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与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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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中国道路和简政放权

厉以宁


一、 无论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度,还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有必要简政放权。

我们都曾经生活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在当时,行政部门把生产和生活都包下来了,或者说,政府既是生产的经营者,又是所生产出来产品的分配者。政府管的多,管的细,都依靠计划配额,按配额供给,那时从来没有听说过简政放权。事实上,简政是做不到的,什么都需要从行政上控制,什么都需要经上级批准,什么都实行配额制。因此,指挥生产和管理生产的人员,一人一个岗位,怎么精简?放权更不可思议。计划经济体制强调的是权力集中,权力不可能下放,否则生产和生活怎样按计划推行?

当然,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有时也感到权力过于集中,效率降低,效能欠佳。但这有什么办法呢?放权不是没有教训的:尽管有些年份也试行过一定程度的权力下放,或取消某些配额,结果都是“一放就乱”,于是又恢复集权的做法,但又碰上了“一统就死”。计划经济体制下经历了多少次“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但谁也跳不出“统多了就死,放多了又乱”的怪圈。

简政放权是什么情况下才引起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关注,从而逐渐付诸实施的呢?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一直是依靠政府主管部门发号施令,依靠政府指定的配额制安排生产和主持分配的,所以处处有赖于批准,界限分明,不能越轨,所以简政放权便成为走向市场经济所必需。不简政,条条杠杠太多,企业没有活力可言,不放权,基层无积极性、主动性,投资者手脚都被捆绑住,推一步才进一步,这还谈什么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因此,在中国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首要的工作就是简政放权,使市场松绑,让企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主体,既自主经营,又参与市场竞争。这样,企业才有活力,市场才能发挥调节经济和配置资源的作用。也只有这样,社会上的城市闲置人员才能靠自己的努力,创业创新,成为市场的积极参与者。

一个最明显、最有说服力的例证就是1979年以后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推广。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年代里,农民被束缚在农村里,受到极大的束缚,种植什么,种植面积多少,甚至什么时候播种,都由农村的干部依照上级主管农业的部门决定,再层层下达指令。庄稼成熟以后,上交多少,公粮出售的数量多少,价格如何定,也都听命于上级。农民的户口不同于城市居民,农民要外出务工,只能听命于政府,如果农民自行外出打工,被称为“盲流”,即“未按计划,盲目外流”的农民。这种经济体制是靠牢固的、强制的计划完成的。农民缺衣少食,谁也没有积极性。粉碎“四人帮”以后,农民为了能填饱肚子,在一些地方试行“大包干”制,也就是农村包产到户制度。这在“四人帮”被打倒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经过中共中央的调查研究,农村家庭承包制的试点被肯定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短短几年之后,长期通行于全国的粮票肉票等票证取消了,农民外出务工也容许了,乡镇企业紧接着也纷纷办起来了,而且到处都有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不纳入物资调拨的体制,而要靠乡镇企业自己去寻找销路。因此,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可以发现一个新现象,即一些农民模样的人,穿上西装,有的还打着领带,手上拎着大包小包,在挤火车,挤长途汽车。他们是些什么人?原来是农民,是乡镇企业的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大包小包里放的是样品,他们冲破了多年捆绑的牢牢的束缚、限制,他们走南闯北,带着样品和订单去寻找市场。多年来形成的大一统计划经济体制独霸销售渠道的局面终于被打破了,新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商品市场出现了。这可以被看成是最早的简政放权所取得的成果。如果要从经济理论上分析,那么可以这么说:乡镇企业的涌现和乡镇企业商品市场的形成,就这样不声不响地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的一统天下。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统天下是如何被打破的,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推广和乡镇企业的兴起以外,还必须提到经济特区的建立。在临近香港的广东深圳和临近澳门的广东珠海,都建立了经济特区,这里采取了市场经济体制,按市场规律办事,而不必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旧做法。于是经济特区的建设速度大大加快了,市场的活力,企业的活力,由国内其他省市涌入经济特区的南下移民的活力,全都迸发出来了。这就是中国摆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开始。

