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卷起农奴戟:中国苏维埃土地革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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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海陆丰苏维埃政治文化研究

中共党史学界对1927年11月至1928年3月的海陆丰苏维埃已有一定的学术关注,普遍高度肯定海陆丰苏维埃在土地革命中的历史地位。笔者注意到,尽管海陆丰苏维埃得到当时中共中央和广东省委的高度重视,但是海陆丰苏维埃被颠覆后,其经验并未成功复制到其他苏维埃土地革命的政权中,反而成为一个孤例,并不具有任何典型示范意义。通过全面考察海陆丰苏维埃的内在机理,可得出如下结论:与井冈山斗争以后中国各地工农武装割据相比,海陆丰苏维埃在政治认同上,试图复制“十月革命第二”的革命图腾,在斗争手法上追求通过大规模群众暴动和军事化实现对群众的动员,并且把法国大革命雅各宾专政式的革命恐怖作为维系民众对革命和苏维埃信仰的有效手段。最后,海陆丰苏维埃的斗争周期,随着革命激情的过度释放而不可避免地走入遣散期,并最终被占绝对优势的国民党新军阀正规军队颠覆。

一 海陆丰苏维埃的政治认同

(一)革命图腾的铸造

唤起共同的政治认同对于海陆丰革命领导人将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转化为苏维埃运动,具有重要的号召作用。“斗争政治的参与者始终操纵、谋划、修改和重新解释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斗争各方的身份。”[134]革命领导人尤其具有这样的主动意识和手段。共同的政治认同使革命参与者获得某种身份,“它将人们与某些社会情境而不是其他人联系起来,通过将这些人吸收进那些情境来激活这些身份”。[135]海陆丰苏维埃领导人是通过铸造赤色革命图腾和向群众灌输对共产党的绝对信仰来实现这一目的的。

革命领导人通过铸造赤色意义的革命图腾,渲染赤色的革命氛围,从而有效摄取群众的集体崇拜心理,深刻感染革命群众的情绪,在政治认同完成的同时实现对群众的革命动员。为此,革命领导人刻意营造出一派沸腾的赤色革命氛围。如1927年11月7日的十月革命纪念日群众集会上,“会场一切装饰都用红色,一切旗帜都用国际旗,并有第四团之军乐队参加”。[136]革命领袖彭湃也极力渲染这种赤色氛围:“满天的红旗招展,马克思马路列宁马路中山马路两旁都写着红字的标语,我们的会场墙壁栋柱都捆着红布,盖会场的也都用红布,显然把全城变成红色的海洋。”他用过新年来形容革命的未来:“从此以后,我们若能很坚决的大杀土豪劣绅地主资本家把一切的反革命杀得清清楚楚,把一切田契租簿烧掉,明年便可分配土地,后年便可从外国买大机器来耕,大后年便可于各乡村建设电灯自来水娱乐场学校图书馆……我们的新年愈过愈大。”[137]

革命领导人为制造赤色革命氛围,还特意鼓吹海陆丰苏维埃的独尊价值,甚至把现时的革命与十月革命直接联系起来。在海丰全县工农兵代表大会上,一位革命领导人宣称:“这个代表大会,第一次在俄国莫斯科举行,第二次在我们小莫斯科的海丰举行”,仿佛海陆丰苏维埃就是那场划时代革命的最直接的翻版。因此海陆丰苏维埃的任务便是:“海丰肃清之后,我们还应当帮助其他各县去肃清反革命派,使全广东全中国全世界都是我们亲爱的革命同志,然后我们的革命才能够成功。”[138]彭湃也在这次大会上宣称:“现在不是单单要海丰的革命成功,还要使全广东全中国全世界的革命成功。”[139]另一位革命领导人也宣称:“今日就是成立海丰苏维埃政府,还要扩张我们的力量,去帮助别县别省,以至全中国全世界,我们得到一日政权,就要做一日工作,以达到最后的成功。”[140]这些革命领导人俨然以新的中国乃至世界革命的中心和策源地自居,颇有几分“世界革命”的豪情和“十月革命第二”的自我陶醉。

(二)对共产党信仰的灌输

为树立群众对革命领导者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信仰,革命领导人首先对现时的革命对象、曾经的革命领导者之一的国民党进行了言辞激烈的揭露和抨击,指责国民党在“四一五”政变后“已成为屠杀工农压迫群众之反动政党、各派军阀玩弄之工具,青天白日之旗帜,亦已成为白色恐慌之象征。中国垂成之革命,遂断送于反动国民党之手”。[141]在革命领导人的引导下,农民对国民党的信任发生崩溃,以至于“蒋介石在广州专政时,国民党三个字在海陆丰的农民看来已经是臭烂的了。他们说:‘国民党已于三月二十日寿终正寝了,五月十五是出葬的日子’”。结果,共产党人赢得了农民的信仰,“全体的农民倾向于共产党,觉悟和坚决的便加入了共产党,他们知道只有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保障已得的胜利不致失坠,亦只有共产党才能完全解放他们”。[142]

