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的重和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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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与“小”的关系及其他

人类从有文字开始,就在设法记录过去发生的事情,就在从事历史写作。到今天,历史写作已经成了一个拥有悠久传统的古老行当,规范、技艺和标准都比较成熟,比较系统。不过,关于历史应当怎样写,也出现过很多的争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历史写作的含义和方式,跟过去相比,可以说有了天壤之别。假设让几百年前的老前辈来读我们今天的历史著作,他们也许会很生气,说不定会“羞与哙伍”,要把我们赶出史家的队伍。对一个初学者来说,接触了各种说法和主张以后,可能会有莫衷一是的感觉。

我们有时听人说起,历史在被写出来之前是不存在的。这个说法对不对呢?可能有人会加以斥责:这样的话岂止“不对”,简直就是“胡扯”。我们知道,“历史”有三种形态:第一种是作为过去实况的历史;第二种是作为过去实况遗迹的史料;第三种是历史学家写出来的历史著作。历史写作的任务固然是产生第三种历史,但其宗旨是要基于第二种历史来尽可能地揭示第一种历史。因此,泛泛地说“历史是写出来的”,就显得有点绝对,失之片面。不过,如果对这种说法做一些限定,也还是有几分道理的。“过去实况”一旦发生,就永远封闭在一个“幽暗的屋子”里,普通人能记得一些跟自己有关的事,但对于更长时段、更大范围、更多人群的经历,可以说基本上是茫然无知的。历史学家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经过艰苦的努力,从门缝里看到了那间“幽暗的屋子”里的一些零星片断的景象,用文字把它们表达出来,大家才约略知道了过去世界是个什么样子。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写作就是在生产历史知识,让历史为更多的人所知晓。

按照欧美学者的说法,历史知识的生产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是研究的阶段。大致确定一个题目以后,就去搜集和考辨史料,从中寻找各种相关的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和诠释,目的是发现某些有意义的东西。接着就进入了写作阶段,把上一个阶段获得的认识,借助适当的形式,用文字把它表述出来。历史写作当然是有局限的,主要是因为文字难以准确而完全地传达我们想说的东西,所谓“言不及义”“难以言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历史写作必须借助这种局限性很大的语言,这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另外,我们在写作当中,还要考虑材料的性质、证据是否可靠,还要讲究逻辑,讲究论证的合理性,讲究表述的清晰性。德国历史学家兰克声称,文字写成的历史可以视作过去真相的再现。但是,现在有些学者受后现代史学理念的影响,觉得写出的历史未必是过去的真相,它只是一种“语言制品”,与其说写的是过去,不如说是关于过去的东西。这种想法跟以往那种盲目的自信和霸道相比,多了一点谨慎和谦逊。至少,某个历史学家写的东西,肯定不是“过去真相”的唯一合法的版本。

我们发现,从前的学者所写的历史,有很大一部分可以叫做“通史”。这里所说的“通史”,不是我们今天常见的教科书之类的普及读物,而是一种高深的研究性著作。只要看几本他们传下来的书就知道,他们往往是选取一个时期,或者一件大事,或者一个大人物,从头写到尾;他们的思想观点、道德寓意,都反映在他们对材料的取舍和安排当中,体现在他们对人事的褒贬和臧否当中。可是,我们今天见得最多的历史写作形式是论文,专著实际上是一种长篇论文。这个变化是怎么发生的呢?可能跟专业性期刊和研讨会的出现有很大的关系。学术刊物一期要登几篇文章,当然要对篇幅做一些限制;在学术讨论会上交流论文,或者发言,也不可能没完没了地讲下去。于是,篇幅短小、形式灵便的论文,就成了学者最喜欢、最擅长的写作形式。

其实,从“通史”到论文的变化,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不同的问题,而且跟其他一些重要的趋向密切相关。首先,写论文要有一个问题,围绕这个问题来组织文章,展开论述,阐述观点;所以,写作形式的变化反映了研究方式的变化,用英国学者阿克顿的话说,研究的不是“时期”,而是“问题”。法国年鉴学派的第一、二代学者更是大谈研究“问题”,他们提出了“问题史学”的理念,甚至说“没有问题,就没有史学”。也有美国学者说,研究历史,就是要解决问题。今天,我们身边的多数历史学者,大概也是这么看待史学的。

其次,论文的重点在“论”,而“论”的主要方式是分析,因此“分析”取代了“叙事”,成了历史学家最常用的方法。分析就把事情拆开了看,一条一条地说出其中的道理来;我们常说“条分缕析”,就是这个意思。这种方法用到极点,就出现了只见局部、不见整体,只讲观点、不讲故事的弊病。于是,传统的“叙事”方法又回归了。但这种回归不是原样复位,而是融合了分析的成分,带有分析的意图,也就是要通过叙事来表达看法,反映对历史意义的认识。因此,有的人把这种回归的叙事叫做“分析性叙事”。也就是说,叙事再次受到了重视,但最终的目的还是在于分析。

再次,有人提出,写“通史”要用长远的、宏大的眼光看问题,要从历史中找出趋势性或“规律性”的东西。用这种方式写出的“通史”,当今欧美学术界通常把它叫做“宏大叙事”。比如说,我们很熟悉的“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工业文明取代农业文明”,等等,都属于“宏大叙事”的范畴。“宏大叙事”的好处,是能提供一个清晰明了的大画面;它的缺点是“只可远看,不可近观”。特别是我们的专家们拿放大镜来看,就会发现其中尽是简单化和过度概括的毛病。于是,很多学者不主张照这种路子来写历史,他们甚至觉得这根本就不是历史学家要做的事。历史研究要讲究具体性、个别性、复杂性和多样性;即使是要讲大道理,也要寄托在具体的小事当中。像勒华拉杜里、卡罗·金兹堡、纳塔莉·戴维斯等人写的“小历史”,引起了广泛的反响,被称作“新微观史学”。

