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奠基于自由概念的美和美感
李泽厚虽然在与朱光潜、蔡仪的论战中创立并初步阐释了实践美学,但却没有完全摆脱朱光潜、蔡仪的影子。在运用实践概念回答了美的本质问题后,朱光潜讲的存在于主客体相统一中的美的对象,蔡仪讲的体现在客体上的美的性质还萦绕在他的脑子里。而且,他意识到仅仅建立在实践概念之上的美学,可以回答美如何通过实践从功利需求中超离出来,却很难解释审美活动何以能够完善作为个体的人的心理结构。于是他走向了康德,在实践概念之外,提出了主体性概念;在“工具本体”之外提出了“心理本体”概念;在“生活积淀”之外,提出了“心理积淀”概念;同时,将美这个概念一分为三,承认实践美学作为一种哲学的考量,只回答了美的根源和本质的问题,而没有解决美作为客体的性质和作为具体对象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应该借助于审美心理学与艺术社会学。这样他的美学就陷入了自相矛盾,乃至不能自圆其说的境地。刘纲纪与李泽厚不同,他没有走向康德,而始终守候在马克思的身边,坚定地认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述中所表达的“劳动创造了美”及“自然的人化”不仅为美学提供了哲学前提,科学地回答了美的本源问题,而且内在地包含了向审美心理学和社会学延伸的依据和可能,因为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根本范畴,本来就是同物质与精神、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必然与自由等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实践从来就是伴随一定心理活动的主体的实践,同时从来就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并为这种条件所制约的实践。
刘纲纪同样是从美的本质谈起,但是他没有像李泽厚那样将马克思讲的“自然的人化”作为对美的先验的设定,而是利用美学史上已有的资源,先探讨了美感的共同性。在他看来,道理是这样的明白:既然我们承认美感是美的反映,那么美之为美的本质必然要反映在美感的特征中,不论美的事物如何多种多样,不论人们的审美的趣味、爱好如何不相同,变化不定,也就是说,不论蔡仪说的美的性质有什么不同,朱光潜说的美的对象中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如何统一在一起,美感总是明显地表现出区别于科学认识和伦理道德的考虑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就是它不是直接的功利欲望的满足,但和伦理道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它不是一般的科学认识,而是与科学的认识交织在一起。在日常的功利追求、道德评价、科学认识中明显存在的物质与精神、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的截然对立消失了,双方内在地互相渗透和统一在一起。正是这种统一的感受,产生了审美的愉快。审美的愉快就是康德讲的“自由的愉快”。所以,那种被我们称之为美的东西,本质上就是人的自由在人所生活的感性现实生活中的表现2。
美是自由的表现或象征,并不是什么新的提法,此前或以后李泽厚谈过,高尔泰谈过,后实践美学也谈过,但是高尔泰和后实践美学谈的是一种超越实践的纯粹精神上的自由;李泽厚虽然说过美作为自由的形式是对现实实践的肯定,但是他理解的自由的形式仅仅是一种“掌握或符合客观规律的物质现实性的活动过程和活动力量”。刘纲纪则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贯提法,认为自由就是而且只能是人对必然的认识和改造,而美就是从必然到自由的飞跃。他将美学意义上的自由的特征归结为三点:(1)这是已经越出了物质生活需要满足范畴的自由;(2)这是创造性地掌握和支配了客观必然性的自由;(3)这是个人与社会达到了高度统一的自由。在这三点中,他认为最重要的是第三点。从这个意义上说,美作为自由的表现,实际上就是动物所没有的人的社会性的高度完满的表现,与人的自由不可分离的相互依存的社会性是一切美所具有的内容。审美活动的意义就在于使人从美的欣赏和创造中直接感受和体验到个人的自由、个人的发展同社会的发展的不可分的联系,把个人的自由的实现同社会发展向个人所提出的要求的实现内在地统一起来3。
