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义利相通:徽州文化的整合
士绅因讲究义理而为四民之首,商人因唯利是图而为四民之末。义与利在儒家文化中始终是对立的。重利之商往往为重义之士所鄙夷。而徽州一向被视为“理学之乡”,“自朱子而后,为士者多明义理,称为东南邹鲁”。注89“我新安为朱子桑梓之邦,则宜读朱子之书,取朱子之教,秉朱子之礼,以邹鲁之风自待,而以邹鲁之风传之子若孙也。”注90在这样一个重义轻利的传统时代,徽州乡村社会结构的三要素——商人、士绅与宗族之间为什么会互动互补,形成良性循环?这里,最为重要的是在16世纪,当商品经济繁兴、徽州商人崛起之时,徽州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义利之辩的整合。士绅与商人都参与到文化整合的过程中去,文化整合的结果是义利由对立而相通、相融,士绅与商人也实现了相通、相融。徽州宗族组织则是联结士绅、商人与桑梓之地民众的血缘纽带。《歙风俗礼教考》指出:“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歙之业鹾于淮南北者,多缙绅巨族,其以急公议叙入仕者固多,而读书登第、入词垣跻膴仕者,更未易卜数。且名贤才士,往往出于其间,则固商而兼士矣。”注91文化整合使义与利同时成为徽州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成为三要素良性循环的内在驱动力。
一、理学与商人文化的关系
徽州文化的特质是什么?人们历来都把新安理学与徽州文化等而视之。历代所修徽州方志亦作如是云。但是,当笔者更多地涉猎徽州文化时,却深切地感受到徽州文化的特质并非是理学,而是商人文化。商人文化是一个新课题,它包括理学的分流转换以及徽州商人文化的整合等方面的内容。
朱熹所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与商人文化有什么关系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一下朱熹所生活的时代以及当时的徽州。在宋代,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清人沈垚指出宋代出现了士商合流的趋势:“宋太祖乃尽收天下之利权归于官,于是士大夫始乃兼农桑之业,方得赡家,一切与古异矣。仁者既与小民争利,未仁者又必先有农桑之业,方得给朝夕,以专事进取。于是货殖之事益急,商贾之势益重。非父兄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是故古者四民分,近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注92沈垚的论点是有充分的历史根据的:宋以后的士多出于商人家庭,以致士商的界限已不能清楚地划分。这一变化在徽州是十分明显的。徽州“处万山中,所出粮不足一月,十九需外给”,注93因而“徽民寄命于商”。注94南宋建都临安,徽州颇得地理之便,其所产木、茶沿新安江源源输往国都。商品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徽州簪缨之族与商贾世家合流的趋势。例如朱熹的外家祝氏,在《新安大族志》和《新安名族志》中均被列为名族。宋代,祝氏有二人得中进士,与朱氏中进士的人数相同。但是,祝氏又善于经商,“世以资力顺善闻于乡州,其邸肆生业有几郡城之半,因号半州”。注95朱熹曾为号称“半州祝家”的外公祝确立传,注96可见他并不排斥商贾。朱熹说过:“在世间吃了饭后,全不做些子事,无道理。”注97朱熹的“做事”自然也包括商业。事实上,他本人也曾用刻书的方法来谋利润。注98因而,在朱熹的身上也体现了士商合流的趋势。既然如此,朱熹为什么要说“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呢?注99这里的灭人欲,一般被理解为朱熹对待商贾的态度。自古以来,商贾便是与统治者所不能容忍的“人欲”联系在一起的。