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农业生产和城乡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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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农业生产

明代双季稻的种植类型及分布范围

一 关于明代江苏境内的双季稻种植问题

明代江苏境内即已有较大面积的双季稻生产,这是迄今大多数研究者持之不疑的论点。陈志一先生认为,明代江苏的双季稻种植,大致始于15世纪后期,盛于16世纪,而衰于明清交替之际。[1]陈家其先生也认为至少在明末以前,太湖流域还大面积种植双季稻,其北界可抵达江淮一线。[2]持此观点的还有马湘泳先生。[3]根据有关史籍的记载,当时江苏境内存在双季稻的生产也是有可能的,但双季稻的种植面积是否有如此之大,分布范围是否有如此之广,则还存在着不少疑点。

上述三位先生之所以持这样的论点,根据有三:一是该地地方志中有“乌口稻”的记载,而“乌口稻”的特点是“再莳再熟”;二是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说“南方平原,田多一岁两栽两获者”;三是方以智于《通雅》中论及“稌即稻”时曾指出“自江淮以南,田多三收”。实际上,弘治时期的大学士丘浚就已在《大学衍义补》中提到“昔之粳稻惟秋一收,今又有早禾焉”。[4]然而,除了乌口稻“再莳再熟”,具有明显的双季稻特征外,无论是宋应星所说的“田多一岁两栽两获”,还是方以智所说的“自江淮以南,田多三收”及丘浚所说的“昔之粳稻惟秋一收,今又有早禾焉”,均未明确指出是否在同一块田地里的水稻种获情况,因而也就不能据此断定当时江淮以南包括江苏在内的双季稻种植比较普遍。

除乌口稻再莳再熟外,苏南地区的苏州和松江等府当时还存在许多特早熟水稻品种,从收获季节来说,其中一些也是可以接种晚稻的。根据正德《姑苏志》和正德《松江府志》的记载,二府境内有六十日稻,三四月种,六月熟;百日赤,三四月种,六月熟;麦争场,三月种,六月熟;而红莲稻、稻、早乌稻和紫芒稻,皆五月种,九月熟;深水红,六月种,九月熟。[5]前三种与后五种基本可以衔接。不过,从与当地有关的各方面记载来看,这种衔接在当时并不存在。

徐光启的《农政全书》和明末《沈氏农书》对逐月农事皆有详细记载,从此可知当时农业生产及种植制度的具体情况。为方便说明问题,兹将有关水稻种获方面的记载详引如下:

《农政全书》卷一〇《农事·授时》:

五月:栽种:插稻秧。

九月:收藏:五谷种。

十月:杂事:获稻。

《沈氏农书·逐月事宜》:

二月:倒秧田。

三月:做秧田;浸种谷。

四月:倒花草田;做秧田;下种谷。

五月:拔秧;种田。

八月:撒花草子。

九月:斫早稻。

十月:斫稻;甩稻。

十一月:藏种谷。

从以上所引来看,当时水稻栽培时间为三月撒种,五月栽插,九月收早稻,十月割晚稻。这与徐光启所说的“南方水稻,其名不一,大概为类三:早熟而紧细者曰籼,晚熟而香润者曰粳,早晚适中,米白而粘者曰糯。三者布种同时”[6]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当时的水稻种植时间基本相同,收获季节则有早晚,所谓的早稻和晚稻仅依其成熟季节先迟来分,并非如今所指的双季连作稻中的头季稻和二季稻。当时并不存在双季稻的生产。徐光启为明代松江府人,沈氏为明末嘉兴府人,其所记应主要反映的是各自家乡的情况。

有关地方志的记载也同样表明了这一点。正德《松江府志》云:“旧志:吴俗以春分节后种,大暑节后刈者为早稻;芒种及夏至节后种,白露节后刈者为中稻;夏至节后十日内种,至寒露节后刈者为晚稻;过夏至后十日,虽种不生矣。今吾松最早必交立夏节,其或雨水不时,大暑后种者亦生,但不盛耳。”[7]从早、中、晚稻的栽插和收获季节来看,无论是在正德以前,还是正德时期,松江府都不可能有双季稻的种植。万历《嘉兴府志》记载当地的风俗说:“二月二日下瓜茄菜种。清明暖蚕种。春末夏初浸谷种。小满动油车、丝车、水车,谓之动三车。芒种刈菜麦。芒种后逢壬日立霉,赛神莳秧。九月九日,农家涤场收稻,随种菜麦。”[8]莳秧与收稻均只有一次,也不存在双季稻的种植。常州府的情况与之相同,该府宜兴县“土壤高下不一,厥田有三,民家播种五谷,各随地利以顺天时。凡种稻,高田宜夏至后,圩田宜夏至前。大率清明日则以稻谷浴芽,俗谓浸稻种;谷雨日则以谷芽入田,俗谓撒秧;芒种后则圩田莳秧,高田差后。夏至前后,大雨时行,俗谓梅雨,则高下田俱插秧,村落更相倩助,俗谓作黄梅,老幼不得休息。……秋分刈早稻,霜降刈晚禾,俗谓收场。”[9]水稻栽插与收获均有早晚之分,但都不是在同一块田地里连作。