当然,新的历史写法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那么多人写论文,多数都在讨论小问题,结果我们看到了一大堆琐碎零散的东西,对细节了解得不少,但对历史的大画面却没有什么概念。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碎片化”。一二十年前,美国史学界很在意这个问题,许多有名的学者写文章呼吁改变这种局面。最近几年,“碎片化”的问题似乎并没有缓解,但担忧和不满的言论反而少了,是不是他们已经习以为常、见惯不怪了呢?但不管怎么说,“碎片化”是一个和写作方式相关的问题。还有一个相关的现象,就是“技术主义写作”盛行。什么叫做“技术主义写作”?就是把论文写得像实验报告一样,先提出问题和假设,再罗列材料和数据,最后提出结论。这样的文章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只有分析,没有故事;只有数据,没有人物。这显然不是写历史的高明手法。

话说到这里,意思似乎就比较明朗了:现代历史写作面临很多的挑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这些挑战呢?这些挑战有些已经出现几十年了,有些则是最近的“新生事物”;它们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历史学家的,而需要整个历史学界来共同应对。作为初学者,我们是不是也要加入这个“应战”的队伍当中去呢?初学者将来有可能成为名学者,现在处在起步阶段,对于史学的整体状况不能漠不关心。我们刚刚开始接受学术训练,最好的办法是选择较小的题目,做具体的、深入的研究;先学会写好小文章,今后才能写出大书来。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要“做好小题目,思考大问题”。我觉得,这可能是我们应对“现代历史写作的挑战”的一个有效方式。

如何理解“做好小题目,思考大问题”呢?前面提到,写论文先要有个论题;这个论题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题材,二是主题,题材加上主题,就构成了一个论题。题材和主题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初学者很容易混淆,常见的毛病是把主题当成题材。比如说,探讨美国少数族裔的权利,这只是研究的主题,而不是题材;如果把它当作题材对待,那就太大、太泛了。题材应当是一些具体的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来看少数族裔的权利状况及其变化。可见,题材是具体的,要做严格的界定,讨论的问题则可以大一点。也就是说,要通过具体的、边界明确的题材,来反映较大的主题。这就是“做好小题目,思考大问题”的含义。

当然,历史写作的题目有宏观和微观之分。大学者可以写大题目,但初学者最好先用心做好小题目,不要一开始就喜欢大题目,这样容易把手写“松”了,结果一辈子只会写空洞浮泛的文章。不过,我们手上写着小文章,心里却一定要装着大问题。在历史研究中,我们始终都会碰到这个“大”和“小”的关系问题。如何处理“大”和“小”的关系,我在《历史学家的修养和技艺》中提出了十二个字,叫做“以大观小”“小题大做”和“因小见大”。我在书里没有展开来说,现在借这个机会,以这十二个字为中心,谈谈如何应对现代历史写作的挑战。

先讲第一句:“以大观小。”我们知道,历史有点像宇宙,浩瀚无边,内容丰富得超乎想象;而作为个体的学者却很渺小,无论他多么博学,在广袤的“过去世界”面前,所知道的都只是一粒微尘。再伟大的历史学家,毕生用功做研究,能触及的也只是历史世界中一个很小、很小的角落。19世纪有个美国历史学家说,所谓“通史”是没有人可以写得出来的;历史学家在“人类命运”这部大书中所随意撕下来的,只不过是一两张小纸片。因此,历史学家在写作的时候,总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哪怕是历史的一个细节,也可能比他想象的复杂得多。严谨的学者在下断语的时候,往往是战战兢兢的。但是,历史学家又不甘于渺小,总是极力克服自身的局限,一心要与浩淼的历史沟通,要把他从“幽暗的屋子”里看到的东西展示给别人,并让别人相信,这就是历史本身。可是说到底,历史学家以自身的渺小,面对历史这个庞然大物,所看到的只是一些很细小的东西。但是,这些细小的东西,与巨大的历史躯体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这就需要用“以大观小”的办法来处理。

“以大观小”是中国传统绘画中的一个术语。中国山水画采用的是“散点透视”或“多点透视”,画出的是全景式山水;这种画面一个人站在某个具体的观察点上,是根本不可能看得到的。那么画家又是如何画出来的呢?古代画家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假设自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有一双通天彻地的大眼;同时把面前的山水想象成一个“沙盘”,万里风光就可以一览无余,尽收眼底。这就是以画家之“大”来观山川之“小”。这是“以大观小”的本义。我在这里用它的“转义”,说的是历史学家在观察历史的时候,把自己想象得很大,如同站在喜马拉雅山之巅,这样看到的历史画面就要开阔一些,清楚一些。实际上历史并没有变小,而是历史学家自己变“大”了。我们做的是小题目,“以大观小”的目的,就是给小题目在大的历史画面中确定一个适当的位置,就好比是在一片很大的风景中,恰到好处地布置一棵树、一座房子或一条小溪。

在大历史中找到小题目的确切位置,可以避免两种偏颇的倾向。第一种倾向是把小题目当作了历史的全部,也就是以“小”充“大”。比方说研究美国革命史,有人专门研究黑人在革命中的活动。当时的确有一些黑人卷入了独立战争,有的参加了大陆军,有的则成为“黑人效忠派”。但他们并不是革命的主角,在整个革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很小。一方面,黑人在人口中占的比重不大,革命与他们的直接关系也不明显;另一方面,绝大多数黑人是奴隶,人身受到控制,不可能加入革命者的行列。总之,从大的画面来看,黑人在美国革命中的位置非常之小。可是,如果一个研究黑人与革命的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或者不把话说清楚,就可能会让人觉得,美国革命根本没有华盛顿、杰斐逊什么事儿,就是一群黑人奴隶在那里造反。这显然不是美国革命的实际面目。

