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道德:尼采的生命道德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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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善恶彼岸的道德

对于尼采关于生命与道德的“提纲”,如果我们的解读仅此为止,那么我们也就会流于俗见,即认为尼采只是一个道德的破坏者,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

尼采的确是一个道德的破坏者,是传统道德的破坏者。而且,在其著述中(不仅是在这个提纲中),“破坏性”的语言也远远多于“建设性”的语言。但尼采的破坏绝不仅仅是为了破坏而破坏,他也不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实际上,尼采非常清楚,道德是人的生活不可缺少的坐标系,人不能不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道德评价和道德批判。这样,人才能对自己怀有一种信心。这种信心是人作为人而不是像动物那样生活所必需的。因此,尼采的反道德是站在道德立场上的反道德,是站在真道德的立场上反对假道德,是站在生命道德立场上反对非生命的道德。他是先站在自然、生命、生成变化的立场上看穿人间之善恶的虚假,进而,又从自然、生命、生成变化的立场出发给人间制定一种新的善恶评价。在否定了迄今为止的一切道德之后,他的目的是要建立新的道德。

这新的道德是什么呢?其实,在提纲中已经潜藏着新道德的基本精神,那就是:以生命为基础的善恶彼岸的道德。

尼采专门讨论道德问题的著作《道德的谱系》的第一章标题为“‘善与恶’、‘好与坏’”,这是别具匠心的。因为尼采是把“善与恶”和“好与坏”当作两种对立的价值观看待的。他不无自豪地写道:“‘好与坏’和‘善与恶’这两种对立的价值观在这个地球上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恶战,虽然第二种价值观长期以来一直稳居上风,但是只要战争仍在继续,胜负的问题就悬而未决。”[40]如果说尼采对传统道德的批判就是要克服“善与恶”的价值观,阻止由善恶价值观所导致的“生命道德化”所引起的颓废;那么,在肯定意义上,尼采就是要超越善恶价值观而将道德价值置于“善恶之彼岸”的生命的“好与坏”上。

在早期希腊哲学中,作为西方道德哲学核心概念的“善”,本就有生活和道德二重价值,只不过后来道德哲学的“发展”,使得其生活(生命)价值被道德价值遮蔽了[41]。尼采就是要将这遮蔽揭开,将被道德化了的生命敞亮,而且要让“道德生命化”。因为在他看来,生命大于道德,生命先于道德。相对于道德来说,生命具有本体论的优先性。所以尼采说:“在很早以前我就很清楚我想要什么,我提出那句危险的口号是为了什么,那句口号写在我上一本书扉页上:‘善恶的彼岸’,至少我没有写上‘好坏的彼岸’。”[42]

依据尼采在提纲中所显现出来的“破坏性”语言后面的建设性,以及其他地方尼采的相关阐释,我们可以把尼采的这种善恶之彼岸的新道德概括为如下几条基本原则:生命原则、强力原则、个人原则。

第一,生命原则。尼采在提纲的“C.道德逐渐陷入自相矛盾”、“道德会危害生命”、“E.相反的估计”、“道德对生命的功利性”中,都是将道德和生命并列起来说的。旧道德之所以应该被抛弃,是因为它否定生命、敌视生命、危害生命。相应地,新道德不是把生命看做敌人,而恰恰是把生命作为新道德的第一原则。尼采把旧的基督教道德称为“反自然的道德”,而将新道德称为“自然的道德”。他说:“我制定一个原则。道德中的每一种自然主义,也就是每一种健康的道德,都是受生命本能支配的。”[43]在提纲中,尼采明确提出了对传统道德进行“报复”的步骤:第一步是“道德的绝对统治”,在此,生命被道德衡量和裁决(这是老子的“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原则);第二步是“试图鉴定生命与道德”,道德的绝对统治开始受到动摇,在此,作为一个“成熟的怀疑标准”,人已认识到“道德不应被认为是生命的对立面”;第三步则是“生命和道德的对立”,生命成了对立的主体,此时,“道德受到生命的审判”。道德在生命的审判下,一方面暴露出了自己的“非道德性”,另一方面又深刻地感悟到,道德本身必须基于生命,只有这样,人在道德地生活时才能享受生命、崇敬生命、认识生命、发展生命。

新的善恶彼岸的道德以生命作为道德的基础和前提,生命原则成为新道德的第一原则。与生命原则相伴,还有三个附带原则,即肉体、本能和大地。

肉体原则是相对于基督教道德的灵魂原则而言的。在基督教道德那里,肉体受到蔑视,灵魂受到推崇,灵魂之善美与肉体之恶丑形成对照。“‘灵魂’、‘精神’,最后还有不死的‘灵魂’,这些都是发明来蔑视肉体的,使肉体患病——‘成仙’。”[44]而在新道德看来,“肉体这个现象乃是更丰富、更明晰、更确切的现象。因为它按部就班,依次向前发展而不追究其最终的意义”[45]。美丽的肉体,自由但不放荡,向外扩张着自己却怀抱责任与承诺。