早在汉初,晁错就说过:“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者必倍,故其男不耕,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忘农工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贵,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遨游,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注100因而历代统治者几乎无一例外地实行重本抑末的政策。抑末者,抑制“人欲也”。但是,如果我们把朱熹的“灭人欲”简单地理解为他要消灭人的一切生命欲望,理解为他对商业持否定态度,则大谬不然了。其实,在朱熹的哲学里,人欲这个概念有两重含义,最先注意到这一点的是余英时先生。他在《士与中国文化》这部力作中引述了《朱子语类》卷十三中的一段话:“问:‘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他指出朱熹只把过分的欲望称作人欲,而正当的欲望仍合于天理。所以朱熹所称的“人欲”,一是指正当的生命欲望,这是符合天理的,可以说是“人欲中自有天理”。注101第二个含义则是不正当的或过分的生命欲望,这是和天理相悖的。朱熹鼓吹的“存天理,灭人欲”,所要灭的是第二个含义的人欲,对于第一个含义的人欲不仅不能灭,而且还要保护,因为这是合于天理的。从朱熹关于“人欲”的两个含义观之:第一,其第二个含义反映了宋代商品经济有了巨大发展。从北宋中期起,社会风气显著变化,“仕宦之人”“纡朱怀金,专为商旅之业者有之;兴贩禁物茶盐香草之类,动以舟车,贸迁往来,日取富足”。注102甚至身居相位者,也“专以商贩为急务”。注103南宋此风更盛。朱熹曾写过一篇《按唐仲友第三洑》的文章,就披露了宋孝宗时台州知州唐仲友在婺州家中开设采帛铺、鱼鳌铺和书坊,还在官衙召集匠人刻印书籍出售的情况。注104第二,其第一个含义反映了商人社会地位的改善。既然正当的生命欲望是符合“天理”的,就不应不加分析地将商业一概斥为末业而加以抑压。朱熹对商业为本业虽无明确论说,但是他充分肯定了正当的欲望,也就涵盖了这层意思。第三,其第一个含义还反映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毕竟有限。商人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只能把自己置于“天理”之下,只能以“人欲中自有天理”来为自己的合理性辩解。朱熹之后,理学家,尤其是明清的理学家往往夸大朱熹关于“人欲”的第二个含义,并将其绝对化。因此,注意到“人欲”的第一个含义,恢复朱熹对“人欲”的本来解释,是有意义的。朱熹的理学虽不是商人文化,但是他对“人欲”的双重解释却为徽州商人将理学熔铸入商人文化提供了可能。
二、徽商对理学的整合
沈垚所云“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发展到明代中叶终于有了一个突破。16世纪开始,在商品经济繁荣、资本主义萌芽诞生的背景下,理欲之间的矛盾、对立、冲突日益加剧,围绕着理欲之辨,理学实现了分流。一方面,理学作为维护专制集权的舆论工具成为官方哲学,取得了独尊的地位,“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被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理学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转换了机制,被商人整合为商人文化。后者虽非主流却代表着历史前进的方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徽商具备整合理学的条件,这与徽商所处的人文地理环境有关。有着悠久理学传统的徽州,重视文化教育。明代,徽州书院勃兴。到清初,徽州六邑计有书院54所。注105道光《徽州府志·营建志·学校》指出:明清“天下书院最盛者,无过东林、江右、关中、徽州”。徽州还有遍布于城乡各地的家学、书屋、私塾。这就使徽商往往以儒贾自居,他们弃儒从贾后,并不放弃对理学的研究。如徽商汪松“居尝精研理学,欲希圣超凡”;注106汪志德“虽寄迹于商,尤潜心学问无虚日”;注107汪应浩“虽游于贾人乎,好读书其天性,雅善诗书,治《通鉴纲目》、《家言》、《性理大全》诸书,莫不综究其要”;注108胡仁之“居平耳提面命其子孙曰:‘吾有生以来惟膺天理二字,五常万善莫不由之。’……因名其堂曰‘居理’”。注109徽商对理学的研究,使他们有可能整合理学。
