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瓷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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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窑理念与作风

文献记载的北宋汴京、南宋修内司和郊坛下三座官窑,如今却只有郊坛下官窑的面目是基本清楚的。过去有人怀疑修内司官窑的存在,认为它不是窑场而是内廷机关。近年来,在杭州凤凰山九华山一带出土了一些“具备了南宋官窑的主要特征”的瓷片,并发现窑具和窑床等遗迹。当地不少学者认为这可能就是修内司官窑遗址。

过去认为,郊坛窑产品质量较差,不能与修内司窑和北宋汴京官窑并论。通过考古发掘,发现其产品有精、粗两类,并非全都粗劣。郊坛窑可分早、晚两个时期。早期效仿北宋汝窑的施釉和装烧工艺,即一次上釉后支烧成器,釉层较薄,釉色以青中泛青灰者居多。器物种类多样,既有盘、碟、盒、洗等饮食器皿和文房用具,也有鼎式炉、奁式炉、鬲式炉、簋式炉、贯耳瓶、胆瓶、盘口长颈瓶、六棱瓶、八棱瓶、花口瓶、觚、尊等祭器和陈设器,其中一些盘、洗、炉等的器形与汝窑相同。后期制品采用多次上釉的方法增加釉层厚度,釉质如玉,色多粉青。器物种类与前期基本相同,只是前期常见的三足盘、六棱瓶、八棱瓶等少见或停止烧造,而碗、盘、洗、鸟食罐等日用器与文房用具有所增加,造型更趋优雅。

有学者认为,早期的郊坛窑属民窑,即所谓临安窑;后期的郊坛窑就是文献中所记载的青器窑,即官窑。其后期阶段取代了修内司官窑,为宫廷烧造高级瓷器。这种推测不无道理。宋代宫廷所需之物,单靠官手工业是无法满足的,于是往往指令地方造作。在官手工业发达的北宋时期即如此,如东京绣作曾“皆委之闾巷市井妇人之手,或付之尼寺,而使取直焉”(《宋会要·职官》二九之八,《文绣院》)。命汝窑烧造瓷器,亦为一例。早期郊坛窑烧制“官样”产品,可能就属这种情况。南宋初年,宫室渡江甫定,宫内所需各类器用的造作必不可少,且需求甚大;此时宫室尚能克勤克俭,即如祭祀活动也一概从简。高宗曾说:“事天贵质,若尚华丽,非禋祀本意也。”(《宋史》卷一百四十九,《舆服一》)在此情况下,“袭故京遗制”,在修内司设窑,并命临安窑依样烧造,以补充修内司官窑产量之不足,这是顺理成章的。

郊坛窑址出土的三足盘、洗、奁式炉、鬲式炉、鼎式炉、簋式炉、八棱瓶、贯耳壶等器物标本,可谓典型的“官样”制品。形制严整,以“用”为度,即使是陈设器,也给人一种平实、收敛的感觉。这就是官窑瓷器的作风。通观传世官窑以及汝窑器,剔除少数后世仿品中乖张奇异者,我们也都会感受到这种作风。

如果将传世官窑器以及郊坛官窑器标本与北宋汝窑器作一对比的话,会发现官窑陈设类制品明显增多。这大概是由于朝廷南渡后祭祀活动从简,过去以铜铸造的礼器多改用陶瓷器的缘故。陶瓷器的形制,与铜铸礼器一样,皆“出于礼图”。宋代学人郑樵《通志略》记:“祭器者,古人饮食之器也。今之祭器,出于礼图,徒务说义,不思适用,形制既乖,岂便歆享?”又说“《礼图》者,初不见形器,但聚先儒之说而为之。是器也,姑可以说义云耳”。宋代理学盛行,讲究礼乐制度,故商周时代象征统治权力和礼制的青铜器、玉器受到重视。宋代词人叶梦得《避暑录话》云:“宣和间内府尚古器,士大夫所藏三代、秦汉遗物无敢隐者,悉献于上,而好事者复争寻求,不较重价,一器有值千缗者。利之所趋,人竞搜剔山泽,发掘冢墓,无所不至,往往数千载藏一旦皆见,不可胜数矣。”另据蔡絛《铁围山丛谈》所记,大观初年,宫廷所藏古器已有五百余件,而到政和间,宫中的古器收藏已超过六千件。而且“时所重者三代之器而已,若秦汉间物,非殊特盖亦不收”。在收藏的基础上,研究之风也颇为兴盛。早在仁宗时就有了官修的古器图录,即《皇祐三馆古器图》,惜已佚。哲宗时相继出现两部《考古图》,作者分别为李公麟和吕大临。李著早已无存,但其序言的部分文字在《籀史》中得以传留,主要内容也在《铁围山丛谈》等宋人笔记中有所记载。李公麟在序言中说:

圣人制器尚象,载道垂戒,寓不传之妙于器用之间,以遗后人,使宏识之士,即器以求象,即象以求意,心悟目击命物之旨,晓礼乐法而不说之秘,朝夕鉴观,罔有逸德,此唐虞画衣冠以为纪,而使民不犯于有司,岂徒炫美资玩,为悦目之具哉!

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说,观象制器并非是为了“悦目”、“资玩”,而是“载道垂戒”。相同的表述也见于吕大临《考古图·序》:

……非敢以器为玩也。观其器,诵其言,形容仿佛,以追三代之遗风,如见其人矣。以意逆志,或探其制作之原,以补经传之阙亡,正诸儒之谬误。天下后世之君子有意于古者,亦将有考焉。

“以意逆志”(以自身的理解去推测制器本意),这是宋人对古代制器传统的一个基本认识;也可说是我们理解宋代官窑瓷器设计理念的一个关键词。

图12 政和鼎(铸铜)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吕大临《考古图》收录当时宫廷及私人所藏古铜器和古玉器二百余件,加以编类整理,每器皆摹绘图形、款识,记录尺寸、容量、重量和出土地、收藏处等。宋代的古器物著录,还有徽宗敕撰、王黼编纂的《重修宣和博古图》(效李公麟《考古图》)、著名词人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所著《金石录》等。古器物的收藏和著录对包括官窑瓷器在内的宫廷礼器的形制设计当有直接影响(图12、图13)。据《中兴礼书》卷九载,绍兴十五年前后修内司官窑烧制的陶瓷祭器,就是根据《宣和博古图》和《三礼图》等制成的。这也是“袭故京遗制”。迄今身世不明的北宋汴京官窑姑且不提,同样为宫廷生产的汝瓷中即可见到与《宣和博古图》所载相同的器物了(图14)。当然,陶瓷礼器的造型及装饰要适应陶瓷工艺的特点及其技术水平。如所仿商周青铜器中的鬲、鼎、尊、觚、壶等,仅取其适用形制,繁复琐屑者则不予采纳或加以改造。这类寓以“制度法象、圣人精义”的瓷器,显然与当时的制度文化、精神文化有着密切关系。它们以特定的形式,反映出一个时代上层文化的某些特点。

图13 南宋官窑与《重修宣和博古图》器物对比图

图14 汝窑与《重修宣和博古图》器物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