会有一个现象方面的(phänomenal)阶段变化(而且不仅是在那些减弱的立义内容方面),会有一个确定的从现在中的最高感觉高度直至不被注意状态的回坠。首先是现在瞬间被描述为新的东西,刚刚回坠的现在不再是新的东西,而是被新东西推开的东西。在这种推开中包含着一个变化。但在它失去其现在特征的同时,它在其对象意向中却绝对保持自身不变,它是朝向一个个体客体性的意向,并且是一个直观的意向。即是说,在这方面不会发生任何变化。但在这里也许需要考虑,“对象意向的保持”究竟意味着什么?对对象的总体立义包含着两个成分:一个成分是根据客体的时间以外的规定性来构造客体,另一个成分是创造时间位置:现在存在、曾经存在等等。客体作为时间质料、作为具有时间位置和时间延展的东西、作为延续着或变化着的东西、作为现在存在而后曾经存在的东西,纯粹是从对立义内容的客体化中产生出来的,因而在感性客体的情况中就是从感性内容中产生出来的。我们在这里不能忽略的是:这些内容即使如此还是时间客体,它们在一个作为原印象和滞留之连续的相继中生产自身,感觉材料的这种时间映射对于那些借助它们而构造起来的客体之时间规定来说是有意义的。但是,它们的时间特征并不在它们的特性中起作用,这特性是指:它们按其纯粹内容(Was)而论是事物质性的代表原文为“Repräsentant”,也可译做“被再现者”。——译者。非时间地被理解的立义材料根据客体的特殊组成来构造客体,而只要这个组成始终保持着,我们就已经可以谈论一个同一性。但如果此前曾谈及对对象关系的保持,那么这就意味着,不仅那个在其特殊组成中的对象始终保持着,而且还是作为个体的亦即时间上确定的对象,它连同它的时间规定一起在时间中回坠。这种回坠是一种特殊的现象学的意识变异,通过这种变异,相对于一再更新地被构造的现时现在,并且借助于那个导向现时现在的持续变化系列,一个不断成长着的距离便构建起了自身。

第31节 原印象与客观的、个体的时间点

我们似乎在这里被引到一个两难之上:客体在回坠过程中持续地改变它的时间位置,但却又应当在回坠过程中保留着它的时间位置。实际上,始终回移着的原生回忆的客体根本没有改变它的时间位置,而只是改变了它与现时现在的距离,而这乃是因为现时现在应当被视作一个一再更新的客观时间点,而过去的时间之物却始终是它之所是。但现在的问题在于,在时间意识始终变化的现象面前,关于客观时间的意识是如何成立的,并且首先是关于同一时间位置的意识是如何成立的。与此最密切相关的从这里开始的第31节的文字立足于1905年讲座稿第“58”至“61”页张上的文字。——编者是关于个体时间对象与过程的客体性构造的问题:所有客体化都是在时间意识中进行的。如果不澄清时间位置的同一性,那么我们也就无法澄清一个时间中的客体的同一性。

更确切地说,这个问题就在于:感知的各个现在相位持续地经历着一个变异,它们不再简单地保持为它们之所是,它们在流动着。在这流动中,我们称之为向时间中的回坠活动(Zurücksinken)在构造着自身。声音现在响起,它立即坠入到过去中。所谓的“它”,乃是指这同一个声音。这涉及这个声音的每个相位,因而也涉及这整个声音。现在看起来,这种下坠通过我们至此为止的考察而变得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我们面对这种声音的下坠却说,它在时间中有一个固定的位置,时间点和时间延续可以在重复的行为中得到认同,就像我们对再造性意识的分析所指明的那样——这是怎么回事呢?这个声音和在这个延续着的声音的统一中的每个时间点都在“客观的”(即使是内在的)时间中有其绝对固定的位置。时间是僵化的,但它却又在流动着。在时间河流中、在持续向过去的下坠中,一个不流动的、绝对固定的、同一的、客观的时间构造起自身。这就是问题所在。

我们首先更进一步地思考这同一个下坠的声音的事态。为什么我们要说这同一个下坠着的声音?这个声音在时间河流中穿越它的各个相位而构建起自身。关于每个相位,例如一个现时现在的相位,我们知道,它受持续变异的规律制约,但却因此而可以说是必定显现为对象性的这同一个,显现为这同一个声音—点,因为在这里可以看到一个立义的连续性,它自始至终受意义的同一性主宰,并且处在连续的相合中。这种相合涉及时间之外的质料,它恰恰是在流动中为自己保持着对象意义的同一性。这对每个现在相位都有效。但每个新的现在都是一个新的现在,并且在现象学上被描述为新的现在。即使这声音完全不变地持续下去,以至于我们看不到任何细微的变化,即是说,即使每个新的现在都拥有在质性因素、意向因素等等方面完全相同的立义内容,并且承载着完全相同的立义——这里也仍然可以看到一个原初的差异性,它从属于一个新的维度。而这个差异性是一个持续的差异性。从现象学上看有这样一个状况:只有现在点才被描述为现时的现在,并且被描述为新的现在,前一个现在点经历着它的变异,再前一个现在点则经历着它的进一步变异,如此等等。这个在立义内容方面以及在建立于它们之上的立义方面之变异的连续统,创造出这个声音的延展连同已延展者的向过去的持续下坠的意识。

