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知觉世界
一 居于首要地位的知觉
人以身体投入其中的世界,对梅洛-庞蒂来说,就是现象学在悬置世界、自我的自然主义解释后所通达的境域。显然,这一境域不是在胡塞尔先验还原、排除所有实存要素后所通达的纯粹的意识领域,而是身体真实地生活于其中的处境。对应于胡塞尔的先验还原,梅洛-庞蒂可以说执行了一种他特有的知觉现象学还原,经过这样的还原,现象学的最具核心的主体被确立为现象身体。这样的宣示表明现象学继胡塞尔之后非常明确和完整地从自然主义那里获得了自己对身体的话语权。
不过,要维持现象学言说身体方式的独特性,出发点是极其重要的,对梅洛-庞蒂而言,出发点的问题就是哲学的首要性问题。
首要性问题在哲学之旅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这是因为在确定它之前,我们大概会身陷茫然的无法清晰表述的处境和问题域中而无所适从,而一旦获得它我们就会有如神助,豁然开朗,以此作为立足点放眼开去,一片新的景象展现眼前;以此为出发点继续前行,沿途风貌也会次递进入眼帘,并与我们的目光交互亲昵和渗透:情景也会改变我们的眼光。
历史上不同种类的哲学家由于在首要性问题的取舍或者创设上不同而在哲学主题和风格上大异其趣,影响到他们对原初现象、认识论问题和本体论问题的理解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比如,我们已经接受恩格斯根据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不同,正式地将历史上的所有哲学思想归结为两大派别: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即首先是从物质、事物一面出发,或是从精神出发来奠定世界的统一性,认为历史上一切形形色色的哲学派别都是这两大派别的不同表现。又比如,语言分析哲学就是紧紧抓住他们认为的首要问题——语言大做文章,他们看重语言所具有的公共性和超越主客体区分的特性,通过对语言的形式的、逻辑的分析或者日常用法分析而走上了拒斥传统形而上学的道路,开辟出了哲学的一片新天地。如果仅从西方哲学认识论的主体和客体、主观的和客观的区分这一维度出发,那么,强调主体的或者说主观方面的首要地位就意味着理智主义的哲学特征,相反,强调客体或者说客观方面的首要地位就差不多意味着对经验实在主义观点的肯定。当然,这种倾向性与归宿上的认定也不是绝对的,其表现形态也是多种多样的。与此直接攸关的是,对某个要素首要性的认定或者说预设将导向对各自的基础性问题的说明和对根本性问题的解决。理智主义的基础是一个内在性的领域,它必须解决或者搁置意识如何超越自身达到对客体的认识这样的问题。而经验主义的基础首先就是对客观世界和事物超验性的肯定。在经验主义者看来,规律或者说秩序本身就是客观的,根本的问题只在于我们如何采取措施克服主观方面的偏差。当然,经验主义从客体出发后由于自己坚持的经验主义立场也可能走向另一极端,即怀疑主义,如休谟的不可知论的结局。理智主义和经验主义这两种在首要性问题上被极化了的相反倾向,其实又具有一致性:都割裂存在,都从主客二分出发,或者看重这一面,轻视那一面,或者肯定这一面,怀疑那一面,结果在处理内在性和超验性、自在和自为等问题时陷入窘境。梅洛-庞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现并宣告了知觉的首要地位,表明知觉这一原初现象可以消融主客二分的格局,解决谜一般的内在性和超验性问题。
梅洛-庞蒂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如果不论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归根结底都以本体论上的二元论的预设在一开始就预定了各自失败的结局,从各自的理论逻辑出发,无法处理好质料与形式、身体与精神、主体与客体、物质与意识的二元对立,使得传统认识论问题陷入僵局,导致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如果另一方面,胡塞尔的超验现象学试图克服二元论的自然主义的本体论预设,通过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回溯到在他看来原初的点:先验自我,通过意识的内在经验和构造来回避外在事物的超验性问题,但留下作为其核心点的意识本身无法得到有力的说明,那么,这样的理论姿态,即突破既有的框架,避免从已是分割产物的单一的点出发而重蹈二元论覆辙,将起始的地域退回到这之前,超越超验性和内在性之间的固有矛盾,就具有合理性。