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整理与研究
版本与校勘研究
版本研究
《史记》版本研究继2013年之后,在2014年取得了新的成果。
王华宝的《〈史记〉修订本平议》(《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18期)指出,中华书局2013年推出的《史记》修订本学术质量显著提高,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从三个方面对《史记》修订本进行评议。一、修订本与点校本的评价问题。修订本对原点校本分段进行优化、调整,改正破读之处,统一标点体例,纠正讹脱衍倒。共改标点符号约6000处,新增校勘记3400余条,处理文字约3700字(增1693字,改1241字,删492字,移298字),改正点校本排印错误300多处。并且恢复了被原底本删削的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中的《补史记序》、《补史记条例》和《三皇本纪》等。我们还是应当对新的校勘记进行客观分析,进行合理的解释和科学的评判。该文作者认为,3400余条校勘记之中,有相当的数量是由于修订体例的变化造成的;有相当的数量是由于刻本系统的差异、由于张文虎的刻书理念与学术观点造成的。修订本有许多校勘记,列出的是局本与其他版本的异文,从现代校勘学的角度来说,可以出校,而从当初点校本产生的时代反对烦琐考证的背景来看,点校本不做任何校改,又是有客观原因的。关于标点符号,无疑修订本做得更为精细,对点校本多有匡补,但也有一些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或粗与细的问题。总之,点校本的开创之功必须充分肯定,修订本所取得的巨大进步有目共睹,修订本应当成为体现21世纪“史记学”最高水平的《史记》新定本。二、修订本的学术质量有显著提高。《史记》修订工作具有相当的特殊性、复杂性,因此修订工作量之大、涉及面之广、困难度之高,异乎寻常。首先,克服特殊困难,新增校勘记。其次,解决复杂问题,依据学术规范,进行系统订正。第三,系统校核各种文献,发现大量一手材料,解决了许多疑难问题。“修订本充分地反映了时代学术的进步”。三、修订本的存疑之处。作为新学术平台的修订本也有一些存疑之处,如对有争议之处的改动、对点校本的修改、校勘记存疑之处、修订后正文与注不统一、异文宜出校而未出、标点可商之处、存在的排印问题等方面。最后作者认为讨论这些存疑并进行科学评判和合理解释,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修订本的学术质量。尽管修订本可能存在各种不足,但总体而言,其学术质量有了显著提高,瑕不掩瑜。修订本所取得的学术成就,所搭建的新的学术平台,一定会得到公正地看待,并将载入史册。
芮文浩的《〈史记〉修订本亮点管窥》(《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指出,中华书局2013年9月出版的《史记》修订本是原1959年点校本的升级本。《史记》修订本具有三大亮点:一是广搜《史记》异本,涵盖古今,兼有海内外。在校勘方面,修订本以金陵书局本为底本,本择善本予以全面校勘。和原点校本相比,修订本通校与参校的版本代表了不同时期、不同版本系统的《史记》异本,所选异本在时间上涵盖古今,地域上兼有海内外,不失为此番修订的一大亮点。二、不拘成说,注重内证,提升《史记》文本质量。校勘方面,修订本以版本对校为基础,充分运用本校、他校,对原点校本所作的修改进行了全面检覈,对原本的错误给予了纠正。三、慎改《史记》异文,多闻阙疑。异文如何处理是古籍整理工作的难题之一。就本次《史记》修订而言,《史记》自成书以来历经传抄传刻导致大量异文,前人的校勘成果也十分繁富,为消除众本文字差异所致《史记》利用上的不便,对于上述问题,修订本“多闻阙疑”。
