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语何必都惊人
我不懂得文学,对文学作品的欣赏,常常只能照我自己的理解想下去,有时越想越远,不免和作者的原意大相径庭。
譬如杜甫的诗,写得自然是出神入化,造一代之巅峰。然而,当读到“语不惊人死不休”这一句时,一方面有感于此老刻意求工的精神,觉得自己马虎潦草的作风确实需要改一改;另一方面,却又产生了一点小小的怀疑,是不是每一首诗,每一句都要这样要求呢?
可能杜甫根本没有这样的意思,他留下的1000多首诗就是证据。诗当然好,但也并不是“字字珠玑”,每一次“笔落”都能“惊鬼神”的。我想,这一点我们也不必为贤者讳。然而他却并没有因此搁笔不写。从他的诗看,他几乎是有感必发的。正因为如此,他的诗才被人称为一代诗史;也正因为如此,他的写作技巧在大量创作的实践中磨炼得越来越精纯。
这些暂且不去管它,我是从作诗想到了办事。作诗要尽可能地作得好,办事也要尽可能地办得好,两者是相同的。古往今来,事实上没有也不可能有字字珠玑的诗人;同样,没有也不可能有办任何一件事都绝对正确的人;两者也是相同的。一个诗人,如果下定决心不写出惊人的杰作就不拿出来,他的诗能不能写成,有待文艺界的同志查考;一个办事情的人,如果下定决心只在保证绝对没有错误的情况下才做工作,就等于下定了什么工作也不做的决心,这却是可以肯定的。
一定要以“完人”的标准求诸己,实际上是什么事也不能干。当然这不是说不要力求把事情办得更好。力求是要的,但要在办中去用力。否则,事情没有办,力又向何处去使?只是日夜馨香祷告,或者“坐而论道”,清谈终日,好的结果都是求不来的。所以我想还是应该提倡老老实实地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人民服务。你是一个诗人,感受到了人民的喜怒哀乐,就不妨哼出来。当然应该力求哼得好听些,但结果总是其中可能有惊人之语,也可能有不惊人之语。我看这都不要紧,因为以后还可以修改,也可以得到经验,使以后的诗作得更好。办别的事也一样,努力去办,力求成功,也会遇到一点挫折,都不要紧。因为也可以在后来及时改正并且得到经验。
求诸己,应该如此;求诸人,更应该如此。譬如一起赶了一天的路,看见同伴身上沾了一点泥灰,便帮他刷去,自然很值得感激。但如果只是站在旁边摇头冷笑,“脏死了!”以至于断言:“你这人一辈子也弄不干净!”就未免有点不够朋友了。如果此时有人递上一面镜子,请他照照自己,岂不是很尴尬的吗?
(《文汇报》,196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