梅洛-庞蒂敏锐地看到,格式塔心理学为他提供了这一地域和机会。这一地域就是知觉经验,在知觉场知觉物已蕴含着形式,质料与形式是不可分的。如果现象学还原是有意义的,那么它的意义就在于为我们敞开了我们以前视而不见的我们由之而获得自身的地域:知觉经验。它虽然是前个人的,但却以图像—背景的结构呈现出来,已是有意义的。结构和意义不是意识赋予的,因为如此意识先行的策略根本无法解开意识内在性的自我封闭的死结。也不是如经典的格式塔心理学所宣称的那样基于外在物体和知觉主体的同构——这样的自然主义观点被胡塞尔同时也被梅洛-庞蒂抛弃,他们都坚持认为实体意义上的所谓的知觉主体和客体不是原初的。但在什么是原初的这一点上二者就分道而行了。梅洛-庞蒂认为原初现象就是知觉经验。这一初始点具有较强的生存论意义,而非是纯粹认识论的、观念论的。
知觉居于首要地位,这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不过,对于知觉本身梅洛-庞蒂却很少给予正面的阐述。以至于麦迪逊(G.B.Madison),一位知名的梅洛-庞蒂评论家,质疑梅洛-庞蒂是否有一个知觉理论。[29]如果在客观主义或者说自然主义的立场上来看梅洛-庞蒂关于知觉的所有表述,断言梅洛-庞蒂并没有一个知觉理论未尝不可,这是麦迪逊的本意。因为,对知觉给出一个正面的陈述,给出一个定义,就意味着必须在传统的表述框架和语法中将被陈述、定义的东西对象化,客观化,但知觉却是定义者身在其中的原初现象(对于言说知觉现象或者说知觉经验本身是否就意味着将其对象化、客体化,从而损坏其原初性的问题,我们在后面还会有集中、专门的讨论)。应该说,知觉,作为原初性的境域,作为一切境域的境域,虽不能在客观主义的立场上给它一个正面的定义,一种理论化的阐述,但是现象学的态度本身能够保障在言说它的时候避免使其成为一种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客观性的、基础性的东西,所以,可以说,梅洛-庞蒂正如其他现象学家宣称的现象学不是一种理论一样——至少不是客观主义意义上理论,他并没有一种知觉“理论”,但是,也应该说,通过结合现象学和具有结构主义性格的格式塔心理学所坚持的方法、原则,梅洛-庞蒂对知觉还是有正面的陈述的,如知觉呈现出由身体的意向性和图像、背景三者共同构成的、结构化了的整体,等等。也正如麦迪逊所说的那样,梅洛-庞蒂对知觉的言说通常是间接的,是在一种关系、结构中进行的,而不是直接的。与之相关,我们还可以发现,梅洛-庞蒂无意或是有意地对知觉采取了一种“说不”的策略,即通过说知觉不是什么来显示和表达自己关于知觉的理论。“知觉不是关于世界的科学,甚至不是一种行为,不是有意识采取的立场。”[30]当然,由于新的表述框架和语法规则的阙如,这种“说不”的策略在梅洛-庞蒂的理论表述中比比皆是,在对他的一些基本概念如行为、身体、肉等的说明上更是如此。我们在后面还要谈到,梅洛-庞蒂另一突破旧有框架和规则的表述手法是大量地使用隐喻。
由于历史上对知觉作出大量正面阐述的理论主要是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梅洛-庞蒂的知觉理论也就是在对它们的批判中彰显出来的。经验主义视知觉为一种自然存在的受因果支配的客观过程,即是知觉主体,一个具有内在性的心理实体,接受外在于他的物理性的客体的刺激而作出反应,感觉是这一客观过程反映出来的客体性质的记录,知觉则是感觉的总和。经验主义对知觉的这种“客观”的解释实际上是消解了知觉主体的存在,知觉活动成为一种第三人称的存在。作为经验主义的反动,理智主义把知觉解释为一种主观的活动,一种赋予感觉材料以形式和结构从而构成一个看起来显得是客观的世界的活动。