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与跨文化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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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专题】

■各国人的特点与文化的关系

一、 对各国人的特点的认定

当谈及某国国民的特点时,许多人根据自己的印象都能说出几条来。譬如说,中国人性情温和、宽容,重视人情关系,好面子;美国人自由开放,个性张扬,崇尚冒险;德国人意志顽强、严谨、认真,富于理性;英国人有绅士风度,刻板;法国人浪漫、多情;俄罗斯人勇敢、顽强,情绪急躁,易走极端;巴西人热情、奔放,天性自由;日本人精细,注重礼节,不愿给人添麻烦;韩国人好胜心强,性子急;泰国人和善,爱微笑……但是,当你真正接触到某一国家的人时,有时又会发现并不尽然,比如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做事马马虎虎的日本人。这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对某国人的判断只是想当然或是道听途说,实际上没有多少道理呢?

社会心理学家沙莲香(2012:3)指出:“民族性格是代表民族特点的,所以,它又是一个民族多数成员共有的反复出现的心理特质和心理特点之总和,是人格的综合体。这里的‘多数’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基本完成社会化的成年人,二是指以广大民众为主体的全体成年人。”诚然,当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多数成员在一定的情况下反复地并且常常是无意识地表现出某种倾向或特点时,或者说虽然没有行为表现,但多数人认可某种观念和价值理念时,我们就可以说这个国家或民族的人具有某一特点。从统计学上说,倘若对某一特点认同的比例达到了成员总数的50%以上(越多越好),我们就大致可以说这个国家或民族的人具有某一特点。也有人认为,只要一个国家或民族三分之一左右的代表性人群经常性地表现出某一特点来,我们就基本可以认定这个国家或民族的人具有这一特点。还有人说,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特征往往是在某种特定的典型人群身上或特定的典型时刻才能得到明显的表现。这些说法都是比较切合实际的。

总而言之,我们对某国人的特点的认定总是难以避免“以偏概全”,因为不可能某一特点在某一国家的所有成员身上都能体现出来,或者说某一特点会被某一国家的所有成员认可。只要某一特点被某国多数人认可,我们就大致可以说这一国家的人具有这一特点。

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差异有的确实很大,但并不是本质的差别,只有量的差别。按照模糊学的表示法,在表示模糊度的横轴上,最大值1和最小值0是两个极端,它们的差别固然很大,但只是理论上存在,现实中基本不可能出现。以群体主义和个人主义这一互相对立的文化特征为例,群体主义为1,个人主义为0,我们不可能在中国文化环境中找到一个只有群体主义观念而没有个人主义观念的人,也不可能在西方文化环境中找到一个只有个人主义观念而没有群体主义观念的人。以横轴上的0.5为分界线,0.5以上的群体主义特征更为明显,0.5以下的个人主义特征更为明显。可以说所有的人都处在0.9—0.1这个区间,而且绝大多数的人会处在0.7—0.3这个区间。我们至多可以说,中国人在0.7—0.5这个区间的多一些,也就是群体主义的程度大一些,个人主义的程度小一些;美国人在0.5—0.3这个区间的多一些,也就是个人主义的程度大一些,群体主义的程度小一些。

在强调文化之间的差别时,不要忘了不同“文化人”也会有共同的人性、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共同的思维方式等,这决定了人类有很多共同或共通的表现。

二、 各国人的特点与文化的关系

各国国民的特点与文化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这样说,在很大程度上,文化决定了一国国民的特点,一国国民的特点就是一国文化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语言学家、文化学者许嘉璐指出:“文化是最底层的,是生活中人人都要用的东西。”(引自刘梦羽,2011)罗伯特·路威(2012)说:“某些事情,因为我们做了某一群体的分子,我们便非做不可,这就是文化。”通过这种由“生活中人人都要用的”文化所决定的“非做不可”的行为就能充分地表现出一国国民的特点来。比如说中国人做事不爱走极端的特点,与中国儒家文化的“中庸之道”有密切的关系;德国人富于理性的特点,与德国具有深厚的哲学文化传统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