即使如前所述,六十日稻、百日赤、麦争场等收获后,再接种红莲稻、稻、早乌稻、紫芒稻、深水红等晚稻,其种植面积也不是很大的。上述这些早稻在明代均属特早熟品种,从播种到收获,一般只有2—3个月。由于生长期特短,不仅产量低,而且米质尖硬,为稻之下品,农家所以栽培它们,纯粹是为了春夏之交青黄不接时接饥续食,所以它们虽然分布范围很广,但种植面积却很小,远远不能与中晚稻的种植规模相提并论。这是当时江南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如江西抚州府,弘治府志即云:“又有九十日占、六十日占,自种至获之日数也,熟最早,农家待此续食。百日占亦类此。又北乡有一种曰婺州禾,谷甚红,夏五可熟;一种救公饥,亦同熟。然农家以此救饥而已,不多种也。”[10]南直隶徽州府之红归生,米粒呈红色,成熟最早,然亦“不广种,少莳以接粮耳”;其珠子稻、乌须稻、婺州青、斧朏白、赤芒稻,“并早而易成,皆号为六十日。然不丛茂,人不多种”。[11]浙江温州府的白散六月即获,“然非上谷,所种不多”。[12]诸如此类的记载还有很多,兹不赘述。苏松一带是明代粮食的最主要集散地之一,粮食市场甚为发达,当然也就更是如此了。

综上所述,明代江苏境内除了苏南地区有乌口稻、再熟稻的零星分布外,基本上不存在双季稻的连作。正因为如此,顾炎武在论述明代苏松二府田赋之重时才说:“吴中之民,……岁仅秋禾一熟,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过一石有余。”[13]以一季稻作为论述的前提。

二 地方志中记载的双季稻种植类型及分布范围

论者之所以认为明代江淮以南地区双季稻种植较为普遍,主要是根据宋应星所说的“南方平原,田多一岁两栽两获者”。其实这是对原话断章取义而形成的误解。在上句话之后,宋应星紧接着又道:“其再栽秧,俗名晚糯,非粳类也。六月初刈禾,耕治老藁田,插再生秧。……”[14]这段话有两层含义:(1)南方双季稻的种植只限于平原地带,丘陵和山地地区不存在;(2)双季稻中的二季稻仅为糯稻,而非粳稻。这就限制了双季稻的分布范围和种植面积,因为糯稻在当时主要用于酿酒,除个别地区外,其种植面积很小。当然,宋应星所说的仅是南方平原地区的一般情况,而实际情况则要复杂得多。

明代的地方志中有不少关于双季稻种植的记载,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当时的双季稻种植类型主要有三种,即再生稻、套作双季稻和连作双季稻。所谓的再生稻,是专指早稻中最早种植又能再生成熟的品种,一般在早稻收割后留茬,浸肥培土,继续生苗结实,十月与晚稻同熟,故有的地方又称为再熟稻、孕稻等。由于在两季之间,不需要育苗、翻治田土和栽插,既缩短了生育时间,又无须花费较多的劳力,所以分布范围较广,长江以南大多数地方都有分布。如苏南地区的苏州府就有再熟稻,“一岁两熟”,“丰岁稻已刈而根复发,苗再实”。[15]江西南昌府也有倒藁糯,“一岁再熟”。[16]浙江温州府的再熟稻则叫作软秆,又称孕稻,“色白粒大而味甘,以八月获后其根复苗,无异初稻”。[17]另外,据嘉靖《兴宁县志》载,该县有一种赤谷米,“惊蛰后投于田,匝一月插莳之,立秋收,刈早枯谷……刈之时留其根二三寸,衬子在其中,生意久郁,以时发矣。旋刈旋生,一夜骤拔二三寸……立冬收刈,数稍减于夏”。[18]推其文意,似乎是在早稻收获后,播子于稻根之上。但很显然,这是方志作者将再生稻与重播稻混淆在一起了,所谓的赤米谷实际上就是再生稻。