本能原则是相对于旧道德的理性原则而言的。旧道德把道德概念化、知识化、非自然化,也即理性化、理想化,然后又反过来以抽象而普遍的理性原则指导人的生活。个人的本能欲望被认为是邪恶而不道德的。新道德基于生命原则,认为本能是比理性更本真的东西,理性只不过是本能实现自己的一种工具。生命之实现恰是依赖着本能而非理性。

大地原则是相对于基督教道德的天堂原则而言的。基督教道德把美好的东西都置于天堂里,人必须在此岸世界克制自己以赎罪,力争做一个“善良的人”,以便他日进入“天堂”。新道德基于生命原则,在宣布“上帝死了”的同时也就将彼岸的天堂宣布为虚幻了。人必须立足于此岸,立足于大地,立足于当下此刻的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磨炼自己,成长自己。

第二,强力原则。尼采把强力意志看做世界和生命的本质,因此,由生命原则必然导出强力原则。周国平先生谈到这一点时很有见地地指出:“这里涉及尼采提出强力意志的两个主要根据,其一,对生命性质的估计:生命的总体方面究竟是匮乏还是丰富?强力意志是以自然界中生命的丰富为前提的。其二,对生命意义的认识:生命的意义是在于自我保存,还是在于力量的增强和扩展?在尼采看来,真正的强者不求自我保存,而求强力,为强力而不惜将生命孤注一掷,恰恰体现了生命意义之所在。”[46]

依据强力原则,真、善、美等观念将彻底改头换面。“什么是善?凡是增强我们人类力量感的东西力量意志、力量本身,都是善。什么是恶?凡是来自柔弱的东西都是恶。什么是幸福?幸福是力量增强、阻力被克服时的感觉。”[47]这一点,我们在提纲E部分也可以看到,旧道德作为保存原则有利于“平庸者”、“受苦人”、“低贱者”;相应地,新道德作为强力原则,则有利于“强者”、“成功者”、“高贵者”。

新道德将强力作为价值的基本标准,以力量标准来衡量不同价值体系,这便是价值标准上的强力原则。由强力原则也派生出两个附加原则,即悲剧原则和艺术原则。

尼采把世界和生命归为强力意志的永恒轮回。这就必然导致两重“恶果”:一方面是强力意志的生命形式之间的相互冲突所造成的生命的痛苦,另一方面是永恒轮回所显现的人生和世界意义的虚无。虽然,永恒轮回的强力意志恰恰证明了力的丰盈和生命的不可摧毁性,但也确实让生命本身披上了悲剧的外衣。于是,能否原本地接受下来这无意义的生命,就成为新道德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一个人在清醒地看到生命无意义的真相之后,仍然不厌倦它,不否弃它,而是依然热爱它、祝福它,到了这一步,他便显现出他的悲剧英雄的本色,达到了肯定人生的极限。这就是面对生命的悲剧原则。

出于对人生悲剧性的现实肯定,人就必须以艺术审美的态度对待人生。尼采在其《悲剧的诞生》中就已显现出新道德的这一重要原则。如果说在旧道德下,人过的是一种伦理生活的话,那么在新道德下,人将过一种审美的、艺术的生活。以这种态度面对生活的人,他直面人生的悲剧性真相,怀着一颗强健勇敢的心,欢快而坚定地走在人生之路上;他逍遥于自然中、人群中,不用道德的眼光而用审美的眼光看人和事;他能把恶人当荒野的风景欣赏,能把痛苦当空中的彩霞欣赏;他在美中度过一生,而一切痛苦又都在美中得到抚慰。尼采说:“我们相对来说都是有病的,而艺术家则属于极健壮的种族。”[48]

第三,个人原则。以强力意志为本质的生命的现实表现,就是单个人的个体生命。因此,生命原则和强力原则便逻辑地导出个人原则。个人原则的基本要求就是:“成为你自己!”

在伦理生活中,每个人以伦理理念为自己生活的基本原则。结果是,生命枯萎了,自我迷失了。因此,尼采惊世骇俗地吼道:“成为你自己!你现在所做的一切,所想的一切,所追求的一切,都不是你自己。”[49]依据“成为你自己”的个人原则,每一个人必须忠实于自己,对自己的生存负责,真诚地寻求人生之意义。尼采说:“我们必须在自己面前对我们的生存负责。因此我们要做这生存的真正的舵手,不容许我们的存在类似一个盲目的偶然。对待生命不妨大胆冒险一些,特别是因为好歹总得失去它,何必死守这一片泥土,这一种行业,何必留意邻人的流言?”[50]