1992年年初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正式发表后,全国再度掀起了改革开放的热潮。中共十四大的召开使中国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开放的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代替过去长时间内在中国占绝对统治地位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了简政放权工作。

从中共十四大以后,历经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直到中共十八大,这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终于一步步走上了市场经济体制之路。简政放权工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停步,而是继续开展。这段时间内,简政放权工作大体上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由于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公开发表后,全国各地的有志于投资和创业创新的人,纷纷南下深圳和珠江三角洲,或到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等省份的沿海城市去闯荡。到那里去创业创新的人和寻找用武之地的人,不像过去那样需要那么多批准了,他们不但能很快成行,落户,而且能如愿以偿成为业主。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之下难以设想的。

第二,同样因为受到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公开发表的影响,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掀起了创业创新的高潮,企业新建和扩建,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劳动力,于是农村劳动力纷纷南下东进,寻找就业机会。对于农民工的流动不再像改革开放初期那样需要批准手续了,更不像改革开放初期那样必须有务工证之类限制了。这对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影响之大也是过去不敢想象的。

第三,20世纪90年代内一件影响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就是中国正在积极争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了达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标准,中国必须从计划经济体制及早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就包括了取消或减少行政部门对市场的各种限制,以及对企业(包括国内的民营企业和准备在中国投资、开业的境外投资者)的相关限制。当时在国内政界和经济界都有一种“狼来了”的呼吁,即认为一旦取消对国内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的保护措施,中国会受到沉重的打击,因此争论很大。结果,中央和国务院做出了决议,同意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分期履行中国对外资进入和外贸放开限制的义务。最后的效果如何?“狼来了”成为事实,但并未使中国遭到巨大损失,反而使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了,中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道路上走得更顺畅了。更重要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的范围缩小了,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影响力淡化了。

以上所举的三个方面可以清楚地了解到,20世纪90年代到中共十八大开幕前的这段时间内,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在简政放权工作中取得不少进展。简政放权工作,既是缩小计划经济体制的范围所必需,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必需。

二、 从中共十八大开始,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一方面明确指出让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法制建国,从而为简政放权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尚未完成,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尚有许多工作要做,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这一决议的贯彻,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依法治国这一决议的贯彻,都需要继续努力。在这种形势下,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手段的简政放权,应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首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有一整套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这一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运行必须有序,必须依法,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微观经济单位总的说来分为三大类:一是企业,二是个人,三是为市场经济运行服务的管理部门。这三大类微观经济单位都应当在有法可依、有序可循的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有法可依和有序可循,企业和个人才会有积极性,有活力。有法可依、有序可循,为市场经济运行服务的管理部门才能使市场管理规范化,才能使市场经济运行正常、有序。因此,当前推行的简政放权就是依法治国、依法管理,这是保证市场经济运行正常化、规范化、有序化所不能缺少的。

其次,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曾经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尽管已经过了多次改革,但在现实生活中仍可能存在一些与市场经济体制不适应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因此,对现有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有必要逐个审核,该取消的取消,该修改的修改,该新建的新建。一是要出台新的有利于调动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积极性和增强他们的活力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二是要取消那些过时的、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三是要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把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不仅有助于增加该对某个事项审批负责的行政单位的责任感,而且行政效率也会大大提高。

再次,对那些同行政审批联结在一起的收费项目也应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整理。这是因为,在过去长时间内,行政部门的收费(包括收费和罚款)往往与行政部门和单位的经济利益有关。乱收费、高收费、乱罚款、高罚款,对企业和个人往往成为额外的负担,并成为某些行政部门和单位的额外收入。所以对收费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使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更符合法制建设的要求、廉政建设的要求。

在下一步简政放权工作中,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和制定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负面清单是指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是指政府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指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清单。这三个清单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下面,让我们对这三种清单做一些说明,并阐释我们在简政放权工作中应当如何落实它们。

