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十五讲(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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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先民超越生存局限的生命律动

大家知道,人类的各种观念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形成的,神仙观念也是如此。早在先秦时期,神仙观念已经伴随先民们的现实生活而流行。道教继承了传统的神仙观念,并且把这种观念发展成为一种具有系统意义的信仰。这个神仙信仰体系蕴涵着道教对宇宙、人生与社会的认识和思考。然而,在上古时期,“神”与“仙”本是两个相互区分的概念,后来才连通起来。为了发掘神仙信仰的思想内容,这里有必要对“神”与“仙”的本原意义及其由来略作考述。

(一)从神、仙的独称到神仙连称

什么是“神”呢?《说文解字》谓:“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声。”照此,则最初的“神”是存在于天上的一种超越人类的力量,它的功能是“引出万物”。所谓“引出”意味着“生”。因此,古人心目中的“神”实际上具有万物化生的母体意义。既然能够生化万物,那就意味着“神”的功能大大超越了人的能力,因为人类尽管能够制造工具甚至发明器物,但此类东西都没有智能,而神所“引出”的万物之中还包括人类以及那些能够奔跑嚎叫的动物,可见,在先民的心目中,“神”的功能要比人大得多。甚至可以说,人所无法完成的功能最终都由神来完成了。

人为什么需要具有强大功能的神?就是因为人在茫茫宇宙之中自身能力有局限,面对各种无法控制的自然力,人的生存受到威胁,恐惧的情感油然而起。为了使自己的恐惧情感得到疏导,人在自我意识的同时分离出一种独立于人之外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在梦境意象的刺激下,通过人自身意识的整合,逐渐形成了一种可感受的精神实体。为了显示这种精神实体的样态,先民们借助自身的形躯和种种可以感觉到的形象来表达。于是,神就有了可以代表的符号。从大量的资料来看,神的最重要的符号形式就是人自身的形体。所以,我们看到,先民们所崇拜的神,经过一定的历史时期大多具有人的形象特征。当然,先民们所崇拜的神是很多的,其外貌并不是单一的,有的神具有三头六臂,有的神具有虎、狗之类动物形态。不论神具有什么形态,它们的存在实际上代表了一种超越人的生活的力量。

至于仙,在最初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人”。仙字,上古时期写作“仚”。《说文解字》谓:“人在山上皃”。这个“皃”乃是“貌”的古字。根据许慎这种解释,“仚”是象形,表示的是人在山上的样子。引申而言,“仚”有高举上升的意蕴。仙在古代又作“僊”, 《说文解字》谓“长生仙去”者为僊。《庄子·天地》说:“千岁厌世,去而上仙。”可见,仙的本义一是指长寿,二是指轻举上升。在汉代,“仙”字已行世,它指的是迁入山之老而“不死”者。这说明在很早的时候,就有进山隐修的人,他们站在山巅,周围云彩飘动,仿佛轻举上升于云天,这或许就是仙的观念产生的视觉基础。

仙与神,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某种角度说,仙可以看做特殊的神,因为在古仙谱中天仙一类都具有神的品格。但到了具体场合,仙又有许多与天神所不同的内涵。一般地说,仙主要是指通过修炼而有所谓“不死”或“死而复生”之“功能”的超人。而神的由来则不必是人,天地自然万物皆能为神。神侧重于“灵性”方面,仙侧重于“形性”方面。

人类的本能救护是仙的观念的基本前提,而人类中长寿者的存在则是仙的原型。我国很早以前就有追求长寿的希望和实际行动,古文献对此有不少记载。《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说:“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这就是说,上古的人们,知道养生的道理,能够取法于天地阴阳,调和五行术数,注意饮食起居,保持其规律性,所以能够活到百岁以上。《内经》的话反映了古代人们“尽天年”的愿望。本来,这是符合生命发展规律的。然而,一旦延长生命的愿望扩充起来,就有可能发展为不死的追求,而当这种追求转化为行动时,仙的观念产生也就有了客观基础。

在先秦古籍中,“神”与“仙”有比较严格的区分,但到了秦汉时期,神与仙开始连称,彼此的界限渐趋于模糊。《史记·封禅书》载:“其明年,东巡海上,考神仙之属,未有验者。”这里所讲的“东巡”是指秦始皇率领众官往东方海上巡视,可见最迟在战国末期,神仙已经连称了。就结构来讲,“神仙”是一个词组,既可以当做并列词组看,也可以当做偏正词组看。就并列的角度而言,“仙”是超人的升格,因为有超人的功能,所以能够与神比肩;就“偏正”的角度而言,“神”作为“仙”的修饰,落脚点则在“仙”字上。当“神”成为“仙”的修饰语时,“仙”的属性便通过“神”的功能而显示出来。这时的“仙”是指那些具有超越凡人功能的特异者。道家的所谓神仙,侧重于后一种意义,它反映的是先民的寿老追求和扩展能力的愿望。

