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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秘书轻松写请示
请示是下级机关或个人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指示、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
请示写作的内容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标题。标题有两种写法,一种写法是只标明请示的事由和文种。另一种写法是在标题的事由和文种之前,还加上发出请示的机关或个人的名称。请示的标题要明确标明请求批示(批准)的问题是什么。标题要写明制发机关名称(如有版头,也可省略)、事由与文种。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批发扣税工作的请示》。
第二,请示的主送机关。这是指请示报送的直接的上级主管机关,要写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的简称。
第三,正文。正文是请示的主要部分,从称呼的下一行空两格开始写起,正文内要写清楚请示什么问题,目的是什么,有什么要求。如果请示的内容比较简单,用一段文字写出即可,如果内容较多,可分几段文字写,正文内容写完以后,另起一行写上一句简单的结束语,如“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批示”。
第四,落款。要写明请示的单位或个人和时间,并加盖公章。
【升职笔记】请示的态度要谦卑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