美是自由的表现,从而使人感受到一种“自由的愉快”。自由何以给人带来审美的愉快呢?不是因为从现实的劳动中获得了暂时的解脱,恰恰相反,是因为自由来得不易,是人们克服了各种困难的创造性活动的结果。劳动,作为具体的劳动(经济学意义上的),创造出产品的使用价值;作为抽象劳动(同样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创造出产品的交换价值;作为人类支配自然的创造性的自由的活动,创造出产品的审美价值。任何一件劳动的产品的美,都是物化在产品中的人的自由。不仅如此,由于劳动是人类的基本的实践活动,决定其他一切实践活动。因此,整个人类世界的美,归根结底是劳动的产物4。刘纲纪认为,劳动与美的关系是个极其重要的学术问题,完全可以而且需要写出一部作品来。其中,首先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劳动本来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需求的,在什么条件下,基于什么契机,人们从劳动中意识到了美并享受到“自由的愉快”?他认为,这中间在客观上可能经历了从原始的自然崇拜、巫术,到神话三个历史阶段;在主观上则是人们具有除了维持生存需要之外的剩余时间,以及对自然规律和人类支配自然能力的认识的提高,而这两个方面都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其次需要研究的问题是,是什么因素促使人们最终完全摆脱物质生活需要,进入纯粹的审美的领域?他认为,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因素:(1)正如生产工具比它所生产的产品更为宝贵一样,人类在他的发展过程中逐步认识到,他的创造的智慧、才能和力量的发展提高比他一时的需要的满足更重要、更宝贵,因而人的智慧、才能和力量具有独立的意义和价值。(2)人类的劳动不是单个人的孤立的行为,而是结成一定社会关系的众多人的共同的活动。人的社会性的发展使人意识到自由——美不仅与自身的智慧、才能和力量相联系,而且与他所生存的社会相联系。(3)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美与善是交织在一起的,当人们从实践中意识到美具有陶冶、塑造人的社会性,使个人与社会相协调的重大作用,意识到个人的一切需要的满足只有和善相一致,才可能达到自由和美,这时候审美作为一种“自由的愉快”就与善区别开来了。(4)美在其发展中成了社会精神需要的一个独立的方面,同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的出现是分不开的。这种分工有力地促使美的创造和欣赏成为社会生产的一个独立的部门,并推动了美的发展。再次需要研究的是,应该如何看待劳动在从满足物质生活需要所获得的自由到超越这种需要达到以人类才能发展本身为目的的自由中的作用?他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到人类未来要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所谓“必然王国”,指的是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领域;而“自由王国”则指以人类能力自身的发展为目的的领域。“必然王国”并非没有自由,这种自由就是马克思讲的社会的人联合起来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控制和支配自然界盲目的必然性。但是这个领域中的活动,终究是由维持和再生产人类生命的外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所规定的,还没有超出自然需要的束缚,所以人类必须超越这个领域,进入以“美”为国徽的“自由王国”,但这个“自由王国”也是建立在通过劳动对必然性的认识和支配的基础上的,因而也不是不受必然性制约的5。
刘纲纪没有像李泽厚等一些学者把美学切割成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艺术社会学几块,而认为马克思实践观点的美学内在地包括对美的哲学分析、心理学分析和社会学分析,它们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哲学的分析——美是人在实践创造中所取得的自由的感性具体表现——是前提、基础,在这个前提或基础上,心理学分析要涉及审美感受(美感)中各种心理因素的相互关系以及审美感受的心理过程等;社会学分析则要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审美心理以及与之相应的艺术发展做出科学的说明。心理学分析,最重要的是对审美情感的分析,因为其他直觉、想象等心理因素只有在与审美情感发生联系时才属于审美心理的范围。他认为,审美情感作为自由的表现的美的反映具有这样的特征:(1)它是一种虽然最终以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为基础,但又已经超出需要的满足的愉快的情感;(2)它是一种同周围世界形形色色的合规律的感性物质的形式直接相连的愉快的情感;(3)它是一种同他人、社会达到了和谐统一的愉快的情感6。总之,审美情感是一种由于直观到人的自由的实现而产生出来的愉快的情感。社会学分析,首先要解决一个从物质生产到审美心理的各个层次或环节的问题。他认为黑格尔对艺术美的发展的分析可以借鉴。从“一般的世界情况”到“情况的特殊性”,再到“情境及其冲突”,实际上就是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过程,也就是从对时代总体的宏观把握到个体心灵世界的微观体认的过程。经过心理学分析和社会学分析,哲学的分析将得到历史的验证而扬弃它的单纯抽象思辨的弱点,成为真正科学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