在揭露国民党反动本质的基础上,革命领导人号召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从而为革命中工农群众的政治认同指明了方向。彭湃在海丰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向工农群众庄严宣布:“我们要免受一切痛苦,更要起来拥护中国共产党,实行土地革命。因为土地革命是共产党目前要紧的工作。”[143]另一位革命领导人也明确指出:“苏维埃政府完全是中国共产党组织的,完全受中国共产党指挥的,没有中国共产党,当然没有苏维埃政府,中国共产党完全为工农兵谋利益的,苏维埃政府也当然是为工农兵谋利益的。”[144]一位红军领导人也号召农民团结在共产党人的旗帜之下:“中国共产党是始终为农民阶级谋解放的,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和敌人斗争的唯一领导指挥机关。所以我们要一致加入中国共产党,站在中国共产党旗帜下和我们奋斗。”[145]一位农民代表甚至用极生动而形象的比喻号召农民加入共产党。他说:“国际旗内的镰钩刀,好比耳爬一样,大家拿来将耳屎钩出,将各同志的佳言纳入,回家后把这里极紧要的话转告其余各同志,并叫他快快加入中国共产党。”[146]

二 海陆丰苏维埃的斗争手法

(一)对革命赤色恐怖的推崇

海陆丰苏维埃的赤色恐怖,一方面是法国大革命雅各宾专政式革命暴力和俄国十月革命赤色恐怖在中国革命中的重现,另一方面又是土地革命初期革命暴力的典型表现。赤色恐怖被革命领导人作为鼓舞工农群众革命情绪,启发阶级仇恨,诉诸阶级斗争实践的有力手段,又是维系群众对革命事业热情与信仰的有效工具。革命领导人鼓励群众有组织地对革命对象土豪劣绅和地主阶级展开集体性暴力甚至屠杀行为,将之视为锻炼群众革命意志,体现无产阶级觉悟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行动。

一位革命领导人在海丰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公开鼓动:“将一切土豪劣绅大地主要杀尽。这都是非常简单的,不独要杀尽土豪劣绅大地主,还要杀尽乡村间的女巫僧侣以及一切无用的人,然后才能够说是肃清封建势力。”[147]另一位革命领导人则明确指出杀戮土豪劣绅与土地革命的必然关系,从而为农民的暴力行为提供理所当然的理由。他认为“因为一切土地是天然的公共的,不是大地主自己产生出来的,所以一切大中地主土豪劣绅应该把他杀得干干净净,把土地归还农民”。[148]

海陆丰革命领导人认为农民只有在对土豪劣绅等反动势力的自觉杀戮中,才能体现出其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因此海陆丰苏维埃时期对土豪劣绅地主阶级的杀戮成为这次革命运动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革命领导人自豪地宣称:“有阶级觉悟的海陆丰农民,有阶级斗争的经验和教训的海陆丰农民,对于豪绅地主及一切反动势力之尽兴搜捕杀戮,在此次暴动中及暴动后更加显明的表演出他们彻底的阶级性了。”在他们看来,工农群众“第一视为重要的工作,就是自动手的铲除一切剥削阶级的势力。他们毫不顾惜的搜捕各处的豪绅地主及重利盘剥者。他们完全站在阶级观点上将这批豪绅地主剖腹割头,无论任何反对分子,都毫不客气的就地杀戮,直无丝毫的情感以为好恶生杀的标准”。[149]于是,在以阶级斗争名义进行的暴力行动中,农民便事实上与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换言之,革命领导人是通过引导农民自觉的暴力行动,来唤醒他们的阶级意识,振奋他们的革命热情,锤炼他们的革命意志。

革命领导人尽可能发挥群众在革命暴力行动中的自觉意识,引导他们主动冲击旧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革命领导人自信地表示:“屠杀土劣地主的工作是很容易做的。我们决定由各乡区农民自己去干,就地杀戮,不用解送,财产一概没收,房屋一概焚毁。海丰各区农民大部分都能很勇敢的在本乡村做这工作,约计全县杀戮土劣地主五百余人,有的拿来割头剖胸腹。”[150]革命领导人认为群众暴力宁滥毋缺,甚至上升到经验高度:“历次斗争的经验使党及群众深切知道,对反革命宁可过度的残酷,不能有丝毫姑息。故准群众自由杀人,杀人是暴动顶重要的工作。”他们宣称:“‘宁可杀错,不要使其漏网’,这是时时警告各级党部及同志的。”于是他们欣喜地看到:“反动的乡村有些全乡焚烧了,因为这是群众要求的,焚烧反革命的乡村或屋宇的时候,群众特别踊跃。”[151]

革命暴力往往被升级为政治狂欢。在1927年11月7日的十月革命纪念日群众集会上,“在开会前枪决八九个反动派,割首剖胸者有之,露尸于街衢马路上,并在会场焚毁许多田契,民众颇为热烈”。[152]在1927年11月22日的海丰全县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先在会场焚烧红印契十余担,并于各处枪决反动派十余人,赴会群众无不称快”。11月21日,当捷胜战斗中的俘虏被押解到会场时,会议“付全体代表表决时,全场皆坚决齐呼处以死刑,于是全场又欢呼鼓掌不绝。及后遂唱歌高呼口号闭会。闭会后,该被获反动派,即在会场就地处决,围观者人山人海,皆极口称快”。[153]

