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语用、认知研究的深化(代序)
由沈家煊先生主编的论文集《现代汉语语法的功能、语用、认知研究》2005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收集了由沈家煊先生率领的研究团队在出书前五年间的研究成果。沈先生在那本书的序言中说:“这个方向的研究还要继续进行下去,因此这个论集只是代表我们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十年过去了,沈先生及其团队持续进行现代汉语语法功能、语用和认知角度的研究,这种研究取向在学界也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更多的中青年学者在这个方向上对汉语语法中的重要问题做出了新的反思和开拓,成绩斐然。在前一文集问世十年后,同时也是在即将迎来学科领头人沈家煊先生的七十寿辰之际,我们决定编辑《现代汉语语法的功能、语用、认知研究》的第二辑,一方面集中反映现代汉语语法功能、语用、认知研究这十年来的新进展,同时也是对这个研究方向的开创者沈家煊先生表示敬意。这本文集的作者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语言研究所一直追随沈先生研究的中青年学者,二是学界具有同样志趣的中青年学者,三是沈先生培养的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本集中收录的文章涉及现代汉语语法的功能、语用、认知研究各个方面,可以说代表了十年来各个方向的主要进展。这里,我们结合书中的文章,对各个研究方向做一个简单的评述。
广义的功能主义语言学相信人的语言能力无异于人的一般认知能力,同时相信语法结构是在现实的社会交际中形成的,在这个阵营里当今最为活跃的两个分支——认知语法和功能语法——各强调这两种信念的一端。二者各自发展出的一套观察方法乃至术语概念的差异往往被人们忽视,刘丹青《当功能遇到认知:两种概念系统的貌合神离》一文针对语言学文献常用的“凸显”(prominent,salient)和“背景”(background,ground)等术语展开讨论,指出二者在功能语法和认知语法中的不一致解读,根本原因在于学术范式和方法论上的差异。认知的凸显主要反映说话人的关注点,句法等级越高越凸显,但与重音模式基本相悖;而功能语法的凸显度由交际功能和信息量决定,越优先得到重音越凸显,但与句法等级基本相悖,一般是内嵌越深越凸显、越是从属成分越凸显。这项研究不仅体现了国内学界在引进国外理论方法时日益成熟和深化的思考,而且,也带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那就是,任何一个术语都要放到它所在的概念系统中去,才能得到准确的理解和评判。陆丙甫《重度-标志对应律:兼论功能动因的语用性落实和语法性落实》也是一篇探讨基本原则的文章,文章根据《马氏文通》提到的一些语法现象,以及跨语言的相关现象,提出“重度-标志对应律”这一语言共性。这条编码共性作为倾向的语用性落实时,轻重体现在具体的长度上;作为语法规则的语法化落实时,重度表现在语法范畴上。文章关于区分这两种落实方法的讨论是具有深刻启示意义的,作者指出:“虽然从历时角度来看,是从倾向发展到语法规律,即‘语法化’过程,但是从共时描写的角度来看,正确的逻辑顺序应该先确立语法规则”。这个认识反映了语法和语用关系的更深入的思考。
