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哪里了不起
英语与其他语言的区别还在于它的灵活性。英语的语序尤其灵活,而且英语中的主动和被动语态也可以随意转换。我们可以说“我踢了那只狗(I kicked the dog.)”,也可以说“那只狗让我踢了一脚(The dog was kicked by me.)”。这样的转换在其他一些语言中是无法实现的。同样,德国人只能说“ich singe”,法国人只能说“je chante”,而英国人却可以说“I sing”(我唱歌)、“I do sing”(我确实会唱歌)和“I am singing”(我正在唱歌)。
英语的另一个优点是同一个词既可以是名词又可以是动词,这类词在英语中不胜枚举。比如,drink(喝)、fight(战斗/打仗)、fire(火灾/着火)、sleep(睡眠/睡觉)、run(跑步/奔跑)、fund(资金/资助)、look(眼神/看)、act(行为/行动)、view(视角/观看)、ape(猿猴/模仿)、silence(沉默/使安静)、worship(膜拜/崇拜)、copy(复印件/复印)、blame(责备/责怪)、comfort(舒适/安慰)、reach(可及之处/触到)、like(喜好/喜欢)、dislike(厌恶/讨厌)等。其他的语言偶尔也会有丰富的用法,比如德语中的auf意为英语中的on、in、upon、at、toward、for、to和upward,不过这种情况实属罕见。
英语的多样性导致了语法规则的繁多。即使是受过良好教育、母语是英语的人也很难自信地宣称自己能够说清楚补语(complement)和谓语(predicate)之间的区别,或是全现不定式(full infinitive)和不带to的不定式(bare infinitive)之间的区别。这其中的原因是英语的语法是仿照拉丁语的。在17世纪,拉丁语被视为世界上最纯正、最优美的语言。
话虽如此,拉丁语毕竟是另一种语言。把一种语言的语法强加到另一种语言上就好比穿着溜冰鞋打棒球,怪诞无比。在“I am swimming.(我在游泳。)”这句话中,swimming是现在分词;而在“Swimming is good for you.(游泳对你身体有好处。)”这句话中,swimming是动名词。可是,这两个“游泳”其实完全是一个词。
英语还有一个优势(不过这一点颇具争议),其单词的拼写和发音相对简单。虽然英语当中也不乏不合常规的地方,但是基本上很少有成串的辅音和诵经一般的语调变化,这使英语比其他语言更加容易上口。
在其他语言中,拼写是很大的难题。比如威尔士语中表示“啤酒”的是cwrw,这样的拼写方式在英语中无论如何也见不到。不过,和爱尔兰盖尔语相比,威尔士语的奇特就显得微不足道了。盖尔语的拼写和发音无关得让人觉得,这种语言的设计者们只有分工没有协作,他们各自闭门造车,最后也没能解决一些深层的语义问题。盖尔语中的geimhreadh是“冬天”的意思,如果按照英语的读音习惯去拼读这个词,那么和盖尔语标准的读音一定大相径庭。这样的例子在盖尔语中很多,相形之下,威尔士人把cwrw读成“koo-roo”,看起来还是很容易让人理解的。
所有的语言在发音上都存在固化的偏见现象。比如一般说英语的人看到tchst、sthm、 tchph这样的字母组合肯定会认为这些组合没办法读出来。不过,看看下面的单词:matchstick(火柴)、asthma(哮喘)、catchphrase(流行语),这些词中就包含了我们以为无法读出的组合。无论是在发音,还是在语言的其他方面,人们在分析评价时都难免加上自己的偏见。你从不会听人说:“是啊,我们的语言确实落后,表达不方便,真想好好琢磨一下,使我们的语言更加优美。”
我们在评判其他语言时总和我们评判他国文化时一样心怀轻视。在日语中,表示“外国人”的那个词的意思是“外国人的头发有臭味”;在捷克语中,“一个匈牙利人”是a pimple(一粒丘疹);德国人则把蟑螂称为“Frenchmen”(法国人);而法国人把虱子称为“Spaniards”(西班牙人)。英语中有“take French leave”(不告而别)一说,意大利人和挪威人则说“departing like an Englishman”(像英国人那样分手),德国人则说“running like a Dutchman”(像荷兰人一样跑掉)。意大利人把梅毒称为“the French disease”(法国人的疾病),而法国人和意大利人都把欺诈行为说成“American swindle”(美国式欺诈)。比利时的出租车司机把小费给得少的人称为“un Anglais”(英国佬)。法语中“etre de Birmingham”(直译为“来自伯明翰”),表示“闷得要死”。
英语中还有Dutch courage(直译为“荷兰人的勇气”,实际意义为“酒后之勇”)、French letters(直译为“法国的信”,实际意义为“避孕套”)和Mexican carwash(直译为“墨西哥式洗车”,实际意义为“让车在外面淋雨”)等类似的表达。20世纪末,很多俏皮话都和爱尔兰有关。比如,Irish promotion(直译为“爱尔兰升职”,实际上是“降职”的意思)、an Irish beauty(直译为“爱尔兰美女”,实际上是“黑眼睛的姑娘”的意思)。