第二种倾向是弄不清小题目与大历史的关系。还是用美国革命中的黑人做例子。研究黑人的革命活动,如果只就黑人说黑人,读者就不知道黑人的活动与美国革命究竟有什么关联。只有把黑人在革命中的活动,同沿海的商人、种植园主、白人劳工以及妇女的作用相比较,进行综合考察,才能真正了解黑人在革命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这样的研究才不会游离于整个革命史。可见,通过“以大观小”的办法,把黑人的活动作为整个美国革命史的一部分来看待,这样才能看出两者之间的联系,尤其是看出黑人在革命中扮演了什么角色,革命给黑人带来了什么影响。

当然,“以大观小”还有另一层含义,就是我们常说的“思辨的历史哲学”。这门学问可以说是把“以大观小”用到了极致。少数“不世出”的哲学家,有点像“知天意”的圣人,在他们眼里,整个人类历史就像一幅小风景画,上面的山川走势、阴晴雨雪、人物房舍,似乎一眼就看得清清楚楚,三言两语就能描绘出大势或规律,并且很自信地展示给别人看。黑格尔和斯宾格勒都是这方面的能手。不过,我们今天讲的“以大观小”,与这种学问没有什么关系。历史哲学和历史研究是两码事,前者是对历史的一种观念构造,而后者则是用具体的材料来讨论具体的问题。

“以大观小”的道理就是这些,说起来并不复杂。但要做到“以大观小”,却并不容易。关键是历史学家要使自己变得“大”起来。一个人想看得远,先要站得高;只有爬到喜马拉雅山之巅,才能放眼天下。前面说到,历史学家要把自己想象得很“大”,其实光想象是没有用的,必须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步骤,想方设法,努力使自己变得“大”起来。

历史学家的“大”,实际上是眼界大。什么样的学者眼界才大呢?当然是知识渊博、学养深厚的学者。所以,我们想变得“大”起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努力积累知识,不断提高学养。前人论治史,大多强调要有贯通的眼光,要博通古今中外,通晓相关学科,才能做出很大的成绩。不过,像陈寅恪那种渊博,多数人确实是达不到的;我们只能力争懂得多一些,力争做“有常识的专家”。研究小题目,不能心里只有这个小题目,别的一概不管。其实,哪怕是很小的题目,都需要调动很多的知识来处理。波兰学者托波尔斯基说,研究历史主要靠两类知识,一是资料源知识,二是非资料源知识,而且后一种知识更重要。这相当于中国古人所说的,“功夫在诗外”。我们只有把两种知识结合起来,才能把小题目做好。打个比方,写一篇论文,就像是做一道菜,除了有主料,还得有配料,并且要把主料和配料搭配好,这样做出的菜才又好看又好吃;否则,就是拿着鲍鱼,也做不出美味来。

我们许多人都知道博通的重要性,可是如何才能做到博通呢?说到底,只有“读书”两个字。我们的同学大多愿意读书,但总是希望老师给开个书单,以读完单子上的书为奋斗目标。其实这不是最好的办法。因为研究一个题目,事先很难确切地知道究竟需要用什么知识;到时候什么知识最有用,真有点“撞大运”的味道。既然不能断定哪些知识有用,就只有尽可能地拓展知识面,不断地增加知识积累;到用的时候,选择的余地自然就大了。东汉末年的荀悦说过,用网去捕鸟,捕住鸟的只是一个网眼;但如果只做一个网眼,就根本捕不到鸟。做学问也是一样,虽然用到的知识可能很少,但如果只有很少的知识,那是根本不够用的。

第二件要做的事是加强理论修养。大家都知道,研究历史需要用理论;但理论如何用,其实是很有讲究的。有人写文章的时候,把某种理论当作证据使用,这是对历史研究的一个很大的误解。理论对历史研究的作用主要是启发性的,不同的理论可以为历史学家提供不同的观察研究对象的透镜。在研究的过程中,理论具有很强的组织和动员能力,能够指引思考的方向,能够照亮史料的意义。比如说,在18、19世纪的英国,发生了很多零零散散的变化,包括蒸汽机的发明,水力纺纱机的诞生,机器制造业的发展,工业产品的增长,产业工人的出现,工业城镇的兴起,等等;我们可以分头去研究这些东西,但这些研究的意义是什么呢?如果这时有一个较大的理论概念,把刚才提到的这些事连接成为一个整体,情况就会很不一样。后来确实有人发明了一个词,叫“工业革命”。这个词一出现,18世纪以来欧洲(当然还有美国)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就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解释。这就是理论概念的作用。“文艺复兴”,还有“革命”,都是这样的概念。如果没有“革命”这个概念,我们看1764—1789年的北美,就只知道殖民地居民起来造母国的反,打了8年的仗,最后制定了一部宪法,建立了一个新国家;现在我们掌握了“革命”的概念和相关的理论,我们就能把这一系列事件联系起来看待,把它们叫做“美国革命”。

