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关于“不与刘、石通使”问题
《廿二史考异》卷一八晋穆帝永和七年条曰:“东晋君臣虽偏安江左,犹能卓然自立,不与刘、石通使。旧京虽失,旋亦收复。视南宋之称臣称侄,恬不为耻者,相去霄壤矣。讵可以清谈轻之哉!”钱大昕所言清谈误国问题,本文不置论。所言晋宋短长问题,南宋人读史伤时,多有论及,钱氏盖本之宋人议论,我们在此且略加申叙。
袁燮《絜斋集》卷六《策问》“历代国祚”条曰:司马氏“间关渡江,蕞尔微弱,不数年而建中兴之业。王、苏之变,国势复岌岌矣,以弱制强,卒清大憝。苻、石之雄,非晋所可敌也,胜于淝水,焚其聘币。曾不见中国之为弱……。”其“边备”条曰:“尝怪晋氏之东,江左可谓微弱,而未尝辄与议和。石勒来聘,遽焚其币,不知何恃而敢然也!”其卷七《论战》又曰:“晋之渡江,国非不弱,而未尝肯与敌和。石勒来聘,辄焚其币。……盖强敌在前,晋人朝夕思虑,求胜敌之策,所以克保其国。”袁燮主要是伤时而发此议,他主张南宋不求战亦不应惮战,特别推崇东晋焚币拒和一事。焚币,即《晋书》卷六《成帝纪》咸和八年(333)正月丙子“石勒遣使致赂,诏焚之”之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一三曰:“焚石勒之币,江左君臣之志壮矣。僭号之国十六,而晋败其一(原注:苻坚),灭其三(原注:李势、慕容超、姚泓)。不可以清谈议晋。”王应麟同样是重视焚币之事而生感慨。清人阎若璩校勘王书,于此处有中肯之言曰:“王氏得毋自伤其本朝乎!”
钱大昕强调晋人“不与刘、石通使”,义同于上引袁、王赞许焚币之言。我认为,东晋“不与刘、石通使”,除了表现东晋君臣的民族气概以外,尚有其不得不然的历史理由。而这一点与本文主旨有所关涉,前人似未道及。所以,我在这里探索其背景,解释其原因,以见从八王之乱后期到东晋建国以后,也就是“王与马共天下”局面形成和确立的这段时间内,民族关系发展的某种连续性。
胡族驰骋中原,发端于八王之乱后期成都王司马颖和东海王司马越对峙的那个阶段。司马越和司马颖在诸胡族中各结羽党为援,藉其力以仇杀异己。他们是引胡骑入中原的直接祸首。八王之乱演而为永嘉之乱,永嘉之乱演而为“五胡乱华”,其终极原因在于百余年来各胡族社会的逐渐封建化、农业化和各胡族逐渐内徙,而东汉、魏、晋政权又无力阻止这一内徙的历史趋势。这里面包含着民族矛盾。但是在开头的时候,诸胡族作为八王之乱内战双方各自的同盟者起兵,则主要表现为诸王对抗而非民族对抗。至少可以说,在那个阶段,民族对抗包含于诸王对抗之内,从属于诸王对抗,还没有成为一种独立的对抗形式。
八王之乱结束后,司马颖原来所联结的刘、石,陷两京,俘怀、愍,成为北方的胜利者。而司马越的一党却在江左立定了脚跟,因而表现为刘、石与东晋的南北对峙。这时,情况变了,无论在北方社会内部,还是在南北之间,民族矛盾都占据主要地位。江左的王、马在对待北方各胡族的态度上,继承了司马越、司马颖对峙期间的既成事实,以司马越之友、司马颖之敌为友,以司马越之敌、司马颖之友为敌。司马越、司马颖的对立关系,影响着江左政策的许多方面,其中也包括江左对北方诸胡族敌友态度的区分。江左“不与刘、石通使”,与此背景有直接联系,至少在江左政权建立后的一个时期内是这样。