袁传璋的《宋人征引〈史记正义〉史记佚文考索及相关问题讨论》(《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指出,宋人著作征引《史记正义》最多的有吕祖谦《大事记解题》与王应麟《玉海》、《通鉴地理通释》、《诗地理考》及胡三省《新注资治通鉴》等五种著作,吕祖谦《大事记解题》征引《史记正义》达279条,其中三家注合刻本《史记》未收《正义》全佚82条,部分遗佚18条,二者合计100条。王应麟《玉海》共征引《史记正义》112条。以之与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点校三家注合刊本《史记》比照,发现中华本遗佚《正义》计72条。《通鉴地理通释》征引《史记正义》及《括地志》合计256条,其中全佚66条,部分遗佚49条。全佚与部分遗佚合计115条。《诗地理考》征引《史记正义》及《括地志》合计85条,其中全佚21条,部分遗佚15条。全佚与部分遗佚共36条。胡三省《新注资治通鉴》征引《史记正义》及《括地志》合计365条,其中全佚36条,部分遗佚34条。全佚与部分遗佚共70条。宋人著作五种征引《史记正义》(含自《正义》转引的《括地志》)总共1097条,其中全佚278条,部分遗佚116条。全佚与部分遗佚合计394条。此处收录的五篇宋人著作征引《史记正义》佚文考索论文,考出每条佚文原当系于《史记》何篇何句之下,并对这批佚文的价值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征引《史记正义》之佚文考索及相关问题的综合讨论。作者进一步对《括地志》其书及宋人著作五种征引之《括地志》与《史记正义》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王应麟的《玉海》、《通鉴地理通释》、《诗地理考》,胡三省的《新注资治通鉴》中所征引的《括地志》条目,只能出自单写本《史记正义》。虽然标目曰“括地志”,其实皆自《史记正义》转引而没《史记正义》书名而已。故以上四部著作中所征引的《括地志》条文,仍当以《史记正义》视之。作者并对宋人著作五种征引《史记正义》佚文的文献价值做重点阐述,认为具有以下文献价值:(一)阐幽发微,注义精审,委曲申明,引证充分,有助于对《史》文的深入理解。(二)为司马迁生年疑案的考定提供确凿的文献根据。(三)保存为他书失载的制度、史料,有助史实考证。(四)从有存有佚的条文可见合刻本删削失当,且存者节略欠妥处也为数不少。(五)保存唐以前因安史之乱而遗佚的古籍片段,有助史文理解,且为辑佚渊薮。(六)宋人著作征引的《正义》佚文不少与《史记会注考证》新增《正义》重合,可证《会注考证》所收佚文非日人“伪托”。(七)澄清四库馆臣以来认为《正义》疏通《索隐》的误解。
小泽贤二的《〈史记正义〉佚文在日本之传存》(《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指出,《史记正义》佚文在日本的突然出现,从时间上来看,是元代彭寅翁刊本流入日本的室町时代中期释灵元以后的事。由于当时中国正值将散失的典籍进行搜集整理再以刊本形式广布传播的文艺复兴时期,因此必须考虑到《史记正义》单注本以某种形式舶来日本的可能性。其中的一种解释为:释灵元使用据认为属于其本人所有的《史记正义》单注本,在标有英房识语的元代彭寅翁刊本《史记》印纸上,用墨笔对与三家注合刻本所引用的《史记正义》内容互不重复的《史记正义》佚文部分进行了大量的添写批注,与此同时,还在与三家注合刻本引用的《史记正义》互相抵触的地方做了异同的注释。释灵元的个人藏书在成为释栴室(心华和尚)的收藏之后才得以宣布于世,因此被后世称为《栴室本》。然而,在该版《栴室本》中加入的“添写批注”,之后又被其他的元代彭寅翁刊本及南宋黄善夫刊本加以转抄,于是就诞生了这里所说的《栴室本》系统本《史记》。
校勘研究
2014年,在《史记》校勘方面出现了不少新成果。
采诗的《〈史记〉点校修订本注文错误举例》(《博览群书》2014年9期)指出,《史记》新修订本注文部分的错误仍然较多。其一是古人注释的错误,未能加以修正,很是遗憾。比如,《史记》点校本是1959 年出版的,20世纪后半期以及21世纪以来我国上古时期诸多考古上的重大发现及成果未能利用,当是事实。此次修订,作者对它仍寄予希望,可是很让人失望。如《周本纪》第215页校勘记[九],说周公墓在咸阳北十三里毕原上,并说“葬周公于毕,从(周)文王”,仍袭用某些旧说,很是落伍。其二,今人注释的错误。《秦始皇本纪》第291页注文[七]是对“御玺”两字做的注释,注文采用顾颉刚、贺次君1959年出版的《史记》点校注释本旧版原注,新修订本未加一字,也未易一字。然而,50多年前的这段注文,受当时条件所限,玺印的诸多善本、珍本书而未能寓目,也造成一些硬伤,当是事实。