语用法的语法化研究曾经给汉语的句法语义解释以极大的推动,“差点儿”及相关格式就是得益于语用原则而深化了解释的。袁毓林《“差点儿”中的隐性否定及其语法效应》用“差点儿”中隐性否定的语义溢出,来解释“差点儿没VP”格式中冗余否定的形成机制;用“差点儿VP”句式的“肯定vs.否定”和其中VP的评价意义的“积极vs.消极”的配置方式,来推导整个句式的评价意义的“正面vs.反面”;进而用“乐观原则”来解释“差点儿VP”格式三缺一格局的语用动因,用句式缺位来说明“差点儿VP”格式中隐性否定溢出的条件。这项研究显示出,语用推理在句法语义中的效力还远远没有发挥穷尽。语言的认知心理可以从多种角度观察,口误研究对揭示正常语言产生的心理过程就十分有效。姜炫先《汉语口误的修正和词的心理地位》就是针对汉语学界究竟是“词”还是“字”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一项观察,以多音节词的口误修正研究给出了令人信服的证据。作者的结论是:“从口误的修正来看,在言语产生的过程中,现代汉语词的地位很重要,在这个过程中词不仅有心理现实性,它的心理地位还高于语素。在伴随言语产生的监测活动中,词的心理地位也不亚于语素。”
沈家煊先生在《语法六讲》里说:“研究语言既要研究说的话,又要研究说话。说还是不说?现在说还是以后说?这样说还是那样说?直接说还是间接说?说还是不说毕竟不一样,说了才有语力,不说就没有语力,不同的说法有不同的语力。研究说话的意义并不亚于研究说的话,研究说的话离不开研究说话本身,研究说话离不开研究不同的说法。”功能语法学者多少年来一直是在这样的理念下进行研究的,近年来,汉语功能语法在语体研究、浮现语法方面日趋成熟。陶红印很早就提出“以语体为中心的语法研究应该是今后语言学研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他的《操作语体中动词论元结构的实现及语用原则》用操作语体中动作行为的通用属性以及以行为为中心的语用原则来解释他所观察到的操作语体里的特殊论元布局,并说明这种布局给论元优化理论、生命度等级说以及汉语基本语序等理论所提出的问题,令人信服地说明了语体研究的深刻理论意义。方梅的《会话结构与连词的浮现义》很好的例示了“浮现语法”的语法观,通过对连词在会话合作原则的作用下显现出的话语组织功能,揭示了说话人语力逐渐发展出新的语法作用的倾向。曹秀玲《“说/是”与关联词语组合浅谈》所发现的“‘是’的判断作用和‘说’的言说本义决定这两个词在情态表达上恰好分别处于强化和弱化命题真实性的两个极端。复句情态表达的需要使得‘说/是’跨越不同的概念域和语法成分类别而缀附”,正是“不同的说法有不同的语力”的最好例示。
自从沈家煊《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一文发表以后,主观性与主观化的研究成为汉语学界一个热点。李善熙《汉语主观量表达的语序手段》是最早关注汉语句法主观性的研究之一,重点观察语序的变化是怎样引起主观量的变化的。通过众多的实例分析,得出“语序的颠倒引起主观量大小的颠倒,语序的变化引起主观性程度的变化”的总体观察,进而指出:“无标记的语序代表说话人和听话人对语序的正常期待,有标记的语序则偏离了这种正常期待,因而会引起主观量的产生或改变。正常期待和偏离正常期待是语序变化引起主观量表达变化的根源。”汉语语法的主观性集中表现在几个特殊句式上,宋文辉《主观性与施事的“意愿性”强度》通过对一般主谓宾句和“把”字句、“被”字句的比较,说明施事的典型性不仅与名词所代表事物的客观属性有关,还与说话人对其主观认识有关,句式所体现的主观因素的介入可以使客观上施事性较弱的成分变为施事性较强的成分。这项研究说明了句式本身的主观性对组成成分的制约作用。如果说语序、句式体现主观意义是显性的主观性表达的话,那么,三个认知域——“行域、知域和言域”——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引入,则标志着研究者对相同语句形式背后不同主观认识理解的进一步深化。一般来说,“行”指现实的行为和行状,偏于客观,“知”则是主观的知觉和认识,“言”指的是用以实现某种意图的言语行为。肖治野、沈家煊《“了2”的行、知、言三域》用三域理论理清了长期众说纷纭的“了2”语法意义问题,将其语义刻画为表示“新行态的出现”“新知态的出现”和“新言态的出现”,同时将“了1”的语义归入“行”域。三域的刻画框架不仅更好地说明了“了2”的各种意义和用法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同时也更好地说明了“了2”和“了1”的区别和联系。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了更多的观察主观性的角度,乐耀《从人称和“了2”的搭配看汉语传信范畴在话语中的表现》通过对“了2”句不同人称主语使用偏向的定量考察,发现第一人称主语“了2”句偏爱主观传信语而第二、三人称则偏爱客观传信语。这是传信范畴角度的主观性观察。这几项研究显示出,主观性和主观化是渗透在语法的各个侧面的。