但与时间意识的持续变化现象相反,客观时间的意识,首先是同一时间位置和时间延续的意识是如何成立的?答案是: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即相对于时间回移的河流、意识变异的河流,这个显现为被回移的客体恰恰始终以统摄的方式保持在绝对的同一性中,而且是这个客体连同在现在点被经验到的作为“这个”(dies)的设定。在持续的河流中立义的持续变异并不涉及立义的“作为什么”,即不涉及立义的意义,它并不意指新的客体和新的客体相位,它并不提供新的时间点,而是一再地提供这同一个客体连同它的各个同一时间点。每个现时的现在都创造一个新的时间点,因为它创造出一个新的客体,或者毋宁说,创造出一个新的客体点(Objektpunkt),它在变异的河流中作为这同一个个体的客体点而被持留下来。一个新的现在不断持续地构造起自身,这种持续性向我们表明,这里涉及的根本不是“新”,而是一个个体化的持续瞬间,时间位置的起源就在这个瞬间之中。在这个变异着的河流的本质中包含着这样的情况:这个时间位置是同一地站立于此,并且是作为必然同一地站立于此。作为现时现在的这个现在就是这个时间位置的当下被给予。如果这个现象移入到过去,那么这个现在便获得过去现在的特征,但它始终是这同一个现在,只是相对于各个现时现在和时间上新的现在而言,它是作为过去而站立于此。

因而,时间客体的客体化建立在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从属于客体的不同现时现在点的感觉内容可以始终在质性上绝对不变,但尽管有如此宽泛的内容同一性,它却仍然不具有真正的同一性;这同一个感觉在现在和在另一个现在中各有差异,而且这是一种现象学的差异,它与绝对的时间位置相符合,它是这个“这个”的个体性原源泉,并因此而是绝对的时间位置的原源泉。每个变异的相位都“本质上”具有相同的质性内涵和相同的时间瞬间,尽管是变异了的,而且它是以这样的方式在自身中具有它们,以至于以后的同一性立义恰恰因此而得以可能。这是在感觉和立义基础方面的情况。不同的瞬间承载着立义、本真的客体化的不同方面。客体化的一个方面纯粹是在感觉材料的质性内涵中找到其支撑的:它提供时间质料,例如声音。它会在过去变异的河流中同一地得到持留。客体化的第二个方面产生于时间位置代表的立义之中。这种立义在变异的河流中持续地得到持留。

总结一下:这个声音—点在其绝对的个体性中在其质料和时间位置方面得到持留,后者才构造出个体性。最后再加上立义,它本质上属于变异,而且在这个延展了的对象性连同其内在绝对时间得到持留的情况下,它使这种向过去的回移显现出来。因此,在我们的声音例子中,持续的新的响起和渐渐消失的每个时间点都具有其感觉材料和其客体化立义。声音在此作为一个被拉奏的提琴弦的声音。如果我们再次撇开客体化立义不论,并且纯粹地观看感觉材料,那么这从质料而论例如始终是c音,音质和音色不变,强度或许不稳定等等。这个内容——纯粹作为感觉内容是客体化统觉的基础——是延展了的,即每个现在都具有它的感觉内容,每个其他的现在都具有一个个体上其他的感觉内容,即使它在材料上也正是这同一个。绝对的这同一个c现在和以后是在感觉上相同的,但个体上却是另一个。