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批判地分析了理智主义通过“注意”和“判断”来解释知觉的观点。在理智主义者看来,“因为我在注意中感受到了物体的一种显明,所以被感知的物体中已经包含了注意所显示出的可理解的结构”[31]。注意是一种意识状态,没有注意的知觉是不可靠的。“意识之所以在一只碟子的圆形外观中发现了几何圆,是因为意识把几何圆放到碟子之中”[32]。引进“判断”这一概念对于理智主义来说也是必要的,否则它就无法解释在它看来当感性材料不变的情况下而认知结果却不同这一现象,比如,如果认知的结果是不同的图形,理智主义者会认为“图形的变化不取决于和刺激一样保持不变的‘感性因素’,仅取决于解释中的变化,并最终认为‘精神的概念改变了知觉本身’”[33],因此,认知结果的不同是由于判断的不同。总之,理智主义通过“注意”、“判断”这样一些意识行为或意识特征消解了知觉与意识的界限,将知觉解释为意识的一种特殊样式。但知觉有其自身的结构,并不能被意识化的解释所消除,“被知觉的事件永远不能被消解在事件发生时理性所构建的所有清晰观念中”[34]。梅洛-庞蒂的这些思想我们将在后面予以详细地展开。
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看似两相对立的关于知觉的观点其实具有一致性,它们都具有梅洛-庞蒂所反对的客观思维(la pensée objective)的特征,坚持一种客观主义的或者说自然主义的立场,坚信一种实体意义上的客观世界或者先验意识的存在,二者的区别只在于在理智主义看来这个客观世界只是为了一个意识并在意识的解释中才是之所以如此。它们都把客观思维中的那些概念,如主体和客体,自在和自为,原因和结果等当成了既定的事实,遗忘了被这些概念深深掩藏的知觉这一原初现象。所以,梅洛-庞蒂强烈要求我们抛弃一切关于知觉的理论预设,回到我们实际的知觉体验之中,回到知觉现象中。“不应该把哲学本身当做知识,意味着哲学是不断更新的对自己的开端的体验,意味着哲学整个地描述这种开端,最后,意味着彻底的反省是本身依赖于非反省的生活的意识,而非反省的生活是其初始的、一贯的和最终的处境。”[35]
二 知觉世界的结构和知觉对象的意义
在梅洛-庞蒂看来,知觉现象是原初的。这一原初的现象既不是客观自在的纯粹物质现象,也不是客观自在的和纯粹主观的精神现象。从作为以身体为中介而存在于世的我们来说,知觉是我们的知觉,是我们存在于世的原初体验,或者说原初经验。[36]
知觉经验是各个要素原始性的有机聚合。但为了描述和分析它,我们就不得不对盘根错节的纠缠在一起的许多要素适当地予以剥离,因为我们每一当下的描述和分析都只能涉及整体事态的某一侧面,这正如我们的知觉只能在一定的视域中呈现出知觉物的某一侧面。当然,剥离只能是人为的,是我们意识活动的结果。
首先,梅洛-庞蒂是在身体与被知觉世界(le monde perçu)的关系中来考察知觉经验的结构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格式塔理论对他的持续影响。身体与被知觉世界有一种相互蕴含的关系,既不能脱离被知觉世界来理解身体,反过来也不能脱离身体来理解被知觉世界,二者是不可分离的,在它们之间有一种原始的“同谋关系”,而“我们是贯穿的与世界的关系”[37]。被知觉世界是由我的身体投射的世界,而我的身体是世界的一个视点,一种能力,世界通过我的身体而感知和表达自身。所以从根本上讲,“内部世界与外部世界是不可分的。世界整个就在我的里面,我整个就在我的外面”[38]。
进一步讲,被知觉世界也有自身的结构。被知觉世界是不同于客观思维所构想出来的客观世界,这种客观世界要么被视为是客观自在的,要么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投射的产物。梅洛-庞蒂认为科学和旧形而上学所讲的这种世界都是一种理想化的世界,而不是真实的世界。作为知觉客体之总和的被知觉世界是在图像—背景结构中显现出来的,被知觉物体相互显现为一个差异化的景观,表现为各自不同但又相互依赖的格局。对于知觉物体的显现过程,梅洛-庞蒂通过从格式塔心理学那里接受过来的完形理论来加以解释,即认为知觉现象是自组织的,有着向较好状态成型的趋势,“在最初的场中,我们没有一种性质的拼凑物,但有一种更具整体要求安排功能意义的完形”[39].