荡阴战后,司马越之党幽州刺史王浚,与司马越之弟并州刺史司马腾,共起兵讨伐司马颖。王浚率鲜卑、乌桓突骑南下攻邺。后来司马越西迎惠帝,王浚又以鲜卑、乌桓突骑为先驱。幽州的鲜卑、乌桓,尤其是其中的鲜卑段部,遂成为一支在王浚控制下遥助司马越逐鹿中原的重要力量,也成为以后影响于江左政治的一个因素。
王浚、司马腾起兵反司马颖之时,匈奴人刘渊行宁朔将军监匈奴五部军事,随颖在邺,请为颖发匈奴五部兵,以其二部击司马腾,三部击王浚。刘渊自魏末至晋,为匈奴任子在洛、邺等地,本人汉化很深,长期周旋于西晋官僚之间,熟悉西晋政局。他得到太原王氏等并州望族的支持,其五部之众又已布满并州诸郡县,势力颇强。刘渊起兵时,司马颖已经失势,匈奴军虽然打着司马颖的旗号,实际上却是一群无羁之马,一支不受控制的独立的军事、政治力量,但其锋芒始终指向司马颖之敌,即司马越及其所属诸军。
鲜卑、乌桓起兵,所支持的是司马越;匈奴起兵,所支持的是司马颖。既然司马越与司马颖势不两立,胡人双方也势不两立。由此可知“五胡乱华”的直接起因,是各胡族统治者分别参预西晋统治者之间的内乱。据《晋书》卷一〇一《刘元海载记》,刘渊起兵助颖,其从祖刘宣反对;刘宣力主结鲜卑、乌桓为援,联合各个胡族共同反晋,以求兴匈奴邦族,复呼韩邪之业。刘宣认为西晋的宗王都是匈奴的仇敌,所以坚决反对起兵拯救任何一个西晋宗王。刘渊则另有心机,认为匈奴不起兵则已,起兵当为“崇冈峻阜”,而不能为“培”。从浅处理解,刘宣欲结鲜卑、乌桓反晋以夺取政权,看起来像是“崇冈峻阜”,但事成之后与鲜卑、乌桓共有天下,以夷统华,终究还是“培”。从深处理解,刘渊援司马颖起兵,先已分享强藩名分;如果能进一步从司马颖手里取得政权,那就是中原正朔,上国衣冠,华夷都将归心于他。这就是说,先附司马颖为“培”,正是为了最终成为“崇冈峻阜”。观刘渊以后建国称汉,追尊刘禅,俨然是光复汉家旧业,而不以呼韩邪单于自居,其心机怀抱,似确如此。
为了对抗匈奴刘渊之众,司马腾在并州,乞师于代北的鲜卑拓跋部首领猗、猗卢兄弟,企图藉拓跋部力量从北面对匈奴进行牵制。光熙元年(306),司马越以刘琨代司马腾镇并州,刘琨同样倚靠鲜卑拓跋部为援,还与幽州的鲜卑段部保持密切关系。
成都王司马颖入关后,被迫取消了皇太弟称号。司马颖故将公师藩起兵赵魏,声言拥颖反越。流落冀州的羯人石勒联络马牧帅汲桑及其他胡人起兵,投入拥颖反越的公师藩军。公师藩被杀后,汲桑、石勒继续拥兵反越,并且与并州的刘渊结合,成为司马越在东方的劲敌。司马越致陈敏书说:“羯贼屯结,游魂河济,鼠伏雉窜,藏匿陈留,始欲奸盗,终图不轨。”石勒成为心腹之患,司马越是深感寒心的。
石勒是被司马越弟司马腾从并州掠卖于冀州的大量羯人之一,与司马腾有深仇。他起兵后投向公师藩,采取拥颖反越的政治态度,是必然的。当刘琨入并,司马腾离并东来时,州郡吏民万余人随腾到冀州就食,号为“乞活”。以上两种力量,即被司马腾掠卖的石勒之类和随司马腾东来的“乞活”,同样来自并州,但由于与司马腾的历史关系不同,政治态度也截然相反,石勒始终与司马越兄弟为仇,“乞活”则始终支持司马越兄弟而与石勒对抗。
