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民族生态文化的学理辨析
(一)民族生态文化的界定
学术界对民族生态文化[50]的界定尚处于草创和起步阶段。有的学者对某一特定民族的生态文化作界定。如南文渊曾对藏族生态文化做过较深入的研究,他指出,如何在脆弱而有限的自然环境中生存,是藏族自古以来一直面临着的重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与解决,形成了藏族关于宇宙、自然、人生的基本观念和生活方式。我们将此称为藏族生态文化”。[51]有的学者界定的是“生态文化”,但因其研究对象主要是少数民族,因而可视为民族生态文化。如郭家骥指出:“全球各地少数民族和土著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中,迄今仍然存活着许多与特定的生态环境相适应、与当代可持续发展理念相吻合的生态智慧和生态知识,这些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地方性知识,便构成各民族的生态文化。”[52]喻见认为:“贵州少数民族传统的生态文化是保护自然、热爱自然、合理利用自然的文化。”[53]迄今对民族生态文化做出较明确而完整的界定的学者是何明。他认为,中国少数民族生态文化,“即中国少数民族社会所特有的尊重自然与保护环境的物质技术手段、制度措施、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价值体系的总和。按照文化学的内容分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物质生产手段和消费方式,换言之,是既实现社会价值为社会提供足够的产品,又保护自然、保证人与自然‘双赢’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第二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社会结构、社会机制、社会规约和社会制度;第三是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亲近自然的思想情感和价值体系”。[54]
综合学术界已有的论述,我们对民族生态文化做如下界定:民族生态文化是中国各少数民族在与自然生态环境交往的漫漫历程中,以特有的生态观、文化观和宇宙观为指导,以调适生态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为落脚点和归宿而形成的生态物质文化、生态制度文化、生态观念(精神)文化的总和。民族生态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演进具有重要作用。
这样的界定意欲突出民族生态文化的几个基本要点:
其一,民族生态文化是经历了一个漫长历史过程逐步积累而成的文化,是历史的产物。正因如此,我们在考察民族生态文化时,必须以一种历史的眼光看问题,回复到传统社会特有的文化背景、话语体系、思维方式和文化观念中,认真梳理在多样化的自然生态环境、多样化的生计模式和经济形态中形成的丰富多彩的民族生态文化。
其二,少数民族具有独特的生态观。这种生态观并非建立在“科学”的、“现代”的生态学的基础上,而是奠基于一种蕴含独特智慧的“本土生态知识”的基础上。“本土生态知识是指特定民族或特定地域社群对所处自然与生态系统做出文化适应的知识总汇,是相关民族或社群在世代的经验积累中健全起来的知识体系。这样的知识体系总是直接或间接地与该民族所处的自然与生态环境相关联,担负着引导该民族成员生态行为的重任,使他们在正确利用自然与生物资源的同时,又能精心维护所处生态系统的安全。”[55]本土生态知识与普同性生态知识相对应,相应地,各民族的生态观与普同性生态观相对应。“生态观是指人们对自己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之间关联性的判断和态度。”[56]大量田野调查表明,许多本土生态知识“不仅准确、精当,而且具有不容置疑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却披上了一件似乎永远抹不去的宗教信仰外衣”。[57]因而这种生态观是“科学”与“信仰”、“宗教”、“巫术”的有机结合体,它深刻影响着相关民族的思想和意识,指导和引领着该民族成员的生态行为,对民族生态文化的产生、演进和传承产生重要影响。
其三,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化观和宇宙观是民族生态文化演进发展的又一重要指导思想。在传统社会中,中国许多少数民族秉持的是人文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互依存、共生共存的整体文化观和人、神与自然为一体的宇宙观,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有其特定的认知范式,这种认知范式的核心是人类与自然万物“同源共祖”,在他们的观念中,人类与自然万物是同母所生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是亲密的亲人和伙伴,人类与自然都不是世界的中心,真正的中心是超越和凌驾于人类和自然之上的、冥冥之中主宰人类和自然命运的一种神秘而又无处不在的“力量”,其化身是用现代汉语话语系统表述的“神灵”。人类与自然万物的关系不是“主人”与“臣子”的关系、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一个互为主客体的有机体。[58]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观和宇宙观的指导下,中国许多少数民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
