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俗的特性
不论是中国的民俗,还是外国的民俗,都有以下的共同特征。
1.民俗的集体性和模式性
民俗的集体性是指民俗在产生、流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民俗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首先,民俗是集体创造的。也有的民俗是先由集体中的个别人创造,经集体的认可或加工形成的。其次,民俗的流传、完善和创新是依靠集体的行为来完成的。有了集体的创造,同时有了集体一代一代的传承和完善,才有可能形成丰富的民俗文化和人文景观。集体性体现了民俗的整体意识,也决定了民俗的价值取向,这是民俗的生命力所在。
民俗的模式性也称为类型性,是指民俗的内容和形式方面的彼此相似性。这种模式性是人们共同遵守的标准和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与上层文化的个性化、独创性有所不同。因为民俗是由民众创造、传承和享用的,因而一般缺少个性,而表现为一种类型和模式。
2.民俗的传承性与播布性
民俗的传承性是民俗文化在时间上的纵向延续过程,体现了某一民俗的历史发展。得到社会承认的民俗文化,有很强的稳固性,约束着人们的行动和意识,并经久不衰地为人们所承袭。
民俗的播布性是民俗文化在空间上的横向传播过程。它体现了民俗前后左右的空间伸展。这种传播有两种方式:其一,民族迁徙。桂林市每年接待几十万的入境旅游者,这些旅游者虽然停留的时间不长,但其本国民俗文化,也随着迁徙到桂林,并和桂林的民俗文化混合在一起,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民俗,为大家所接受,这在阳朔西街最为典型;其二,由于采借方式而造成某一民俗向不同的地区和民族扩散。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旅游使人口大量流动,使得有价值和有意义的西方民俗文化被借用到中国,如肯德基、麦当劳等西方饮食文化传入中国后,迅速被中国的大中城市市民所接受,并加入了中餐文化的内容。
民俗是在纵向的传承和横向的播布结合中发展起来的,因而形成多元民俗文化相互间的碰撞和吸收、融化和发展。
3.民俗的稳定性与变异性
民俗一旦产生,就会随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稳定而相对地固定下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就是民俗的相对稳定性。稳定性取决于经济基础和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中国经过无数次的社会变革和改朝换代,其中有些民俗随着经济基础的消失、生活方式的改变而自然消亡;有些民俗则经过某些完善和补充,一直传承到现在。中国的一些传统习俗,如春节贴对联、元宵节吃元宵、清明节扫墓、端午节吃粽子、中秋节赏月、重阳节求寿、腊八节吃腊八粥等,在先秦两汉就已经定型,一直传承至今。这正说明民俗文化具有传承上的稳定特征。
变异性是指民俗文化在传承和播布过程中引起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化。由于民俗是靠集体创造,靠语言和行为传承和播布的,这就决定了民俗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状态之中。变异实际上是民俗文化的自身调整,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民俗事象,大都是古代民俗变异传承的结果。从这一意义上讲,变异是民俗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比如,我国的服饰民俗,从清代满族的旗袍到现代服装的旗袍,从日本铁路工人服到辛亥革命以来至今仍流行的中山装,都在传承中表现了许多变异。又如,复活节是基督教纪念耶稣复活的节日,在此期间,除了基督教教徒举行纪念仪式外,欧美各国人民还要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有的地方举行化装游行,有的地方举行焚烧犹大的模拟像活动,有的地方举行象征性的耶稣钉十字架,有的还举行“复活节彩蛋游戏”,显示了复活节在传播过程中与当地传统文化的结合而出现的差异。
4.民俗的民族性与地方性
民俗总是在特定的民族中产生、发展,并以一定的民族文化形式表现出来,因而民族的区别是民俗的重要属性之一。所谓民族性,既指同一类民俗事象在不同的民族中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表现形式,又指不同民族生活中有不同的民俗事象在世代传承。民俗的民族性,是在各个民族物质文化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的发展在中自然形成的。
比如,世界大多数民族经历过图腾崇拜的阶段,不同氏族部落的图腾崇拜习俗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作为崇拜对象的动物、植物在人们的意识、心理、行为上所形成的各种深刻印记,都各具特色。又如,古今中外许多民族均有成年礼俗,但举行成年礼的具体方式与内容却有所不同。
民俗受民族的经济生活、社会结构、民族心理、信仰、艺术、语言等文化传统多方面的制约,形成民族民俗的特点,这些特点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指的就是民俗的地方性,即民俗在空间上所显示出来的地理特征和乡土气息。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不同,使各类民俗不同程度地染上了地方色彩。例如,饮食上的“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大致反映了饮食上的地方特色。标志着我国饮食特色的八大菜系:鲁菜、川菜、粤菜、苏菜、浙菜、湘菜、闽菜、徽菜,各有特点,都是从地方特色饮食中发展起来的。
民俗地方性特征的形成,是与各地区的自然资源、生产发展及社会风尚传统的独特性有关。如产竹地区与产木地区的扁担,自然会形成竹、木两种类型,这标志着民俗事象与地方乡土文化有着密切联系的依附性。
运用文化人类学的文化圈理论来分析,我们可发现,各地形成的民俗事象,分别构成了各种类型的民俗文化圈,而多个民俗文化圈的分布与彼此交叉联系,又形成若干有区分的民俗文化区域。
5.民俗的规范性与服务性
民俗文化就实质而言,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创造的语言、心理和行为模式,或者说是民众约定俗成、共同创造和遵守的行为规则。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规范,同样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有自己的民俗规范。这种模式和规则对客观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很大的适应性,具有观照民众集体心理和生存需要的特点。因而,对民众的思想和生活产生较为强大的约束力量,迫使人们在一定的道德和习惯规范中行事,以得到心理和环境的协调和平衡。比如,民间经常使用的不成文法和习惯法、原始社会中的财产观念、图腾崇拜活动中的规范、氏族婚姻禁忌等,对规范社会成员的言行使之变成自觉行为起着重要作用。总之,在社会生活中,没有规范就不能形成统一意志,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们为协调生活而要随时调整自己的观念和行为,用规范化的民俗构成大家行为的准则。民俗规范永远是民众心理与价值观念整合的结果。
广大民众在社会生活中以统一的意志和行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必然赋予其特定的功能,这就使民俗处处体现着它的服务性。首先,民俗文化的创造是服务于社会的。民俗规范从来就是社会规范,作为社会人的个人的行为也具有社会性,规范之目的就是使人们的社会行为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模式,使社会在协调中发展。比如,中国各族人民都讲究尊老爱幼、长幼有序的道德规范。其次,民俗文化服务于生产和生活实践。如农业生产民俗关于天文观测和生产经验的知识,主要服务于农事活动;信仰习俗、生产活动以及民间各种艺术形式形成了一系列岁时节日,又给人们带来了文化生活的欢乐。第三,民俗文化协调民众心理、满足民众的审美需要。人既生活于物质环境,又生活在精神环境之中,民俗是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如信仰习俗、节日习俗、民间文学、民间游艺娱乐、吉祥寓意、花语文化等能满足人们多方面的心理需求。
规范性与服务性是民俗历史发展的产物,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规范是社会生活的需要,需要又是服务的目的。
此外,不同的民俗还有原始性、神秘性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