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证结果分析
(一)横截面相关性检验结果
面板数据截面相关的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无论是卫生费用指标,还是健康产出指标,其CD统计量的P值均为0.000,即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我们可以拒绝不存在截面相关的原假设。这表明该面板数据存在很强的截面相关性,所以,第一代面板单位根检验方法不适用于该数据的研究,我们应该使用第二代面板单位根检验方法来克服数据截面相关所带来的干扰,以确保检验结果的有效性。
表3 截面相关性检验结果(Pesaran,2004)
(二)面板单位根检验结果
接下来,我们利用蔡(2006)提出的第二代面板单位根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考虑有趋势和无趋势两种情形,具体结果请参考表4。不难看出,对于人均卫生总费用,无论在哪种情形下,其三个统计量的P值均大于0.1,即无法拒绝面板数据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对于健康产出指标,在无趋势情形下,人均预期寿命的三个统计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在包含趋势项的情形下,三个统计量的P值均为0.000,可以认为其强烈拒绝原假设,但在不包含趋势项的情形下,均无法拒绝原假设。通过观察数据随时间的变化情况,我们发现中国与OECD国家在人均预期寿命的差距没有呈现明显的时间趋势,而在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方面的差距呈现明显的时间趋势。因此,我们认为,从整体来看,在1978—2013年期间,中国与OECD国家在人均卫生总费用方面不存在追赶现象,但是在健康产出方面存在明显的追赶现象。
表4 第二代面板单位根检验结果(Choi,2006)
(三)追赶国家的个体识别
由于蔡(2006)所提出的原假设为“面板数据中的所有个体时间序列均为单位根过程”,所以,即使检验结果拒绝了原假设,我们仅仅能够判断中国与OECD国家整体上在健康产出方面存在着追赶,但是我们无法确定中国具体与哪些国家存在追赶。为了识别中国各健康指标究竟追赶了哪些国家,接下来,我们采用DF-GLS单位根检验方法对人均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进行检验,具体结果参考表5。
对于人均预期寿命,在不含时间趋势的情形下,我们可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中国与加拿大、爱尔兰、新西兰之间的人均预期寿命差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而在含时间趋势的情形下,我们可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中国与加拿大、芬兰、新西兰之间的人均预期寿命差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所以,我们基本可以认为中国在人均预期寿命方面与以上4个国家存在追赶。
对于婴儿死亡率,在不含时间趋势的情形下,我们可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中国与德国、以色列、西班牙之间的婴儿死亡率差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而在含时间趋势的情形下,我们可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中国与澳大利亚、芬兰、德国、爱尔兰、日本、荷兰、美国、英国之间的婴儿死亡率差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根据以上结果,我们基本可以认为中国在婴儿死亡率方面与以上10个国家存在追赶。
对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不含时间趋势的情形下,我们仅可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中国与日本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差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而在含时间趋势的情形下,我们也仅可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中国与奥地利之间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差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由此可见,中国在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方面仅与日本和奥地利两个国家之间存在追赶。
总的来说,从人均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三个健康指标来看,与文中18个OECD国家相比,中国在降低婴儿死亡率方面取得的进步最大,与10个OECD国家存在着追赶;在预期寿命方面,中国只与4个OECD国家存在追赶;而在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这一指标上,中国与绝大多数OECD国家之间并未存在明显的追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