但是,被知觉世界之所以能呈现出图像与背景结构,具有完形的趋势,绝不是一个在自然主义意义上的物体的自在运动的过程,正如传统的心理学坚持的那样。在这一过程中,始终离不开身体的作用。“身体本身是图形和背景结构中一个始终不言而喻的第三项,任何图形都是在外部空间和身体空间的双重视域上显现的。”[40]
我们由此必须跟随梅洛-庞蒂来看一看身体。可以说,身体理论是梅洛-庞蒂知觉理论的核心,只有对身体有一种彻底的区别于传统的理解,梅洛-庞蒂关于知觉经验的真正含义才能向我们显示出来。也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梅洛-庞蒂才宣称“身体理论已经是一种知觉理论”[41]。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揭示了由于人们在存在者状态上研究人的存在,而导致了对人的存在的遗忘,表明自然主义的科学思维对真理的遮蔽,澄明了人在世界中存在的真实境遇。但是,他所讲的此在的存在可以说仍然是抽象的,在摆脱客观思维的同时,他对此在的结构的揭示并未完全摆脱先验论的束缚。关键的原因在于他对此在的分析缺少对身体的根本关注,或者说他遗忘了身体。对梅洛-庞蒂来说,身体首先不是自然主义意义上的客观自在的物体,即不是众多的自然物体中的一个,并以并置的方式处在它们其中,以因果的方式与它们相互作用。他所说的身体是现象身体,它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是一种可逆性的循环,身体挣脱与世界紧密联系的意向之线而翻转面向自身和世界,并将之视为自己的客体。
梅洛-庞蒂所说的身体主体的存在有多个侧面,多个向度。如空间性、时间性、性向等。我们将主要从它与意识的关系,它对世界的理解,和它的空间性来看一看身体在知觉经验结构中的作用。一般的,当人们谈到主体时,必然联系到一个有思维能力的存在,联系到意识,但梅洛-庞蒂的身体主体却不是自身透明的意识。它是暧昧的,并未有明确的自知,是匿名的,还没有形成我、你的意识,因此身体的主体性是“无性、数、格变化的主体性”[42]。不过,虽然身体不是意识,身体却有自己的作为,有前意识地对世界和自身的理解,或者换一种说法,我们前意识地通过身体就已有一种对世界和自己的把握。
在梅洛-庞蒂所描述的身体与被知觉世界的关系中,虽然二者有一种相互依赖的共谋关系,但身体的作用明显被强调。这是他后来的存在论想力图克服的倾向。很显然,身体被他视为世界统一的基础,因为只有身体才能与被知觉世界发生关系,这样的关系就是身体通过身体的意向性作用将被知觉物体整合进自己的空间中,形成身体空间。梅洛-庞蒂认为,身体是空间形成的基础。身体空间是最原始的空间,空间性是一种属于身体本身的先天性。“如果我没有身体的话,在我看来也没有空间。”[43]换言之,一个纯粹的精神是不可能有自己的空间的,不可能有自己的上下、左右、前后、里外的。而身体有自己的实践任务,有自己的生存投入,它需要通过身体图式在自己的处境中组织起自身而朝向知觉客体。身体图式首先是指作为整体的身体,是先于其各个部分的一个完形,不过这是指身体为了完成实际的和可能的任务而自行组织成一个整体,“在确切的意义上,这个术语表示我的身体为了某个实际的或可能的任务而向我呈现的姿态”[44]。这些任务是在自己的需求和自己陷入其中的处境之间的交流中产生的。这也表明,身体不能像理智主义者所说的意识那样似乎可以生活在自己的内在性之中,身体是它自己,但又在自己之外。总之,身体空间是一个实践的、行为的空间。而实证主义意义上的客观空间、范畴空间奠基于其上。被知觉世界的图像与背景这样的空间结构其实正是身体空间的体现。[45]
被知觉世界呈现出图像与背景结构,有知觉物体呈现出来,即作为“什么”东西显现出来,即物体是有意义的。“物体只不过是一种意义,是意义‘物体’。”[46]在梅洛-庞蒂看来,知觉物体的存在及其意义是同一现象的两面。知觉经验并非漆黑一片,意义是知觉现象的原初存在方式。那么,如何理解身体在意义生成中的作用?是如先验自我一般的、具有构成能力的、作为知觉活动能够发生的条件?或是只是一个意义与结构的发现者?或是作为同谋与知觉客体共同参与了意义的生成?
