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与城市病研究专题
中国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战略与转型发展模式
中国的城镇化进程经历了近63年的曲折发展历程,目前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同时进入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表现为城镇化水平过半的关键时期、城市病问题突出促使城镇化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加快面临资源环境压力严峻的关键时期,以及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四化”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目前的增长速度,预计到2015年全国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4.5%,2020年将提前提升为61.6%,届时将有60%~65%的人口居住在城市,进入真正的城市型社会。中国快速的城镇化不仅决定着中国的未来,而且决定着世界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方创琳,2010);不仅决定着中国现代化的成败,也决定着世界城市化的未来。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所说: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进程最深刻的两件事就是以美国为首的新技术革命和中国的城市化。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连续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坚定不移地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胡锦涛,2012)。这既是对国家做贡献,也是对世界做贡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城镇化成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成了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甚至成了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灵丹妙药”和“万能钥匙”。城镇化的战略重要性要求我们必须全新审视国家城镇化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状态,提出顺应新型城镇化的转型发展模式。
1 中国城镇化发展态势的总体判断:整体处在亚健康状态
判断一个国家的城镇化发展是否是合理的和健康的,主要取决于城镇化进程是否与国家的工业化水平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是否与城市的公共服务能力相适应,是否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是否与就业水平相适应,是否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与上述五大方面相适应的城镇化道路一定是健康和谐的城镇化道路。
1.1 我国城镇化整体处在快速成长阶段,基本符合城镇化发展的“S”曲线规律
我国城镇化进程已经经历了近63年的曲折发展历程,同世界上所有国家一样,中国城镇化进程基本符合城镇化发展的“S”曲线规律。根据城镇化发展的四阶段论,我国花了近47年的时间完成了城市化发展的起步阶段,从1996年开始进入城市化发展中期的快速成长阶段,到2012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已达到52.6%,逐步接近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预计到2020年,全国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4.45%,2020年将提前提升为61.6%,届时将进入城镇化的成熟发展阶段,将有超过6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的限制,在部分地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城市化过程不彻底、城市化水平不真实、城市化质量不高、城市化机制不健全等“不完全城市化”或称“半城市化”现象。这种现象是指受我国城乡分割的户口制度约束,大量农村产业工人虽然居住在城市并被计算为城市常住人口,但其并不能与城市市民同等享受到城市的各类公共服务,这是我国城镇化“亚健康”状态的表现(图1)(方创琳,2011)。
图1 中国城镇化的亚健康状态
1.2 我国城镇化整体处在亚健康状态,城市病进入高发高危期
一是中国的城镇化是“算出来”的城镇化。1949年以来,我国先后经历了1953年“一普”、1964年“二普”、1982年“三普”、1990年“四普”、2000年“五普”和2010年“六普”共六次人口普查,每次人口普查均采用了不同的城乡人口划分标准。特别是“六普”数据结果表明,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城乡人口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为665 575 306人②,由此推算,2010年年底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了49.68%,高于2010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47.6%约2个百分点,这就意味着全国约有2 600万人到底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无法定论。2011年国家统计局出版的《中国统计摘要》中又将201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进一步调升为49.95%(国家统计局,2012),2011年当年城镇化水平突然达到了51.27%,进入了城镇化水平首次超过50%的所谓“城市型社会”的关键时期,2012年再次达到52.6%。这种情况造成中国城镇化是“算出来”的城市化的不合理现象,真实的城市化水平到底是多少,至今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通用算法。