徽商整合理学是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从其研究理学的方法来看,这一点体现得十分明显。他们大多数不是致力于理学的系统研究,而是从理学中撷取某些章句、格言,立竿见影地服务于商业。如徽商章策,“虽不为帖括之学,然积书至万卷,暇辄手一编,尤喜先儒语录,取其有益身心以自励,故其识量有大过人者”;注110王鸿崟“性耽书史,老而不怠,著为家训,杨郡伯跋其简,称为‘贤者格言’”;注111程尚隆“虽早年发箸,不废典籍,尤精左传三史,皆能贯串,为宋儒学辑《修齐格言》四卷”。注112众多的徽商从不同的侧面,环绕着理欲之辩这个问题,以群体的力量改铸着理学,将其整合为为徽商的经济利益服务并能体现其价值观及审美情趣的徽州商人文化。
徽商对理学的改铸,是在朱熹关于人欲的第一个含义上做文章。既然“人欲中自有天理”,天理与人欲就不是绝对排斥的。在明清士商合流的变迁中,徽商把理欲相通引申到士商关系的解释中,提出贾儒相通的新观念。必须指出的是,在号称“东南邹鲁”的徽州,徽商要使自己的价值观为社会各阶层所接受,要使自己的功名事业得到最广泛的支持,就不能对传统的价值观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徽商在文化整合的过程中,对传统的贾儒观、本末观加以改造、变通和融合,从而使以商业为“功名”的价值观为整个社会所容受。
首先,在贾儒关系上,徽商认为两者是相通的,都是为了求取功名。贾儒相通表现为:其一,名与利上的相通。表面看来,“儒为名高,贾为厚利”,注113似乎追求的目标不一,实质上却是一致的。歙人吴长公自幼业儒,父客死异乡后,母令他弃儒业贾继承父业。吴长公“退而深惟三,越日而后反命,则曰:儒者直孜孜为名高,名亦利也。籍令承亲之志,无庸显亲扬名,利亦名也。不顺不可以为子,尚安事儒?乃令自母主计而财择之,敢不唯命”。注114吴长公在“名亦利”、“利亦名”之间取得了心理平衡,欣然从母命去求利逐名了。其二,义与利上的相通。商人重利,士子重义,似乎是对立的。但是徽商却以为士商只是职业上的不同,商人同样可以做到重义。黟商舒遵刚“尝语人曰:圣人言,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国且如此,况身家乎……吾少有暇,必观《四书》、《五经》,每夜必熟诵之,漏三下始已。其中义蕴深厚,恐终身之不尽也”。注115且看徽商是如何实践儒家的“以义为利”的。歙商黄玄赐在义礼之邦的山东经商,他“临财廉,取与义”,得到齐鲁之人的评语称:“非惟良贾,且为良士。”注116歙商鲍雯,“少敦敏,喜读书,手录六经子史积数十箧”,其先世“曾治盐鹾两浙间,不得已往理其业。虽混迹廛市,一以书生之道行之,一切治生家智巧机利悉屏不用,惟以至诚待人,人亦不君欺,久之渐至盈余”。注117徽商以义为利,以书生之道行商,不仅有利于长远的商业利益,而且在人格上也取得了与重义的士子平等的地位。因而他们强调:“士商异术而同志,以雍行之艺,而崇士君子之行,又奚必缝章而后为士也。”注118其三,为贾为宦在事道上相通。习贾有利于为政。徽商吴黄谷指出:“余每笑儒者龌龊,不善治生,一旦握符,莫如纵横。习儒而旁通于贾,异日为政,计然桑孔之筹,岂顾问哉?”注119习儒也利于贾。徽商张光祖,少习进士业,“授春秋三传,领会奥旨,逮壮屡试有司,弗克展底蕴。寻业商,时或值大利害事,每引经义自断,受益于圣贤心法最多”。注120徽商黄长寿,“以儒术饬贾事,远近慕悦”,“虽游于贾人,实贾服而儒行”。注121其四,士商求取功名,为实现“大振家声”的目的相通。