在主体行为与存在者或者说对象的意义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上,意识赋予感性内容以意义从而构造出意向对象的作用在早期胡塞尔那里一直是得到强调的。晚期胡塞尔认识到知觉具有被动性的一方,这使得他关于意识可以自由地赋予经验以意义的观点有了问题。为克服这一问题他得出结论,先验自我赋予意义的行为必须基于它发展起来而又无法控制的意义给予行为的习惯模式。
主张意识与自在截然不同、具有无限超越性的萨特是不可能同意胡塞尔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方式。对他而言,一个纯粹的先验意识被他的行为习惯所束缚必然是荒谬的。他用意识的自欺行为来说明意识可能具有的被动性的一面。自欺是意识对自身本质性力量的否定,它让自己不要太清醒,让自己不相信自己相信的东西,为的是逃避对自己、他人以及自在之物的责任,从而避免遭受自己是自由的这一宿命的困扰。萨特认为自欺源于意识在其存在中的自身分裂,“意识在它的存在中是其所不是同时又是其所是”[47],这样的内在结构可能使得意识不再按照其本质性的方面来理解自己和处境,这时,存在者或说对象自然呈现出不是意识在其本真的状态中被赋予的意义。
在这里,我们可看到海德格尔对萨特的影响。对海德格尔来说,此在在相互关联的构成一体的三个环节——生存性、事实性和沉沦性中展开自己的存在时,它往往不是按照自身最本己的可能性,而是按照一般存在者、或者自己与他人历史上形成的方式理解自己并采取实践行动。在此在的实践性的活动中,以上手之物为核心,各个存在者的意义在一种实践性的相互关联的意蕴整体中呈现出来。
但是,不同与海德格尔,萨特的主体是一个意识的主体,这使得他在主体与存在者意义之间关系的问题上与胡塞尔更为靠近,虽然胡塞尔承认了意识具有自身生成和被动的一面,但最后这样的被动性会在他的意识论哲学的框架中转化为一种接收性的主动性。胡塞尔批评素朴意识没有看到“对预先被给予的感性基底的观察,已经是一种主动性、一种最底层级的认识作用了”[48]。在主体与存在者或者说对象的意义之间的关系上,梅洛-庞蒂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都是靠近的,只不过,与胡塞尔相比,梅洛-庞蒂一开始就对主体的主动性方面和被动性方面进行了一种具有重大变化的重新论述,在这样的论述中,被动性最终未被主动性统摄,而是与主动性一开始就是混合共存的。与海德格尔相比,二人在论述主体与存在者或者说对象时都具有生存的、存在论的维度,但梅洛-庞蒂的思想中有海德格尔所不具有的核心要素来讨论生存和对象的意义生成问题。
这就是身体。梅洛-庞蒂的身体理论可以很好地解决意义赋予一问题。基本上讲,它是以取消意识的意义赋予行为的绝对主动性来实现意义的呈现问题的。这就是知觉经验世界的身体及其关联物——被知觉世界共存的结构。在意义呈现的问题上,梅洛-庞蒂所说的身体似乎取代了纯粹意识而成为意义的赋予者,但这只是事情的一方面,因为身体既是主动的,有着超越被知觉世界的方面,但同时它又是被动的,有着与其他知觉客体一样的地位。意义就在身体、被知觉世界、知觉客体的结构整体中呈现出来。作为意识的主体的我们只是发现这些意义,而不是赋予对象以意义。归根结底,以身体介入世界的我们是意义呈现的要素,但却非唯一的要素,我们发现的意义并非是自在的,而是由于知觉主体的参与,是知觉主体与知觉客体的同谋作用下的产物或者说事态。我们“发现”的东西并非与我们无关,但也并非仅仅与我们有关。正是这一暧昧的双重性是意义发生的原初状态。
最后,尤其要注意的是,这种在知觉场、身体和知觉对象的共同作用下呈现的知觉性的意义在我们的意识反思到之前就已经是被给予的。这样的被给予从身体的角度上讲就是身体以一种意向、一种知觉性的意向意义指向物体,它构成了身体对知觉世界的前理解。这样的理解“就是体验到我们指向的东西和呈现的东西”[49]。它不能被当作一种意识的形式,它既不是自然主义所说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表象性反映,也不是胡塞尔意识现象学所说的对直接的感性内容赋予一个意义。身体对知觉物、对自身处境的理解不需要借助中介,它是按照在习惯中形成、并在后来的经验中可以修改、改进的身体图式来进行的,它发生于我们的意识理解知觉物和具体处境之前。这是很容易理解的,身体在自己的空间中行动,并将一切整合进这一空间,空间形成的过程,就是理解的过程,也是理解被执行的过程,所以身体的理解和行动就是直接的,是自然、自发的,而不是表象化的,如果我们(主要是我们的身体)已经学会了、并且过后习惯了、娴熟地用笔写字,那么我们写字时就用不着去想自己在写字这回事,甚至完全忘记这一点,而是全身心投入思考活动中呈现的东西,这时有可能我们又会忘记自己在思考这回`事。但是,虽然做事的时候,我们的身体和意识是共同参与的,有时身体甚至占主导作用,比如踢足球,我们还是认为做事首先应该“动脑子”,发挥意识、理智的作用,做事的时候归根结底而言最终都要身体起作用这一点就被我们的意识遮蔽起来,身体理解这一现象也跟着隐匿起来。
