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古代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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吠陀时期的政治结构

从早期吠陀时期开始,雅利安人的社会就不是一个绝对平等的社会。老氏族的成员和小氏族的成员不仅在经济上不平等,而且在政治上是从属关系。然而氏族社会组织的机制一直存在于整个吠陀时期,把这个越来越复杂的社会以不同于国家机器的方式协调和组织起来。吠陀文献中曾提到好几种部落会议的名称。这些名称的具体意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还不甚明了,我们只能从它们的上下文猜测这些会议的性质。“加纳”(Gana)可能指氏族,或者有共同祖先的一个氏族分支。以后可能指同等身份的人组成的一个集体,在掠夺牛群、马群的活动中一起行动。

“维达塔”(Vidatha)可能是某种集体宗教仪式。在这种场合将袭击其他部落所掠夺到的战利品分给参加仪式的部落成员。婆罗门当然是最主要的享受者,但普通部落成员也分享一份。这个仪式的主神是战神因陀罗、太阳神米特拉以及水神瓦鲁纳。《梨俱吠陀》多次提到举行维达塔,在后期吠陀文献中这种仪式则较少出现。可能是袭击其他部落去掠夺牛群马群的次数越来越少,这种仪式也就不那么必要了。

“撒巴”(Sabhā)是氏族成员大会,很可能是决定氏族事务的最重要的集会。 在这个会议上,部落成员经常用掷骰子来决定重大的事件。这种习俗可能起源于部落内部用掷骰子来划分水草和可耕地的风气。掷骰子的人也称“撒巴参加者”(Sabba-sthānu)。吠陀时期掷骰子绝对不仅是娱乐。例如《摩诃婆罗多》就记有般达瓦人在撒巴会议上掷骰子输掉财富和权力的事。在场的族人是这场赌博失败的见证人。而般都五子的共同妻子德劳帕底得知自己也被当作赌注输掉时,在撒巴上提出抗议,认为五子中的长兄在自己本人失去自由后还拿她做赌注,这样做是非法的。族人讨论了她提出的质疑。撒巴会议在《梨俱吠陀》后期以及后期吠陀时期出现得较为频繁。通过掷骰子来分配的财产主要是部落本身的资源和财富,也有抢来的战利品。撒巴逐渐取代维达塔而成为最频繁、最重要的部落会议。这反映了雅利安人正向定居农业社会发展。

另一种集会叫作“撒米提”(Samiti)。它也是晚期吠陀文献中较为常见的。在《阿达婆吠陀》中“撒巴”和“撒米提”经常相提并论。在这些会议上参加决策的主要是王族成员,参加者都称为“王”,这个称呼经常以复数的形式出现。而平民氏族的成员很少提到。两者比起来“撒米提”开放的范围可能比“撒巴”稍大些,有些平民氏族的成员在场。还有一种会议的范围较撒巴更小,称为帕里沙德(Parisad)。从这个词在后世的使用来推测,可能是指一小群有特殊知识的咨议者。

以上这些部落会议到底哪个更重要,哪个有何种特殊功能,并不清楚。很有可能不同的部落偏重于某一种会议,或者偏重使用某个名称来称呼他们的部落会议。这种大会是王族和祭司用宗教礼仪来再现氏族以至部落内的等级结构,也就是强化这种等级结构的场所。它也是部落内部进行财产再分配的场所。在这些大会上,平民氏族成员的权力越来越少,而随着战利品的减少他们在农牧业生产中所贡献的财富却越来越多。吠陀文献中那些歌颂王族首领对婆罗门和歌手慷慨好施的诗歌,往往提到成百上千的牛、大量的奶酪等畜牧产品。这些数字虽有夸张,但实际数量一定也是相当可观的。这种情况难免引起平民氏族的反感。因而在《婆罗门书》里有“刹帝利吃维什”或者“首领吃维什”的说法。 同时,正是这些大会及其宗教仪式起着维系氏族社会的组织、限制王族和平民氏族分化的作用。不管是从外部部落抢来的牛马还是从本部落的牛群中挑选出来的最好的牛、黄油、牛奶、粮食等食品,除了供在场的首领、祭司和其他参与者分配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作为牺牲烧掉了。这些对神的奉献是为了取得神对整个部落(包括王族和平民氏族)的保佑。也就是说,这部分财富是用于公共的事业,因而在分配中所得很少或没有得到实际财产的部落成员也就能分得一杯羹。同时应该记住,即使是后期吠陀时期的雅利安人社会,也只是一个生产不太发达的半牧半农社会。如果吠陀文献中那些详细的祭祀规则确实可信,在祭祀中作为牺牲烧掉的部分是相当可观的。把这样大量的财富毁掉意味着阻止财富在部落内、当然主要是在王族中的积累。没有这样一个积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不会发生本质性的变化,就不可能具备向成熟的阶级社会和国家过渡的条件。由此看来,这种浪费社会财富的宗教活动不是简单的迷信或信仰,一方面是刹帝利王族作为财富再分配的中心拿出大量财富来表现他们的权力,更重要的是,当时社会在发生剧烈冲突的前夕,为避免这种冲突及其必然带来的变革而做出自我调节。