这里所说的“个体的”,就是感觉的原初时间形式,或者我也可以说,就是原初感觉的时间形式,在这里是指各个现在点的感觉,并且仅仅是这些点的感觉。但实际上这个现在点本身可以通过这个原初感觉来定义,以至于这个被说出的句子只能被看做是对那个应当被意指的东西的指明。印象相对于想象材料的区别就在于本原性的特征。关于印象和想象材料参照附录二,第150页(边码[452])及以后各页。现在我们在印象以内凸显原印象,与它相对而立的是在原生回忆意识中的变异的连续统。原印象是绝对不变异者,是对所有其他意识和存在而言的原源泉。原印象的内容就在于现在这个词所意味的东西,只要它是在最严格的意义上被理解。每个新的现在都是一个新的原印象的内容。持续地有一个新的印象并且始终是新的印象闪现出来,带着始终是新的、或相同或变化的质料。使原印象区别于原印象的是原初时间位置印象的个体化因素,这种原初时间位置印象是某种相对于质性以及其他感觉内容的因素而言根本不同的东西。原初时间位置的因素当然不是某种自为的东西,个体化不是与个体化所具有的东西相并列的东西。整个现在点、整个本原的印象都经历着过去变异,而唯有通过它,我们才穷尽整个现在概念,只要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指明一个“过去”,就像“过去”指明“现在”一样。即使是这个变异也首先涉及感觉,同时却并不扬弃它的普遍的、印象的特征。它变异着原印象的总体内涵,既在质料方面,也在时间位置方面,但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进行变异,就像一个想象变异所做的那样,即完完全全地变异着,但却并不改变意向本质(总体内涵)。

因此,质料是这同一个质料,时间位置是这同一个时间位置,只是被给予方式改变了:这是过去被给予性。在这个感觉材料的基础上建造起客体化的统觉。当我们纯粹地观看感觉内容(撇开可能建造于其上的超越统觉不论)时,我们便已经在进行着一个统觉:这个“时间河流”、这个延续而后便作为一种对象性而站立在我们眼前。对象性以统一性意识、同一性意识为前提。我们在这里将每个原感觉都立义为自身(Selbst)。它给予一个声音—点—个体,而这个个体是在过去变异的河流中同一的这同一个:与这个点相关的统觉在过去变异中始终处在持续的相合中,而这个个体的同一性显然就是时间位置的同一性。一再更新的原印象持续地流出,这种持续的流出在对这些原印象被立义为个体的点的过程中一再重复地提供着新的和不同的时间位置,这种持续性提供了时间位置的持续性。因而在过去变异的河流中站立着一个持续的、完全充实了的时间部分,但却是以这种方式,即只有其中的一个点通过原印象而被给予,并且时间位置由这里而在变异了的阶段变化中持续地显现出来,回行到过去之中。

每个被感知的时间都是作为一个限定在当下之中的过去而被感知。而当下是一个界限点。每个立义都束缚在这个合规律性上,无论它是多么超越。如果我们以一个鸟的飞行、一个奔驰中的骑兵中队为例,那么我们会在感觉基础中发现这些被描述过的差异、一再更新的原感觉,带着它们的时间位置特征,这些提供了它们的个体化;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在立义中的同一类模式。正是因此,客观之物本身,即鸟的飞行,才显现为在现在点中的原被给予性,但却显现为在一个过去连续统中的完整被给予性,这个连续统是限定在现在之中的,并且持续地限定在一再更新的现在之中,而持续的过去之物则不断继续地被引入过去连续统之中。这个显现的过程始终具有同一的、绝对的时间值。它按其已流逝的部分不断继续地将自己回移到过去之中,与此同时,它将自己连同其绝对时间位置以及因此也连同其整个时间片段推入到过去之中:即是说,这同一个过程连同这同一个绝对的时间延展都始终(只要它还显现)同一地显现为这同一个,只是它的被给予形式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在活的存在源泉点(lebendige Quellpunkt des Seins)中、在现在中有一再更新的原存在(Ursein)涌现出来,相对于此,那个从属于此过程的各个现在时间点的距离持续地增大着,因此这种回坠的显现、这种远离的显现也就增长着。