从用法的角度观察汉语语法,会得到关于汉语特点的新的认识。早在半个世纪以前,吕叔湘先生就曾提醒大家注意汉语里单双音节问题的语法属性,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发现,汉语语法里音节与韵律问题的重要性,至少不次于西方语言里形态句法和论元结构的重要作用。在吕先生已经观察到三音节组合里2+1式和1+2式不同语法关系倾向的基础上,董秀芳《2+1式三音节复合词构成中的一些问题》进一步考察了2+1式复合词整体上的名词属性,发现进入中心语位置的成分即使原本不是名词也表现出名词性,兼类词在中心语位置出现时也会选择名词属性;2+1式倾向于在有选择余地时选择指称性强的形式作为其组成成分。吴为善《同形异构体V+N的复合化及其整合效应》强调韵律框架是句法和节律共同作用产生的语言模式,为语言成分的整合提供了条件。他讨论了汉语中同形异构体“V+N”的复合化及其整合效应,尤其是韵律整合过程中动词和名词语义的系统性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语法关系的明确化。柯航《从连读变调看句法结构的松紧度》则另辟蹊径,针对前人关于句法成分结合紧密度的论断给出了更具论证性的标准。文章认为连读变调中的语法变调反映了结构中成分之间关系的松紧,凡结合紧密的成分比较容易发生变调,而结合松散的成分之间则难以发生变调。文章综合利用多地方言材料中两字组语法变调材料,对主谓、述宾、述补、偏正等句法结构之间的结合松紧度进行统一的观察和测试,得出了一个整体性的认识。可以说,这三项研究共同显示了韵律特征在汉语语法里的重要地位。
当我们对汉语语法的关注点越来越多地聚焦到具有汉语特点的问题上时,汉语语法的本质性特点就呼之欲出了。近年来沈家煊先生对一般语法理论中最基本的两个范畴——名词和动词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发现汉语名词和动词之间的关系不同于西方语言里是分立的而是包含关系。这个看法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能使长期困扰研究者的一些汉语语法难题迎刃而解,如“N的V”结构问题。周韧《“N的V”结构就是“N的N”结构》在名动包容模式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认为“这本书的出版”不仅在语用范畴上符合向心结构理论,也在句法范畴上符合向心结构理论,这是因为,在他看来汉语名词的句法特征就是“[+N,-V]”,而动词的句法特征就是“[+N,+V]”。名动包含学说使人们看到了汉语谓词的指称性,于是,对汉语谓语的类型也必然会有一个全新的看法。完权《事态句中的“的”》重新定义了事态句和事件句,指出事件是对行动的陈述,事态是对行动的指称。事态句是表达事件状态的名词性谓语句,和表达事物状态的名词性谓语句本质上一致。至于事态句为什么常与“的”相伴,是因为“的”具有加强所附着的语言单位的指别度的作用。王冬梅《从“是”和“的”、“有”和“了”看肯定和叙述的分野》与此异曲同工,讲的是叙述和肯定之间的关系。文章考察了“是”和“的”在肯定意义上的相通以及“有”和“了”在叙述意义上的相通,继而通过对“是”和“有”共现、“的”和“了”共现情形的考察揭示两者之间的不对称,指出这种不对称关系正是汉语中的名词和动词包含关系的反映。汉语谓语类型的这些特点,其实都是由汉语的基本语法关系——“话题-说明”关系——决定的。很早以前,赵元任先生就从汉语的全局性特点出发得出“汉语的主语就是话题”的论断,深刻揭示了汉语区别于印欧语基于论元关系构造句法的特征。