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虚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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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虚词研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汉唐时期,训诂学家出于解经的目的,主要用“辞”“词”“不为义”等术语标明虚词词性。宋代为了适应作诗填词的需要,在诗话词话中提出了“实字”“虚字”观。所谓“实字”是指有形体的词,所谓“虚字”是指无形体的词,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词和虚词。元明清时期,出现了几部重要的虚词研究专著。如:元代卢以纬的《语助辞》、清代袁仁林的《虚字说》、刘淇的《助字辨略》、王引之的《经传释词》等。从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开始,虚词研究有了划时代的改观。马氏把“虚字(词)”分为“介字、连字、助字、叹字”几类,从此虚词研究逐渐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至现当代,又出现了几部重要的虚词研究专著。如:杨树达的《词诠》、裴学海的《古书虚字集释》、何乐士等的《古代汉语虚词通释》、尹君的《文言虚词通释》等。以上这些虚词研究专著,对研究《诗经》虚词很有参考价值。

从古至今,研究《诗经》的专著可谓汗牛充栋,然而截至目前,尚无一本研究《诗经》虚词的专著面世。有鉴于此,我们不揣浅陋,撰写《诗经虚词研究》一书,只是为了抛砖引玉,聊补空白而已。

虚词的意义比较空虚,它包括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及叹词。其中代词和副词属半实半虚的词,有的学者划为实词,有的学者划为虚词,各有道理。考虑到代词和副词虽然可以充当句子成分,但是其意义比较空虚,还是划为虚词为宜。杨树达《词诠·序例》说:“是书取古书恒用之介词、连词、助词、叹词及一部分代名词、内动词(此应为实词)、副词之用法,加以说明。”很显然,杨氏也是将代名词(代词)、副词划为虚词。本书正是对《诗经》中的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及叹词作全面而系统的研究。

撰写此书,其主要目的是帮助读者释疑解惑。有的学者说,实词易训,虚词难释,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尤其是《诗经》,其虚词有些较为特殊,令读者阅读起来感到茫然。如果不明《诗经》的虚词特点,往往会曲解诗意。如:《陈风·泽陂》:“伤如之何。”《毛传》《郑笺》、陈奂《诗毛氏传疏》训“伤”为“忧伤”“思慕”“感伤”恐属望文生义,均非诗旨。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鲁伤作阳者’,《释诂》:‘阳,予也。’郭注:《鲁诗》云‘阳如之何。’今巴濮之人自称呼为阿阳。”闻一多《风诗类钞》:“诗人自称曰阳,分明是位女子。”此句之“伤”通“阳”,第一人称代词,相当于“我”。此句之“之”,指代男子。全句意谓“我把他怎么办”。《小雅·无羊》:“众维鱼矣。”《毛传》训“众”为“鱼众多”,《郑笺》训“众”为“人众”,皆未得诗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训“众”为“(蝗虫)”甚是,但训“维”为“乃”则非。王引之《经传释词》:“维,犹‘与’也,‘及’也。”准此,“维”当为连词,相当于“和”。“众维鱼”即“蝗和鱼”。《小雅·伐木》:“有酒湑我。”此句之“我”或训作人称代词,作宾语;或训作人称代词,作倒装的主语。这两种说法皆误。《周南·葛覃》:“言告师氏。”《毛传》:“言,我也。”马瑞辰《通释》:“《传》从《释诂》训‘言’为我者,诗中如‘我疆’‘我理’‘我任’‘我辇’‘我牛’之类,皆语词,则以‘言’为‘我’,亦语词也。”余冠英《诗经选》:“我,语尾助词,犹《乌生》篇‘唶我’之我。”此训很有见地。此句之“我”应为音节助词,意谓“有酒则澄滤”。《大雅·绵》:“曰止曰时。”朱熹《诗集传》:“止于是。”胡承珙《后笺》:“谓止居于是。”句中第一个“曰”为音节助词,第二个“曰”为介词“于”。王引之《经义述闻》:“二曰字,皆语辞。时亦止也。”此训非是。此句意谓“在此居住”。以上几例,足以说明研究《诗经》虚词很有必要。

为了便于读者阅读,在体例上力求合理与完备。全书按虚词大类分章,每章按虚词小类分节。每节细目用序号一、二、三等表示,每个细目的虚词用序号(一)、(二)、(三)等表示。对每个虚词,既说明意义,又分析其用法。虚词用例特多,只选取部分例句,虚词用例较少则悉数收录。对所收例句,一般先引古文训今注,然后译成现代汉语,这有助于对句意的理解。

在撰写过程中,笔者参阅了众多的书籍及论文,为此,特向有关作者表示衷心的谢意。由于我们学殖荒落,书中缺点错误在所难免,尚祈方家及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