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尼采》——我们用这位思想家的名字作标题,以之代表其思想的实事。
实事,即争执,本身乃是一种争辩。[1]让我们的思想去探讨这个实事,让我们的思想去期备这个实事——这个目标构成了眼下这本书的内容。
本书原为作者1936年至1940年间在弗莱堡大学做的讲座,又附加了若干篇论文。这些论文作于1940年至1946年之间。它们是对一条道路的扩建,而当时尚在行进中的各个讲座就在这条道路上为争辩开路。
讲座文本现在是按照内容编排起来的,而不是按课时顺序。但讲课特征仍旧保留下来了,包括无可避免的冗长的陈述和复述。
作者有意地经常从尼采著作中采取同一文本予以多次探讨,当然往往是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此类文本也许已经为一些读者所熟悉,甚至是被清楚地认识了的,之所以也保留下来,是因为在每一个已被认识的文本中都还隐藏着值得思想的东西。
文中所作的重复言述乃是为了一再重新去深思若干规定着整体的思想。至于这些思想是否、在何种意义上、以何种广度保持为值得思想的,这是要通过争辩来澄清和裁定的。对于讲座文本,作者删去了一些常见的语气虚词,化解了一些复杂的句子,模糊不清处作了说明,错讹处作了更正。
但成文付梓后,也就失落了口头演讲的一些长处。
总体上看,本书意在审视作者从1930年以来直至“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发表于1947年)所走过的思想道路。因为我在此期间付印的两个短篇演讲稿“柏拉图的真理学说”(发表于1942年)和“论真理的本质”(发表于1943年),早在1930年至1931年间就已经完成了。[2]拙著《荷尔德林诗的阐释》(初版于1951年)收有1936年至1943年之间写的一篇论文和几篇演讲稿,它们只能间接地让人对这条道路有所认识。
如果有读者亲自动身踏上了本书所走过的道路,那他也许就会看到,与“尼采”这个实事的争辩从何而来,去往何处。
1961年5月记于弗莱堡
[1] 把“实事”(Sache)与“争辩”(Aus-einander-setzung)联系起来,是海德格尔基于德语词源的一个想法。据他看来,在古高地德语中,“实事”、“事情”(Sache)的本来意思就是“争执”、“争议”等。——译注
[2] 此处列出的三篇文章后均收入海德格尔的文集《路标》,初版于1976年,现被辑为《全集》第九卷,美茵法兰克福1996年;中译本,孙周兴译,北京2000年。就其生前公开出版的著作而言,1930年的多次重复演讲“论真理的本质”被视为海德格尔从前期哲学(以《存在与时间》为代表)向后期思想转变的开端;而写于1946年的“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则被视为海德格尔思想“转向”达到完成的显著标志之一。——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