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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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贸易经济学的基本框架

国际贸易经济学就是对如前所述的国际贸易实践、国际贸易政策的经济学解释。比如说为什么两国之间可以进行贸易?可以就哪些商品进行贸易?贸易对贸易双方的影响是什么?不同的贸易政策工具的效果如何?贸易保护有何利弊?等等。

最早对国际贸易进行解释的是重商主义理论。重商主义主要研究一国如何增加财富,该理论的基本要点是将金银货币本身视作财富,一国拥有金银货币的数量越多,意味着越富有,所以国内交换只是财富的重新分配,不会带来财富的增加。只有国际贸易才能带来财富的增加。一国对外出口能够获得金银货币,从外国进口则要支付金银货币,导致财富减少。因此,重商主义主张鼓励商品输出、限制商品进口以增加货币的流入,从而增加社会财富。

18世纪末叶,重商主义的贸易观念受到古典经济学派的挑战。古典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亚当·斯密指出,一国的财富水平取决于其生产能力,而不是拥有的金银货币数量,生产能力的扩张则取决于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根据各自专长进行专业化生产并交换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国际贸易就是向外延伸的专业化生产和交换,是个人之间的交换向国家之间交换的扩展。基于这一基本认识,斯密认为两国贸易的基础是劳动生产率差异,每一个国家应该专业化生产其劳动生产率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并出口,进口其劳动生产率具有绝对劣势的商品,两国都可以从贸易中获益。之后,古典经济学的另一名主要代表人物大卫·李嘉图在斯密贸易理论的基础上对贸易基础做了进一步拓展,提出了比较优势的贸易基础。

从古典经济学开始,各时期贸易理论对国际贸易研究的范畴逐渐扩大,涉及贸易产生的原因与结果、贸易模式以及贸易政策。新古典经济学讨论了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的国际贸易问题,新贸易理论则讨论了垄断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的国际贸易问题。而且研究方法越来越精细,手段越来越严密,国际贸易理论成为经济学的一个独立分支并得到不断发展。

国际贸易经济学通常分为国际贸易基本理论和贸易政策两大部分。

一、国际贸易基本理论

国际贸易基本理论主要研究三方面问题:贸易的基础、贸易的模式和动态变化以及贸易的影响。

(一)贸易的基础

贸易的基础是国际贸易理论所要解决的最根本问题,因为贸易基础决定了各国的贸易模式以及贸易可能带来的影响。关于贸易基础有两个主要的结论或分析框架:解释行业间贸易的比较优势和解释行业内贸易的规模报酬递增。

1.比较优势——解释行业间贸易

对于贸易基础最早的理论解释是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基于劳动价值论,斯密认为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的基础一样,是由于分工不同造成的不同国家形成不同产品的绝对优势。所谓绝对优势是指如果某一国家生产某一产品的劳动生产率绝对高于另一国同一产品的劳动生产率,则这一国家的这一产品就拥有绝对优势,否则,则处于绝对劣势。一国应该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其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处于绝对劣势的产品。

比较优势的概念来自李嘉图,他认为即便一国所有的产品都具有绝对优势和绝对劣势,只要这种绝对优势和劣势的程度不同,就存在贸易基础。也就是说,一国生产一种产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相对于另一种产品)高于另一国同一产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则该国的这一产品就处于比较优势的地位,另一产品则处于比较劣势。和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相比,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的解释力则更为广泛。和斯密不同的是,李嘉图认为导致比较优势的原因并不是分工的不同,而是各国历史条件决定的技术水平差别。根据这一贸易基础,一国应该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处于比较劣势的产品。

比较优势的贸易基础在赫克歇尔-俄林模型(H-O模型)中得到发展,后者强调要素禀赋差别导致的生产成本差别。H-O模型假定所有国家的技术水平相同,但由于要素禀赋不同,在生产不同要素密集度的产品上形成了比较优势。就是说,资本相对富裕的国家在生产资本密集型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而劳动富裕的国家在生产劳动密集型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各自的比较优势决定了它们的贸易模式。

但是H-O模型在实践检验中面临巨大挑战。里昂惕夫(Leon-tief,1953)利用投入—产出表对美国1947年进出口商品的要素密集度进行了检验。结果没有证明H-O模型的预测,因为被认为是资本相对富裕的美国出口的竟然是劳动密集型商品!对里昂惕夫结论的大量分析发现,如果将产品生产过程中除资本和劳动以外的其他要素也考虑进来,比如人力资本、自然资源和技术,则能更准确地描述产品的要素密集度,从而H-O模型对贸易结构解释的空间更大。