这样,八王之乱的最后一幕,即司马越与司马颖的对抗,由于各种势力的参与,就进一步扩大化和复杂化,不再是单纯的诸王之争。对垒双方,一方为成都王司马颖、匈奴刘渊、刘聪、羯人石勒等等,另一方为东海王司马越、鲜卑拓跋部、鲜卑段部和“乞活”等等。敌对双方阵线分明,冤冤相报,屠杀无已时,动乱愈演愈烈,仇恨愈结愈深。永嘉元年(307)春,汲桑、石勒声言为司马颖复仇,入邺杀司马腾,又杀腾子确;冬,“乞活”为腾复仇,杀汲桑于乐陵。《乐府诗集》卷八五《并州歌》曰:“奴为将军(案指汲桑)何可羞,六月重茵披衲裘,不识寒暑断人头。雄儿田兰为报仇,中夜斩首谢并州。”歌中田兰为“乞活”帅,并州指司马腾。此歌当是“乞活”军中所唱,赞扬田兰为并州刺史司马腾报仇而斩汲桑之事,是司马越、司马颖两方势力冤冤相报的一例史证。最后,石勒追杀王衍和大批王公名士,焚司马越尸,俘司马越子;而匈奴刘渊、刘曜又与石勒配合,先后颠覆了司马越操纵的晋怀帝和越侄司马保钳制的晋愍帝这两个司马氏朝廷,使司马越和王衍家族在北方经营的政治势力完全覆灭。此后,匈奴刘氏和羯人石氏先后在北方立国,而“乞活”势力则长期留存于北方以与刘、石抗衡。
驰骋中原的刘、石既始终与司马越、王衍为敌,当然把由司马越、王衍派生的江左政权当作敌人。江左政权由于历史的原因而“不与刘、石通使”,也是势所必然的。何况当时北方刘、石势盛,咄咄逼人,欲通使求和亦非易事。刘、石忙于对付北方各种反对势力,也忙于应付本族内部无穷无尽的权力之争,事实上也还无暇顾及江左,一时还没有对江左形成严重而又持续的军事压力。这种情况,又使江左政权得以和辑内部,暂安一隅,无须汲汲于与刘、石通使,甚至敢于焚石勒之币以示决心。这就是前引钱大昕语的历史背景。
王导、司马睿不但继承了司马越、王衍执政时期形成的与刘、石对抗的政策,也把北方存留的拥越反颖势力,包括一些民族势力,作为自己的盟友,与之共抗不共戴天的刘、石。洛阳陷落后,司马睿即有讨刘、石之檄。《魏书》卷九六《司马睿传》:永嘉六年“睿檄四方,称与穆帝(案指拓跋猗卢)俱讨刘渊(案当作刘聪),大会平阳。”此事《晋书》及《魏书·序记》均不载。《晋书》卷五《怀帝纪》:是年二月癸丑,“镇东大将军、琅邪王睿上尚书,檄四方,以讨石勒。”不过,无论是讨刘之檄,还是讨石之檄,都只是司马睿按其既定方针对刘、石表现的一种敌对姿态而已,并不意味司马睿有力量足以采取军事行动。至于司马睿称与拓跋猗卢共同行动,虽符合司马越与拓跋部的历史关系,但也不意味果真有过与拓跋猗卢共同出兵之事。不过从这里可以看出,由于历史的原因,司马越之友,虽胡人亦江左政权之友。此时江左政权与北方政权的矛盾,并不纯粹是汉胡民族矛盾;或者说,胡汉民族矛盾之中仍然留存着相当多的其他因素。
洛阳沦陷后的中原地区,匈奴、羯胡猖獗,能暂时抵挡他们的,是曾与司马越、司马腾相结的鲜卑段部和鲜卑拓跋部。鲜卑段部曾多次与刘、石作战。《晋书》卷六三《邵续传》,邵续本为成都王颖参军,后受王浚之命转向东海王越阵容,成为北方坞壁抗胡的一支重要力量。王浚为石勒所破后,鲜卑段部的段匹,“遣书要〔邵〕续俱归元帝,续从之。”石勒攻邵续,段匹救之,“〔石〕勒素畏鲜卑”,乃撤兵东走。同卷《李矩传》,李矩屯荥阳,刘琨遣人率鲜卑五百骑过李矩营,与匈奴刘曜军队对阵。“屠各(案为匈奴之一种)旧畏鲜卑”,望见鲜卑兵,不战而走。邵、李两传所记石勒及屠各均畏鲜卑,此二事《通鉴》均系于建兴二年(314),可知鲜卑(主要是鲜卑段部)是洛阳陷后北方抑制刘、石的重要力量,因而也是江左结盟的主要对手。