上面提到的“工业革命”“文艺复兴”“美国革命”,等等,都是“史学概念”。今天的史学深受社会科学的影响,纯粹的理论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严格地说,历史学是一个理论贫乏的学科。不过,在这个领域还是有三种形式的理论。一种是我们通常讲的历史理论,黑格尔的“世界精神”,马克思的“历史规律”,还有汤因比的“文化形态”,都属于这个范畴。这种理论是对历史的高度概括,把复杂丰富的历史锤炼成一条清楚明了的理论链条。这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思辨的历史哲学”。另一种是史学理论,它关注的是历史研究本身,例如,历史学的学科特性是什么?历史认识的特征和局限性是什么?“历史真实”的说法是不是能够成立?这种关于历史学本身的理论思考,也叫做“分析的历史哲学”。第三种理论是在研究具体历史问题时所取得的理论化成果。它来自对具体史事的概括,又能用来观照其他的史事。E. P. 汤普森关于英国工人阶级形成的研究,提出了一种新的阶级理论,就属于这种理论化的成果。这三种理论在历史研究中都有作用。但是,历史研究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林林总总,需要用的理论资源相当之多;而这些理论需求,历史学本身是无法满足的,所以历史学家一直都在向别的学科学习。最早是向自然科学学习,接着又到社会科学那里取经,后来还旁及了哲学、文学乃至图像学。当前很热的“新文化史”,在理论上就离不开人类学和文学。就这一点而言,历史学是一个开放的学科,它总在从别的学科当中汲取营养,来丰富和发展自己,因此得以不断进步,形成新的流派,出现新的研究范式。

理论对于我们的研究工作很重要,但在具体研究中如何使用理论,则需要有方法论的意识。理论用得恰当,就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增强我们的理解力和判断力。同一件事情,用不用理论来看,用什么样的理论来看,产生的结果是大不一样的。举一个例子,唐代文成公主远嫁西藏,古书上叫做“和亲”;但如果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这不正是不同文化的接触和交往吗?其中肯定存在“文化震撼”和“文化适应”的问题。还有一个例子,美国学者阿尔弗雷德·钱德勒对美国19世纪后期公司管理的各种变化做了很细致的讨论,如果他到此止步,最多就是写了一部美国公司管理史;但他有很好的理论修养,也有很强的理论化意识,他用《看得见的手》做书的标题,画龙点睛,一下子就把自己的研究提升到一个了不起的理论高度。根据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它支配着生产、消费和物价,也决定着经济的起伏波动;但钱德勒通过研究发现,现代公司的管理使经济活动走向有序化,它等于经济中的一只“看得见的手”。后来的政府干预,可以叫做第二只“看得见的手”。由于运用了理论,采取了理论化的路径,他那些琐碎的研究就产生了震撼人心的效果。一句话,不同的理论可以为我们提供不同的透镜,能开阔我们的视野,增强我们的认识能力。

第三件事是开发想象力。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历史学家成天坐在那里看史料,讲究“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似乎与想象力不沾边。其实,一个好的历史学家,必须具有出色的想象力。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只是具体的个人,他的经验总是有限的;尤其是一个人一辈子在大学里念书、教书,活动范围狭窄,生活内容单调,阅历和见识肯定都是十分有限的。研究经济史的,可能没有做过买卖;研究军事史的,一般没有当过兵、打过仗;还有人研究土匪史,他更不可能去“啸聚山林”。没有相关的经验,怎么去把握和理解自己的研究题材呢?据说,在美国一个大学的历史系,有位教授自己是同性恋,他声称没有同性恋经验的人是讲不了同性恋史的;这时,有个很有名的学者反驳他说,照这样说来,那还有谁能研究古希腊罗马的历史呢?很多人都不信教,宗教史又由谁来研究呢?的确,如果只能研究与自己的亲身经历有关的东西,那多数历史学家就都要丢饭碗了。任何一个历史学家的经验都是有局限的,但他可以努力克服这些局限,克服的途径就是借助于想象力。通过合理的想象,历史学家可以把自己置于特定的历史时空中,去跟前人交流和对话,去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关注他们的生活方式。一句话,没有直接的经验,可以用想象力来弥补。

说到底,我们讲“以大观小”,本身就是想象力的产物。历史学家的“大”,是想象出来的;为小题目定位的大历史,也是想象的结果。我们是如何看到大的历史画面的呢?是从零零碎碎的史料中看到的,是从一本一本的史籍中看到的,是从一个一个的观点中看到的。这些东西都很支离散乱,我们是如何把它们变成一个整体的大画面的呢?这同样需要想象力。借助于想象,我们把这些分散的东西拼接起来,使它们之间产生联系,形成一个大的画面。然后,我们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在高山顶上写生的画家,为我们笔下的溪流、小桥和房子找到恰当的位置。一个史家只有知识是不够的,还要有想象力,这样才能站得高、看得远。

当然,历史学家的想象离不开知识和常识,想象的运用也仅仅限于寻求解释的方向或途径;任何结论都必须基于史料和论证,而不是想象。不过,在运用史料的时候,我们有时也离不开想象力。史料往往是不随人愿的,一些重要的问题,根本找不到材料;有些问题的材料又是支离破碎的,中间有断裂,有空白。材料的缺乏给我们的研究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在史料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借助想象力来做合理的推测。陈寅恪先生关于李唐世系的推测,田余庆先生对北魏“子贵母死”的讨论,都表现出了令人惊叹的历史想象力。他们能从蛛丝马迹中看出历史的“大关节”,如果没有出众的想象力,肯定是办不到的。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时候,做合理的推测,可以弥补材料的不足,或者从有限的资料中发掘出更多的信息。因此,有人把历史学家比作“侦探”,或者说他们有侦探那样的本领,能从点滴线索中推导出事情的脉络。当然,想象力的作用只限于做合理推测,引导我们去思考;推测如果不能被史料证实,就永远只是推测。如果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任意想象发挥,那就跟小说家差不多了。

