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结束语
由于“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这一说法在我国流传甚广,影响至深,在不少人的心目中简直已成为一条毋庸置疑的“教育公理”。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新课程改革的今天,不少人把这奉为具有革命意义的现代教育新理念。因此,这一提法确实在相当程度上误导了我国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的发展方向。笔者在给研究生、本科生和一线的教师与校长们讲学时,每当问道“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这一说法是否正确时,无一例外都是得到肯定的回答。由此可见影响匪浅。但真理有时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笔者对这一问题困惑多年、质疑多年,最终下定决心鼓足一个学者的理论勇气,从哲学、教育学、逻辑学和语法学等多学科视角对此命题进行严格的拷问,似有点儿冒天下之大不韪之嫌。但英国著名的科学哲学家、“证伪主义原理”的创始人波普尔说得好:一切科学命题都是由一些全称命题组成的假说,都是以未必真实的假说作为前提,给经验的事实以论证和解释,并推断出若干科学预测。因此,理论必须接受检验。任何理论都无权宣称自己是确实无误的“真理”。因此,科学的发展总是由假说到反驳再到新的假说,如此循环往复,而每一较后的科学假说都比较前的假说更接近真理。因此,我们必须肯定“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在批判传统的以“讲”为主的“教师中心论”方面所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同时,我们也不应讳疾忌医。“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这一命题确实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为此,本文作了多学科视角的反驳,其目的无外乎是祛弊纠偏,为推动我国教育理论的发展尽绵薄之力。这恰如波普尔所言:我们“应当把每一个反驳都看成巨大的成功,不仅是驳倒这一理论的科学家的成功,而且也是创造这一被驳倒的理论的科学家,从而也是首先提示(也许只是间接地)这一反驳实验的科学家的成功”[49]。波普尔的话虽原本是针对自然科学而讲的,但我们认为这段话同样适合于社会科学,因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着许多共同发展的规律。
也许有人要问,在反驳之后你的观点是怎样的呢?事实上,笔者的观点已在前面各部分的论述中穿插着讲了。这里如果就“如何正确认识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概括的话,我们可以做如下表述。
首先,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根据“主体是人”的哲学命题,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教师是“施教”的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和学生面临的共同客体是人类的间接经验,即课程内容。
其次,从教学认识论的角度看。教师是已知的一方,是知识的传播者,是“教学”的主体;学生作为未知或知之甚少的一方,是受教育者,是教学的客体,同时作为知识内化、技能形成和品德发展的载体,学生又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和学生共同的教学实践对象是教学内容。
最后,从事物的矛盾运动的哲学观点来看。教师、学生与教学内容是一种三维的互动关系。站在教师的角度,教师是主体,学生和教学内容是教师的劳动对象即客体(即“教书育人”);站在学生的角度,学生是主体,学习的对象一是以书本为载体的显性课程知识,二是以教师等为载体的人格力量(所谓向书本学习、向老师学习等),课程知识和教师等成为学生学习的客体。站在课程内容的角度,课程作为物化形态,无疑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共同的对象即客体。但与此同时,教师对课程内容要达到“懂”、“透”、“化”的程度,力争具有高超的教学水平与技艺。学生又要全面而深刻地掌握课程内容,最终达到像《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一书中所提出的“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50]的教育要求。这一过程实际上是作为客体的课程内容在不断地被主体化的过程。这即是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通过这样循环往复的矛盾运动,如果说学生在幼小的年龄阶段他还是一个稚嫩的客体的话,那么,到了大学阶段,学生的主体性已经得到充分的发展,到了研究生阶段,他实际上已成了一个极富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完全可能超越老师的主体了。
[1]杭苇:《试论教学原则》,《教育研究》1987年第8期。
[2]许惠英:《浅谈“教为主导,学为主体”》,《北方论丛》1987年第1期。
[3]杨中华:《教学关系的主导主体说》,《教育研究》1991年第2期。
[4]张秋玲:《“主导主体说”内涵的理解及其辨析》,《中国教育学刊》2006年第3期。
[5]同上。
[6]王策三:《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6期。
[7]王策三:《教学论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126页。
[8]同上。
[9]王策三:《教学论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127页。
[10]赵贞祥:《也评“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育理论与实践》1989年第2期。
[11]许惠英:《浅谈“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教学规律》,《北方论丛》1987年第1期。
[12]张蕃、周鸿、黄魁耀、万明春主编:《教育学教程》,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68页。
[13]吕民富:《质疑“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班主任之友》2002年第7期。
[14]王策三:《教学认识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15]李长吉、林澍峻:《教学主客体研究:盘点与梳理》,《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年第5期。
[16]马全民等:《哲学名词解释》(上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版,第47页。
[17]同上。
[18]马全民等:《哲学名词解释》(上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版,第47页。
[19]同上。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7页。
[21]同上。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14—515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页。
[25]《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445页。
[26]王静:《“学生主体”是个科学命题吗》,《江西教育科研》1999年第1期。
[27]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7页。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8—209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页。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页。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页。
[32]王静:《“学生主体”是个科学命题吗》,《江西教育科研》1999年第1期。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8页。
[3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页。
[35]上海市高校《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58页。
[36]王静:《“学生主体”是个科学命题吗》,《江西教育科研》1999年第1期。
[37]刘放鸣:《对“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理论的哲学反思》,《湖南新会科学》2005年第4期。
[38]江松涛:《对学生主体教师主导论的反思》,《中国教育学刊》2002年第5期。
[39]李秉德:《教学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页。
[40]燕国材:《论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教育科学研究》1993年第4期。
[41]燕国材:《再论学生是教育过程的唯一主体》,《少先队研究》1993年第5期。
[42]张天宝:《主体性教育》,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5页。
[43]同上书,第5页。
[44]李寰英:《还教师以教学主体地位》,《学与思》2001年第6期。
[45]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95页。
[46]魏立言:《教育主体论》,《上海教育科研》1989年第5、6期。
[47]姜全吉主编:《逻辑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6页。
[48]《现代汉语》(下册),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页。
[49][英]波普尔·卡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傅季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347页。
[50]单中惠、杨汉麟主编:《西方教育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