王族内部的社会关系也在发生变化。参加撒巴的成员越来越少,不仅排除非王族成员,也逐渐排除王族中的次要角色。首领原来通过选举产生,后来逐渐被继承制代替。权力向少数人集中的过程是曲折的。首领所代表的世俗权力需要婆罗门祭司通过祭祀来认可。而祭司们在接受物质报酬时仍然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宣布受过加冕礼的首领只是老百姓的首领,而婆罗门只服膺神的意志。在首领的周围,形成一群扈从。在后期吠陀文献中,这些人叫作“宝贝”(ratnin),一般都列为十二宝贝。各文献所列名单略有出入,但基本含义是一样的。王的宝贝是家庭祭司、王族成员、长妻、宠妻、弃妻、将军、歌手、村长、司阍、车夫,有时还包括车轮匠和木匠、财产分配人、骰子管理人。在举行王祭仪式(rājasūya)时,首领要到这些人的家里去访问,而且要供奉这些宝贝的各自的保护神。首领这样做不仅说明这些宝贝享有特殊的地位,也说明首领得依赖这些人的支持。

早期的祭司与首领同乘战车,口诵祭词,保佑首领的安全和战争的胜利。首领的妻子代表首领通过婚姻关系而与其他家族结成的联盟。即使有了新的同盟,弃妻所代表的旧盟员也是不能放弃的。歌手是最早的史学家,他们把首领的英雄事迹编成诗歌,广为流传及至后世。车夫和司阍都直接关系着首领的安全,将军则是带领族人冲锋陷阵的人。财产分配人、骰子管理人和氏族社会的传统分配制度有一定的关系。

首领周围的这些“宝贝”构成了一个核心机构,但这个机构还不是国家机器。他们的存在正说明首领需要通过这些人得到族人和盟友的支持。吠陀后期的雅利安人社会实际上处于国家出现前的一个停滞状态。国家形成所需要的若干条件在这时已经成熟,但还有一些条件没有具备。同时,向国家发展需要一些突破和飞跃,可是氏族社会发展后期形成的特殊的社会调节机构,顽固地阻止历史潮流前进。

农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丰富已经使部落的上层意识到土地和疆域的意义,认识到这些自然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因此把控制土地作为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还掌握财产再分配权,为首领的权力加上神祇庇护的色彩,使这个权力向神圣的王权转化。然而,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彩绘灰陶文化所代表的粗放农耕和畜牧还不能创造出很多的剩余财富,生产只能维持简单的村落生活方式和少量的物品交换。城市和大规模商业流通还没有脱颖而出。

四个瓦尔纳的体系巧妙地协调了雅利安人部落内部两极分化造成的冲突,也为外族人加入这个体系开了方便之门和提供了意识形态指导,使得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能够参与这个社会的经济生活又不至于发生冲突。由于这个体系是从氏族社会发展而来,它保存了各个世系的独立性。每个集团的领袖都是自行产生,而不是部落首领指派的。而每个瓦尔纳的相对地位又通过宗教的纯净观而神圣化,使它们之间的冲突得以消弭。这样就大大限制了部落首领的大权独揽。

社会的剩余财富通过吠舍对王族的贡献集中到首领的手里。这些财富除了供应首领及其从属的生计所需外,还为了整个部落的繁荣昌盛销毁一部分牺牲品。烧毁牺牲品的做法也是掌握财产分配权的首领炫耀财富和权力的一种手段。然而这种贡献还不是一个井然有条理的税收制度,还不是稳定的国库收入。在王权还没有真正形成的时候,财富过分集中在首领手里,会造成部落内部的冲突和分裂。在新的生产技术还没有产生的情况下,祭祀、焚烧牺牲是唯一的公用事业。反过来,社会剩余财富的大量烧毁又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阻碍了生产力的突破性进展和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氏族社会的体制就这样挣扎着在北印度维持了几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