此外,还要谈谈“学术史”的作用。一个学者的眼界要大,就必须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怎样才能站到前人的肩膀上呢?只能借助“学术史”这个梯子。研究一个题目,首先要认真了解前人做过什么,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增益知识的过程,是一个对这个题目的各种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的过程。当这些知识和信息都进入我们的脑子以后,就会进行综合和发酵,产生新的信息、新的观点,这样我们思考的质量就得到了提升。因为前人的研究所提供的各种知识和观点,可以为我们构筑一个思想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之中,我们接触的各种材料的意义,就可以比较鲜明地显现出来。另外,做学术史梳理,还能帮助我们定向。我们观察历史,要有一个大致的观察角度和方向,不能漫无目标、浮光掠影地四处乱看。前人已经做过的研究,正好可以帮我们形成方向感。因此,做不做“学术史”的“功课”,是一个关系到能不能“大”起来的重要环节。有的人不大重视这个工作,觉得这只是一个绕不过去的程序,因为老师要求这么做,刊物也规定要有这方面的内容。

谈到现在,大家可能还是有一个疑问:“以大观小”,到底应该怎么做呢?很抱歉,我也提不出一用就灵的“秘诀”。不过,从常理来说,我们首先要明确“观”的对象。前面谈到,“以大观小”的目的,是要确定小题目在大历史中的位置;因此,“观”的对象实际上也有“大”和“小”之分。“小”就是我们研究的题目;“大”则是指题目四周扩展的部分,它虽然比我们的题目要大,但也有明确的边界,并且同我们的题目有直接的相关性。相关性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说,我们要同时对“大”和“小”进行观察,既要看到与“小”直接对应的“大”,又要在“大”中找到“小”的位置。

还是举一个例子吧。我听说有个学者研究美国联邦调查局对民权组织的监控,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题目,而且还比较“小”。不过,如果要弄明白这个小题目的意义,就要把它放在一个大画面中来看待。这个更大的画面是什么呢?它可以是整个民权运动,也就是把监控放在民权运动中来看,看它对民权运动有什么影响。如果把画面再扩大一点,就是美国民主政治,把监控放在美国民主政治的框架中来考察。大家知道,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美国人享有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享有合法竞争公共权力的自由,还有合法反对的自由,包括反对政府的权利。但是,这些自由和权利都是有限度的,一旦触及美国现行的权力体制,挑战美国的核心价值,就会受到限制和打压。联邦调查局在监控激进的民权组织时,采取了各种卑劣的手段,包括造谣、污蔑、构陷和妖魔化,说激进民权组织受共产党的操纵,拿苏联的钱,目的是败坏他们的形象,使民众与他们疏远,削弱他们的社会影响力。民权组织为了应对这些丑化和打压,必须花费人力和财力去做宣传工作,甚至要上法庭打官司,这样就不能一心一意地从事民权活动,最终导致民权组织走向衰落。可见,在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争取民主权利的活动同样会受到民选政府的控制和打击。这不正是民主的悖论吗?可见,把联邦调查局对民权组织的监控放在美国民主这个大的画面中观察,就能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思考美国的民主政治。这就叫“以大观小”。如果不是把监控放在美国民主这个大画面中,我们就至多只能掌握一些具体的史实,这个题目的意义就没有充分发掘出来。因此,“以大观小”,不仅要站得高,眼界大,而且角度要好,对象要找得准。

另外,我们还要知道,“观”的对象有“大”“小”之分,但它们的关系不是绝对的,而是互动的。我们先要严格地界定研究的题材,也就是“小”,才能知道什么是与它相关的“大”。上面提到的联邦调查局对民权组织的监控,相对说来也是一个比较大的题目,我们可以落实到对某个或某几个民权组织的监控上,并且划定一个具体的时段,这就是在对题材进行界定;然后我们再来确定大的画面究竟是整个民权运动,还是美国民主。这取决于很多因素。如果已经有人研究过监控对民权运动的影响,我们就要考虑另辟蹊径;如果我们没有能力把握美国民主这样大的画面,就不妨试一试其他的路子,比如说从现代国家权力的膨胀来看监控的意义。当我们明确了什么是大画面以后,我们就可以从大画面着眼来反观小题材,并对它加以重新界定,做更深的开掘。在这种“大”与“小”的互动中,我们对题目的理解就越来越清晰了。

接下来谈第二句话:“小题大做。”这个词很常见,但意思却经过了多次转化。明清的科举命题,取自四书的叫做“小题”,取自五经的叫做“大题”;用做“大题”的方式来对待“小题”,叫做“小题大做”。这是这个词的原意。后来它演化成了一个贬义词,指拿小事情做文章,故意挑起事端,造成不好的影响。我在这里采取的是第三种用法,“小题”和“大做”的意思全都变了:“小题”是指前面反复提到的小题目;“大做”是指花大气力、下极深的功夫来做好小题目。胡适称赞顾炎武的学风,说他肯花极大的精力、用丰富的材料来研究小题目,这就是“小题大做”。可见,“小题大做”的理念来自于胡适。当然,后来其他的学者也讲过类似的话。

“小题大做”的道理不必多讲,关键是怎样才能做到“小题大做”。美国历史学家塞缪尔·莫里森说过,无论你研究什么题目,都要调动你生活中的全部经验和智慧;研究中国思想史的美国历史学家史华慈也说,一个人的学养越深厚,教育背景越宽阔,他就越有可能调动自己的一切知识和智慧来对待他所研究的题目。这些话所讲的是同样的道理,就是要“小题大做”。题目虽小,但投入要多。投入到一个小题目中的东西,包括思想、知识、智慧和精力,也包括情感。就像清代学者王鸣盛,脑子里整天装着自己研究的题目,苦思冥想,翻来覆去;有时睡在床上,忽然有了想法,就马上爬起来把它记下来,鸟儿在天上飞,鱼儿在水面跳,都没有他那么快。这种对学问的痴迷,可以说是“小题大做”的前提。小题小做,舍不得下大功夫,不肯用大智慧,小题目就永远成不了大文章。这话听起来有点玄,因为很难找到一个明确的标准来衡量做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大做”。其实,在研究一个小问题时,我们自己心里是最清楚的,是不是在朝思暮想、殚精竭虑,是不是调动了全部的智慧和精力。