司马睿登基,领衔劝进者主要都是在北方抗拒刘、石的人物,如刘琨、段匹、邵续、慕容廆等,这些人中的多数,过去都与司马越有过联系。司马睿建立东晋后,继续与这些人所遣过江的代表人物保持比较特殊的关系。刘琨遣赴建康上表的长史温峤,是刘琨的姻亲。太原温氏非第一流门第,温峤本人亦非第一流人物,而温峤于江左又别无功绩。但他过江后即结好于王导、庾亮等人,政治影响很大,名望蒸蒸日上。这除了他本人才能因素以外,同他作为刘琨政治代表的身份亦当有关系。东晋对段匹亦复如是。刘琨为段匹所害,东晋为了修好段氏,不为刘琨发哀,温峤上疏理之,始获允准。段匹有弟名段实(段秃)者,在建康为将军注6。元帝之初,鲜卑段末波也曾通使于江左。邵续遣至建康的代表是刘胤。邵续之婿刘遐亦间道遣使受元帝节制。上述所有的人,都曾在江左政治、军事活动中起过作用。
注6 将军段实,见《晋书》卷六《明帝纪》。《魏书》卷九七《司马睿传》谓为段匹之弟段秃。案段实原在李矩军中为司马,见《晋书》卷六三《李矩传》。其归建康,当在李矩南奔失败之后。
在论及司马越联合鲜卑诸部、司马颖联合刘石以相抗衡的历史背景时,有一事甚可注意。据《魏书》卷三三《张济传》,东晋之末,后秦攻击洛阳的东晋军,晋雍州刺史杨佺期乞师于北魏常山王拓跋遵,北魏遣张济报杨佺期。杨佺期谓张济曰:“晋魏通和,乃在往昔,非唯今日。……与君便为一家,义无所讳。洛城救援,仰恃于魏,若获保全,当必厚报。如其为羌所乘,宁使魏取……。”《通鉴》录此事于安帝隆安三年(399)七月,文中“晋之与魏,本为一家”,胡注曰:“谓猗卢救刘琨时也”注7,甚是。南渡之初,东晋的王、马,一方面仇视刘、石而不与之通使,另一方面远结鲜卑拓跋部以制刘、石。这既是司马越当年阵容形势的延续,又合乎远交近攻这一古老的用兵传统。当然,由于北方民族兴败形势复杂,远联拓跋这种既定方针并非不间断地延续至东晋末年,只是当年猗卢援刘琨的事迹,影响特别久远,到东晋末年还在人们的头脑里起着作用罢了。
注7 关于猗、猗卢与晋司马腾、刘琨关系,参《魏书·序纪》及《魏书》卷二三《卫操传》所载晋光熙元年(306)卫操所立碑文。
《晋书》卷一〇《安帝纪》隆安二年(398)“十二月己丑,魏王珪即尊位,年号天兴。”王鸣盛于《十七史商榷》卷四五“拓跋魏书法”条说,《晋书》这种“魏王珪即尊位”的书法,与《晋书》所书其他各国“僭即位”一类者大不相同,因而断言“晋臣之词决不如此,唐人所追改也。”我认为王鸣盛从唐人追改求解释固可考虑,从江左政权在历史上与拓跋部的关系中求解释亦属可能。《晋书》记事,对拓跋魏另眼相看,不用贬词,例证甚多。《晋书·愍帝记》建兴四年(316)三月,记“代王猗卢薨。”代王名号本为晋室所封,所以《晋书》认同猗卢的代王身份,是合情合理的。王氏所举另一处,即卷九《孝武帝纪》太元十一年(386)曰:“代王拓跋珪始改称魏”,此事在《宋书》卷九五《索虏传》中则作“自称曰魏”,暗寓僭越之意,与《晋书》不一样。所以我认为,大概东晋官方文书,对北魏事本来就另有书法。上引杨佺期语,曰“通和”,曰“一家”,曰“宁使魏取”等等,所反映的即是这种对等的、结盟的历史关系,与“焚石勒之币”、“不与刘、石通使”,正好形成对比。东晋与拓跋部基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亲近关系,到刘宋时不复存在,这一来是由于晋鼎已移,传统已断;二来是由于拓跋部业已坐大,威胁南方之故。