但是,二战以后的贸易格局逐渐发生了变化,发达国家直接的贸易量不断增加,成为贸易的主流。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之间的生产条件更为相近,它们之间的贸易以制成品为主,是相似产品的贸易。这是基于要素禀赋差异的比较优势原理所无法解释的。此后,逐渐出现对贸易基础的更多解释,其中最核心的就是规模报酬递增的影响。

2.规模报酬递增——解释行业内贸易

迪克特和斯蒂格利茨(Dixit and Stiglitz,1977)建立了封闭的单一要素经济中的垄断竞争模型。模型假定充分就业和企业内部的规模经济,均衡结果可以得出行业内每种产品(差别产品)的人均消费量和价格,据此可以算出每个企业(产品)的产量以及行业内差别产品的个数。克鲁格曼(Krugman,1979,1980)将迪克特-斯蒂格利茨模型扩大到开放经济中,假定两个国家有相同的技术、要素禀赋和偏好,根据比较优势的贸易理论,两国应该没有贸易基础。但是根据迪克特-斯蒂格利茨模型,当两国开放贸易后,对两国每一个企业而言都意味着更大的市场规模,规模经济将发挥作用,所有企业的生产成本都将下降,产量将会增加。而且每个国家企业(差别产品)的数量也会上升。同时各国消费者也可以通过贸易消费更多种类的差别产品。所以两国有充分的动力开展贸易。但是贸易方向难以确定,也就是说,两国彼此进出口何种产品无法确定。

规模经济对贸易基础的解释是否能够替代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呢?克鲁格曼(Krugman,1983)指出基于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理论决定了一国出口和进口的大类商品,也即行业间的贸易结构。而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别则决定了各大类商品中差别产品的贸易,即行业内的贸易。也就是说规模经济和比较优势共同决定了贸易的基础。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都是从供给的角度讨论成本差别带来的贸易的可能性。

对于行业内贸易的产生,还有其他解释。林德(Linder,1961)最早针对世界制成品贸易的特点从需求方面讨论贸易基础。他认为一国的人均收入水平决定了该国特定的消费偏好,通过需求影响该国企业的生产行为和生产结构,进而构成了一国出口的产品基础。人均收入水平较大的国家,对垂直差别产品的偏好和消费就会拉开很大的档次差距,因此各国提供的产品也无法满足彼此的需要。所以林德认为,人均收入商品相接近的国家之间很容易在重叠需求(overlapping demand)之间展开贸易。就制成品贸易而言,显然人均收入相近国家之间的贸易要比人均收入水平差距较大的国家之间更为频繁,这一结论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达国家制成品贸易快速发展的贸易现象相一致。大量的实证研究也证明了林德的结论。

也有理论认为行业内贸易也可以用要素禀赋差异来解释。法尔维(Falvey,1981)认为,一国在垂直差别产品上的生产优势取决于该国的相对要素禀赋,资本富裕的国家在生产高质量(资本密集型技术含量高)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而劳动富裕的国家在生产低质量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所以说差别产品的行业内贸易的基础依然是要素禀赋决定的比较优势。

布兰德(1981)、布兰德和克鲁格曼(1983)建立了“相互倾销的市场相互渗透”模型,讨论了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一种既没有比较优势,也没有规模经济直接作用的同质产品间贸易。假定两国(本国和外国)各有一家生产同质产品、生产条件完全相同的垄断企业,同时假定国际贸易存在运输成本。在封闭条件下,两国该产品的价格完全相同。开放贸易后,首先考虑两国贸易的运输成本非常高的情形,这时,每个企业只能为本国提供产品,两国没有贸易发生。如果运输成本并不是非常高,加上边际成本之后依然小于该产品的市场价格,企业就有动力向对方出口,以获得额外利润。这时,每个国家都形成了双寡头竞争的市场结构。古诺模型决定了每个市场上每个企业的均衡价格和销量。由于出口市场的需求弹性通常高于本国市场,所以垄断企业在国外市场的定价要低于国内,于是形成了相互倾销的同质产品贸易。

克鲁格曼(1990)对制成品贸易的基础又提出了新观点,强调了地理空间和贸易的关系。针对贸易的发生往往“建立在提高受益基础上的人为分工,而不是努力去利用资源和劳动生产率这些差异”这一事实,克鲁格曼指出制造业中的动态比较优势似乎经常起源于命运的偶然,偶然使这些行业开始了重要的积累过程,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对这一过程起着关键作用。因为只要大规模生产带来的成本优势没有被投入品和最终产品的运输成本所抵消,企业就愿意集中生产活动,并根据市场规模和投入品情况考虑生产活动的布局。布局一旦形成,生产便开始了不断的积累和动态的发展过程。而且,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扮演某种角色。