截至1928年1月,海丰县苏维埃共处死反革命分子1922人,“多是由赤卫队杀头,或交由农工妇女杀”。[154]在海陆丰苏维埃的推动下,邻近的普宁县也展开了暴动。在“暴动绝对群众化”的指示下,普宁县委要求各区在暴动发起三天内至少做到“杀戮三十人以上的反动分子;焚烧三十间以上的反动分子房屋,没收其财产,努力宣传及领导农民实行烧田契租簿及毁田茔债券等”,把暴力作为衡量革命成果的量化指标。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第八区的暴动群众“分四次出发进行烧屋杀人”,第九区暴动群众“分四路进行烧屋杀人”。第五区暴动群众没收西社土豪黄励生家房屋,没收谷子及乌糖数百担,“可笑一般妇人抢到乌糖涂得一面黑黑,还是拼命的抢着”。[155]

(二)正规军事力量和群众武装的抵牾

海陆丰苏维埃的革命武装包括正规军队工农革命军和地方武装农军、赤卫军两种类型。前者番号为工农革命军第二师、第四师,分别由南昌起义军二十四师余部和广州起义军教导师、警卫团以及工农武装余部改编而来;后者纯粹为海陆丰土生土长的工农群众武装。在海陆丰苏维埃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革命领导人忠实贯彻了中共中央和广东省委以群众暴动为主力、正规军队为副力的动员路线。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地方主义的干扰,正规军队与群众武装之间又产生了一些抵牾。

1927年广东省委指示海陆丰县委,在暴动和土地革命中,“切实的使各区乡农民群众自己动手,没收地主财产,不特不可依赖二十四师,且不可完全依赖农军,不可完全以二十四师去杀豪绅地主,必当以农民为主力去干,二十四师只是一种副力,当然要尽力帮助农民”,并特别指出:“只要广大农民群众起来杀土劣地主,没收土地,才是真正胜利。”[156]1928年2月,广东省委指示东江特委在暴动中“必须以农民群众之冲击在敌人所在地及其左右与后方,农民群众之骚乱与包围,及敌人内部之崩溃瓦解,为主要的方式”。正规军队“最好分散到各方面,帮助鼓动各方面农民群众起来。军队既不是战斗的主力,最好在行动中以连为单位,至多以营为单位,与其单靠合军队全力进攻一处,不如联合各方农民进攻多处”。[157]即使是在最危急的时刻,省委仍然对群众武装力量怀有坚定信心。海陆丰失守后,省委要求东江特委在反攻中,“主要的方法就是号召广大群众四方八面去包围敌人,四面冲锋,使敌人恐慌瓦解,决不是专靠正面的冲击来决胜负”。[158]中央也指示广东省委:“必须整顿扩大军队,实行各村农民各业工人的集体兵役制,彻底改造现有的旧军队,以创立工农革命军,调遣出去作战,扩大革命地域。同时各乡各县本地只编民警性质的赤卫队”,从而做到“只有少数的现役军队而有普遍广大的军事训练”。中央希望海陆丰现有外来正规军队能够在本地得到扩充,“每师须尽量的充实,务使一师达到三团的组织。每师的枪械除以一团保留其新式者外,余下的两团可以把农民的土枪编入”。中央希望地方赤卫军如能“不仅在保卫其所隶属一个区域的政权,并应联络其邻区的赤卫队员共同保卫政权的联络责任”,那么正规军的工农革命军就可“在这个联防的责任外更负有向外发展的最大前途”。[159]

海陆丰革命领导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既定的以农民为主力、军队为副力的军事路线,自豪地宣称:“此次伟大的暴动,杀人更攻城,完全由工农自己为主力的斗争,第四团的武装,完全仅在协助之列,完全系工农民众自动手的斗争,而毫无军事投机的倾向。”[160]海陆丰第三次暴动后,东江革命委员会宣布开始组建工农革命军,“先在海陆丰两县招一千名(海丰六百陆丰四百),凡携枪来报名者则特别优待,或由东江革命委员会将其收买,如不愿意者,退伍后该枪由农民自己携回。在伍时期,一切装备费用,革命委员会负担。以下两种携枪来报名者,皆给与相当奖金”。从收买枪支以及给予奖金情节观之,此招募类似雇佣兵制。但从海陆丰县委表示“现在因为没有枪弹及军事人才可训练,故所招募之兵,不能集中来训练。我们决定先将额数招足,每人发二毫钱,暂时给他回家,准备于枪弹及军事人才一到,便可马上集中起来训练”来看,[161]尚属权宜之计,今后军队建设方向仍可向义务兵役制发展。革命领导人因应募者过多,“遂决定各乡则组织赤卫军,为乡政府政治警戒之用,所有各乡武装农民,均编入赤卫军,轮流为乡政府服务。同时并由农军中挑选千余人,编成工农革命军,以作镇压一切反动势力及巩固政权之武力”。[162]可见,在革命领导人的设计中,赤卫军和工农革命军性质显著不同,前者为非正规本土化武装,后者为正规军队。1928年1月,海丰县委希望群众武装做到“每乡定至少应有赤卫队三十名,每区各应有九十名,此赤卫队应由工农自己担任,不发薪水伙食,工农能全数武装”。[163]