徽商吴季长,“孙曾罗列堂中,食指满百,或儒或贾,皆能大振其家声”。歙商吴佩常向妻子汪氏表示:“吾家仲季守明经,他日必大我宗事,顾我方事锥刀之末,何以亢宗?诚愿操奇嬴,为吾门内治祠事。”注122歙商方勉弟,“父贾中州,折阅不能归,伯氏(勉孝)为邑诸生矣,仲公(勉弟)顾名思义,厥然而起曰:‘吾兄以儒致身显亲扬名,此之谓孝;吾代兄为家督,修父之业,此之谓弟。’乃辍学,从父贾中州”。他致富后,“以数千缗缮祠圯者”。注123读书能“大我宗事”,经商也能“亢宗”,在孝悌上是相通的。徽商致富后,每每不遗余力修祠堂、续宗谱,在他们看来,这与读书做官一样是千秋功名之事。其五,贾儒相通表现为两种功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沈垚指出,明清时代“非父兄先营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通显”。注124汪道昆也说:“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何负闳儒,其躬行彰彰矣。”注125婺商李大祈弃儒从贾时的心态,可以用他的一句话来表达:“丈夫志四方,何者非吾所当为?即不能拾朱紫以显父母,创业立家亦足以垂裕后昆。”他在致富后汲汲于课子读书,明人评其一生曰:“易儒而贾,以拓业于生前;易贾而儒,以贻谋于身后。”注126贾儒两种功名相代践更在徽州是十分普遍的。“夫人毕事儒不效,则弛儒而张贾;既侧身飨其利矣,及为子孙计,宁弛贾而张儒。一张一弛,迭相为用,不万钟则千驷,犹之转毂相巡,岂其单厚计然乎哉,择术审矣。”注127其六,贾儒相通还表现为徽商试图集两种功名于一身。“歙之业鹾于淮南北者,多缙绅巨族,其以急公议叙入仕者固多,而读书登第、入词垣跻膴仕者,更未易卜数。且名贤才士往往出于其间,则固商而兼士矣……非若列肆居奇、肩担背负者,能同日语也。”注128“商而兼士”当然并不限于“急公议叙入仕者”,一般的徽商未必个个能入仕,但他们往往有较高的文化修养,所以“虽营商业者,亦有儒风”,注129能“扫尽市井中俗态,虽不服儒服、冠儒冠,翩翩有士君子之风焉”。注130徽商郑作的心态颇具代表性,他“尝读书方山中,已弃去为商。挟束书,弄扁舟,孤琴短剑,往来宋楚间……识者谓郑生,虽商也,而实非商也”。注131“虽商也,而实非商也”,是徽商的普遍心态,也是他们追求实现的两种功名融为一体的理想境界。
既然贾儒相通,徽商便进而对传统价值观的“商居四民之末”做了修正。世代业贾的汪氏在其宗谱中阐述了不应分四民的道理:“古者四民不分,故傅岩鱼盐中,良弼师保寓焉。贾何后于士哉!世远制殊,不特士贾分也。然士而贾,其行士哉,而修好其行,安知贾之不为士也。故业儒服贾各随其矩,而事道亦相为通。”注132徽商许西皋认为:“人之处世,不必拘其常业,但随所当为者,士农工贾勇往为先,若我则业贾者也。”注133绩溪商人章策进而提出:“造物之厚人也,使贵者治贱,贤者治愚,富者赡贫。”注134要求打破不合理的四民之分,把天下百姓重新划分为富者、贤者、贵者和贫者、愚者、贱者。徽商自然与士宦同跻于治理贫、愚、贱者的富、贤、贵者之列。其中,稍稍透露了资本雄厚的徽商要求提高政治地位以与其经济地位相适应的意向。
其次,在本末关系上,徽商认为两者是“交相重”的。汪道昆对传统的“重本抑末”进行了有力的批判:“窃闻先生重本抑末,故薄农税而重征商,余则以为不然,直壹视而平施之耳。日中为市肇自神农,盖于耒耜并兴,交相重矣。耕者什一,文王不以农故而毕蠲;乃若讥而不征,曾不失为单厚。及夫垄断作俑,则以其贱丈夫也者而征之。然而关市之征,不逾什一,要之各得其所,商何负于农?”注135汪道昆为了说明他的“交相重”的思想是正确的,又把商贾对国家的贡献做了具体的阐述:“今制大司农岁入四百万,取给盐鹾者什二三。淮海当转毂之枢,输入五之一;诸贾外饷边,内充国,僇力以应度支。”注136汪道昆的农、商“交相重”思想,是直接受徽商思想影响的。明弘治、正德间,歙商许大兴的思想颇具代表性。这位“自高曾以来,累叶家食,不治商贾业”的农家子,一日忽自念曰:“予闻本富为上,末富次之,谓贾不若耕也。吾郡保界山谷间,即富者无可耕之田,不贾何待?