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与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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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督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几点思考

蒋坚永

一 宗教关系和谐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具有重要地位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些新论述,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新境界,对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宗教问题,进一步引导宗教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再次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因为各宗教都有丰富的和谐理念,可以凝聚广大信教群众的共识和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贡献。党和政府鼓励和支持中国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促进宗教内部和谐、宗教与宗教之间、宗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和谐,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中国宗教界积极探索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积极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是中国宗教界努力挖掘各宗教关于和谐的理念,努力对宗教经典、教义作出适应时代发展、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2007年,中国五大宗教领袖共同向全国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发出了“发挥优势,共建和谐中国宗教;五教同光,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倡议,此后,中国五大宗教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2010年,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2013 年12月17日,又在北京召开了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为把我国五大宗教教理教义中的和谐因素挖掘出来,发扬光大,国家宗教事务局还组织五大宗教全国性团体共同编写了《中国五大宗教论和谐》一书,体现了五大宗教对共同倡导和谐理念的积极探索。2010年初,为响应第6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通过的关于设立“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决议,我国五大宗教全国性团体联合发表《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提出了“坚持爱国爱教、主张平等包容、弘扬和谐理念、反对歪曲利用、发挥积极作用”五项主张,呼吁中国各宗教信众共同践行和谐理念。迄今为止,国家宗教事务局以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的名义已与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等联合举办了三届世界佛教论坛,一次国际道德经论坛,一次国际道教论坛,这些论坛均围绕和谐的主题展现中国宗教崇尚和谐的理念。其中,第一届世界佛教论坛的主题是“和谐世界、从心开始”,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的主题是“和谐世界、众缘和合”,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的主题是“和谐世界、同愿同行”;国际道德经论坛的主题是“和谐世界、以道相通”,国际道教论坛的主题是“尊道贵德、和谐共生”。

二是中国宗教界努力发挥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服务社会、关爱人群的优良传统。各宗教在解决自养的基础上,力所能及地积极参与扶贫救灾、助学助残、养老托幼、生态环保等活动,努力兴办各种社会公益慈善事业。2012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会同中央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已经连续两年组织全国宗教界开展“慈善周”活动,各宗教对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踊跃参与,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三是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中国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与世界各国宗教界的交流、交往和合作。中国宗教界已经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宗教组织建立了广泛联系,进行了友好交流,发展了合作关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宗教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越来越活跃,合作领域也越来越广泛。中国宗教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的状况以及中国宗教崇尚和谐和平的愿望在国际社会广为人知。

二 发挥基督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思考

近年来,中国基督教界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围绕“建设一个和谐的、健康发展的教会”目标,积极进行神学思想建设,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加强对外友好交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别是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精神,中国基督教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开拓进取,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第一,基督教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必须走中国化道路。实现中国化,是几代中国基督教界爱国人士的梦想。新中国的建立,走“三自”爱国道路的梦想才得以实现,但是要真正实现中国基督教的中国化,还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督教积极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在中国化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面对全面深化改革这一新的历史机遇,中国基督教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必须从更深层次上推进基督教中国化进程。要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凝聚起新的共识,树立起新的目标,坚持改革开放、维护法律尊严、服从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继续推进神学思想建设,融合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吸纳中国社会进步的时代信息,对基督教教理教义做出符合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的阐释,探索形成与中国文化传统相融合、与中国当代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神学思想,引领中国教会和广大信徒与全体人民一道,为中国梦的实现而共同努力。

第二,基督教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必须增进团结、加强联合。教会合一是世界潮流,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改变了教派林立、四分五裂的状态,在“三自”爱国基础上实现了联合礼拜,为世界基督教的合一运动提供了举世瞩目的典范。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原教派活动重新活跃,教派纷争、不团结的现象重新出现;未经登记批准的私设聚会点和各种教会组织形式大量出现;打着基督教旗号的各种异端邪说也屡屡出现。这种局面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中国基督教要为和谐社会作贡献,必须解决好内部的团结与联合问题。一是要深入发掘阐释《圣经》中关于“和平的福音”、“和好的道理”等思想资源。已故中国基督教著名领袖、神学家丁光训主教曾经说,上帝是爱。《圣经》的中心信息就是“和好”,包括“神与人和好”,“人与人和好”。要把这些和谐的理念和思想运用到教会生活中去,实现所有基督徒在爱国守法、正信正行基础上的团结和联合。二是要在现有“两会”组织体制的基础上,对原教派的信仰和礼仪特点给予适当的照顾。满足他们在活动场地、人才培养、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合理要求,做到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对私设聚会点参加活动的信徒,要主动接触,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关心他们的信仰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到正式登记开放的堂点参加宗教活动。三是要重视提高信徒的信仰素质。增强辨别能力,抵御异端邪说的影响,对深受邪教影响甚至控制的群众,教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使其摆脱邪教影响,过上正信正行的生活。

第三,基督教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必须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中国基督教不可能置身事外。要积极投入,勇于担当,利用自身优势,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要引导信教群众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现实生活。既做一个好教徒,也做一个好公民,遵纪守法、勤奋工作、诚实守信,为国家建设发挥聪明才智,为增进社会和谐“做光做盐”。二是要积极参与和谐文化建设。把基督教“和好”主张与中国传统文化中“贵和”理念相融合,开展与其他宗教的交流对话,增进基督教徒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使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之间,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之间,基督教与社会之间和睦相处。三是要坚持正信正行。尊重公序良俗,防止偏执狂热,抵制歪理邪说,反对利用基督教从事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要发扬基督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基督教具有抑恶扬善、慈俭济人、怜贫悯疾、奉献社会的传统,要在新形势下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在社会上“做光做盐”,荣神益人。五是要弘扬基督教生态伦理思想。提高教牧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生态文明素养,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基督教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必须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前提下,既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又坚决抵御渗透。中国基督教具有鲜明的国际性,为开展民间外交、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2013年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中美基督教领袖论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中国基督教要按照“三自”原则办好教会,固本强基,增强自信,自觉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基督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反对一切外来势力的控制和干涉。同时要在平等友好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交流,有序参与国际基督教组织活动,增进同各国基督徒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提高中国教会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力,共同致力于人类和平与世界和谐。

(作者系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本文为作者2013年11月22日在“基督教与和谐社会建设”国际论坛上的致辞,稍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