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模式
一 文化创意产业模式多种多样
产业发展模式是特定条件下产业的发展路径和机制的抽象概括。选择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模式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创新模式。从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来看,发展模式多种多样。以文化产品为主体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文化与创意相结合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通过虚拟经营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文化创意产业,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企业产业化运作与社会各界文化创意活动相结合,专业化的职业文化创意队伍与民众的创意激情相结合,文化创意产品用创新的营销模式等。由于创意人才和文化资源的个性不同,世界各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发达国家都拥有发达的文化创意产业,但因各地经济文化基础不同,没有统一的发展模式。
英国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较早且发达的国家。历史上殖民文化形成的语言、宗教和价值观念泛世界化,因此其传统文化符号和体系以整个世界为市场,如莎士比亚、狄更斯、摇滚等。美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借助其效率经济模式,文化得以传播,成为世界时尚,如好莱坞、芭比娃娃等;另一方面则是靠技术领域的创造力,以硅谷、波音、微软等为代表。日本创意经济则是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兴起的,其机器人、动漫、工业设计都体现着卓越的创造力。韩国在政府强力主导的推动下,创意产业的影响不断扩大。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则是利用其历史文化影响力,如文化遗产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承办的第五届“创意中国·和谐世界”文化产业国际论坛上,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教授约翰·哈德利提出创意产业发展有三种模式。创意行业不仅仅是一个单独的行业,它是经历了很多的阶段,而且有三种不同的模式。第一种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就是有着专业性的知识专家。第二是创意性的经济,这不仅仅是消费者创意性产出,同时也是商业的产出,这能使得另外的商业获得增加值,这也是根据创意性的专业知识来推动的,但是对于整个经济是有促进作用的。第三种是基于新的发展,比如说数字化的文化,这是基于一种创造性,全体共鸣的潜力,这是一种开放式的创意网络。
二 几种代表性的创意产业模式
(一) LOFT模式
LOFT,英文的解释是“仓库”、“阁楼”。20世纪40年代,LOFT首先在美国纽约出现——艺术家与设计师们利用废弃的工业厂房,构造各种生活方式,创作行为艺术,或者办作品展。在20世纪后期,LOFT这种工业化和后现代主义完美碰撞的空间,逐渐演化成为一种时尚的居住与工作方式,并且在全球广为流传。
这种发展模式主要是利用废弃的工业厂房、仓库、传统街区,改造成充满情趣的居室、工作室和办公室、舞蹈室、画廊及电影制作室等,从中分隔出创作、设计所需要的各种空间。它主要是利用廉价而又能引发创作激情的空间,创造新的生活工作模式,充分表达自由创意和传统文化,吸引各类艺术人员和创意设计机构,创立创意工厂和综合娱乐休闲空间。其典型案例有纽约的休南区、北京的798、上海的新天地、杭州的LOFT 49等。
青岛创意100产业园也是这种发展模式的代表。创意100产业园位于青岛市南京路100号,由原“青岛刺绣厂”旧厂房改建而成,由青岛麒龙文化有限公司负责整体运营。这是青岛市(也是山东省)第一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山东省首个将旧厂房改造成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先锋,创意100产业园在城市历史文脉保护、老厂房功能转换、推动城市功能再造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目前园区内已经形成了LOFT办公空间、商务配套中心、创意展厅、创意市集、创意企业孵化器等主题功能区,改造了五楼空中秀场,使之成为青岛文化创意产业类人才孵化、实训基地。该项目的成功启动与运作使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的业态迅速集聚,促进了产业的规模发展。
(二)明星模式
这种模式是对传统的知识产权范围内的出版、影视、娱乐、表演等进行创造性加工,打造明星效应。以造星运动或明星效应为主导,通过扩展和延伸产业链,来制造一系列增值产品和衍生产品。其典型案例有英国的《哈利·波特》系列、韩国的“韩流”等。
(三) CIP创意产业园区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政府与教育界联合建设工业园区,充分发挥官产学研一体化的优势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其典型案例有澳大利亚的昆士兰科技大学创意产业园、清华科技园、“同济现代建筑设计一条街”等。
(四)数字技术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发展动漫产业、网络游戏产业等,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内容文化产业,它是传统文化产业与数字技术相结合的新产物,衍生产业链广阔。其典型案例有日本的动漫产业、韩国的网游产业、长沙的动漫游戏产业基地等。
(五)香港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政府投资建立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作。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为创意产业拓展海外市场。把政府政策和企业大型基础设施密切联系起来,打造良好的综合软环境来支持文化品牌打造与创意创新理念。其典型案例有中国的香港、英国的伦敦、韩国的汉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