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布局得到调整,结构不断优化,质量逐步提高,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群众有序参与、有效覆盖城乡、门类齐全的社会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类社会组织共有41.37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2.97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8.24万个,基金会1597个。目前,每年仍以10%左右的速度在发展。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成为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重要力量。特别是在2008年“五一二”汶川特大地震的抗震救灾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广大社会组织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声势站在了第一线,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展现和提升了自身形象,引起国内外普遍的关注和赞誉。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建设和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要积极与社会组织进行合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赋予了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更重要的地位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对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但是,总体而言,我国社会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国际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政府方面,主要体现在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法规政策不够健全,措施手段不够丰富;在社会组织方面,主要体现在社会组织发展水平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能力普遍比较薄弱,资金、人才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特别是在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助方面,2008年我国全国性社会团体政府资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3%左右,低于世界39国政府资助占社会组织收入36%的平均水平。中国社会组织要真正成为与政府、企业并列的第三部门,成为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主体之一,建设与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政府、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需要学习国外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
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社会组织按照政府意愿、社会需求开展活动的重要手段。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规范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有利于推进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共服务需求;有利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与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在我国处于探索阶段,还需要深入研究,大胆尝试,积极推进,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以及科研机构的共同努力,以便建立更加系统、科学、规范、有效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新型政社关系。
本书采取理论与实证相结合、问题与对策相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形式,立足中国现实,借鉴全球经验,总结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总体情况和实际案例,分析了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有机结合的特点,针对性地提出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理念、政策和方案,对于我国政府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实现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对于我国公共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都有相当的参考价值。同时,本书针对社会组织在承接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分析了其客观体制根源和主观能动原因,从政府与社会心态、构建制度体系、加强政社合作、扩展资金来源、增强社会组织责任感、培育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方面,提出了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与优势的努力方向和具体建议,对于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建设和良性发展提供了富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我们相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将逐步形成,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承担越来越重要的任务,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