且耕者什一,贾之廉者亦什一,贾何负于耕?古人非病贾也,病不廉耳。乃挟素封之重而出息之……起家累巨万。”注137可见,汪氏所言,道出了徽商的心声。由于徽州山多田少,“大都计一岁所入,不能支什之一”。注138商业扼社会经济的命脉,因而传统的农本价值观较易于变通为农、商“交相重”的价值观。甚而,有的商人还产生了贱农心理。徽商程胜思,“其祖父服田力穑,朝斯夕斯,不出户庭。岁值凶荒,饥馑荐臻,室如悬罄……公愤然作色曰:‘而志四方,若终其身为田舍翁,将何日出人头地耶!’用是效白圭治生之学,弃农就商。”注139至嘉靖年间,商业在徽州的地位已彻底改变:“昔为末富,今为本富。”注140
徽州商人在文化整合的过程中对传统价值观的改造、变通、融合,使其以商业为功名的价值观建筑在贾儒相通、商农交相重的坚实基础上。休宁商汪新说:“郡中贤豪起布衣,佐国家之急,致身乎金紫,等于勋阀。”注141婺源商李大鸿“尝叩诸父曰:‘人弗克以儒显,复何可以雄视当世?’有语之:‘阳翟其人埒千乘而丑三族,素封之谓,夫非贾也耶!’”注142“功名”、“等于勋阀”、“素封之谓”,都是以不同的语言表达的同一内涵的徽商价值观,也是他们行为方式的共同心理依据和追求的共同目标。徽商价值观的确立,不仅标志着徽州文化整合的完成、徽州商帮的形成,而且还深刻地改变了徽州社会,改变着徽州人的价值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更大范围的文化整合。
徽商的价值观甚至为徽州社会最保守的传统势力世家大族所接受。徽俗,“婚姻论门第,辨别上中下等甚严”,注143“婚礼重门阀,轻聘纳”。四民之末的商贾即使腰缠万贯,也是难以攀结高门的。嘉靖年间,这种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用贾起富”的程次公,“独折节国士,其婚姻皆郡中名公卿”。注144甚至名门望族的标准也变了,《新安休宁名族志》是这样介绍凤湖汪氏的:“世以诗礼承家,文人高士,抱节明经,代不乏人;有以盐策起家者,连檐比屋,皆称素封……诚望族也!”注145高士与素封,两种功名相得益彰,共同构成“望族”的要素。就连“子姓济济,咸在朝列”的徽州第一大姓汪氏,也“四出行贾,多留不返”。注146嘉靖年间学者唐顺之指出:当时“即阀阅之家不惮为贾”。注147文学家归有光也说,新安“虽士大夫之家,皆以畜贾游于四方”。注148名门望族与商贾合流,是徽商功名与传统功名合流并成为徽州文化主流的象征。
徽州商人以“功名”注149两字概括其内涵极其丰富的价值观。经商和读书一样也是功名,也是人生的正途。新的价值观鼓励着徽商理直气壮地去参与竞争,去争取事业的成功。“功名”还成为徽州社会衡量徽州商人的价值尺度:“徽俗,商者率数岁一归。其妻孥宗党全视所获多少为贤不肖而爱憎焉。”注150得“功名”者为贤为爱,失“功名”者为不肖为憎。顾炎武指出,徽州“男子冠婚后,岁积家食者,则亲友笑之”。徽商“其数奇败折,宁终身漂泊死,羞归乡对人也”。注151这些社会與论的压力,完全是在新的价值观的支配下造成的。以商业为功名的价值观不仅使徽商在桑梓之地得到了广泛支持,而且使徽商在全国各地的商业竞争中取得了空前成功。徽商从来不是单纯地追逐功名,而是在同封建政治势力的结合中事半功倍地实现其价值目标。这是徽商的高明之处。徽商价值目标的实现与徽州人文日盛是同步的。以休宁为例,“明兴,稚朴少文,里子不识城市……熙治以还,人文骎起。嘉隆间,汇拔联翩,云蒸龙变,即就试有司,动至数千人。其中有怀才而登别籍,或怀资而登成钧。至占籍者,国夥于乡,起家者,客埒于主,文岂不日盛哉”!注152“怀才而登别籍,或怀资而登成钧”的嘉、隆年间,正是徽商“以盐筴刀布倾东南”之时,这是徽商两种功名“迭相为用”所造成的良性循环的结果。
徽州文化的整合与徽州商帮的形成是同步的,大约始于明代正德末、嘉靖初,完成于嘉靖末之前。嘉靖三十九年(1560)北京歙县会馆的建立,可以看作是徽商成帮的标志,也是徽州文化整合完成的标志。
徽商、徽州士绅与徽州宗族的良性互动正是在徽州文化整合背景下形成的,这就使得徽州乡村社会的超稳定结构具有持久性和超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