不过,有一个指标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占有史料的多少。做一个小题目,即便是一个很小的题目,也有很多相关的材料;是不是竭尽所能地去发掘材料,就能说明把“小题”“大做”到了什么程度。陈垣先生谈收集史料,有一句名言,叫做“竭泽而渔”。他自己写文章,抄录的材料摞起来有几尺高,而写出的文章只有几千字或几万字。这是典型的“小题大做”。我们今天研究古代史,做到“竭泽而渔”并不难,因为材料相对有限,即使有新的考古发现,也能及时地跟踪。但是,越往现代材料越多,别说“竭泽而渔”,就是随便撒一网,捞到的鱼也很多。特别是我们今天留给将来的历史学家的史料,更是多得不得了,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史料都有。后人研究我们今天的历史,要做到“竭泽而渔”,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所以,我说的是要尽可能广博地占有史料。美国历史学家伯纳德·贝林的学问很好,有一个人采访时问他:你研究一个问题,到什么时候才觉得材料完备了呢?贝林回答说,他有一个判断的标准,一旦感到再也没有什么有意义的东西了,他就在材料收集方面收手了。

不过,占有材料再广博,最终也是有限度的,而且还会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比如说,能不能接触到很多的材料?是不是有足够的时间?但不管怎么说,研究一个题目,如果不能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核心史料,最好就不要再做下去了。什么叫做“核心史料”?就是离开了它,研究的东西就会变得毫无价值。以美国制宪史的研究为例,核心史料就是麦迪逊的制宪会议记录,最好是用麦克斯·法兰德编的本子;还有各州批准宪法的辩论,联邦主义者的文章,反联邦主义者的文章。梅里尔·詹森等人编了一套二十几卷的各州批准宪法的史料集成,也是核心史料。如果没有看到这些材料,那就不要去写关于制宪史的文章。我们念研究生的时候,这些材料确实看不到;但今天的情况大不一样了,许多材料上网就能找到。现在如果还说没有材料看,就只能说明自己偷懒,舍不得下功夫。

所谓“小题大做”,仅仅获得了充足的材料是不够的,还要把材料看懂看透,并且把它们用好。材料要经过考辨和解读,才会产生价值。如何来考辨和解读材料呢?首先是要争取通读核心史料。这听起来是一个笨办法,但笨办法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好效果。因为通读史料和找材料是完全不一样的。找材料的目的性很强,只注意那些直接相关的东西,很多好材料会从眼皮底下溜掉。有些材料看似不相关,但有助于我们看问题,促使我们对题目进行新的思考。另外,其他材料积累得较多时,还会派生出新的题目。而且,采用这个笨办法并不容易,必须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用为生计发愁,也不必一年发好几篇文章;只有这样,才能不紧不慢地做研究,从容悠游地通读重要的史料。现在,研究生不仅要写学位论文,还要发表“资格论文”,等到把材料通读完了,也就该毕业了。所以,通读材料是最理想的做法,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它的适用性。

如何有效地处理收集到的材料,前人留下了一些有启发性的办法,其中司马光等人编《资治通鉴》时用的“长编法”和“考异法”,是可以借鉴的。他们把搜集的材料排列在一起,弄出一个很长、很详细的初稿,然后删繁就简,形成定稿。我们今天也可以效法这种做法,根据基本的思路和写作的意向,把搜集到的材料排列起来,形成一个资料长编,然后再反复地看这些资料,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把最集中的问题提炼出来,这样文章就大体成形了。第二个办法叫“考异法”,把不同的记载排在一起,推敲哪一种最可靠、最可信。这种办法对我们今天也很有用,因为史料中的歧异总是存在的,比如一场战役,军官的回忆、士兵的日记以及指挥部的文件,所提供的情况可能出入很大;我们不妨把这些不同的说法排列起来,以判断其中的异同,选取那些最有说服力的记载。

广泛地占有材料,深入地解读材料,这还不够;我们还要尽一切可能穷尽所掌握的材料的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掘课题的意义,这也是“小题大做”的要求。同样的材料,下的功夫不一样,采取的视角不一样,研究者的学养和见识不一样,写出来的文章可能会相差很远。还是用做菜来打比方:原料相同,配料也相同,但烹饪的手艺不一样,做出的菜在味道上肯定有高下之别,甚至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菜。有些同学在写文章时,确实找到了很多很好的材料,但没有把这些材料的潜力充分发掘起来,也就是没有用好材料,写出的文章最多是差强人意。

在这方面,我想讲一点个人的粗浅体会。我近来一直在考虑美国革命时期“人民”的概念。这个题目不大不小,并不好处理。美国的建国先辈口口声声在说“人民”,时时处处在谈“人民”,但是这个“人民”究竟是谁呢?解答这个问题,可以有多种路子,例如,梳理这个时期关于“人民”的定义,把各种界定罗列出来,看看哪一种认识是通行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况下是如何看待“人民”的。这样做也能写出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但我觉得这样做最多只能提供一些关于建国时期的“人民”定义的知识。是不是还有更好的路子呢?我想到,美国的建国先辈本来想建立一个共和国,但最后他们却把这个共和国说成是一种新型民主,对同一种政体做了不同的诠释,这与他们对“人民”的认识有没有关联呢?我通过阅读各种材料,发现美国人在建立共和政体时,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在古代,共和国的地理范围都不大,“人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但是,对一个像美国这么大的国家来说,历史上很少是用共和制来治理的,如果美国人一定要采用共和制,怎么理解“人民”在共和国的地位和作用呢?于是,他们就不得不重新界定“人民”,使“人民”在共和国不必亲自去参与决策。最后他们意外而惊喜地发现,通过重新界定“人民”,把“人民”排除在实际政治决策之外,竟然是一条很合理、很可取的途径,能够满足他们对共和政体的种种期待。他们把这种不必由“人民”亲自出场的共和政体,叫做“代表制民主”。由此可见,“人民”的定义与美国早期的国家构建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一来,这个题目的价值就得到了提升,比单纯讨论“人民”的定义更有意义。它不只是提供了一些关于“人民”定义的知识,而且让读者了解到美国人建国的思想逻辑。

