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农村建设规划应该立即叫停
2006年2月19日新华社每日电讯报发了一条消息:“江苏今年将全力推进镇村布局规划。根据规划,全省24万个自然村将缩至4万余个。”建设厅有关人士说:“目前江苏有4000万农村人口,分布在24万个村里,自然村规模小,集聚度低。……居住分散,造成土地浪费,也不利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只有集中居住,才便于统一建设排水、通信、公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这是个明显违背中央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严重脱离实际,违背广大农民意愿,将损害农民利益,只是少数人的主观臆想的规划。对于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十分不利,如果让这种为农民做主的规划推行开去,不仅对江苏4000万农民不利,而且会对各地的新农村建设产生误导,引起刮风,后果严重,所以应该明令立即停止推进这种规划。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推动农村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当前第一位的是要全面推进生产力建设,要做规划,也应该做本省、本县、本镇、本村的生产建设、农民增收等方面的规划。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第一位的,是最关键最重要的,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只有经济上去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其余的建设才能上得去。江苏省建设厅在新农村建设开始的时候,就要推行这种规划,大撤并自然村的所谓规划是本末倒置的举措,显然是违背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的。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惠及9亿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调动广大农民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这是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成功的基本保证。现在,新农村建设刚刚启动,江苏省建设厅就抛出“今年将全力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并扬言“全省24万个自然村将缩减至4万余个”。这样的“规划”,传播到农村去,江苏省4000万农民会怎样想,他们还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面临的是要拆掉自家世代居住的房子,被占掉祖宗传承的宅院,将搬到所谓的集中居住区去。中国农民历来有“安土重迁”、“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的传统习惯,这样大规模搬迁农民的规划,农民能接受吗?如果这个规划是作为江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部署,广大农民对这样的建设会有积极性吗?会主动参加吗?这种违背农民意愿、损害绝大多数农民利益的所谓规划,将直接打击广大农民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如果真的实施起来,那就不是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而将是直接损害农民利益的伤心工程。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内容全面丰富,涵盖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应该把握方向,明确思想,找准重点,扎实推进,把这件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的大事办好。应该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绝不是新村建设,也不仅是村容村貌的建设,更不能把抓村容村貌建设放在第一的位置。现在有些地区,已经有了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曲解为村容村貌建设的苗头和倾向,有的提出了300人以下的自然村一律拆并,有的近万人的乡镇要归并为4个村,有个近百万农民的县正在做并建为100多个集中居住区的规划。当初酝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件大事的时候,有的领导同志就担心,怕引起大拆大建的歪风,成为新一轮大搞形象工程的借口,现在这股邪风正在有些农村刮起来。江苏省建设厅的这个规划就是个风标。试想这个把24万个自然村归并为4万个集中居住区的规划真要实施,那是个什么情景?那就是说江苏省4000万农民约1000多万农家中的5/6(830多万家)都要被拆毁,再另建新居。这不是空前绝后的大拆大建吗?这不是要把两千多年来,在10万平方公里江苏大地上建起来的农民房舍、农村建筑、农村文化基本上都拆毁、都重建吗?作这样规划的同志真该走出南京城里的办公室,到农村里去好好地想一下,你们设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蓝图,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吗?符合党中央的方针吗?是能够实施的吗?
第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正在进行的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在利益多元化的当今中国,各个阶层的人员对待新农村建设的态度、行为是不一样的。从新华社记者报道的信息来看,江苏省建设厅抛出的这个规划,他们要拆并24万个自然村的真实目的,恐怕不是真正要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可以征占农民的土地!建设厅有关人士对记者400多字的谈话中,两次提到土地问题。他说:“实施规划后,不仅大大有利于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还能节约大量土地资源。以常熟市为例,如果将现有自然村归并进125个居住点的话,可节约土地10万亩。”以常熟市为例推算,全省67个县(市),将可腾出400万—500万亩土地,这是一项巨大的资源,也是一笔总值在上万亿元的财富,某些人看上了这笔属于农民和国家的财富,所以推出了这样主观的、荒唐的、大拆大迁的所谓规划。他们不想一想,如果真的把上百万人口、30多万农户、有数千个自然村的常熟,真的归并进了125个居民点,那常熟还是常熟吗?还是江南水乡的常熟吗?还有常熟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吗?
前面说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但江苏省建设厅推出的这个规划,如果要评论的话,恐怕他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是看中了这400万—500万亩的土地资源。前几年,少数干部尝到了“以地生财”的甜头,江苏省人多地狭,可开发占用的土地资源已经很稀缺了,特别是苏南地区尤为稀缺,于是有些人把目光转到了农民的宅基和庭院上,企图通过大规模拆迁,驱赶农民到居民点集中居住,强占他们的土地,这难道不是一次对江苏农民的剥夺吗?这绝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意。这种移花接木的行径应该及时纠正。
第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发展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和境遇,缩小城乡差别,协调城乡关系,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几年,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了诸如减免农业税,增加对农村、农业的投入,重建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农村形势是好的,全国农村社会是稳定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使农村形势越来越好。但是如果不能正确执行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正确方针,不按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办事,不分轻重缓急,不抓重点,乱干一气,推行像江苏省建设厅这样的大拆大建的规划,让少数干部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那就会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入歧途,破坏来之不易的农村大好形势,危及农村的社会稳定。
试想,如果按照江苏省建设厅把24万个自然村归并为4万多个集中点的规划实施,要拆毁现有83%农户的房屋和家院,让83%的农民大搬家,腾出的宅基和场地让少数人去“以地生财”,搞政绩工程,这3300多万江苏农民能答应吗?一面是广大农民群众要保卫自己的家院、捍卫自己的利益,一面是少数干部要抢占农民的土地,发财升官。一个要保护,一个要抢劫,一个人多势众,一个拥有强大的权力。如果真要实施这个规划,一场为争夺土地资源的严重斗争和冲突就在所难免,从此,历来各项工作都走在前面的江苏农村就不得安宁了。
第六,为了正确执行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保证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办得健康、办得顺利,真正办好,必须组织和动员9亿农民和广大干部积极参加,有关领导部门应该密切关注这项事业的进展动态,不断地调查研究,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发现新问题,不仅要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更要及时洞察发现和纠正建设事业进展中的不良倾向,矫正航向,使之健康顺利地发展。江苏省建设厅近期抛出这个规划,不切实际,不符合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不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方向,应该明令立即停止。
(200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