(一) 关于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

在上海自贸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首次试行,取得经验后再在其他城市推广。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是指政府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经营、投资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这也就清晰地告诉所有市场主体,负面清单上所载明的就是底线,上面的行业、领域、业务,就是禁区。负面清单上没有写入的,则是市场主体可以平等进入的。

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的公布,是增加各类市场主体信心的可靠手段。如果改为市场准入的正面清单,即公布什么行业、领域、业务是可以投资和经营的,那么举不胜举,而且还会有所遗漏;如果公布底线何在,禁区何在,市场主体就放心了,禁区之外皆可投资、经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也会增大。

(二) 关于政府的权力清单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是依法执政的。政府的权力清单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边界和行使职权的方式。因此,政府的权力清单意味着政府在治理时,必须先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法无授权不可为。

政府的权力清单表明,如果政府在执政或治理时越过了法律法规授权的边界,那就是政府的违法,这是不允许的。政府及其部门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处理,包括道歉、赔偿主体受到的损失、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处置等等。

从这里可以看出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重大区别之一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依法执政,政府的行政权力界限由权力清单表明,清清楚楚,法无授权不可为。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却不是这样:政府及其部门在行使职权时是不受法律法规约束的,政府行为不受法律法规给政府权力划定的界限,从而也就不存在政府执政或治理时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 关于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清单

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清单和上述政府的权力清单既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区别。

相似之处在于:政府的权力清单表明政府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即政府必须依法执政,依法治理,政府行为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依据;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清单也表明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管理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政府及其部门不能越过法律法规的授权而自行其是,为所欲为。

二者的区别在于: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清单比政府的权力清单更加明确地、更加具体地载明政府的法定职责,即政府必须做什么,怎么做,这是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所在。也就是说,在政府及其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法定的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责任是必须履行的,否则就是政府及其部门的失职。此外,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清单中还把政府及其部门的履职尽责的程序规范化了,明晰化了。

在一次有关简政放权的研讨会上,有些学者提出在现实生活中既有“为官乱为”现象,又有“为官不为”现象。政府的权力清单对纠正“为官乱为”现象是有重要作用的,因为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乱为”必定来自违法违规,这是法治政府绝对不容许的。但政府的权力清单不直接干预“为官不为”现象。对于常见的“为官不为”,要靠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清单来追究责任。因为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清单把政府及其部门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都做了明细的、规范的规定,从而给企业和公众对行政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的监督提供了可以实施的标准。

综上所说,从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政府的权力清单、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清单来看,这是目前和今后简政放权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宏观经济调控是不可缺少的,但宏观经济调控必须适度,必须符合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从而这同样与简政放权有关。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在必要时也采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人力资源政策或区域经济政策来调节经济的运行,但不采用宏观经济调控这样的西方经济学中的术语,因为只有在西方国家才使用宏观经济调控作为稳定国民经济的手段。

到了20世纪90年代,即在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公开发表,国内掀起了再一次改革开放高潮以后,特别在中共十四大召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改革导向之后,为了抑制经济过热、投资过多、信贷过大、通货膨胀率上升等现象,国务院才采取宏观经济调控这样的手段,对国民经济过热现象进行抑制。但20世纪90年代的宏观经济调控依然带有很大的行政指令色彩。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中国仍处于刚开始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阶段。

但今天的情况已经不同于20世纪90年代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覆盖面已经缩小了许多,经济中,民营企业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的比例已经超过一半,民间资本的投资已进入国民经济中许多曾经不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领域。因此,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 我们现在所讨论的中国宏观经济调控,是正在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调控,它应该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它不应违背法治的原则。

(二) 宏观经济调控在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是相机抉择的措施,即一定要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而不是按某种固定不变的模式到处搬用。在相机抉择过程中,该紧则紧,该松即松,该启动则启动,该暂停则暂停。结构性调控,或称定向调控,也是相机抉择的一种方式,该使用则使用。

(三) 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是维持经济的平稳运行,调控本身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标。不能把宏观经济调控当作是灵丹妙药,因为任何宏观经济调控都会有后遗症。如果宏观经济调控不适度,力度越猛,后遗症也会越多。