(二)道教神仙与人类摆脱生命局限的企盼

在道教的思想文化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把上古时期的各种神明搜罗到自己的信仰体系之中,同时又把那些长寿的典型当做效法的对象。于是,追求的目标便有了具体可感的故事形式。事实上,早在道教组织勃兴之前,神仙故事已经开始结集流行,影响最大的要算署名刘向撰的《列仙传》。从内容上看,《列仙传》有两个鲜明特点:第一,进一步把古代传说中的“神”予以仙人化。顾名思义,《列仙传》就是专门为仙人作传的。凡在书中立传的,都可以看做仙人。然而,只要对照一下先秦子书以及其他有关经籍,不难发现,《列仙传》所谓“仙人”有相当一些是从古老传说中的神转变过来的。如黄帝,在早些时候是作为天帝和英雄祖先之神而受到崇拜的。到了《庄子》,开始把黄帝作为长生不死的典型来塑造。在《列仙传》中,黄帝已经是一个由帝王修炼而成的仙人典范了。第二,说明登仙过程是殊途而同归的。《列仙传》凡两卷,其时间跨度相当长,上自神农时雨师、常止西王母石室的古仙人赤松子,下至汉成帝时“病死而复生”的谷春。其分布的地域也相当广,遍及齐、晋、巨鹿、梁、洛、华阴、陇西、汉中、楚、会稽、丰、象林、巴蜀等广大地区。其仙人的形象也是各种各样的:有上等阶层的人物,如王子昌容、大夫彭祖,也有下层劳动者、商人,如养鸡的、沽酒的、卖草履的、铸冶的、卖药的、贩珠的等,还有少数民族,真是应有尽有,洋洋大观。在漫长的时间和广阔的地域中,不分男女贵贱,只要能够得到一种仙术,虔诚地修炼下去,就能获得“仙果”,或服食草药金丹,或主施导引行气,或积德行善为人,若能自始至终,心坚如石,必有“佳音”。《列仙传》通过几十个仙人形象的塑造,试图向人们表明:仙门常开,心诚则灵;虽贵贱有别,但仙法平等。《列仙传》不仅是道教神仙故事的来源,而且成为道教的经书,后来的《道藏》把《列仙传》作为一部重要的典籍收入其中,并且对道教神仙故事传说的创造起了示范的作用。

神仙观念的流行,反映了先民复杂的思想面貌。毋庸置疑,在众多神仙故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先民们对于自身有限能力的无奈。为了生存,先民们不得不与各种自然力进行斗争。尽管先民们可以在自然界获得许多果实,饱餐一顿,并且生发出某种自豪感,但自然力在总体上无论如何要比先民们的身体能量强大得多。在从自然界获取物质来补充自身能量时先民们也耗损了能量,外部环境中的各种恶劣因素给先民们的生存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先民们在与巨蛇、猛虎之类动物斗争时容易丧失生命,山洪、干旱等自然灾害致使疾病流行,先民们的生命在恶劣的环境下往往过早夭折,这使他们不仅感受到生存之不易,而且感受到生命的有限。不过,应该看到的是,先民们并没有在猖獗的自然力面前完全丧失生活的信心,相反,他们通过种种办法来尽量延长生命,并且获得了某种成效。这使先民们不仅增强了信心,而且开始在思想王国中自由驰骋起来。于是,当老辈人的肉体死亡时,生者希望主导生命的灵魂继续存在,希望这种灵魂能够得到新的形体的寄托;另外,先民们经历了死亡的悲哀之后,抗争死亡的意识也萌发了。他们通过讲故事的办法,塑造了各种各样的神仙,有的神仙能够隐潜入地,有的神仙无翅而飞,有的神仙能够坐致风雨、划地为河,有的神仙不怕火烧,有的神仙不怕水淹。在先民心目中,神仙至少有一技之长。先民们之所以赋予神仙超人的技能,是因为他们体会到自身能力的不足,所以通过观念意识的自由创造来补偿。从形式上看,古老的神仙故事大多是荒诞的,但这种荒诞却折射出先民们希望扩展自身能力和延长生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