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与近代中国东北社会(1866-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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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本主义扩张与基督教近代入华

一 鸦片战争前基督教传教士在中国的早期活动

近代以来,伴随着资本主义殖民势力的东来,一些基督教传教士也纷纷来到东方。17世纪,荷兰传教士即来到当时已被殖民者侵占的台湾岛,开展传教工作,成为较早到中国活动的基督教传教士。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荷兰殖民者被驱逐出境,基督教在台湾的传教活动也随之停止。[1]基督教此次入华,时间较短且又局限于台湾一隅,因此对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未能产生太大的影响。

基督教再次传入中国是在19世纪初,1807年,英国伦敦传教会的马礼逊从美国搭乘商船,历经4个月的航程,于当年9月8日抵达广州。马礼逊为了取得合法居留权,长期隐瞒了传教士身份,在澳门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中充当译员。嗣后,英、美、德等国差会也派遣传教士陆续来华,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由此发轫。

然而,在鸦片战争以前,由于清政府执行闭关禁教政策,西方传教士的活动被限制在广州和澳门两地,在吸收教徒方面成效甚微。到1840年,传教士增加到20人以上,而已接受洗礼的中国教徒还不到100人。[2]为此,在鸦片战争爆发前的30余年时间里,来华基督教传教士主要从事传教准备工作。马礼逊经过多年努力,把《圣经》新、旧约全书翻译成汉文,并完成了《华英字典》的编纂工作。鉴于当时无法在中国大陆公开建立教会和开展传教工作,马礼逊向伦敦会建议在邻近中国的华人聚居地建立传教基地,设立印刷所和学校,培养传教士学习汉语和中国文化,为基督教向中国内地推进做准备工作。伦敦会采纳了马礼逊的建议,于1818年在南洋群岛的马六甲创办了英华书院,开设英文、中文等课程,聘请西人和当地华人任教。学校建立后,由米怜担任行政领导。学校从1820年开始正式招生,1844年迁至香港。在20多年时间里,英华书院并没有达到传教士办学的预期目标,不但入学的欧美学员很少,即使入学的华侨子弟,毕业后到中国工作的也是寥寥无几,回国的也多数在广州或澳门的东印度公司或外国商馆工作,并没有一个肯充当传教士的。[3]英华书院是来华基督教传教士设立的第一所中文学校,尽管开办后并没有达到预想的目的,但其办学思想却在日后发展成为基督教在华教育传教的一个重要理念,教会教育的雏形由此已见端倪。

此外,基督教传教士还从事一些医疗活动,1820年,马礼逊为了接触华人,与东印度公司医生李文斯顿在澳门合开了一家诊所,聘用华医为人治病,马礼逊在诊所“每天上午都亲自进行一到两个小时的工作”。这可以看作基督教后来设立医院的胚胎。[4]1834年10月,美国美部会传教医生伯驾来到广州,于次年11月开办了医院,因其位于广州新豆栏街而被时人称为“新豆栏医局”,此为近代中国第一所教会医院。开设医院的目的在伯驾来华前美部会负责人对其宣读的声明中阐述得非常清楚:“你如遇机会,可运用你的内外科知识解除人民肉身的痛苦,你也随时可用我们的科学技术帮助他们。但你绝对不要忘记,只有当这些能作为福音的婢女时才可引起你的注视。”这也就确立了教会医院以后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即开办医院要为传播宗教服务。

医局开诊后,前来就诊的病人络绎不绝,六个星期内就有450人来此就医。鉴于这种情况,东印度公司的医生哥利支向英美国家发出呼吁,希望它们尽可能多的派传教医生到中国来。他在起草的“呼吁书”中写道:“我所建议的是,所有各教派的基督教徒们,为了改善中国人俗世的和社会的状况而联合起来吧,请医务界的善士们前来做好事,以博取人民的信任,由此而为逐渐接受那美好无疵的基督教铺平道路。……这个帝国的亿万生灵要求我们的关注。为此让我们学习在他们中间行善,向他们展示奠基于基督教原理的慈善和人道的工作。这样,基督教的传播就是它的必然结果。”哥利支的倡议得到了基督教传教士的大力支持,1838年2月,中华医药传教会在广州成立,哥利支当选会长,伯驾任副会长。在哥利支、伯驾和裨治文三人联合签署的宣言中,对该会的宗旨及作用作了如下阐述:“本会的宗旨,如同在成立会上通过的决议中指出的,是要鼓励在中国人中间行医,并将赐予我们的科学、病例调查和不断鼓舞我们的发明等有益的知识提供一部分给他们分享。……我们希望,我们的努力将有助于推倒偏见和长期以来所抱的民族情绪的隔墙,并以此教育中国人,他们所歧视的人们是有能力和愿意成为他们的恩人的。……我们称呼我们是一个传教会,因为我们确信它一定会推进传教事业。……利用这样的一个代理机构,就可铺更高处的道路,赢得中国人的信任和尊重,它有助于把我们同中国的贸易及其一切往来置于更想望得到的地位上,也可为输入科学和宗教打开通道。”[5]这里,更明确了教会开办医院的目的和作用,传教医师可以凭借医术“博取人民的信任”,由此为其逐渐接受基督教铺平道路。