(四) 在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时,切不可演变为“宏观经济调控依赖性”,似乎离开宏观经济调控就什么都干不了,这对市场经济是有害的。试问,如果处处离不开宏观经济调控,那还怎么实现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五) 简政放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与宏观经济调控的适度运用是密切相关的。不能因为有了简政放权就可以减少宏观经济调控的使用,也不能因为有了宏观经济调控措施就可以放松简政放权。这是两个不同方面的问题。关于简政放权,可以认为这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不可忽视的环节。即使已经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从便于市场主体和公众的角度出发,简政放权工作仍是政府应当关注的。至于宏观经济调控,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之下为维持国民经济的稳定,促使充分就业、物价基本稳定、经济持续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政策目标的实现所不可缺少的手段。因此,简政放权和宏观经济调控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应当是新常态的内容之一。

四、 让企业有更大的活力,让公众有更大的积极性、主动性,是经济持续增长和企业拥有持久竞争力的源泉。从这个意义上说,继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仍有巨大的潜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并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这是因为,国有企业产权模糊,投资主体不明确,它们听命于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自主经营的可能性。归根结底,国有企业不过是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附属物而已。因此,在中国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首要的问题是重新构造微观经济基础,让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投资者自负盈亏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市场主体。这就是从改革开放初期一直在国内经济学界争论不休的产权改革的主要内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成与否,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中国把广大的国有企业通过产权改革而改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主体,成为市场的竞争者,成为有充分活力的微观经济单位。

这项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经过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最初10年为止,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其中包括不少国有企业通过产权的明晰和界定,经过股份制改革,成为股份制企业,有些还成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大量民营企业涌现了,它们一般说来,产权还是比较清晰的,尽管有些是家族企业,但也仿造股份制企业的模式,由家族成员分持股份。于是在中国经济中涌现了一大批市场主体。最近两三年,我到过浙江嘉兴市考察,亲眼看到农村土地确权以后农民积极性的高涨。他们的权益有保障了,他们经营家庭农场或农业合作社的劲头谁都抑制不了,他们在创造新农村、新城镇、新社区。我也到过北京中关村的创新创业平台,看到多少年轻的大学生、研究生、企业投资人和科研工作者在讨论创新创业的方案。我还到过重庆,看到小微企业的注册者那么高兴,那么活跃,因为开业比过去简便多了,政策优惠也一一落实。他们今年开始筹建小微企业,如果经营得当,能抓住机遇,说不定几年以后就会成长为一个中型企业。只要有希望,他们的潜力肯定会发挥出来。

企业的发展壮大同企业能抓住机遇、迸发潜力和活力是联结为一起的。而企业能否抓住机遇,以及企业的潜力和活力能否迸发出来,归根到底是一个体制问题。扼要地说,主要是三个体制的作用最为突出:一是企业的微观经济基础是否规范化,包括产权的明确和清晰,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企业自身的凝聚力。要知道,有发展潜力和充沛活力的企业,才是名副其实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自身的改革和潜力、活力的迸发,既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础,也是企业成长壮大的支撑。二是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是否规范化,是否建立在科学决策之上,以及是否符合国民经济的实际情况,是否能够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整个经济体制是否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市场调节是否已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显然不是短期内就能实现的,而必须坚持市场化的目标,使中国的经济体制朝着市场经济的方向前进。各种体制的改革也必须与此配合,其中就包括了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改革,包括了简政放权。

然而,从中国国有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或上市公司以后的情况可以了解到,在中国要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牢固性必须有进一步的认识。计划经济体制是一个庞大的、组织严密的巨网,它不会因政府声称要“让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也不会因企业一个个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和上市公司而取消自己的影响力、控制企业的权力。实践表明,无论是改为股份制企业的国有企业,还是改为股份制企业的家族企业,还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企业,更不必说是上市公司了。为什么?可以把国有企业所转化的股份制企业和家族企业所转化的股份制企业分别为例来阐述。

先说国有企业的改制。一些已改为股份制企业的原国有企业反映说,尽管改为股份制企业已多年了,但除了引进资金之外,企业依旧没有摆脱受制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状态,国有股独大,连股东会都开不起来,有什么意义?至于什么自行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都是空话,连干部的任免都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企业至今还没有摆脱行政附属物的地位。这能称作市场主体吗?