但是,海陆丰苏维埃武装力量的建设始终受到农民乡土意识和地方党组织地方主义观念的制约。相对正规化的农军的发展甚至不及纯粹本土化的赤卫队。革命领导人把责任推脱给农民的落后性:“要农民自己拿枪出来当兵,他们是不大愿意的,叫他们铲除本县尤其是本区的土劣地主和民团保安队作战,他们死也愿出来干,要他们携枪出来编练成军调到别处打战,就不大愿意干了”。这说明海陆丰苏维埃的革命图腾尚不能凌驾于农民的乡土意识之上。更何况革命领导人自己对正规军事力量的建设态度也并不十分坚定。他们担心“在第二师方面固得扩充兵力,但海陆丰本地农民未免失了一批武装力量”。所以他们也只不过“主张把这些农军补充入第二师去训练”,为的是“因为将来不一定要随红二师远离海陆丰,而农军则已得到一个训练的结果”罢了。相反,纯粹本土化的赤卫军的建设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海陆丰苏维埃要求“凡各区乡所有武装农民都须编入赤卫队,一切军装由各区筹款去做,将某一区中赤卫队编为若干中队小队分队,轮流向区政府服务”。[164]海陆丰革命领导人甚至抱怨上级在工农军事化方面没有给予他们必需的支持:“东江特委虽曾一度的请求省委设法帮助枪弹,以便武装农民,加强海陆丰苏维埃的巩固,而省委初则承认,请国际设法,后乃云:你们需要枪弹,即是犯了军事投机。”[165]在海陆丰各类武装中,外来的正规军的待遇反而不如本土武装。“红军每月生活,除伙食外,无论官兵,每员发给零用一元或二元不等,而农军赤卫队每月除伙食外发给五元至七元不等。”问题的根源仍然是地方主义,这导致红军与农军、赤卫队的隔阂:“农军赤卫队每次斗争喜欢发洋财,少有勇敢善战者。并间有地方观念,即是士兵同志,不愿离开本境,否则私逃。如是,红军对农军赤卫队往往轻视”,尽管“外表彼此绝无界限分别,亲爱如故”。[166]地方观念对海陆丰苏维埃工农武装建设危害极大,“海陆丰民众阶级革命性固有,但地方观念亦甚重,只愿充任农军与赤卫队,而不愿充当工农革命军,因农军赤卫队较自由,所获亦多”。外来的工农革命军,“既不自由,生活亦较苦,故曾应募工农革命军者,无论同志或非同志,十之八九皆潜逃”。[167]此外,地方武装之间也存在隔阂。海丰县委抱怨:“海丰军队指挥很不容易,因多系农民出身,地方观念太浓厚,故调动不易,而且薪水多,至影响于其他军队。”[168]

广东省委希望通过把本土武装调出本地到异地服务的轮换制来解决地方主义的问题,为此要求“军饷不必太高,以打破雇佣兵制的旧习惯,而发农民自动武装的观念,这是由募兵制转到自愿兵制的必须经过的阶段。因打破乡里观念,易于调动问题,就要加紧政治的训练,同时多与海陆丰等地的农军换防,并且加入非海丰人混合编制起来才可以慢慢打破的”。[169]但是难以克服的地方主义积习干扰了省委的上述设想。

尽管中央、省委和海陆丰革命领导人反复强调在暴动和苏区发展中农民武装的绝对重要性,相应降低正规军队为辅助性副力,但客观上正规军红二师和红四师在推动革命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至少非辅助性可以形容。红二师“前后帮助海陆丰农民建立了苏维埃政府,肃清了紫金第三区的大地主,在惠来普宁两县亦帮助农民发展暴动”,红四师“帮助了普惠潮陆四县农民发展暴动,解除了逆军一团余的武装,击溃逆军二团以上的兵力”,两处白色顽固据点捷胜、碣石更非正规军难以攻取,实际上承担了主要军事任务。因此革命领导人亟呼:“如此少数红军,如仍不设法保存,将来影响东江暴动极大。”相反,“农军之成立,大致征募农民,大半有家室,其组织无军队纪律;无事时除少数在团部外,其余均回家工作”。[170]群众也在斗争实践中日益认识到正规红军的实际价值。“起初农民说红军打军队,农军打民团,后来有几处民团也是红军打的,于是农民觉民团都要红军来打了。”因此农民对红军产生依赖心理。这迫使革命领导人策略性地顺应了农民的这种心理,从而被省委批评为“表现出重视武力轻视民众的弊病”,指责他们一方面“对于红军的鼓吹过分夸张”,结果“养成农民倚赖红军。一切问题均不肯自己动手,而求助于红军,作战时农民亦完全不肯上前”;另一方面,“宣传均只是夸张各地战胜或暴动等不尽实在的消息,或是提出打到潮汕打到广州等夸大口号,全不注意根据工农本身实际问题”。[171]但是红军因地方党的地方主义而日益情绪低落,他们抱怨:“东委只要我们去拼,我们打胜了只是农民更加依赖我们,打败了使农民更加气馁,我们何必送死。”结果四连红军加上五千农军尖串队居然被六百敌军打败。[172]

这一抵牾现象是土地革命初期人民军队建设中的普遍现象。井冈山斗争时期也曾发生过当地农民群众对正规红军参与不足的问题。这一问题将会随着苏维埃运动的开展逐渐解决。可惜海陆丰苏维埃建政短促,没有很好解决这一问题便告失败,从而留下沉重的历史遗憾。