(二)贸易的模式和动态变动

国际贸易研究的第二个方面是贸易模式和贸易量的动态变化。对贸易模式的解释和有关贸易基础的理论完全一致,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模式是确定的,一国出口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自己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基于规模报酬递增的贸易模式则不确定,是行业内差别产品的双向贸易,各种贸易模型无法解释具体的贸易结构。

对于贸易量动态变动的研究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要素增加、技术进步等经济增长对贸易的影响,二是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对贸易的影响。研究成果多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下,一般认为一国富裕要素的增加以及富裕要素密集型产品的技术进步会带来贸易规模的扩大,而稀缺要素的增加以及稀缺要素密集型产品的技术进步导致贸易规模缩小;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会替代贸易,使贸易规模缩小。

(三)贸易的影响

有关贸易影响的理论分析包括:(1)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如国内市场价格或相对价格,本国进口产品和出口产品的生产量,本国进口产品和出口产品的消费量。(2)对本国社会福利的影响,如生产者的利益、消费者的利益、整个社会的净利益。就生产者而言,还进一步分析不同的要素拥有者的利益。(3)对国际市场和贸易伙伴利益的影响,贸易对别国经济(价格、生产量、消费量等)和对别国各阶层利益(生产者、消费者、各种要素的拥有者等)的影响,以及对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

二、国际贸易政策

国际贸易经济学中的另一个重要部分是关于贸易政策的分析,具体包括:贸易政策工具的效果、贸易保护政策的分析和贸易政策制定中的政治经济学。

(一)贸易保护政策的理论分析

尽管主流贸易理论告诉我们自由贸易可以给贸易双方带来好处,然而现实世界中,没有哪一个国家不曾实行过不同形式的贸易保护。那么,实施贸易保护的理由有哪些?基于这些理由的贸易保护确实能达到理想效果吗?这是贸易保护理论所要解释的内容。最早的贸易保护思想来自15—17世纪的重商主义,主张通过鼓励出口扩大贸易顺差,以获得更多的货币财富。其后,美国经济学家汉密尔顿(1757—1804)认为自由贸易只有在国家间经济实力相当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互利的,而对于当时工业基础和生产技术都落后于西欧发达工业国的美国来说,必须通过关税措施来保证美国制造业的生存,进而推动制造业的发展和壮大。其观点成为后来进口替代战略的理论基础。相似地,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1789—1864)针对德国相对落后的局面,提出了幼稚产业保护论,主张对目前尚很弱小但具有发展前途的工业实行保护关税制度。幼稚产业保护论一直是发展中国家进行贸易保护的主导理由。此外,减少总失业或某一行业的失业、改善贸易条件、反倾销和反补贴、保证国家安全以及改善贸易余额等也都成为不同类型贸易保护的理由。其实,任何一种贸易保护政策都是以邻为壑的政策,除了减少某一行业的失业水平这一理由外,基于其他理由的贸易保护都可能由于对方的报复而达不到最终目的。80年代以后,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发达国家日渐时兴,这个在理论上似乎无懈可击的政策付诸实际的效果到目前依然莫衷一是。

(二)贸易政策工具的效果

各国在实施贸易保护政策时,既可以采用关税措施,也可以采用配额、许可证、补贴等非关税措施。对贸易政策工具的局部均衡分析或一般均衡分析主要讨论不同政策工具对一国国内市场价格、贸易量、国内生产量和消费量的影响以及对各种生产要素收益、各种集团利益和整个社会福利的影响。对于贸易大国,还要分析其贸易政策对国际市场以及贸易条件变化的影响。

(三)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

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强调社会效益最大化,通过对贸易政策效果的分析可知,任何一种贸易政策都会给整个经济带来效益或福利的净损失,但是对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影响并不相同,一些利益集团从中获益,而另一些利益集团因此受损。那么,决定一国不同时期不同贸易政策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呢?或者说是不同时期的贸易政策是基于哪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呢?这就涉及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政治与经济利益,属于贸易政策中的政治经济学讨论的范畴。

根据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贸易政策被视为市场上的商品,其产出取决于对它的供求。贸易政策的供给取决于政策决策者对政策的偏好以及政策的决策机制。理论上来说,政府的经济目标应该是资源的最有效利用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但实际的目标可能是多重的,最根本的是维持政权的稳定及其他政治和社会考虑。对贸易政策的需求来自于从政策中获得好处的利益集团,表达需求的具体方式可能是游说政府,也可能通过在政府中代表这些利益集团的政党或代言人,甚至通过社会舆论或民间团体间接对政府施加影响。不同国家的主导方式也不同,取决于一国的政治体制。中点选民理论、集体行动和有效游说说以及政治贡献论解释了民主选举政体国家的政策决定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