但隐匿起来的身体的理解活动是无时不在进行的。身体理解的目的首先具有实践性的意义,身体首先是为了生存理解,是身体在其生存展开中的自身回顾和进一步投入。所以生存意义上的理解是首要的,但是要完成生存意义上的理解必然离不开对于身体来说是“认知”意义上的理解,这两个方面是纠结在一起的,本身就是一个实事的两个方面。归根结底,从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出发,我们必然会相信,身体对世界的理解不可能像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所做的那样主要从认知的意义上加以考察即可,而强调理解的存在论向度也使得他更加靠近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现象学。
我们已经在身体与被知觉世界的关系中考察了梅洛-庞蒂所坚持的知觉经验的结构,以及被知觉世界的意义。我们在本节的最后来看一看知觉世界(le monde perceptif),或者知觉经验世界。身体与被知觉世界一起构成一个系统,这个系统被叫作现象世界,或是知觉世界。对“世界”一词,梅洛-庞蒂在多种意义上使用过。对此,麦迪逊感到过困惑,他认为梅洛-庞蒂许多时候在没有明确地指出是何种含义的情况下使用了“世界”一词,为此他将梅洛-庞蒂涉及的“世界”区分为三种含义:客观思维的构造物,客观世界;我们肉身生活的关联物,被知觉的、自然的世界;前主体性的,超越我们对它的任何思考的、作为存在的深度的世界。[50]
知觉世界与他所说的第三种意义上的世界相近。说是相近,是因为在早期,梅洛-庞蒂所说的“知觉世界”还没有非常强的存在论意义,而在晚期,知觉世界与存在论意义上的“肉”也不是完全等同的。知觉世界是先于意识上的主客之分的,既是内在的又是外在的世界。这样的世界,如果可以说它是前主体性的,是因为身体并不是通常意义而言的意识主体,而是知觉主体。知觉世界是身体主体和它的关联物——被知觉世界这二者的整体,一个最大的最完整的格式塔。在《知觉现象学》中梅洛-庞蒂有这样一段饶有兴味的关于身体和世界的比喻:“身体本身在世界中,就像心脏在机体中:身体不断地使可见的景象保持活力,内在地赋予它生命和供给它养料,与之一起形成一个系统。”[51]在这样的表述里,身体就是内在于世界之中的,它不是如同一个物体被装在世界这一容器之中,即在自然主义意义上是世界的一部分,而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显示它是世界的有机构成的不可分割的要素:没有身体的世界就根本不是世界。所以,知觉世界就是有别于自然主义意义上的客观世界的原初世界,是身体及其关联项即被知觉世界的统一体,一个系统,一个以差异化的方式来表达或是显示自身的系统。
最后,就梅洛-庞蒂在考察作为图像、背景、身体之整体的知觉世界所使用的方法而言,我们可以看到两个方面的路径:一个是胡塞尔的描述现象学方法。胡塞尔关于意识对象在意识活动中在视阈(包括内视阈与外视阈)中自身被给予或被构造的描述图式在梅洛-庞蒂对知觉的考察中得到运用,当然有些方面是以格式塔心理学这一中间路径达到的;另一个不是很明显的方面则是存在论的分析,因为身体不同于意识的向度,它不仅是认知的,而且还是存在的,这使得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在一开始就有了不同于胡塞尔的潜在的存在论向度,在这个向度上,虽然我们无法确切地就断言说哪些方面梅洛-庞蒂受到了海德格尔、萨特的影响,但至少可以说他们共同地具有了一种走出纯粹认识论的——在胡塞尔那里被视为严格科学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