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印花税法》的取缔(1766)
同其他英国人一样,在美洲的英国殖民地定居者认同这样一个公理,即,私有财产保证了个人自由。从这个角度来讲,财产不只是房地产或者其他物质财富,它还是每一个个体的力量源泉,为其独立的思想和行动提供自由。然而,《糖税法》和《印花税法》(Stamp Act)却把手伸向每一个美洲人的腰包,因为每个人均有可能购买外国的糖蜜,用甘蔗蒸馏朗姆酒,定遗嘱,打官司,买报纸,从大学毕业,在殖民地港口贸易,赌博或玩牌。像英国人一样,殖民地定居者坚持认为征税必须征得个人或选举代表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因为征税实际上是在剥夺一个人的财产。但《糖税法》和《印花税法》虽然都在议会通过,议会成员却没有一个人是殖民地人民选举产生的。与英国人相同,殖民地居民坚持认为,在法庭设立陪审团是他们基本的宪法自由,但《糖税法》和《印花税法》都要求在代理海事法院而非殖民地当地法庭审判违法者,这实际上剥夺了殖民地人民应该享有的其他英国人所享有的一项自由。这三个问题,即财产权、选举权和陪审权,在影响殖民地人民对英国新政策的态度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同样重要的是殖民地人民对权力深深的疑忌。这一点受到美洲人和小部分激进的英国思想家的共同关注。英国这部分激进的思想家以“反对党”而闻名。他们从古代的共和制传统中汲取灵感,认为代表制政府比君主制或寡头制的政府更能确保个人自由。上述判断根源于他们的一个信念,即,人类总是受到激情和没有餍足的野心的驱使。君主制和寡头政治不能取信于民,因为统治者不可避免地被权利腐蚀后变为暴君。这些思想家警告说,英国政府行政机构的强权行为威胁着英国人民的自由。“反对党”人的观点在英国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他们被视为对现状不满的一小撮激进分子,但他们却得到了美洲殖民地政治领导人的尊敬。“反对党”人的政治主张印证了殖民地人民对英国政府的焦虑以及他们自1763年以来就已经产生的怀疑。议会对殖民地征税和在殖民地长驻军队的行动使殖民地人民不得不担心,那些统治英国的野心家也许正酝酿着破坏北美人自由的阴谋。至少,这些新政策暗示殖民地人民并未得到与英伦民众平等的地位。他们没有被赋予同意或反对征税的权力,他们没有陪审权,他们实际上相当于二等公民。这种歧视极大地伤害了殖民地人民的自尊,对他们在战后美好的期盼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殖民地在大不列颠帝国扮演重要角色的梦想消失了,剩下的只是苦涩的失望。《印花税法》通过后不久,殖民地人的不满迅速演变成强烈的抗议活动。
“反对党”人前所未有的主张激发了殖民地前所未有的行动。殖民地人民不约而同地对《印花税法》怒不可遏。一个名叫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 1736—1799)的年轻律师在弗吉尼亚的城镇自治议会(House of Burgesses)挺身而出,要求英国政府承认所有居民的权力,包括没有代表不得征税的权力。在亨利的号召下,弗吉尼亚率先行动,抗议《印花税法》。城镇自治议会通过了亨利的动议,捍卫他们对弗吉尼亚人征税的特权。当弗吉尼亚抗议的消息传到其他殖民地时,其他自治议会纷纷效仿,坚持认为对美洲人民征税的权力应该掌握在美洲人自己选举的代表手中。尽管弗吉尼亚城镇自治议会并未采用直接反抗《印花税法》的决议,但是一些殖民地报纸故意对亨利的话断章取义,声称亨利曾宣布“不自由,毋宁死”,这种说法使其他殖民地沸腾了。马萨诸塞的詹姆斯·奥提斯(James Otis, 1725—1783)首先发出倡议,号召各殖民地联合起来共同抵制《印花税法》。1765年,来自九个殖民地的代表齐聚纽约,组成了一个所谓的《印花税法》代表大会。代表们决定,根据自然法则、殖民地特许状和英国宪法所保障的自由原则,对美洲人民征税的权利只属于殖民地议会。
北美殖民地人民反对《印花税法》
对《印花税法》的抗议随着“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的建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自由之子”是一个专门威慑王室征税官员的秘密组织。这个组织的成员不仅给税收官身上涂上柏油沾上羽毛以羞辱之,而且还毁掉印花税票。1765年秋是殖民地反对英国政府最激烈的时期。在每一个殖民城市里,暴动的人民烧毁印花税官的纸像,在大街上侮辱他们,拆毁他们的办公室,袭击他们的住所。这些暴力行为都是自发的,只针对财产但不针对个人。但由于一些暴乱和攻击不断升级,“自由之子”领导人认识到暴力可能会对他们的事业产生不良影响。他们开始用严格的纪律引导示威游行,像指挥军队一样疏导多达数百人的抗议者,并且禁止抗议者携带任何武器。当意识到抗税殉难者的榜样作用时,他们下决心牺牲者一定要来自他们中间。“自由之子”中那些有名望的领导者牢牢地控制着一触即发的局势,他们通过《印花税法》代表大会来协调抗议活动,帮助殖民地立法机构恢复正常的立法活动。1765年11月,纽约的商人们同意抵制英国货物。其他各殖民地随即响应。由于英国生产的商品有百分之四十销往北美殖民地,这个拒绝进口的策略在英国商业界立刻引起一片恐慌。英国商业界派人到英国议会警告说,《印花税法》将导致大量破产、失业和政治不稳定。
1766年,罗金厄姆侯爵(Marquis of Rockingham, 1730—1782)代替格伦维尔担任英国首相。他从一开始就反对《印花税法》,并且根本不愿付诸实施。上任后,他对是否取消《印花税法》犹豫不决,但是英国议会对废除该法案的支持率持续上升。另外,罗金厄姆也得到了伦敦商人的支持。1766年3月,出于可行性而非原则性的原因,议会撤销了《印花税法》。与此同时,议会又颁布了一条《声明法案》(Declaratory Act),声称议会有权“在任何情况下”对殖民地征税和制定法律。由于美洲人把《声明法案》仅仅看作是英国议会挽回颜面的一种措施,他们决定忽略它的存在。然而,英国下院却认为,殖民地接受《声明法案》这一事实恰恰意味着他们并没有从任何议会法令中被豁免,包括征税法。因此,《印花税法》危机虽然结束了,但英国与其殖民地对于殖民地人民的政治权利问题仍旧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英属美洲人仍然忠于英国,但却错误地以为他们对政府法令的抵制已经使英国的领导者恢复了理智。不过,这场危机开始让更多的人更深入地思考英国政府的政策和措施,而且《声明法案》又将在美洲殖民地和英国政府之间造成新的矛盾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