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佛教通史(第6卷)中国汉传佛教:公元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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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晚清民国时期的社会剧变与佛教危机

晚清之时,随着政府国力的衰退,战祸连年,内外交困,国家陷入前所未有的困顿之中,中国佛教亦走向衰落。就佛教而言,随着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西方文化的传入与基督宗教的传播,传统的儒释道三教共同维系的思想道德教化体系逐渐被打破,加之太平天国运动对传统文化的摧残及晚清、民国时期两次席卷全国、声势浩大的庙产兴学运动,佛教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面临着千百年来所未遇的巨大危机。

第一,在政治方面宗教政策的剧变。在中国历史上,以皇帝为首的中央集权非常强大,故封建时代的佛道教政策,每系乎帝王之好恶,政治对宗教的影响极大。宋元明清近千年的时间中,佛教在帝制的荫蔽下,在制度上不断调整适应了封建时代的政治需要及社会需要,形成了佛教匍匐于封建王权之下极端依赖朝廷的局面。晚清之时,伴随着国势衰微、内外交困,朝廷已无暇顾及佛教,只能任其自生自灭。此时的佛教积弊丛生,各地僧录司已经名存实亡,在封建社会时期形成的各种管理佛道的制度亦趋废弛。晚清时期开始出现的佛教组织僧教育会代替了传统的僧录司,民国时期进而演变成中华佛教总会和中国佛教会等佛教组织,在组织制度上逐渐摆脱了王权之羁绊,开始了僧团自我管理的新阶段。

晚清民国时期宗教政策的巨大变化,还表现在民国时期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宗教政策与法规,呈现出与封建帝王时代迥然不同的管理模式。北洋政府时期制定了《寺庙管理暂行规则》、《管理寺庙条例》、《修正管理寺庙条例》、《著名寺庙特别保护通则》等一系列法令,这些法令在参与管理和保护佛教方面尽管还存在不少问题,但开创了用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管理佛教的先河。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进一步加强了对宗教的控制,其间前后共制定和颁布了二十多部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其中与佛教有关的主要有《寺庙登记条例》、《寺庙登记规则》、《神祠存废标准》、《寺庙管理条例》、《监督寺庙条例》、《寺庙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实施办法》等,影响最为深远者当属《寺庙登记条例》和《监督寺庙条例》。这些法规虽仍有各种缺点和不足,但对我国宗教立法史具有重大影响,尤其是将佛教的管理纳入新的法律形式,这是佛教所面临的一个巨大的外部变化。

第二,佛教在经济上受到了太平天国运动以及晚清、民国时期两次大规模庙产兴学运动的致命打击。晚清民国时期,佛教由于失去了封建帝王在经济上、政治上的支持和保护,社会地位急剧下降。至清末新政,因财政拮据,朝廷开始注意到佛教广大寺院的田产寺产,由此掀起了庙产兴学运动的序幕,将佛教推向了社会。

太平天国运动给佛教带来了致命的摧残。此运动持续十四年之久,其所占领的十七个省之中的浙江、江苏等江南地区自南宋以来一直是佛教的中心,可谓佛教传入中国近两千年来所遭受的最为致命的打击,更甚于历史上的“三武一宗灭佛”。相比之下,“三武一宗灭佛”持续的时间较短,且对佛教的打击也只是局部性的,而且毁佛的皇帝死后,继任的皇帝均对佛教大力支持,使得佛教能够迅速恢复。而太平天国运动对佛教的戕害却是难以挽回的,该运动打着基督宗教反对偶像的名义,将佛寺道观及孔庙城隍中的神像均视为妖孽,所到之处“无庙不焚、无像不毁”,无数的寺院佛塔、经书典籍被毁于一炬。清末民国时的佛教僧人虽然勉力修复了其中部分建筑佛像,可是佛教思想传承上遭此巨大打击,使得中国佛教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无力恢复到此前的繁盛状态。