二是我国的城镇化是“比出来”的城镇化。一方面,中国城镇化水平不具备与国际上欧美国家城市化水平相提并论的可行性。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的城市化道路不可能与欧美国家或拉美国家的城市化道路一致,相互之间不具备可比性。虽然2012年全国城镇化水平与世界平均水平(2012年为52.9%)基本持平(图2),但与西方城市化发展进入成熟阶段的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短期内难以实现赶超目标,而且根本没有必要去赶超。另一方面,我国各地城镇化水平不具备比数量、比速度的相互攀比条件。目前我国领导干部中发展城市化的心态不健康,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提出要大力发展城镇化,一味提出城镇化水平的高指标,于是就出现了地区之间、城市之间脱离地方资源环境承载力相互拼速度,比水平,以“城镇化速度论英雄、不顾城镇化发展质量”的不合理现象,城镇化道路不健康,推动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不科学,形成了不健康的城镇化意识和城镇化发展模式。
图2 中国与世界城镇化水平的对比分析
三是我国的城镇化是“耗出来”的城镇化。1980~2005年的过去25年,我国城市化水平每提高1%,所消耗的水量为17亿立方米,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为1 004平方公里,所消耗的能源为6 978万吨标准煤。2006~2030年的未来25年,我国城市化水平每提高1%,所消耗的水量将达到32亿立方米,所占用的建设用地将达到3 459平方公里,所消耗的能源将达到20 135万吨标准煤。也就是说,未来25年我国城市化水平每提高1%所消耗的水量、所占用的建设用地、所消耗的能源分别是过去25年的1.88倍、3.45倍和2.89倍,表明全国城镇化水平每增加1%所消耗的水量、所消耗的能量和所占用的建设用地越来越大,而且取水难度、批地难度和能源获取难度越来越大,未来城市化进程中将面临日益严重的资源与能源环境压力(方创琳,2009)。由此可见,中国目前的城镇化是一种高能耗、高水耗和高地耗的高资源消耗的城镇化,这种高资源消耗的城市化在未来20年内将难以改变。
四是我国的城镇化是“染出来”的城镇化。伴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同时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污水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也成为污水排放量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环境问题成为未来持久制约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可见,中国的城镇化在很大程度上与工业化息息相关,而工业化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城镇化就不可避免地与环境污染密切相连了。这种连带关系使中国的城镇化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被污染的城镇化过程。
五是我国的城镇化是“拆出来”的城镇化。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同时是一个城市快速建设与“拆迁”的过程,伴随快速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用地扩展、功能置换、重大工程建设等一系列城市建设活动成为城市发展的主旋律,由于体制制度上的不完善,法规不健全,导致城市建设拆迁引发的拆迁自焚事件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10月到2011年5月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由于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社会调节功能的失败,全国各地发生的因拆迁自焚事件多达22起,参与自焚自杀人数至少达33人,死亡人数达20余人(方创琳、杨玉梅,2012)。一场“城镇化是物的城镇化还是人的城镇化?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物为本?”的争论喋喋不休。
六是我国的城镇化是“挤出来”的城镇化。目前,全国已经有将近一半的人“挤”在城里。不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相继出现了日益严重的拥挤现象,表现为交通挤、住房挤、生存空间挤、就医挤、就业挤、购物挤、求学挤,挤来挤去,挤出了水荒、电荒、民工荒、菜荒、粮荒、气荒甚至“心荒”,越“挤”越“荒”,挤出了高房价、高污染、高负荷、高成本、高风险和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的降低,高密度“挤”聚的结果带来了交通拥堵、污染严重、供应短缺、犯罪猖獗、城市系统超负荷运转等一系列顽固的“城市病”问题,城市病正在进入高发期和高危期。
1.3 我国城镇化的亚健康状态决不等于“伪城镇化”现象
中国城市化总体朝着健康方向发展,但在推进中出现了一些不健康因素,表现为城市化的亚健康现象,但这绝不是“伪城镇化”现象。坚决反对片面用“伪城镇化”概括中国城镇化现实,否定中国城镇化取得巨大成就。城镇化的亚健康状态本是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可以逐步改变并最终消除的正常现象,绝不影响我国推进健康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的大局(图3)。
图3 城镇化亚健康与伪城镇化关系
2 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转型战略:由亚健康转为健康
2.1 推进城市发展阶段由三阶段论向四阶段论的战略转型
1975年美国地理学家诺瑟姆(Ray M.Northam)通过研究世界各国城镇化发展轨迹,把城镇化进程概括为一条稍被拉平的“S”曲线,并把城镇化过程划分为城镇化起步发展阶段(城镇化水平低于30%)、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30%~70%)和城镇化成熟发展阶段(大于70%),这就是世界城镇化的三阶段论。城镇化的三阶段论划分存在着四大缺陷,即城镇化发展的三阶段论无法与经济发展的四阶段论一一对应,无法与经济增长的四阶段论一一对应,过多地照搬或迁就了诺瑟姆的观点,对第二阶段的划分区间过长过粗。鉴此,在认同城镇化进程在遵循一条稍被拉平的“S”曲线的总体演进规律前提下,充分考虑与经济增长阶段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对应关系,将这条“S”曲线划分为四大阶段,即城镇化初期阶段(1%~30%,起步阶段)、城镇化中期阶段(30%~60%,成长阶段)、城镇化后期阶段(60%~80%,成熟阶段)和城镇化终期阶段(80%~100%,顶极阶段),这就是城镇化的四阶段论,四阶段论实现了与经济发展的四阶段论、经济增长的四阶段论的一一对应(图4),对加快实现城镇化的战略转型、指导城镇化与工业化同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方创琳等,2008)。
图4 城镇化发展阶段与经济发展阶段对应关系
2.2 推进城市发展模式由传统城镇化模式向新型城镇化模式的全面转型