所谓的套作双季稻,其特点是把晚稻挣插于早稻行间,早稻收割后,晚稻继续生长发育,以至于收割。具体的栽播时间与方法,弘治《温州府志》和万历《平阳县志》等俱有详细记载。万历《平阳县志》云:“春分平田、浸种、下秧、通田;春夏之交先分早秧插田,疏其行列,俟数日后乃插晚秧,曰补晚。浃旬余而耘,浃旬而再耘,及三耘。旱则手车引水灌之。及秋而获毕,以竹盪取河泥壅之,去早稻根以培晚稻而漉之,及冬而获,名曰双收之田。”[19]这种双季稻套作的最大优点,是既同再生稻一样,无须翻治田地,成熟期提前,又能提高二季稻的产量,所以种植比较普遍。但因二季稻收割时间较靠后,所以分布范围较再生稻要小,其北界不超过南岭、武夷山和浙东南丘陵山地一线。其中种植较多的地区除浙江温州一带外,还有福建的福州、延平、泉州、漳州等地;[20]广东虽然也有关于套作双季稻的记载,但仅见于石城一地(今广东省廉江市),[21]可见套作双季稻在广东南部沿海地带虽有分布,但种植并不是太多。

连作双季稻也主要分布于福建东南沿海和广东南部一带,其北界与套作双季稻基本相同,但浙南温州等地显然不包括在内。福建东南沿海平原是明代双季稻连作最为普遍的地区,福州、泉州、漳州、兴化、延平诸府平原各县皆有双季稻的连作。如建阳县,稻“有一年一收者,有一年两收者,谓之大冬稻,其米粒大。两收者春种夏熟为早稻,秋种冬熟为晚稻”;[22]龙溪县,“平原之地暖,常多惊蛰后种,至夏末熟,有安南早、江西早,安南熟最易,江西稍迟,通谓之早稻;又翻治其田种冬稻”;[23]安溪县,稻“有粳有糯,……有一年一收者,有一年两收者。一收者谓之大冬稻,其米粒大;两收者春种夏熟为早稻,秋种冬熟为晚稻”;[24]福宁州,“早稻,其种有白早、红早、八月白、师姑早、金城早;又有分迟早,一年两获”;[25]等等。但山区各县则种植甚少,如尤溪县,崇祯县志就明确指出:“邑在深山,多寒,稻属之二收者少矣。”[26]有些县份则根本没有双季稻的连作,如顺昌县:“早稻,春种初秋熟,俗总呼为金城谷,其名品甚多……晚稻,亦春种,有秋末熟者,有冬深熟者”;[27]宁德县,“春种夏熟曰早稻,春种冬熟曰晚稻”。[28]虽然也有早、晚稻之分,但播种时间基本相同,俱在春季。广东南部的惠州、广州、潮州和廉州等府也有关于双季稻连作的记载,[29]海南岛地区甚至还有三季稻的种植。[30]不过广东各地的双季稻连作面积都很小,没有福建东南沿海那样普遍,这些地区的连作双季稻大多为糯稻的连作,粳稻较为少见,而且就是糯稻,也是“二熟者少,一熟者多”。[31]

从一些地方志关于物产的记载来看,江南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双季稻连作的可能性。如江西南昌府有柳占、救公饥、团谷早、尖谷早、虎皮糯等,俱六七月熟;有矮占,则六月种,十月收,[32]前后是可以接种的。但结合其他方面的记载来看,在当时这种连作的情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正德《新城县志》云:“粳稻有六十日可刈者,有百日可获者,其米有红、白二种……皆早稻也。又有春种冬熟者,其米亦有红、白二种,则晚稻也。糯稻有八月熟者曰早稻,其赤种冬熟曰晚糯。”[33]说明该地所谓的早晚稻,也同苏松等大多数地区一样,指的是早熟稻和晚熟稻,而不是今天所指的连作双季稻中的前作稻和后作稻,其播种季节都在春季。隆庆《临江府志》说的就更为明确,该志作者在土产“稻”下注云:“名目不一,大约春社日前后渍种,立夏前后莳秧,至秋而熟。”[34]也就是说,鄱阳湖平原地区的水稻种植与收获时间都基本相同,不仅不存在早晚稻的连作,甚至连当时在其他地区一般称呼的早晚稻差异在本地都很少有。