第32节 在对这一个客观时间构建上再造的参与第32节的文字以及第33节前两行的文字都立足于1905年讲座稿的第“46”至“47”页张上的文字。——编者

在向过去回坠的同时,时间点的个体性得到保持,但以此我们还不具有一个统一的、同质的、客观的时间。对于这个意识的成立,再造的回忆(作为直观的回忆以及在空乏意向形式中的回忆)起着重要的作用。每个被回移的时间点都可以借助于一个再造的回忆而成为并且重复地成为一个时间直观的零点(Nullpunkt)。在以前的时间领域中,当下被回移之物曾是一个现在,这个时间领域现在被再造,而被再造的现在连同还在新鲜回忆中的活的时间点被认同:这个个体的意向是这同一个。参见附录四:“再回忆与时间客体和客观时间的构造”,第159页(边码[459])及以后各页。被再造的时间领域要比现时当下的时间领域伸展得更远。如果我们接受其中的一个过去点,那么通过对那个时间领域——这个点在其中曾是现在——之叠推(Überschiebung)而进行的再造便提供了一个向过去的进一步回行,如此等等。这个过程可以明见地被想象为是无限可持续的,即使现时的回忆实际上很快就会不起作用。明见的是,每个时间点都具有它的此前和此后,而且这些点和片段此前不能以向一个数学界限(如强度界限)接近的方式将自身密集化。倘若真有一个界限点,那么与这个点相符的会是一个现在,没有任何东西先行于它,而这明见地是不可能的。参见第80页(边码[399])。一个现在始终是并且本质上是一个时间片段的排列点。而明见无疑的是:这整个片段都必定会回坠,并在此同时保持着它的整个容量、它的整个个体性。当然,想象与再造并不使这样一种意义上的时间直观的延展得以可能,即好像实项地被给予的时间阶段变化的范围会在模拟意识(Simulantbewußtsein)中得到扩大一样。也许人们会与此相关地提问:它如何会在对时间领域的这种演替的顺序排列中以这一种固定的秩序来达到客观的时间呢?时间领域的持续叠推提供了答案,这种叠推实际上并不仅仅是时间领域的时间上的相互排列。相互叠推的部分在向过去的直观—持续回行中个体地得到认同。如果我们如此地从每个现实地被体验的、即在感知的时间领域中本原地被给予的或从某个再造着遥远过去的时间点出发,回行到过去之中,可以说是沿着一个由相互联系的和一再被认同的客体性所构成的固定链条回行,那么直线的秩序在这里是任何论证自身的呢?按照这个秩序,每个随意的时间片段,也包括那种在连续性以外随同现时的时间领域被再造的时间片段,都必定是一个唯一的、一直延展到现时现在的链条的一个部分。即使是每个随意想象出来的时间也服从于这样的要求:如果它应当可以被设想为现实的时间(即时间客体的时间),它就必须作为一个在这个唯一的客观时间中的部分而存有。

第33节 几个先天的时间规律除了前两行以外,第33节的文字均立足于1905年讲座稿第“61”至“62”页张上的文字。——编者

显然,这个先天的要求是建基于那个直接可把握的、基础的时间明见性的有效性之上,这些明见性乃是根据对时间位置被给予性的直观而变得明见的。

如果我们首先比较一下两个原印象,或者毋宁说,相关地比较一下两个原被给予性,两个都是在一个意识中现实地显现为原被给予性、显现为现在,那么它们便通过其质料而相互区分开来,但它们是同时的,它们同一地具有这同一个绝对的时间位置,它们两个都是现在的,并且它们在这同一个现在中必然地具有这同一个时间位置值。关于同时性的构造参照第38节、第123页(边码[431])以及附录七、第170页(边码[468])以后。它们具有这同一个个体化形式,它们两个都是在属于同一个印象阶段的印象中构造起自身。在这个同一性中,它们发生变异并且始终保持着在过去变异中的同一性。一个原被给予性和一个具有不同或相同内容的变异了的被给予性必然具有不同的时间位置;而两个变异了的被给予性则或是具有这同一个时间位置,或是具有不同的时间位置;如果它们产生于这同一个现在点,那么它们就具有这同一个时间位置,如果它们产生于不同的现在点,那么它们就具有不同的时间位置。现时的现在是一个现在,并且构造一个时间位置,同样也有许多客体性在这个现在之中有分别地构造起自身:它们都具有这同一个时间当下,并且在流动中保持着它们的同时性。这些时间位置具有距离,这些距离是大小不等的,如此等等,这些可以在这里被明见地直观到;此外还可以明见地直观到真理,像可递性规律或“如果a要早于b,那么b要晚于a”的规律。在时间的先天本质中包含着:它是时间位置的一个连续性,带有或是同一的或是变化的、充实着时间的客体性;绝对时间的同质性无法扬弃地在过去变异的河流中以及在一个现在的持续流出中构造起自身,这个现在就是创造性的时间点的现在,是时间位置一般的源泉点的现在。

此外,在这个事态的先天本质中还包含着:感觉、立义、执态,所有这些都一同参与了这同一个时间河流。客体化了的绝对时间与从属于感觉和立义的时间是同一的这同一个。这个属于感觉的前客体化了的时间必定就是一种与此感觉变异以及这个变异之程度相符的时间位置客体化之唯一可能性的基础。例如,与一个钟声开始于其中的客体化了的时间点相符合的是相应感觉的时间点。这感觉在起始相位上具有这同一个时间。即是说,如果它以后补的方式成为对象,那么它必然保持着那个与钟声的相应时间点相一致的时间点。同样,感知的时间与被感知之物的时间是同一的一个东西。参照附录五:“感知与被感知之物的同时性”,第162页(边码[461])及以后各页。感知行为坠入到时间之中,就像在显现中的被感知之物,而在反思中,每个感知相位都必定与被感知之物一样,同一地被给予这同一个时间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