最后来讲第三句话:“因小见大。”这几个字很重要,说出了研究小题目的目的和意义。我们为什么要强调做好小题目呢?当然不是为“小”而“小”,而是要“因小见大”,也就是通过对小题目的钻研,能够让我们看到更大的历史画面,把小题材与大历史联系起来。我们写一篇论文,不能停留于就事论事,不能把一件事从头到尾写出来就了事。章学诚说,写史不能满足于“事具始末,文成规矩”,而要追求微言大义,也就是阐释历史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治史的高境界。对于一篇论文来说,只有做到了“因小见大”,文章才有了灵魂。我们写一篇文章,别人看了以后说:“哦,是这么回事呀。”这意味着文章只是提供了一些知识,让别人明白了一些东西。这是不够的。一篇好文章,应该让人看了以后发出惊叹:“唷,这个问题还可以这样看呀,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这说明文章给人带来了一种“思想的冲击”,促使或引导别人去思考。这就是“因小见大”的意义所在。

最近,美国历史学家纳塔莉·戴维斯的《马丁·盖尔归来》出了一个中文版。它讲述的是一个很小的故事:在中世纪晚期法国的一个小村子里,有一个小青年结婚后不几年突然失踪了;又过了几年,有个自称是马丁·盖尔的人回来了,并且被这个家庭和村民所接纳;后来,因为财产纠纷,马丁·盖尔被他的叔叔告上了法庭,说他是个冒牌货;法庭进行了取证和审理,几乎就要判被告胜诉,这时真马丁·盖尔露面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随之发生了逆转。这个故事听起来很离奇,但并不是什么重大的历史事件。那么,这个小故事到底有什么意义呢?在中世纪的法国农村,人们怎么看待婚姻,怎样处理人际关系,如何对待个人身份,怎样对待个人声誉,这些问题都涉及对当时整个社会的了解和认识。通过这样一个故事,我们看到了当时法国乡间居民生活的画面。这无疑是“因小见大”的一个成功的例子。

再举一个例子。哈佛大学教授斯蒂芬·瑟恩斯特罗姆写了一本书,叫做《贫困与进步》,讲的是马萨诸塞一个小城市在19世纪几十年里的社会流动。他为什么要研究这样一个小城市呢?他是想通过这个小城市的社会流动来反映一个很大的问题。过去人们通常认为,19世纪的美国是一个“机会之乡”“希望之乡”,任何一个人只要勤劳肯干,就能够聚集财富,实现个人的梦想。但瑟恩斯特罗姆通过研究这个小城市几十年的变化,发现一个人地位的变化,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制约,下层人要改善处境并不容易,所谓遍地机会的“希望之乡”,基本上是一个神话。通过对这个小城市的研究,让我们加深了对19世纪美国社会的认识。这也是一个“因小见大”的范例。

要做到“因小见大”,最理想的路径是“入口小、出口大”。所谓“入口小”,就是切入点很小;“出口大”,就是观照的问题大。就好比一个旅游者,从一个狭窄的山洞进入,到达出口时,却看到了一片开阔而美好的景色。这就叫“别有洞天”。我从前有个同事,在哈佛大学拿到博士学位,他的博士论文题目叫《中国与大战》,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本书就是一个“入口小、出口大”的例子。他的切入点很小: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究竟是被拖进去的,还是主动参战的?这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他通过研究发现,中国并不是受各种形势裹挟而勉强参战的,各界人士促成中国主动参战,并且选择了站在协约国一方。中国从1840年以后一直被动挨打,中国同外国谈判,结果不是割地,就是赔款,甚至是又割地又赔款。一战结束后,中国以战胜国的身份出席和会,参加谈判,这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从中国参战到出席和会,表明中国在努力寻找自己的“国家身份”,体现了一种“国际化”的取向。另一方面,过去我们一直认为,一战是一场基督教世界的厮杀,是一场帝国主义战争;但是,既然这场战争对中国这样的边缘国家也有这么大的意义,这说明它并不仅仅是一场基督教国家之间的战争,也不仅仅是一场帝国主义战争,而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大战”。这样一来,对于一战的世界历史内涵就需要重新界定,其结果是使我们对这场战争的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可见,他从一个很小的入口进入这个题目,结果是提出了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解释框架。这不正是“因小见大”的要义吗?