三 海陆丰苏维埃的斗争遣散期

(一)革命暴力宣泄后的厌倦

任何一场社会运动,不管其激烈程度如何,暴力风格是否明显,都不可避免具有斗争周期。斗争周期的主要特点是:“集体行动倾向以发起者向无关群体和对手的扩散。无关群体会响应成功挑战的示范影响,或至少避免镇压;对手则会制造对抗运动。”[173]正如海陆丰苏维埃是以大革命时期就基础深厚的海陆丰农民运动为策源地,向周边东江地区扩展。而社会运动进入遣散期的关键在于动员力度的减弱,“最简单的原因可能就是力量衰竭”。[174]海陆丰苏维埃虽然通过革命图腾的铸造和赤色恐怖的渲染,特别是鼓励自觉的集体暴力,争取了群众对革命的积极参与,实现了革命动员的目的,但是因为革命激情在高潮期的过度释放,特别是伴随着激烈的集体性暴力,作为一场社会运动的海陆丰苏维埃理所当然地也走向这种遣散期。

靠杀戮阶级敌人维系的革命激情,实际上是赤色恐怖的幻影。这种激情其实来源于对胜利前景理所当然的自信。这种自信随着暴力活动的升级而日渐膨胀。然而当赤色恐怖难以持续,换言之,当农民成为敌人暴力行动的对象时,这种自信立刻转化为对革命前途的失望,而且往往任凭革命领导人的鼓动也难再重新振作。随着战斗失利的增加,赤色恐怖的强心剂逐渐失效。革命领导人抱怨:“农军是有进无退,可以胜利而不能失败的。原来暴动要勇往直前,不能有丝毫退守的心理,要天天得到胜利,才能维持群众的勇气,而在农民中间为尤甚。”战斗的失利使“参加战争的许多人认为完全失败而没有希望了,几次攻城不成,群众以至一般同志,总以为我们的将来是凶多吉少”。顺利的时候,“在有多少胜利的时候,你要多的交通员运输或侦探都有许多在尽义务”,不顺利的时候,“如有一点不利的消息,他们就马上心灰意冷,觉得什么事都完了,那时你要一个人送信,就同志也还要发生问题”。[175]

革命激情通过暴力行动尽情宣泄之后,负面作用开始暴露。“因为广东乡村或异姓的械斗的封建习性最深,因此在屠杀反动派的时候,还是旧的械斗宿怨封建的遗毒,使到一村一村的人整个的屠杀或逃走。这是不甚好的。”希望通过革命暴力和赤色恐怖维系群众与革命的情感联系,并且在这一过程中锤炼群众阶级觉悟的革命领导人,显然不可能事先考虑到上述因素。于是他们不可避免地要为这些负面影响承担后果,尽管省委仍然肯定他们“当然一在开始的时候不得不过分一点,以发动群众革命的情绪”。[176]过度的暴力不仅引起群众反感,也给敌人以攻击革命的口实。“对于大杀大烧主义中发生一种不好现象,如海丰之捷胜城、陆丰之碣石城、惠来的葵潭城、惠来县城,攻下后完全焚烧,竟有成千成百的无产阶级也被杀烧了。嗣后反动群众利用此机会向农民作反宣传。如是,有许多农民都是以为共产党是杀人党,并且造出杀尽老少的谣言出来。”[177]中央也注意到这一问题,于1928年1月指示广东省委:“多少有原始性的农民暴动固然不必能免原始性的恐怖现象,但是我党的领导除掉勇猛领导这种热烈情绪去肃清反革命外,还应努力于有组织有政治意义的行动。”[178]

革命激情的过度释放必然带来精神涣散,如1928年1月召开的东江农民代表大会,居然出现了“代表精神顿觉涣散,在每天开会中,都不能依时赴会,在开会后,仍有三三两两的入场,他们只有在其寄宿的地方谈谈或到街上去玩玩,看看舞狮唱曲。在会场的表现又不是好,一部分不是交头接耳,就是瞌案和怕冷的缩作一团,尤其是对于报告过长的煞尾更没有注意”。[179]这与两个月前海陆丰苏维埃建立时群众集会上亢奋的精神状态相比,充分暴露出革命激情释放后的心理倦怠。在革命高潮时期过度膨胀的党组织,在危机到来时顿时涣散甚至土崩瓦解。“海陆丰发展太快,对于党的训练缺乏,故每个党员鲜有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当每次改变叛变灰心不干以及逃走的,至少在百人左右。”[180]本来就不及海丰党组织坚强有力的陆丰党组织更不能经受住残酷斗争的考验。“在各部分工作的人员不是用火烧出来的同志,更是受了处罚及投机分子。”当敌人进攻时,他们表现得“简直是没有党的事,没有我们的民众”。[181]过度的宣传也开始产生副作用。省委指示特委,“不应专事宣传捷报,似乎是炫耀征服之武功,使群众产生许多错误心理。而且若专说捷报,一无此项消息,便使群众感到沉闷,反产生不良之影响”。[182]

