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材料问题
唐代礼制文化与文学的研究,涉及史学和文学两大学科范畴。大唐之礼,郁郁乎壮观,既多见于流传诗文,又屡见于田野发掘。因此,如果本书对于唐代礼制部分的研究资料仅仅限于史书文献是远远不够的。陈寅恪先生在《〈敦煌劫余录〉序》中说:“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治学之士,得预此潮流者,谓之预流。其未得预者,谓之未入流。此古今学术史之通义。”[97]本着上述思考,本书以文学、史学为主,以考古学为辅助,做了大量的史料拓展,从经史子集、敦煌西域、地下纸上各种不同的文献中搜寻证据,筛选材料,进行审慎的推断和讨论,尽可能地丰富唐代礼制的研究史料,更为深入地切入历史实际,以得出更为全面的结论。
在研究过程中,本书参考了有关唐代礼制的考古学研究成果。此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墓志碑刻、敦煌书仪的探讨上。墓志碑刻资料中保存了大量有关唐代礼仪制度对士族文人影响的一手资料。本书主要参考、运用了周绍良、赵超主编的《唐代墓志汇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周绍良先生主编的《全唐文新编》,吴钢先生主编的《全唐文补遗》等。这些诗文出自当时文人之手,它们不仅提供了历史事实,而且有着比事件更为广阔、具体、生动的生活画面与情思氛围,是一种更为细部的高度的历史真实。
此外,敦煌文献尤其是书仪也是本书重要的参考资料。张显成在《简帛文献学通论》中指出:“凡涉及古代文献的研究,其研究价值往往首先取决于其研究材料的价值……首先应该选定能客观地反映研究时代的文献材料,来作为研究材料,只有这样的研究才会具有科学性。”[98]研究材料价值可贵,则以这些材料为对象的研究也必定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敦煌文献的史料学价值在于:其一,通过对敦煌文献中有关唐礼材料的研究,为较客观地总结唐代礼制的实施情况提供不可或缺的参考史料。如高明士先生的《唐代敦煌官方的祭祀礼仪》一文。[99]该文讨论了敦煌地区的藉田、社稷、风伯、雷师、雨师、释奠等官方的祭祀礼仪,得出结论:“一般说来,自八世纪至十世纪期间,(敦煌地方政府)都能依照中央所规定的礼仪来实施。对于地处边州,又是种族交流最复杂的地方,能够出现这样的事实,实在令人惊讶。更重要的是,现存文献中,有关地方政府实施诸礼仪的直接具体资料可说极少,敦煌能提供第一手资料,弥足可贵。”其二,礼制施于敦煌文献所形成的诗文等材料,具有文学与礼学研究的双重属性。敦煌文书的发现就为唐代礼制仪式研究带来了新的视野与课题。如姜伯勤的《敦煌社会文书导论》[100]一书即通过敦煌发现的“书仪”与“丧礼书”等文书,证明了唐代礼典已在敦煌施行,因为“书仪”等文书通用于当时士庶阶层,而士人在编撰这类礼书时,也会斟酌使用者与地区性之需求,对于礼典进行改编与变通。
“礼失求诸野”。敦煌书仪作为唐代士大夫的生活指南,其内容涉及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已为学界所关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礼制作为政治形态,贯穿于不同的社会阶层。有关国家体制的庙堂之礼和人民生活中恪守的行为规范是同时并存而交相影响的两种礼仪。仅从正史中人们确乎很难了解两者是如何进行交叉的,民间礼仪又是通过怎样的形式传播和体现的。敦煌书仪的出现,使我们找到了其时朝廷礼制和民间仪范相互沟通的媒介。书仪虽然只是在士庶民众中流行的礼书,但由于表现了不同时期的丰富内容形式而铭记着深刻的时代烙印,故通过考察,不难得出对于中古转型时期社会民生与精神文化的理解和思索。
因此,本书的研究不但建立在两《唐书》《大唐开元礼》《郊祀礼》《通典》等史料的基础上,以唐代的《全唐诗》《全唐文》《全唐诗补编》《唐文拾遗》和《唐文续拾》等有关文集为底本,而且联系了有关唐代礼制的考古成果,即墓志碑刻、敦煌书仪资料,力求对唐代礼制与文学作出比较全面而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