前面谈到,文章要有灵魂。这个“灵魂”是什么呢?就是问题意识。问题意识关系到思考的方向、思想的深度,并且影响到文章的质量。一个常见的题材,如果带着不同的问题意识来考察,就会呈现很不一样的意义。举例来说,关于美国革命的起源,美国学者有各式各样的解释,有人注重英国的经济政策,有人强调殖民地在政治上的成长,有人研究海上贸易条例和关税,也有人说是“天命”使然。可是,伯纳德·贝林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产生了不同的想法:上面所有的这些研究,都是从外部来解释革命的起因,如果看一看革命者自己如何解释革命的原因,会有什么样的发现呢?这看起来是一个很不起眼的问题,却完全改变了研究革命起源的方向。贝林通过研究发现,美国革命的思想渊源并不是以前所说的启蒙思想(主要是洛克的理论),而是共和主义,也就是17、18世纪英国政治反对派的思想。这种问题意识还引起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其他学者接着他的思路来做研究,发现美国革命者认识他们身边的世界,思考建国的道路,甚至看待建国初期的政治斗争,用的都是共和主义这面透镜,而不是洛克式的自由主义。这样就等于改写了1764—1800年的美国历史。看起来只是提出了一个不同的小问题,结果却引发了一场“史学革命”。所以说,这是一种非常新颖的、“具有尖锐想象力”的问题意识。

一个问题是不是有新意,能不能产生成果,关键要看它是不是增加了思考的维度,能不能引领思考的新方向。一般说来,我们研究一个题目,不是加入一场已经发生的讨论,就是要挑起一场新的讨论,所以一定要找准“问题域”。也就是说,研究的问题必须来自于一个特定的讨论范围,要有一个明确的立论对象。我认识一个同学,他研究内战后美国南部的借贷制度,他想把它与美国农业的发展道路联系起来。这是一种很可贵的问题意识。大家知道,列宁有一个著名的论断,说美国农业发展走的是一条“美国式的道路”;但实际上,美国南部农业的发展走的并不是“美国式道路”,而是更像“普鲁士道路”。这里就产生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可是,我们在界定这个问题时,如果把讨论的对象确定为列宁的论断,或者把这个问题放在美国学者的南部农业史研究中,那就把“问题域”搞错了。应当如何设定“问题域”呢?我们首先要看谁在讨论这个问题。列宁只是从理论概括的角度提出了这个问题;而美国学者则很少关注这样的问题。只有苏联和中国的学者,在用列宁的理论来解释美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时,才遇到了前面提到的问题。所以,研究这个问题的立论对象,只能是苏联和中国学者关于美国农业发展道路的讨论。

相对说来,要提出一个引起讨论的新问题,难度更大;如果能从看起来不是问题的地方发现问题,也可以写出很有价值的文章。国内有个学者研究美国南部奴隶主与内战的关系,他要解决的问题似乎很简单,就是南部究竟是怎么被打败的。这个问题看起来早就有了答案:南部是被联邦军队打败的,是被林肯领导的联邦政府打败的,是被工业发达、经济实力强盛的北部打败的,在某种意义上还是被黑奴打败的。但是,我们这位学者通过对许多原始材料的解读,有了一个新的发现:南部在一定程度上是被自己打败的。于是,一个老问题就产生了新的意义。他的解释是,南部发动内战的目的在于维护奴隶制,但南部为打赢战争所采用的每个手段,都直接损害了奴隶制;也就是说,手段与目的是直接矛盾的。比方说,青壮年都参军打仗去了,种植园只能由老人和妇女来管理,结果许多奴隶逃跑了;后来,种植园的生产几乎陷入瘫痪,居民的吃喝都成了问题,怎能保证战争物资的供给?到最后,南部已经没有资源来支持战争了,南部人的战争意志也就崩溃了,战争的结局就是不言而喻的。从这种意义上说,南部是被自己打败的。可见,这篇论文的观点比较有新意,丰富了我们对内战的认识。如果这位作者只是叙述南部奴隶主如何发动战争,如何进行战争,战争又对他们产生了什么影响,而不是针对南部为什么失败这个问题来立论,他的论文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不过,“因小见大”是有一定限度的。小题目终归是“小”的,不能任意放大,更不能用“小”代替“大”。“小”有助于我们认识“大”,但它本身并不是“大”,不能把“小”当成“大”。只有很多的小景物连接起来,才能构成一个大画面。所以,我们提倡做小题目的真正用意,是希望每个人在某一点上、在某几个问题上钻研得很深、很透彻。全国有那么多人在做研究,把这些研究得很透的点集中起来,就能组成一幅丰富而细腻的历史画面,就能极大地丰富我们对历史的认识。不过说到底,小题目是有它的限度和局限的,我们强调“因小见大”,但要警惕过度阐释,避免无限发挥,不能以偏概全。

前面讲了这十二个字,总的意思就是想说明,我们一方面要认真踏实地钻研小题目,一方面要深入透彻地思考大问题,要把朴实专深的研究与开阔洞彻的思想结合起来,做到专精与博通的平衡。这样做出来的学问,才是有价值的学问,才是好的学问。

学问的确有好坏之分。什么是好的学问呢?章太炎在谈论国学时说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大意是,研究国学,必须深入钻研,苦思冥想,把那些隐晦曲折、为人所忽略的地方都发掘出来;写的每一个字都要有证据,不能说空话;说的每一句都应该是自己的研究所得,而不是别人说过的东西。这样的学问,才是好的学问。当然,做到“字字征实、不蹈空言”还是有可能的,而“语语心得、不因成说”则几乎是遥不可及的,因为我们研究任何一个题目,都要面对许多前人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没有人敢讲每一句都是别人没有说过的。

至于“坏的学问”,借用清代学者潘耒的话来说,叫做“俗儒之学”。潘耒说的“俗儒之学”,就是文章写得华丽绚烂,但华而不实,讲的是老掉牙的东西,既没有新材料,也没有新观点;或者说的话很玄虚,可是追究起来却没有什么根据,还把别人讲过的话当作自己的发明。这就是坏的学问,也就是章学诚所说的“横通”之学,以道听途说、高谈阔论为能事,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所以,我们千万不能落入这种窠臼,要努力做朴实的学问、踏实的学问,这样才能对史学的进步有所推动,为思想和知识的增益做出贡献。


(2012年据讲座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