传统城镇化是一种高资源消耗、高经济增长、高碳排放、高污染的不可持续城镇化发展模式,与此相对应的新型城镇化模式是一种高效低碳、生态环保、节约创新、智慧平安的可持续健康城镇化发展模式。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要求城市发展按照“高效、低碳、生态、环保、节约、创新、智慧、平安”的16字方针,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并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型城市,推动城市由亚健康向健康的战略转变(图5)。
图5 中国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健康模式
(1) 高效模式: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精明增长城市,把发展摆在首位,创造条件建设国际型城市、国际大都市和世界城市,成为全球增长中心。
(2) 低碳模式:促进减排可持续发展,发展低碳产业和低碳经济,调整高碳的产业结构,推行低碳消费,建设低碳社会和低碳城市。
(3) 生态模式: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发展生态经济,推进国民经济的生态化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生态化,构建生态型产业体系,建设国家生态城市和生态文明城市。
(4) 环保模式: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保护好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建设国家环境友好型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5) 节约模式:促进资源可持续发展,建设节水型城市、节能型城市、节地型城市和节材型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6) 创新模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全球创新型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方创琳等,2013)。
(7) 智慧模式:促进知识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智慧产业,建设数字城市、智能城市和智慧城市。
(8) 平安模式: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城市和国家安全城市。
2.3 推进城镇化发展方针由传统发展方针向新型发展方针的战略转型
城市发展方针是指导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把握城市发展大局与方向的总体纲领。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城市发展方针来指导。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实施了“严格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发展方针,经过30余年的实施,对加快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形成城镇化发展总格局及城市建设均发挥了重要的宏观指导作用。但这一发展方针在新形势下日益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在现行城市发展方针与国家城市发展的客观现实不相符合,缺少对城市化重点地区“城市群”的基本表述,对大、中、小城市的划分标准不尽合理,现行城市发展方针指导下的城市体系规模结构与行政区划不相协调等。
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刻反思中国城市化进程所处的亚健康状态,必须以推进健康城市化为总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主体功能区的要求,适度调高大、中、小城市的规模划分标准,调整并推行新的城市发展总体方针,将新形势下我国城市发展总体方针调整为:引导发展城市群,严格控制超大和特大城市,合理发展大城市,鼓励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形成城市群与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发展新格局。
2.4 推进城市发展由数量扩张向功能提升的升级转型
城市升级转型是指城市发展方式和动力发生重大变革与调整的过程,城市功能提升和质量提升的过程,是城市由低级向高级演进的螺旋式上升过程,是延长城市生命、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城市向更高目标和阶段迈进必由之路,转则活,不转则亡。城市升级转型包括城市定位转型、城市功能转型、城市产业转型、城市结构转型、城市空间转型、城市设施转型、城市服务转型、城市形象转型、城市管理转型等内容(图6)。
图6 城市升级转型
城市定位升级也叫城市改“性”,是对城市发展性质的重新选择,定位是动态变化的,定位具有层次性,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一定时期的城市发展定位一定要准,过了这一发展阶段的定位就过时了,就必须重新进行城市定位,这种再定位过程叫城市定位升级。
城市职能升级转型也叫城市改“职”,包括城市基本职能升级和城市非基本职能升级,其中城市基本职能升级是满足对外服务的经济中心、交通中心、生产要素集散中心,文化中心和科技中心等;城市非基本职能升级是指满足城市居民的居住、商业、教育、服务、公共服务等功能。城市职能升级趋向是由单职能转向综合职能,由区域化转向国际化。
城市产业升级转型也叫城市改“馅”,这是城市升级转型的关键,包括产业升级、产品升级、产业链升级和价值链升级等。产业升级是指由资源型产业、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升级,由资源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的升级;产品升级是指由资源型产品、初加工产品向中度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的升级,由资源密集型产品、资本密集型产品向技术密集型产品、智力密集型产品的升级;产业链升级是指延长从上游到中游,再到下游,由无群无链转型为有群有链;价值链升级是指由低附加值、中附加值向高附加值升级。
城市结构升级转型也叫城市改“架”,是指城市退一进二、退二进三、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协调化、高级化和国际化的过程,同时也包括产品结构升级(低端产品—中端产品—高端产品)、空间结构升级(点域—线域—面域—网域)和资源结构升级(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创新资源)等。
3 中国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基本模式:由激进转为渐进