即使是语言研究权威,举出上面这些例子也不太容易。很多关于英语的书,大多都会暗示英语无可替代的优越性。罗伯特·伯奇菲尔德写道:“以英语写成的各种文体在传递智慧和娱乐方面做出的贡献是举世无双的。”我当然愿意同意罗伯特的高论,只是,如果他是俄罗斯人、德国人或者中国人,他还会不会对英语如此大加颂扬呢?其实,根本就无法衡量一种语言的高低。
英语在一些小地方的确比其他语言更有优势。首先,英语中的代词,基本上没有词形变化。如果是德语,“你”就有7种变式:du、dich、dir、Sie、Ihnen、ihr和euch,这对沟通交流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德国作曲家理查德·施特劳斯和诗人霍夫曼在交往的25年间,彼此相互欣赏,但是他们互相称呼对方的时候也还是用客套疏远的Sie(您)。英语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只要简单地说you就可以了。
在其他语言中,如何表达人们之间的熟悉程度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韩国人在称呼他人时,要在动词的6个词尾中选择一个来匹配对方的身份;日本人为了在言谈中体现对方的身份,也要在繁多的语言规则中选择合适的表达方式。即使只是说“谢谢”,日本人也要慎重地决定仅仅是说一个最基本的“arigato”(谢谢),还是要说得更客气,比如“makotoni go shinsetsu de gozaimasu”(您刚才所做或者所说真是莫大的善举)。
最重要的是,英语的单词不分性别,这真省了不少麻烦。任何一个曾经痛苦地背过词的阳性(le plume)和阴性(la plume)的人,都会同意名词的阴阳性差别真是无聊至极、毫无意义。单凭这一点,学英语的人就是幸运儿。
英语中不仅不分性别,常常连冠词也都免了。在英语中,“It's time to go to bed.”的意思是“上床睡觉的时间到了”,但是,在大多数欧洲语言中,你必须说“It's the time to go to the bed.”,在这句话中冠词是不可以省略的。英语中有很多简练的语句,比如life is short(生命是短暂的)、between heaven and earth(天地之间)和to go to work(上班)等,这些语句在其他很多语言中都需要再添加冠词。
英语还有一个值得赞扬的优点就是相对比较简练。德语中许多单词都很拗口,比如Wirtschaftstreuhandgesellschaft(商业信托公司)、Bundesbahnangestelltenwitwe(联邦铁路局员工的寡妇)和Kriegsgefangenanentschädigungsgesetz(一条有关战败赔偿的法律)。荷兰公司的名称可长达40个字母或者更长,比如Douwe Egberts Koninlijke Tabaksfabriek-Koffiebranderijen-Theehandal Naamloze Vennootschap。幸好,英语的公司名称常常偏爱简短的,比如,IBM、LTI和NATO。
不过,在学术界和政界,英语用词则有冗余趋势,偏爱使用华而不实的语言或行话。在1977年美国召开的社会学会议上,love(爱)被说成“the cognitive-affective state characterized by intrusive and obsessive fantasizing concerning reciprocity of amorant feelings by the object of the amorance”(一种认知–情感状态,具有入侵、执着幻想的特点,与用情对象感受到的情感相互作用)。使用行话的表现是,把铲子不叫“铲子”,而叫作“手工铲土工具”。不得不说,这是对现代英语的一大诅咒。
可能英语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其隐含的复杂性。英语常常不能只看表面。比如what这个词,英语国家的人几乎每天都会用到,使用频率极高,但是要跟外国人解释什么是what却是有困难的。《牛津英语大词典》里洋洋洒洒5页,用了15000个词,才说明白什么是what。
母语为英语的人,很少会停下来想想英语是多么复杂和缺乏逻辑。我们每天都在使用数不清的单词和短语,但是我们却不知道这些单词在语境中到底是什么意思、所指代的是什么。比如,hem在hem and haw(支支吾吾)中到底是什么意思?shrift在short shrift(临终忏悔)中是什么意思?fell在one fell swoop(刹那之间)中是什么意思?当你觉得不堪重负(overwhelmed)时,你无法承受(over)的重负(whelm)在哪儿?它看起来到底像什么?还有,我们可以说overwhelmed和underwhelmed(未留下深刻印象),为什么就不能说semiwhelmed,或者只是说whelmed?我们在读colonel时,就好像这个词有个“r”似的。另外,英语中的数字4为什么是four,但是40却是forty,u哪儿去了呢?
本书就旨在回答类似这样的问题。不过,我们接下来要谈的是一个最为神秘和永恒的话题:语言来自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