张伯江在《汉语话题结构的根本性》一文中提出,我们应该更明确、更清醒地用汉语的眼光去理解汉语的句子,而不是像面对印欧语句子一样先去寻找论元关系。在汉语里着意寻找句首成分的论元关系可能会导致汉语特点的迷失,汉语话题结构在汉语语法里的深刻影响力还需得到更多的重视。刘探宙等《现代汉语同位同指组合的性质》基于对汉语句法关系“说明性”的新的理解,揭示出汉语同位同指组合的实质是后项对前项的阐释关系。汉语同位同指组合呈现明显的在线组合特征,其亦动亦静的特点正是汉语体词性句法成分之间“说明性”关系的集中体现。过去对同位组合重视不足,正是因为对汉语流水句并置的实质和“话题-说明”关系的主导地位重视不够。应该说,汉语名-动关系的新立论和“话题-说明”关系的新阐释标志着我们对汉语语法的认识上了一个新台阶。
关于现代汉语语法认识的新拓展,还反映在句法和语义研究的多个侧面。汉语的一些形态句法标记一向争议不休,从功能和认知的视角可以帮助我们获得它们性质的准确定位,也可以帮助我们确定更有效的辨析标准。王伟《区分“了1”和“了2”问题初探》针对汉语语法经典难题“了1”“了2”的分合问题,采用比传统方法更广的视角观察它们句法功能的对立和使用条件的不同,结论得到语言习得研究以及方言类型学方面材料的佐证。这项研究的背后,是语法认知基础和语法化规律的支撑。吴福祥《汉语体标记“了”“着”为什么不能强制性使用》从语法化和语言类型学的角度解释了汉语体标记“了”“着”在形态和使用上的特征,正面面对汉语完成体和进行体不是强制性范畴、体标记“了”“着”既非词缀也非语法词而是一种附着词的事实,强调语法范畴在不同的语言里可能处于语法化过程的不同阶段,得出汉语完成体和进行体是语法化程度较低的语法范畴的结论。这是从宏观视角为汉语事实定性的成功范例。而汉语语法成分的语法化方式,也需要个别的具体的微观视角,史金生《目的标记“起见”的语法化:兼谈汉语后置词的来源》对后置词“起见”的来源及语法化历程做了细致的描述,发现“起见”代表了汉语后置词的一个较为独特的来源,讨论了前景背景转换在语法化过程中的制约作用。像这样用信息地位的变化以及语言使用者认识机制来解释的做法,可以发现和解释更多更重要的语言事实,王灿龙《试论“不”与“没(有)”语法表现的相对同一性》注意到“不”和“没(有)”在某些句子中有同一的语法表现,考察了二者原本的对立消解的条件。仔细观察句子本身的语法特点,可以看出语义条件下人们所采取认知策略和所运用认识机制在消解对立中是如何起作用的。谭景春《语义综合与词义演变及动词的宾语》注意到汉语中存在着把两个形式表达的内容综合成一个形式来表达的语义综合现象,作者并不满足于有些研究者简单地用“转喻”说法来概括,而是细致描述了语义综合后,语义重心由动1向动2转移,动1的词义在保留原义或其痕迹的同时产生动2的词义,从而造成词义演变的过程,这是认知语言学一般原则在汉语里如何具体实现的一个描写范例。
总的来看,文集收入的这二十几篇文章,有对重要基本概念的理论思考,有语用原则的实际运用分析,有话语结构、话语标记和语体研究,有韵律特征的研究,有主观性与主观化问题的研究,有新的词类观与新的话题观、谓语观的相关研究,有形态句法标记的语法化以及句法语义微观变化的研究,全面反映了十几年来现代汉语语法在功能、语用和认知取向的前沿成果,显示了这种取向在揭示汉语事实方面的巨大潜力。这些文章多数曾发表于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也有的是首次发表,借此机会结集出版,也是一次阶段性的成果检阅。与前一本文集不同的是,这一集限于篇幅,无法全面反映这些研究方向的全部重要成果,甚至有相当多的遗漏。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功能、语用和认知的语法研究近年来的兴盛,已不是一本小小的文集所能容纳的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相信这本书的出版能够引起关心汉语语法研究的学者的共同兴趣,从而进一步推动语法研究的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