中国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模式包括通用模式、差异化模式、渐进模式、股份制模式、自助模式和空间组织模式。
3.1 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通用模式
(1) 适速适度紧凑型城镇化发展模式。这一模式要求正确处理好中国城镇化“提速”与“提质”的关系,使城镇化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与城市发展和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相一致。这就要求科学准确预测,逐步淡化城镇化水平的高增长指标,突出城镇化发展质量的量化指标和城镇化进程的资源环境约束指标。保持合理适度的城镇化增长率,该快时慢了不行,该慢时快了也不行,城镇化水平每年增长速度以保持在0.6~0.8个百分点为宜。因为健康的城镇化是城镇化速度与质量的全面提升与统一(方创琳、王德利,2011)。
(2) 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城镇化模式。要求城镇化道路的选择必须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将城镇化发展对资源环境的代价降到最低程度,将资源与生态环境对城镇化进程的限制降到最低限度,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紧凑清洁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突出城镇化发展质量的量化指标和城镇化进程的资源环境约束指标,要把单位城镇化水平的能耗、水耗、建设用地消耗、污染物排放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同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耗、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一样纳入消减目标,提出明确消减比例和控制标准。
(3) 城乡统筹型城镇化发展模式。我国健康城镇化过程是城乡合作发展过程,而不是城乡对立加剧过程;是有利于农民发家致富的过程,而不是农民被剥夺后流落城镇的过程;是城乡人口合理分布的过程,而不是农村人口一味向城市过度集中的过程。繁荣的新农村建设是健康城镇化的重要基础,解决城镇化问题不仅需要从城市层面来解决,也需要从农村层面来解决;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针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城里人的城镇化,而不是农民的城镇化”的现象,要以土地为载体,使农民参与和分享城镇化,使农民成为推进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主力军。
3.2 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差异化模式
由于全国各地城镇化发展的条件与基础千差万别,推进全国城镇化发展一定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不同类型地区的城镇化有着完全不同的城镇化模式,同一地区不同性质地区的城镇化同样有着完全不同的城镇化模式,比如城区就地市民化的全域城市化模式、矿区城镇化模式、郊区城镇化模式、牧区城镇化模式、农区城镇化模式、园区城镇化模式、场区城镇化模式、游区城镇化模式、民族自治地区城镇化模式、贫困地区扶贫城镇化模式等就完全不同,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不同类型区域之间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只能相互借鉴,但不可相互复制,而需要推行完全多元的差异化城镇化发展模式。
3.3 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渐进模式
这一模式是按照不同城镇化梯度,逐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即加强城关镇建设,推进农民市民化;加强中心镇建设,推进农民镇民化;加强中心村建设,推进农民渐进城镇化;推进中心屯(社区)建设,推进农民社区化(图7)。这是一种以中心村为主导推进的城镇化,把自然屯变为中心村是切实可行的渐进城镇化模式。这样模式可做到农民不进城仍然可以享受到城市市民的各种待遇。没有必要将所有的农民赶进城里,农村还必须有农民留守中国广大农村。村民仍为农业人口,宅基地变为楼,是农村到农村、农民到农民的过程,建议实行“双重户口制”,既做农民有土地经营,又做镇民,只要在镇上和县城买房就可落户为城镇户口。这样既保证农民土地经营权不受损失,又让农民享受城镇化成果。
为了加大农村渐进城镇化发展进程,建议实行集体土地变国有用地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目前由于用地产权问题无法解决,农民买楼无产权,无法流转,无法上市交易,无法抵押,开发商无利可图,因为国家规定集体土地不允许搞房地产开发。只要引入市场机制,一方面可加大农民新建社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腾退出大量的农村宅基地,并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机制进行城乡用地指标置换,将多出来的农村宅基地指标置换到镇区和城区,保障城区建设用地。另外,农民上楼的前提是村里有相当的产业支撑和村办企业,比如集中运输公司、养殖公司、农机具公司、集中菜园公司、农副产品加工公司等。
图7 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渐进路径
3.4 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股份制模式
这一模式是指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根据城镇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可将部分农民转变为股民,将农民的承包地以入股的方式整合,并对草原、林地、水面和废弃地等一次性作价,由股份合作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到时候农民就变成了股民。城镇化与保护农村之间形成一个平衡点,以股份制的方式经营村庄,既有助于保护农村特点,又能提高农民收益,还能推进农业现代化。
3.5 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自助模式
我国城镇化的路径存在着主动路径与被动路径并存的局面。一种路径为主动城镇化,农民土地、农村集体组织自主实现城镇化,农民主动变为市民,并享受到城镇化的红利和成果;另一种路径是被动城镇化,把农民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把农民变为市民,但进城农民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市民,出现了一系列维权保障、违背意愿甚至区域剥夺行为。正确处理好主动城镇化与被动城镇化之间的关系,逐渐改变“被城镇化”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真正实现农民市民化,走主动城镇化道路。