1927年12月28日的所谓“二八事件”,使海陆丰苏维埃的虚弱暴露无遗。一个国民党军队入侵的谣言顷刻间使党政机关慌忙撤离自称“小莫斯科”的海丰,以至于东江特委无奈地承认:“二八事件的虚惊时,民众的组织既已是一个空壳挂,苏维埃政府也是掉了很多行李爬墙自相逃散,县委的同志变零丁孤苦迷路的孩儿可怜。”[183]东江特委在“二八事件”后,也感到有必要对党员进行训练。他们看出“党的同志不明了土地革命的意义,没有暴动的决心和煽动领导群众之能力,无处不表现其低能状态”。[184]“二八事件”还使知识分子干部的威信跌落,与工农干部的矛盾也因此激化。广东省委甚至认为“二八事件”的发生“是各级指导机关充满智识分子的原故。智识分子的动摇不定怯懦退缩,这次‘二八事变’又教训我们”。知识分子被从阶级立场方面加以否定:“智识分子没有阶级立场,其所以跑到革命方面来,好的是受了工农革命的影响或感觉到自身没有出路,坏的完全是一时的投机,来做官拿钱。”[185]

对自身力量和革命图腾的过分自我陶醉,深刻影响革命领导人对海陆丰苏维埃武装割据前景的评估。他们过分夸大军阀混战局面对革命的积极影响,认为:“海陆丰的苏维埃政权,在此东江军阀互相火拼之中。张发奎李汉魂要取潮汕则不愿经过共产党的老巢海陆丰,因为若取道海陆,而张黄部必先与共产党的老巢火拼后才能直达潮汕。”他们自信地认为:“事实上海陆丰的赤色暴动,不是短时期及少数部队能镇压下去的”,所以他们料定:“如此先将自己的精力去与各个军阀所反对的大敌共产党消耗,才能夺取潮汕,这是张黄所不愿为者。”张发奎如此,“陈铭枢、钱大钧等要取惠州,亦基上的理由,不敢通过海陆丰而与惠州敌人作战,盖恐海陆丰的共产党折崩阵脚也”。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海陆丰的政权必然继续稳定下去是毫无疑义的,并且双方的军阀怕共产党比怕他自己前面的敌人还要厉害。”[186]海陆丰革命领导人只片面地看到军阀混战带给自己的有利条件,而忽视军阀也有暂时妥协一致镇压革命的可能,更没有考虑自身精神涣散等消极因素。

(二)群众心理的倦怠

导致海陆丰苏维埃的斗争周期必然走向遣散期的另一重要原因,是群众政治性格的天然弱点,导致群众不可能如革命领导人期待的那样能够始终保持鲜明的阶级自觉意识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相反,农民作为私有小生产者唯利是图的本性往往使革命领导人对他们殷切的期待,顷刻化作巨大的失望和愤懑。如陆丰东南各区群众在攻打碣石战斗中的表现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他们听见第四团来帮助攻击碣石,他们也通通起来了,男的女的老的幼的通通都到阵地来。但他们并不是携带武器来杀敌的,他们都手携布袋预备乘这机会大发横财。”革命领导人把这种令人失望的表现归咎于“数万的农民群众因为党不能去组织他领导他遂致很散漫的,把他们的革命性阶级性变成为发横财和城乡的斗争”。[187]其实,群众的“反叛和破坏行为的爆发总是十分短暂的,群体强烈地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因此很容易屈从于世俗的等级制,难免会十分保守,对他们撒手不管他们很快就会对混乱感到厌倦”。[188]事实证明,海陆丰苏维埃时期群众有组织的、受到革命领导人有目的鼓动的集体性暴力行动,并没有真正唤起广大农民群众自觉阶级意识的形成。因此党对农民群众阶级意识的灌输,绝不仅仅如海陆丰革命领导人设想的那样简单和便捷。

农民的小生产者本性使他们的乡土观念根深蒂固,绝非短期内的教条灌输和感情鼓动可以撼动。于是,“农民虽在前敌作战的时候,如果敌人骚扰他们家乡,那么他要放弃一切,回去对付或去搬家携带妻子去避难”。[189]陆丰的群众首先对革命产生倦怠。在大安战斗中,“群众并未见一个起来帮助。据同志报告,他手持红旗吹角叫农民来助战,农民有的只跑求免战,谓敌人败时我们才来追击的”。[190]“二八”事件使群众对党的信心大减,加之“民众眼见海丰工农革命军调往他处,驻防县城甚少,同时汕尾方面日有兵舰到来耀武扬威,害怕成分莫不为少”。1928年新年武装集会竟然“群众虚惊,散撞乱跑”。海丰县委认为“这就是二八事变后最明显的余波”,说明“党对于群众能力不是日益增加,反是日益薄弱”。[191]

综上所述,海陆丰苏维埃试图通过铸造革命图腾和灌输对共产党的信仰,建立群众对革命的政治认同。为维系群众对革命的热情,启发群众的无产阶级觉悟,革命领导人鼓励群众在赤色恐怖的氛围中主动参与暴力行动,实现对革命的积极参与。革命领导人忠实贯彻上级党组织的以群众为革命主力、正规军队为副力的军事路线,但在实践中又受到地方主义的影响。由于革命情绪的过度宣泄后的必然倦怠和群众天然的政治弱点,海陆丰苏维埃运动不可避免地进入遣散期,并最终在占有绝对优势的敌军围攻下失败。虽然与井冈山斗争以后中国各地工农武装割据相比,海陆丰苏维埃的经验在中国苏维埃运动中不具备典型示范意义,但是其独特的政治文化仍然值得学术界研究和反思。