其四,民族生态文化是以调适生态与文化的关系、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为落脚点和归宿的文化,换言之,民族生态文化研究的是少数民族在调适生态与文化的关系、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过程中形成的生态智慧和生态知识。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人类文明史上大致有两种文明模式,一种是以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自掘坟墓型”文明,如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印度河流域的哈巴拉文明,中美洲的玛雅文明等;另一种是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型”文明,如绵延五千年从未中断的中华文明以及中国许多少数民族文明。前者是“反面的历史之镜”,后者是“正面的历史之镜”。民族生态文化研究的是“正面的历史之镜”,以期让这面镜子照亮当下、启示未来。
其五,关于民族生态文化的结构问题。我们按文化人类学界颇为流行的关于文化的三分法,[59]将民族生态文化分为生态物质文化、生态制度文化和生态观念(精神)文化,这样的划分与何明对民族生态文化主要内容的概括相对应:其概括的第一方面相当于生态物质文化,第二方面相当于生态制度文化,第三方面相当于生态观念(精神)文化。这样的划分既是基于民族生态文化的内涵和性质,也是出于研究之便。事实上这三类文化绝非相互孤立的,而是紧密联系、互渗互融的,在其功能的有机联系中体现出文化的整体性。
其六,民族生态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一个子系统。如前述及的,人类文化就是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我这三大关系中逐步形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的文化可以分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化”、“处理人与他人关系的文化”和“处理人与自我关系的文化”三大类。民族生态文化就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化”,因而是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民族生态文化与生态文化的区别与联系
如前所述,学术界对生态文化主要有两种认知理路,一种是将生态文化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形态,一种是将生态文化作为一个历史范畴。从后一种生态文化看,民族生态文化是一个下属概念,犹如“文化”与“民族文化”一样,没有可比性。我们在此比较的是民族生态文化与作为文化新形态的生态文化(以下简称生态文化)。
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其一,民族生态文化是一种“已然”的文化,而生态文化是一种“应然”的文化。如前所述,民族生态文化是一种历史形成的文化,或者说,是一种曾经存在或仍然存在的文化,而生态文化则是当下学者在反思现代社会深刻危机过程中构建出来的文化,是一种人类应当拥有的新型文化或是文化发展的新阶段,“生态文化的产生意味着人的价值观念的根本转变”。[60]
其二,民族生态文化是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生态文化是一种文化类型,既与传统文化或工业文化相对应,又与自然文化、人文文化和科学文化相对应,从这个意义上,有人将21世纪称为生态文化时代。
其三,民族生态文化是建立在本土生态观的基础上,而生态文化则是建立在“科学”的生态价值观的基础上。有学者认为,生态价值观“是生态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所在”,[61]而“生态价值观是现代生态科学发展的产物”。[62]因而民族生态文化往往带有浓厚的宗教信仰的油彩,而生态文化则是“科学”的、普世性的,有学者甚至将之视为“全球化的普世主义文化”。[63]
但两者之间又有深刻的联系。生态文化作为一种自觉的文化形式,既来源于对现代社会的深刻反思,又来源于对有史以来人类文化遗产的批判继承,其中就包括对民族生态文化的批判继承,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可将民族生态文化与生态文化的关系视为“源”与“流”的关系。例如,许多学者均将生态价值观视为生态文化的指导思想,而“生态价值观是根据现代生态科学研究成果,重新反思、审视人类文明形态而建立起来的观念,其核心就是将人和人类社会都纳入自然生态系统中,建立一种全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系统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互相依存关联的,人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既不在自然之上,也不在自然之外,而是在自然之中,人的生存发展依赖于自然,人必须遵循自然,别无选择,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和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前提”。[64]尽管系统化、学理化的生态价值观形成于20世纪后期,但其思想源头却十分悠长和多样。中国许多少数民族的生态观便是其源头之一。在中国许多少数民族的观念中,人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人类并非天生就是自然万物的主宰,而只是自然共同体中的一员。人与自然不仅是资源关系,更是根源关系。自然孕育了人类,养育了人类,自然是人类的母亲。[65]因而,生态文化的所谓“构建”,如果离开了包括民族生态文化在内的众多“流头”的滋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