晚清、民国时期的两次庙产兴学运动对佛教寺院经济的打击更为普遍。清末,在维新派康有为倡导“改淫寺为学堂”、“即书院、佛寺为学堂”,洋务派张之洞的《劝学篇》主张改佛寺道观为学堂,并在思想界舆论的推动下,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庙产兴学运动。全国上至省府州县,下至穷乡僻壤,各地官员及社会人士乃至恶霸劣绅纷纷借兴学的名义,侵占寺庙及财产,摧毁佛像,驱逐僧尼。清末以来的这一宗教政策,使得本已衰败不堪的佛教陷入了更加悲惨的命运。进入民国以后,占庙逐僧毁像之风一直未停止,尤其是1928—1935年,发生了三次大规模的庙产兴学运动,使寺院僧尼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但是庙产兴学运动也促使佛教界中部分高僧大德认识到,僧团衰败最根本的原因是传统丛林的保守落后导致僧才匮乏,使得佛教难以适应时代,由此他们积极倡导创办新式僧教育机构和学院。从这一角度看,庙产兴学运动在客观上推动了佛教的现代化转换,促成了佛教在社会转型中的新生。

第三,在文化上,佛教受到了近代反传统、反宗教、反迷信以及西方文化和基督教等思潮的影响。近代中国革故鼎新,各种反传统、反宗教思潮和破除迷信运动等成为时代潮流,传统文化受到了新的挑战。作为旧时代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形态之一的中国佛教,自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生存困境。此外,基督宗教在近代中国的传播与迅速发展,给佛教、儒教、道教等传统的宗教文化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近代中国特殊的历史情况,基督宗教是在“历史尴尬”时期传入中国的。它伴随着帝国主义坚船利炮而强行传入,难免不被中国人所诟病。例如,士大夫们一致认为基督教对中国文化危害巨大,它蒙昧惑众、动摇人心,严重撼动着作为中国立邦之本的传统文化思想,是伴随着西方列强政治、经济侵略而来的另一“坚船利炮”。

儒释道三教为中国传统社会的精神支柱,在思想领域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影响早已根深蒂固,而基督宗教与中国的传统思想有着巨大的矛盾。随着西学的传入,尤其是基督宗教在近代的迅猛发展,儒释道三教动态平衡的体系被打破。佛教作为外来的宗教传入中国后,在与固有的儒道思想相互吸收融合过程中,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思想史的发展看,佛教虽然在哲学思想上曾对儒家、道教提出过批评,儒家、道教在政治生活和伦理道德方面对佛教也进行过攻击,但总体上是三者互相借鉴和学习的过程。儒释道三教关系首先是相互补充,即儒家治世、道家治身、佛家治心。历史上由于儒家思想在思想文化领域起到过绝对支配的地位,所以佛教一方面肯定儒家在治理社会方面有着佛道二教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又强调佛教在安定社会人心、劝人向善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概而言之,中国历史上儒释道三教基本处于和平相处的状况,表面上佛教与儒家、道教经常会有矛盾甚至冲突,其实质则是在保持了彼此的鲜明特色和各自的独立性基础上,相互吸收、相互融合,丰富和发展了各自的思想内容。近代以来,随着西方文化和基督宗教的传入,传统的儒释道三教的宗教生态遭到了破坏,正如印顺法师所言:“昔日文化之为友为敌,唯儒与道;今则文化之新友新敌,将加入西方之宗教、哲学、科学。处非常之变,而晚唐来之传统佛教者,一仍旧贯,无动于心,真难乎为继矣!”[1]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西方文化与基督宗教的传入,为中国传统文化开拓了新的视野,对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医院卫生事业、孤儿院等慈善救济事业都起到了推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推动了佛教的现代化,促使佛教界逐渐走出明清以来的山林佛教和鬼神佛教的消极倾向,开始走向现实的社会人生,发挥出佛教积极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