[1] 唯一对1927年、1928年武装暴动做综合研究的著作为黄琨的《革命与乡村:从暴动到乡村割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该书仍然在重复传统党史著作对革命暴动为“左”倾盲动错误表现的指责。特别是该书反复强调共产党方面力量的薄弱和国民党方面的压倒性镇压力量之间悬殊的对比,似乎革命暴动根本就是多余的、无意义的政治行为。

[2] [美]道格·麦克亚当、西德尼·泰罗、查尔斯·蒂利:《斗争的动力》,李义中、屈平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259页。以后所引此书均为同一版本,恕不一一注明。

[3] [美]查尔斯·蒂利、西德尼·泰罗:《抗争政治》,李义中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140页。

[4] 同上书,第192页。

[5]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决议案》(1927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党史征集委员会、中央档案馆:《八七会议》,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129页。以后所引此书均为同一版本,恕不一一注明。

[6] 刘伯承:《南昌暴动始末记(1928年6至7月)》,载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南昌起义》,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版,第156页。

[7] 李立三报告:《八一革命经过与教训(1927年10月)》,载《南昌起义》,第85页。

[8] 任弼时报告:《关于秋收暴动的情况与计划(1927年9月27日)》,载中共湖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协作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4页。以后所引此书均为同一版本,恕不一一注明。

[9] 《中共湖南省委给润兄并转中央的信(1927年7月23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32页。

[10] 秋收暴动之始末:《潘心源向中共中央的报告(1929年7月2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120页。

[11]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湖北农民暴动经过之报告》(1927年10月),载红安县委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黄麻起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63页。以后所引此书均为同一版本,恕不一一注明。

[12] 《黄安县委关于黄麻暴动经过情形给中央的报告》(1927年12月14日),载《黄麻起义》,第78页。

[13] 郑位三:《红色的黄安》,载《黄麻起义》,第135页。

[14] 《中共广东省委通告:关于最近工作纲领》(1927年10月15日),载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广州起义》,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8年版,第64页。以后所引此书均为同一版本,恕不一一注明。

[15] 《中共广东省委报告:关于张李之战及广州暴动之准备和策略》(1927年12月11日),《广州起义》,第114—115页。

[16] 《斗争的动力》,第71页。

[17] [美]查尔斯·蒂利:《集体暴力的政治》,谢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18] 《中央委员各省区特别市海外各党部代表联席会议宣言》(1927年8月1日),载《南昌起义》,第20页。

[19] 《张国焘报告》(1927年10月9日),载《南昌起义》,第165页。

[20] 《共产国际代表罗明纳兹的报告》(1927年8月7日),载《八七会议》,第54页。

[21] 《中央常委代表瞿秋白的报告》(1927年8月7日),载《八七会议》,第71页。

[22] 《中共湖南省委目前工作的计划》(1927年7月),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27页。

[23] 《中共湖南省委给中共中央的信》(1927年8月20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50页。

[24] 《中共中央复湖南省委函》(1927年8月23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55页。

[25] 《彭公达同志关于湖南秋暴经过的报告》(1927年10月8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99页。

[26] 《两湖暴动计划决议案》(1927年8月29日),载《八七会议》,第150页。

[27] 《中共广东省委通告:关于最近工作纲领》(1927年10月15日),载《广州起义》,第66页。

[28] 《贺龙告全体官兵书》(1927年8月),载《南昌起义》,第36页。

[29] 《中共中央通告第十三号:为叶贺失败事件》(1927年10月24日),载《南昌起义》,第58页。

[30] 刘伯承:《南昌暴动始末记》(1928年6—7月),载《南昌起义》,第145页。

[31] 《中共中央关于湘鄂粤赣四省农民秋收暴动大纲》(1927年8月3日),载《八七会议》,第103页。

[32] 《最近农民斗争的决议案》(1927年8月11日),载《八七会议》,第39页。

[33] 《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决议案的发言》(1927年8月7日),载《八七会议》,第73页。

[34] 《共产国际代表罗明纳兹关于农民斗争决议案的发言》(1927年8月7日),载《八七会议》,第74页。

[35] 《彭公达同志关于湖南秋暴经过的报告》(1927年10月8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96页。

[36] 《中共湖南省委给中共中央的信》(1927年8月20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51页。

[37]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湖北农民暴动经过之报告》(1927年10月),载《黄麻起义》,第29页。

[38] 同上书,第57页。

[39] 《暴动后各县市工作大纲》(1927年8月20日),载《广州起义》,第32页。

[40] 《中共中央致南方局并转广东省委信》(1927年9月9日),载《广州起义》,第37页。

[41] 《中共广东省委通告:关于组织暴动建立工农兵政权问题》(1927年11月25日),载《广州起义》,第86页。

[42] 《中央政治报告》(1927年9月15日),载《南昌起义》,第50页。

[43] 《中共中央最近政治状况报告》(1927年10月),载《南昌起义》,第64页。

[44] 《中共中央致南方局暨广东省委信》(1927年10月上旬),载《南昌起义》,第51页。

[45] 《中共中央通告第十三号:为叶贺失败事件》(1927年10月24日),载《南昌起义》,第57—58页。

[46] 《八七会议农民运动决议案》(1927年8月),载《八七会议》,第40页。

[47] 《两湖暴动计划决议案》(1927年8月29日),载《八七会议》,第148页。

[48] 《中共中央复湖南省委函》(1927年8月23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54页。