刘、石起兵,导源于越、颖对立,表现为诸王对抗,已如上述。但他们一旦兵起,民族矛盾就会逐渐显露出来。北士过江者,于刘、石多有家仇,邓攸弃子事是其显例。南渡人士在江左招魂葬亲,一时蔚为风气。《通典》卷一〇三建武二年(318)袁瓌上表请禁断招魂葬,所列入葬人物有尚书仆射曹馥、监军王崇、太傅司马刘洽等人,一皆下诏禁断。东海王妃裴氏南渡后,亦请招东海王越魂卜葬广陵,元帝特许之。晋室王公士族名士死于刘、石者如此之多,江左王、马自然不能与刘、石通使以招众怒。由此可见,江左不与刘、石通使,除历史原因外,尚有现实的考虑。如果南北遣使通好,本来是虚弱的东晋抗胡政权就不可能继续团聚南来的士族和流民,也不足以慰吴姓士民之心,因而抗胡政权本身也会失去立足之点,失去存在的价值。
历史的理由与现实的考虑,促使王、马政权不得不采取这种“不与刘、石通使”的态度。照理,在东晋初建阶段,王、马应当同仇敌忾,不共戴天,亟思所以报复刘、石。王、马表面上确实持此态度,但是实际上又并非如此。
在南渡士族中,王导有“江左管夷吾”之誉,又曾作“戮力王室,克复神州”的豪言。但是王导并没有一匡九合的抱负,只是尽力于笼络南士,和辑侨姓,以图苟安。司马睿之所急,也是在江左建立霸业,并不真正以中原为念。史言司马睿“方拓定江南,未遑北伐”,确是事实。终司马睿之世,终王导之世,他们未尝以北伐为务,在抗御刘、石方面始终是消极的。永嘉六年(312)石勒治军葛陂,威胁建康,江左派去抵拒的人,不是王敦之类的实力人物,而是南士纪瞻。愍帝使至建康,希望江左遣军北进,以减轻关中承受的军事压力,也被拒绝。迨至长安不守,愍帝出降,司马睿、王导故作姿态,扬言北伐而不出师,卒以“督运稽留”罪杀令史淳于伯以塞责,成为江左一宗冤狱。对曾为东海王越典兵参军的祖逖的北伐,他们也多方掣肘。朱熹谓“元帝与王导元不曾有中原志。收拾吴中人情,惟欲宴安江沱耳。”又谓“当是时,王导已不爱其如此(案指祖逖北伐事),使戴若思辈监其军,可见如何得事成!”朱熹居南宋偏安之世,对北伐问题看得格外清楚。王、马朝廷居衮职而真正以“克服神州”为念的人,可说是绝无仅有。他们的最高愿望,只在于保境苟安,尽量避免刺激刘、石,而无其他。在此以后,侨人逐渐安于所居,南北分割局面随之为人们所接受,北伐口号也丧失了原有的意义,往往成为强臣增益权威的一种手段,因而总是得不到朝野一致的支持。
石勒于老暮之年致币与江左修好,自然是考虑到灭东晋既不可能,北方内部又不稳定,为子孙守业计,宁与江左言和。江左拒和,事诚可嘉;未与刘、石通和,亦属事实。但袁燮言东晋“朝夕思虑求胜敌之策”,钱大昕言其“卓然自立”,似皆溢美之词,历史事实未必真正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