个人原则是新道德在价值理想上的基本原则。由个人原则派生出的两个附带原则是超越原则和自由原则。

个人在“成为你自己”的过程中,面对现实的苦痛和生命的无意义,必须以超越精神提拎自己。尼采一再强调,人是要超越自己的。整个《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其实就是一部“超人”的宣言书,而“超人”作为一种象征,所强调的就是人的自我超越精神。“人是应被超越的”,“超人是大地的意义”、“是纳污的大海”[51]。人正是以这样一种立足于大地的大蔑视的超越态度“成为你自己”的。

当你“成为你自己”时,你也便自由了。自由原则是尼采新道德的必然结论。一个直面人生惨淡,肩挑生命之苦痛,以强大的生命力和悲剧性、艺术的态度享受生活的人,必是一个自由的人。在尼采这里,自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它内含着力量、估价和创造。《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首篇讲精神的三种变形就是讲自由的:“我告诉你们精神的三种变形:精神如何变成骆驼,骆驼如何变成狮子,最后狮子如何变成小孩。”[52]骆驼的力量承担着人生的苦痛,狮子的勇敢估价和创新着价值,而小孩的创造和游戏则使人在创造活力中审美地观照、享受人生。这既是自由的三个层次,又是自由的三种状态。自由在自我支配、自我负责和抗拒阻力的过程中,将人生的意义全部凸显出来,而人的生命也便在这自由的欢悦中得到真正实现。

通过对基督教道德危害、否定生命的批判和对善恶彼岸的新道德的基本原则的设定,尼采实现了揭露“生命道德化”的颓废和建构“道德生命化”的“破坏”和“建设”的双重目标。尼采的这个“道德哲学提纲”在相当程度上是尼采整个道德哲学的浓缩,通过对这个道德哲学提纲的解读,我们基本上可以抓住尼采道德哲学的基本脉络:一方面,他以生命的视野对传统基督教旧道德给予了“破坏性”的重估;另一方面,他以生命为基础对善恶彼岸的新道德进行了“建设性”的重构。他是一位旧道德的破坏者,更是一位新道德的建设者。


[1]《尼采全集》卷13,莱比锡1894—1926年版,引文转自周国平《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76页。

[2]尼采在1886年为《悲剧的诞生》所写的序“自我批判的尝试”中,明确指出他讨论的主题是“关于生存价值”的问题,是“用艺术家的眼光考察科学,又用人生的眼光考察艺术”,“用人生的眼光来看,道德意味着什么?”参“自我批判的尝试”第1—4节,《尼采文集·悲剧的诞生卷》,青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192页。

[3]尼采:《快乐的科学》第345节,余鸿荣译,中国和平出版社1986年版,中文版,第239页。

[4]尼采:《快乐的科学》,余鸿荣译,中国和平出版社1986年版,第140页。

[5]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38—639页。(出自该书的引文,个别译文有改动,且“权力意志”都译为“强力意志”)

[6]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38页。

[7]尼采:《道德的谱系》,周红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43页。

[8]同上书,第44页。

[9]同上书,第45页。

[10]同上书,第50页。

[11]同上书,第63页。

[12]尼采:《道德的谱系》,周红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63页。

[13]同上书,第66页。

[14]同上书,第104页。

[15]尼采:《权力意志》,另参阅尼采《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对阿拉克西曼德和赫拉克利持的讨论。译文见《尼采文集·权力意志卷》,青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9—342、412、683页。

[16]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64页。

[17]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79页。

[18]同上书,第570页。

[19]尼采:《道德的谱系》,周红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65页。

[20]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18页。

[21]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73页。

[22]尼采:《道德的谱系》序,周红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5页。

[23]同上书,第6页。

[24]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263—264页。

[25]尼采:《道德的谱系》,周红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71页。

[26]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13—514页。

[27]尼采:《偶像的黄昏》,“作为反自然的道德”,《尼采文集·查拉图斯特拉卷》,青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页。

[28]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46页。

[29]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480页。

[30]同上书,第570页。

[31]同上书,第686页。

[32]同上。

[33]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21页。

[34]同上书,第413页。

[35]同上书,第241页。

[36]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64—665页。

[37]同上。

[38]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458页。

[39]同上书,第232页。

[40]尼采:《道德的谱系》,周红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34页。

[41]参见包利民《生命与逻各斯——希腊伦理思想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9—13页。

[42]尼采:《道德的谱系》,周红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36页。

[43]尼采:《偶像的黄昏》,“作为反自然的道德”,《尼采文集·查拉图斯特拉卷》,青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页。

[44]尼采:《瞧!这个人》,《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06页。

[45]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31页。

[46]周国平:《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3页。

[47]尼采:《反基督徒》第2节,《尼采文集·权力意志卷》,青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2页。

[48]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09页。

[49]转自周国平《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7页。

[50]转自周国平《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8页。

[51]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序》,尹溟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6—7页。

[52]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三种变形”,尹溟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