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 历史性定义
这组定义(共22条)主要强调文化的社会遗传与传统属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定义是博厄斯的学生、美国文化语言学的奠基人萨皮尔(E.Sapir)的定义:“文化被民族学家和文化史学家用来表达在人类生活中任何通过社会遗传下来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这组定义还包括洛维、马林诺夫斯基、米德、林顿等人的定义。
这些学者从历史角度出发选择了文化的一个特性——“文化遗传”或“文化传统”来对文化进行阐述。尽管这两个术语在词义上有一些区别,如“遗传”是指接受的东西,即产品;而“传统”是指接受的过程,但它们都是以相对静止或固定的形式来观察看待文化的。
而林顿和米德则是第一次在“文化”与“一个(一种)文化”之间作出区别的学者,他们的观点具有相当的理论意义。这组定义中另一具有建设性理论意义的观点是,人类不但具有生物遗传特性,而且还具有社会遗传特性,这也是体现人类学与社会(文化)人类学研究重点的区别之处。
但这一组定义过于强调文化的稳定性,以及文化对人类所起的过于被动的作用。这会使人们错误地以为,人类不过是像多拉德所说的那样的“文化传统的被动搬运工”,而不是像西蒙斯所描述的那样“人类不仅是文化的载体和创造物,而且还是文化的创造者和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