按照主动城镇化的思路,遵循“尊重农民意愿,和谐稳定第一”的原则,实行“以农民为主导,自我决策、自己评估、自主拆迁、自愿集资、自治管理”的自助城镇化发展模式,实现“零阻力、零投诉、零上访”的三个零目标。同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筹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建设原则,建设城镇化的新社区。这种自助城镇化模式深得农民信赖和支持,充分尊重民意,让农民自己做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让农民自己评估拆迁;充分汇聚民资,让农民自己建设;充分保障民利,让农民自己得实惠。
3.6 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空间组织模式
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空间组织模式包括两种类型,一是以城市群主导的空间组织模式,二是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新金字塔形空间组织模式。
(1) 以城市群主导的空间组织模式。将城市群作为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体空间形态,建成国家及世界级产业集聚与先进制造业基地,建成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重心区和核心区,建成国家不同类型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科学发展模式示范区,建成对外开放合作区及先行先试区。规划未来重点建设5个国家级城市群,积极建设9个区域性城市群,引导培育6个地区性城市群,形成中国城市群“5+9+6”的空间组织格局(图8)(方创琳等,2011)。
图8 中国城市群发展的政策引导框架
(2) 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新金字塔形空间组织模式。根据我国城市发展规模总体偏大的现实,以共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市区常住人口为基本划分依据,适当调高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划分标准,将我国城市划分为超大城市(≥1 000万人)、特大城市(500~1 000万人)、大城市(100~500万人)、中等城市(50~100万人)、小城市(10~50万人)、小城镇(<10万人)共6个等级标准,相应制定出不同等级规模城市相对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形成由城市群、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小城镇组成的新金字塔形国家城市空间组织格局。
4 结论与讨论
(1) 中国的城镇化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同时进入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快速的城镇化不仅决定着中国的未来和中国现代化的成败,而且决定着世界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和世界城市化的未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坚定不移地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既是对国家做贡献,也是对世界做贡献。
(2) 中国城镇化发展态势整体处在亚健康状态,在推进中出现了一些不健康因素,城市病正在进入高发高危期,但总体朝着健康方向发展,绝不等于伪城镇化现象。坚决反对片面用“伪城镇化”概括中国城镇化现实,否定中国城镇化取得巨大成就。城镇化的亚健康状态本是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可以逐步改变并最终消除的正常现象,绝不影响我国推进健康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的大局。
(3)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推进城市发展阶段由三阶段论转向四阶段论,由传统城镇化转向新型城镇化,由传统发展方针转向新型发展方针,实施城镇化转型发展的通用模式、差异模式、渐进模式、自助模式、股份制模式和空间组织模式。
(4) 中国新型城镇化过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也是一个被资源与生态环境所胁迫的过程,在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突出“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和“以地为根”的城镇化,如何协调好城乡人地关系是我国新型城镇化面临的重要难题。
本文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3&ZD02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371177)资助。
① 本文是作者应邀在2013年浦东规划年会上的演讲报告,有删减。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1年4月28日。
[1] 方创琳:《中国城市化进程及资源环境保障报告》,科学出版社,2010年。
[2] 方创琳:“中国城市化亚健康的反思与警示”,《现代城市研究》,2011年第8期。
[3] 方创琳:“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资源环境保障问题与对策建议”,《中国科学院院刊》,2009年第5期。
[4] 方创琳、刘晓丽、蔺雪芹:“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修正及规律性分析”,《干旱区地理》,2008年第4期。
[5] 方创琳、刘毅、林跃然:《中国创新型城市发展报告》,科学出版社,2013年。
[6] 方创琳、王德利:“中国城市化发展质量的综合测度与提升路径”,《地理研究》,2011年第11期。
[7] 方创琳、姚士谋、刘盛和等:《中国城市群发展报告》,科学出版社,2011年。
[8] 方创琳、杨玉梅:“城市拆迁引发的恶性自焚行为与防控策略”,《城乡规划》,2012年第2期。
[9]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年。
[10] 胡锦涛:《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