《史记》中华书局点校本的出版,为广大读者和研究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但由于《史记》的版本、史料都异常复杂,研究成果更是不胜枚举,加之点校本成书较为仓促,所以在校勘、标点等方面仍有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吴昱昊的《本纪三家注校理》(《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指出,日本学者水泽利忠广核《史记》众本,详录异文,其中很多材料可以订正今本《史记》三家注。但《校补》仅仅罗列异同,不作考辨,使学者无从判断。文章参考相关文献,对中华书局《史记》点校本本纪部分的12处有关三家注的条目进行梳理考辨,揭出《校补》可以改正今本或对今本有参考价值的异文,以期有助于《史记》的校勘研究。
刘鸣的《〈史记〉校读一则》(《秦汉研究》第八辑,陕西人民出版2014年版)认为,《史记》卷十《孝文本纪》记载立窦皇后事曰:(文帝元年)三月,有司请立皇后。薄太后曰:“诸侯皆同姓,立太子母为皇后。”薄太后的话有些费解,“诸侯皆同姓”与“立太子母为皇后”之间文意乖戾,看不出有什么直接联系。《索隐》解释这句话说:谓帝之子为诸侯王,皆同姓。姓,生也。言皆同母生,故立太子母也。按司马贞的解释,诸侯是指文帝诸子,但既然是同母所生,诸侯之母即为太子之母,又何必再说。进一步考察文帝诸子情况,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司马贞《索隐》的解释是错误的。《汉书》卷四《文帝纪》:(文帝元年)三月,有司请立皇后。皇太后曰: “立太子母窦氏为皇后。”《汉书》中没有“诸侯皆同姓”五字,与《史记》的记载不同。这有多种可能性,其中一种可能即是,此五字为衍文。将假设的下文衍文“诸侯皆同姓”置于其中,变成: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庙社稷,不忘天下也。”上曰: “诸侯皆同姓: 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阅天下之义理多矣,明于国家之大体。吴王于朕,兄也,惠仁以好德。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岂为不豫哉……”这样似乎更加通顺与合理。然此五字是否从此衍到彼,根本无版本信息可支持。如果此五字确从此处衍,应在司马贞作《索隐》时就已经错讹,而班固作《汉书》时,已经发现了该错误而进行了修正,这或许就是《汉书》上文下文均无此五字的原因。
在史料辨证方面,曾志雄的《从城父地望看〈史记〉三家注中的地理资料》(《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18期)指出,《史记》三家注中有丰富的地理资料,由于注释体例不一,也不主于一家之说,三家注中关于地名的注释往往是非莫辨,地望难明,而当中所蕴含的宝贵经验亦因此多为人所忽略。《史记》“城父”三家注的注释即属此类。《史记》“城父”出现了18次,除了2次为人名外,其余16次都是地名。通过穷尽搜罗三家注关于城父的各条注释,认为《史记》的16次城父三家注地名的注释整合为两组:亳州城父县和颍川城父县。从上面三家注对《史记》16 次城父地名的注释看到,三家注在注释《史记》地名时,有以下的共同特点:第一是同一地名,各次注释所引用的资料驳杂而不统一,亦不主于一家或一时;第二是在注释引用的资料中,有关的地名如果历经改变,注释者不会交代地名的变化沿革情况。这两个特点,往往令人眼花缭乱,甚至注者也身陷混乱之中。特别是秦汉之后政区屡有改革,而三家注只是随文施注,没有严格的体例,注释地名时引用的旧说又往往不止一种,不拘一说,于是令人如入云里雾中,不知所从。面对这些问题,这些同一地点的不同州郡属地,是造成纷乱的最大原因。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三家注注释地名的特点,以便有效利用三家注中的历史地理数据。
刘振刚、张海涛的《读〈史记〉〈汉书〉札记三题》(《运城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指出,在阅读《史记》、《汉书》过程中,颇感其记述及注释有可疑之处。今摘取其中三例,求证于方家:梁玉绳关于《史记》、《汉书》所载张良卒年皆误的说法并无根据,实则二书皆存正确之可能;公孙弘年寿及生年《史记》、《汉书》所载相异,是历法中并本、除本的区别;《史记》所载汉武帝元光年号非司马迁本记,应为后人所追记。
(王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