再说民营企业的成立。家族企业有些仍维持建立时的原状,家长主持企业,不过也有采取家族成员分别持股模式的,家长担任董事长。但经营方式不改,更没有公司治理结构配套制度改革。民营企业,包括家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不在体制上进行深层次的改革是难以扩大的。

从上述的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民营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这两个领域来看,距离完美的市场经济体制都有一定差距,甚至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可以认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民营企业(包括家族企业)的转型都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不可少的措施。显然,继续简政放权,依然必要。

当前,要让中国经济进一步升级,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最为重要的是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也就是国有资本体制和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改革。这个领域内的简政放权同样是同国有企业配合而行的。

我在2013年出版的《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一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指出,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二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前者是第一层次的改革,后者是第二层次的改革,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国有资本配置体制改革是首要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资本无疑承担了更大的社会责任,若国有资本配置不多,国有资本的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闲置的国有资本多,这也无疑是国有资本最大的损失。因此在国有资本配置体制中,重在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即不仅要维护国有资本,防止其流失,而且要合理配置国有资本,使其产生更高的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根据这一改革思路,国资委只管国有资本的配置,并成为国有资本的所有权人,形成如下的格局:国资委—国家投资基金公司—国有企业。

第二层次的改革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都成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它们按照股东会、董事会的决定开展业务,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它们的社会责任同其他类型的企业一样,都应把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出人才、出经验作为要履行的社会责任。它们开拓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就是给社会做出的最大贡献。

目前正在推进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正是让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从体制上确定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的改革,也就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可以清楚地看到,从这个角度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是一致的。简政放权作为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既同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相互配合,又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相互配合。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党委必须在改革中起到主导作用,必须围绕企业经营开展工作,并且参与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通过党委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特殊地位,确保我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且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强党委参与公司治理的广度、深度与层次的整体性与立体性、丰富性。特别是做好以下几点:首先,政治思想领导。党组织在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职能就是在思想上统一公司的经营目标、方针路线以及经营管理,即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领导国有企业或者是未来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保证中央和国家的指导方针在企业层面得以贯彻落实。当然这也要求企业党组织更具掌握企业现状和未来的眼界,因地制宜落实措施。其次,监督职能。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都普遍存在内外监督乏力的现象,因此企业单位就有义务依法发挥监督职能,做好内部人控、外部监管的工作,以弥补企业管理制度的不足。当然党组织的工作应该围绕企业的日常经营开展,保护各方面利益,并且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促使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再次,党管干部。党管干部是我国国有企业中党组织作用的重要体现,贯穿了企业经营的整体,也在经济激励角度确保了企业与中央的指导方针一致,这就要求企业在人事工作方面坚持党的领导,避免政出多门,同时依法由各级党组织行使决定任免权。

可以预判,只要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日益提高,只要国有企业经过管理体制改革后活力增强、竞争力增强,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就有了保证,中国广大公众和企业就会有更大的积极性、主动性,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就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有活力。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之间合作、双赢的局面也将形成。

水浒传里有一个故事,讲林冲犯罪发配到河北沧州,路上经过了富豪的庄上。富豪听说过林冲的大名希望好好招待他,庄上一个姓洪的教头心里不高兴,提出比武。林冲起先不愿意,后听富豪说与洪教头并无交情才答应下来。打了一会儿后林冲认输,说自己是犯人,身上有枷锁,没办法打赢。庄主令人卸下林冲身上的枷锁,林冲几拳就打败了洪教头,令他羞惭而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改革就是要简政放权,去掉他们的枷锁,让他们施展武艺。减少审批,只管该管的事情,可以预见,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会有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