基督教传教士这一时期活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们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许多破坏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的事情,特别是在鸦片战争爆发前的八九年间,他们中的许多人直接为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献计献策。较早来华的传教士郭实腊,在1831—1838年间,多次乘船沿中国海岸侦察,沿途探测航道,测绘海域图,刺探各个港口的防务、商业等情况,然后把这些情报向东印度公司和英国政府进行详细的汇报。美国传教士裨治文为了向西方人提供“有关中国及其邻近国家最可靠、最有价值的情报”,于1832年5月在广州创办了《中国丛报》,该刊辟有宗教新闻、文化情报、时闻等栏目,对中国的政治制度、政府机构、法律条例、朝廷要员、中外关系、内外贸易、山川海港、矿藏物产、军队武备、语言文字、文化教育、风俗习惯等方面,作了详尽的报道。[6]同时,一些传教士还以此为阵地,鼓吹对中国政府采取强硬政策,煽动使用武力打开中国大门。1834 年12月9日,在广州的英国侨民联名向英国国王呈请增派兵舰和军队到中国来,以此为后盾,向清政府勒索特权。在华的英美基督教传教士对此表示完全支持:“我们对他们这样做找不出有什么错处,我们衷心希望他们能达到我们所提出的全部要求。”裨治文为此还作了补充说明:“中国这种态度,各国可以而且必须劝谏她,如果各国不能说服她,就强迫她走上一条与各国的权利和她的义务更为一致的路线上来。”[7]类似的宣传还有很多,一直到鸦片战争前,传教士从未间断过对华进行战争的煽动。这些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的做法已经远远超出了传教的范畴,背离了基督教传播的主旨。

基督教传教士早期在中国的这些活动,尽管在传教方面产生的直接影响并不是很明显,但这些活动却为后来基督教在华传播奠定了基础,特别是经实践探索出来的办学校、兴医院等辅助布道活动,不仅对基督教以后在华传播产生了重要影响,借此入华的西方文化,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影响也是深远而持久的;而一些传教士所做的背离传教宗旨的事情,日后为一些教会所效仿,成为传教士干涉中国内政的先例,这成为基督教近代在华发展始终摆脱不掉的阴影,也是日后教案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 不平等条约与基督教在华传播

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为教会势力大举进入中国打开了大门。西方资本主义列强通过军事侵略和外交讹诈,强迫清政府与之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通过这些条约,外国教会势力取得了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进行传教的权利。1844年7月3日,中美签订《望厦条约》,美国传教士裨治文、伯驾都是使团的重要成员,在他们的直接策划下,美国不仅得到了比《南京条约》更进一步的重大商业利益,还从中取得了在通商口岸传教的权利。相关内容是:“合众国民人在五港口贸易,或久居,或暂住,均准其租赁民房,或租地自行建楼,并设立医馆、礼拜堂及殡葬之处。”[8]“礼拜堂”三字,意味着美国传教士获得了在通商口岸进行宗教活动的自由,这是近代不平等条约中第一次出现与传教相关的条款。参加签约的伯驾为此沾沾自喜:“美国几乎得到了他所要求的一切。其中一项重要成就,就是准许在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建立医院和教堂的条款。”[9]

1844年10月24日,法国强迫清政府与之签订《黄埔条约》,法国人不仅取得了和英、美等国同等的权利,对传教事宜还作了更进一步的解释,法国人在五口居住,“无论人数多寡,听其租赁房屋及行栈贮货,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佛兰西人亦一体可以建造礼拜堂、医人院、周急院、学房、坟地各项……倘有中国人将佛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10]取得了这些传教保护权,教士们弹冠相庆。“大炮在天朝呼啸……城市在征服者面前一座接着一座陷落”,“时候已经到来,我们已沉默到今天,现在是可以到中国城市的大街上,提高我们的嗓门大喊大叫的日子了”。[11]一位传教士以形象的语言描绘了基督教在中国面临的新局面。尽管条约为他们争取到的只是在五口传教,但他们却从中看到了美好的前景,毕竟,天朝紧闭的大门被打开了,进入这个广袤国土的腹地只是个时间的问题。

不久,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他们就实现了这个梦寐以求的愿望。在1858年签订的中法《天津条约》第十三款中,关于传教有如下规定:“天主教原以劝人行善为本,凡奉教之人,皆全获保佑身家,其会同礼拜诵经等事概听其便……备有盖印执照安然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凡中国人愿信崇天主教而循规蹈矩者,毫无查禁,皆免惩治。向来所有或写、或刻奉禁天主教各明文,无论何处,概行宽免。”[12]这不仅保障了天主教在清帝国各地自由布道和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而且还正式废除了以前反对外国宗教的全部官方文件。1860年中法《续增条约》则更进一步,不仅重申了以前中国的诺言:把所有以前被没收的教会和慈善机构的设施全部归还天主教会。而且在签订时,由于法方的一位传教士翻译的帮助,在中文本中加进了法文本所没有的“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13]的规定。虽然这个条约是对天主教而言,但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基督教传教士也可以从这个新规定中获得同样的权益。这样,西方列强通过两次鸦片战争,为基督教在整个中国的大规模传播扫清了障碍,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由此进入了迅速发展的时期。

自《天津条约》签订后,西方各国教会在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下,以各通商口岸和原有的传教点为基地,长驱直入,深入内地,传教士的足迹遍及中国的城市和乡村,把触角伸向以前从未到过的更加边远的地区,以实现他们用基督的思想来征服中国的目的。据统计,到1900年,基督教各主要宗派都已经相继传入中国,传教区域除西藏外已遍及全国。在中国从事传教活动的基督教差会也增至61个,传教士达1500多名,他们在全国各地建立了498处差会总堂作为传教基地,并使教徒人数增至8.5万多人。[14]从1807—1842年的35年间,基督教在中国发展的信徒仅为6人,每年平均入会人数0.017强,在1842—1877年的35年间,基督教信徒增至1.3515万人,每年平均递增人数357强。[15]由此对比中更能清楚地看到,不平等条约中的保教权对于基督教在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尽管基督教此间在中国的发展不能全部归因于此,但不平等条约在推进基督教在华迅速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