明代双季稻类型及其分布图

三 明代双季稻种植范围不广的原因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肯定,明代双季稻种植北界不超过南岭和武夷山一线,而且除了福建东南沿海平原种植较为普遍外,其他地方虽有分布,但种植均不是很多。那么,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一些论者在论述明末双季稻种植的衰落原因时认为,这是受气候变冷影响所致。[35]这的确有一定道理。明代的气候较现代为冷,这是不争的事实。竺可桢先生在经过一番仔细地考证后认为,明代我国的温度平均比现在低1—2℃。[36]王开发等根据上海西部孢粉组合情况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37]而当时一些地方志的叙述就更证明了这一点。如江西南部的赣州(今赣州市)和南安(今大余县)一带,当时在芒种之前(阳历6月6日、7日),还要穿棉衣夹服,芒种以后天气才趋于酷热,进入夏季;霜降立冬之交(阳历10月下旬),天气就开始转冷,进入冬季。而现在当地入夏的时间是在阳历5月初,入冬的时间是在12月以后。夏季开始的时间比现在晚一个月左右,冬季开始的时间比现在早一个多月。另外,这一带现在降雪比较少见,霜冻在元月初才出现,而当时阳历8月就开始有霜,降雪每年一两次,则更属常事。[38]再如江西东部建昌府所属的新城县(今黎川县),在明时端午节后(阳历6月中下旬)才可穿上葛布衣裳,正式进入夏季;白露节(阳历9月上旬)后天气渐凉,进入秋季;阳历9月、10月间就间或有轻微的霜冻了。而现在这一带进入夏季的时间是在5月中旬,入秋的时间约在10月上旬,最早出现霜冻的时间是在12月底到1月初。[39]进入夏季的时间比现在晚一个多月,进入秋季的时间比现在早一个月,初霜的时间则比现在早近两个月。由此可见,明代与现代的气温变化是非常大的。平均气温的降低,使维持双季稻生长发育的热量得不到充分保证,容易出现头季稻的烂秧和二季稻的秕谷现象,双季稻的产量和保收率都受到影响,当然会使双季稻的生产规模受到抑制。但如前所述,位于长江南岸的苏松和南昌等地在明代有许多水稻品种本是可以连作的,这说明当时平均气温的偏低还没有达到足以影响双季稻生长的极限,气温偏低只是影响双季稻种植范围扩大的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原因,更不是根本原因。

明代双季稻分布范围不广的根本原因在于早熟稻产量的偏低。明代江南各地虽然存在许多特早熟水稻品种,但由于生长季节太短,不仅米质差,产量也很低,所以农民除了种一点以续春夏之交的青黄不接外,并不愿多种,这在上文已有所述。不仅如此,由于土壤肥力状况不能很好解决,在一些种植双季稻的地区,二季稻的产量也因此受到影响,种植双季稻耗费的人力比种植一季稻要多,但产量甚至还比不上一季稻。明代双季稻之所以集中于福建沿海平原,而山区较少,正是因为山区地高气寒,田地瘠薄,而平原地区土壤肥沃,地力充足。嘉靖《龙溪县志》云:“山高气深寒,常多于春夏之交下种,至秋末熟,谓之大冬,有赤、白二种,白者有粳有糯,颗大壳厚,味香,气力充足,虽一种而收入兼二季。”[40]嘉靖《增城县志》也说:“其耕以二月三月播种,七月获稻;六月播种,九月获稻。若下等之田不能再耕获。”[41]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时南方地区一些种植特早熟水稻较多的农民在早稻收获之后,不是继续种植二季水稻,而是播种大小麦和其他杂粮作物,[42]以使地力得到恢复。

上述原因之外,农村家庭副业的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劳动力不足问题也是一些地区双季稻种植得不到推广的一个重要因素。苏松一带在正德以前水稻种植主要分三种类型:春分节后种,大暑节后刈者为早稻;芒种及夏至节后种,白露节后刈者为中稻;夏至节后十日内种,至寒露节后刈者为晚稻。但到正德时期,当地水稻播种最早也要到立夏以后,甚或有拖到大暑后者。[43]引起这种变化的原因不是因为气候变冷,而使早稻播种时间推迟,而是因为当地棉花种植业甚为发达,在芒种以前农民要全力以赴培育棉花,无暇顾及早稻的栽插。[44]浙江嘉兴、湖州等地虽然很少种植棉花,但蚕桑业的重要性也同样使当地双季稻种植的可能性不能变为现实。种植双季稻要求头季稻必须在三四月间播插完毕,但三四月正是当地蚕事最忙的季节,称为“蚕月”。[45]在此期间,不仅亲朋好友不相往来,夫妇犹不共榻,“贫富彻夜搬箔摊桑”,官府也停征罢讼。[46]既然如此,水稻的栽插也就只好推迟到四月以后了,故当地有谚云:“江村四月闲人少,才了桑麻又插秧”。[47]

总而言之,明代双季稻种植范围不广的原因较为复杂,有气温偏低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也有早熟稻品质不好,质量较低,生产技术水平尚较低下等人为因素的制约,而技术水平则是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就当时的气候条件而论,长江以南大多数地区都是可以种植双季稻的。

(原文发表于《中国农史》1995年第14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