[49] 《中共中央致南方局并转广东省委函:关于叶贺军队失败后广东的工作及善后工作》(1927年10月12日),载《广州起义》,第60页。

[50] 《彭公达同志关于湖南秋暴经过的报告》(1927年10月8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97页。

[51]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湖北农民暴动经过之报告》(1927年10月),载《黄麻起义》,第53页。

[52] 《中共广东省委指示各区县目前应注意之十件事》(1927年9月22日),载《广州起义》,第46页。

[53] 《中共广东省委通告:关于组织暴动建立工农兵政权问题》(1927年11月25日),载《广州起义》,第86页。

[54]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广州暴动问题决议案》(1928年1月),载《广州起义》,第249页。

[55] 《集体暴力的政治》,第38页。

[56] 赵惆:《关于南昌暴动中二十军的斗争情况报告》(1927年10月22日),载《南昌起义》,第107页。

[57] 《周逸群报告:关于南昌起义问题》(1927年10月30日),载《南昌起义》,第120页。

[58] 《张国焘报告》(1927年10月9日),载《南昌起义》,第164页。

[59] 刘伯承:《南昌暴动始末记》(1928年6—7月),载《南昌起义》,第156页。

[60]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决议案》(1927年8月21日),载《八七会议》,第135—136页。

[61] 《中共中央政治报告》(1927年9月15日),载《八七会议》,第157页。

[62] 《毛泽东关于共产国际代表报告的发言》(1927年8月7日),载《八七会议》,第58页。

[63] 《聂荣臻对广州暴动的意见》(1927年12月15日),载《广州起义》,第177页。

[64] 《李立三报告:八一革命经过与教训》(1927年10月),载《南昌起义》,第93页。

[65] 刘伯承:《南昌暴动始末记》(1928年6—7月),载《南昌起义》,第155页。

[66] 《八七会议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同志书》(1927年8月),载《八七会议》,第34页。

[67] 《中央通告农字第九号:目前农民运动总策略》(1927年7月20日),载《八七会议》,第87页。

[68] 《中共湖南省委目前工作的计划》(1927年7月),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30页。

[69] 《任弼时报告:关于秋收暴动的情况与计划》(1927年9月27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89—90页。

[70] 《中共湖南省委给润兄并转中央的信》(1927年7月23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33页。

[71] 《中共中央给湖南省委的信》(1927年8月5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33页。

[72] 《彭公达同志关于湖南秋暴经过的报告》(1927年10月8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104页。

[73] 《平江报告:暴动之经过与现状》(1927年9—10月),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116页。

[74] 《中共湖南省安源市委工作报告》(1928年5月),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117—118页。

[75]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湖北农民暴动经过之报告》(1927年10月),载《黄麻起义》,第56页。

[76] 《黄安县委关于黄麻暴动经过情形给中央的报告》(1927年12月14日),载《黄麻起义》,第80页。

[77] 郑位三:《红色的黄安》,《黄麻起义》,第137页。

[78] 《中共湖北特别委员会致黄安县委信(二)》(1927年12月12日),载《黄麻起义》,第68页。

[79] 《工农的广州》(苏联《真理报》1927年12月13日),载《广州起义》,第142页。

[80] 《暴动后各县市工作大纲》(1927年8月20日),载《广州起义》,第32—33页。

[81] 《广东政治报告(二)》(1927年12月5日),载《广州起义》,第101页。

[82]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广州暴动问题决议案》(1928年1月),载《广州起义》,第250页。

[83] 《聂荣臻对广州暴动的意见》(1927年12月15日),载《广州起义》,第176页。

[84] 徐向前:《参加广州起义》,载《广州起义》,第417页。

[85] 《陆定一向共青团中央报告广州暴动的经过及广州共产青年团在暴动中的工作》(1927年12月29日),载《广州起义》,第187页。

[86] 恽代英:《广州暴动与工会》,载《广州起义》,第391页。

[87] 《集体暴力的政治》,第134页。

[88] 《中共中央给湖南省委的信》(1927年8月5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45页。

[89] 《中共中央通告第十三号:为叶贺失败事件》(1927年10月24日),载《南昌起义》,第58—58页。

[90] 《张太雷报告:八一事件之经过、失败原因及其出路》(1927年10月15日),载《南昌起义》,第99页。

[91] 《两湖暴动计划决议案》(1927年8月29日),载《八七会议》,第151页。

[92] 《邓乾元对于醴陵暴动经过的报告》(1927年9月),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91—92页。

[93] 《彭公达同志关于湖南秋暴经过的报告》(1927年10月8日),载《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第104页。

[94]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湖北农民暴动经过之报告》(1927年10月),载《黄麻起义》,第28—29页。

[95] 同上书,第42—43页。

[96] 同上书,第48页。

[97] 《中共湖北省委致黄安县委的信(三)》(1927年12月25日),载《黄麻起义》,第71页。

[98] 《黄安县委关于黄麻暴动经过情形给中央的报告》(1927年12月14日),载《黄麻起义》,第85页。

[99] 《中共广东省委通告:关于最近工作纲领》(1927年10月15日),载《广州起义》,第67页。

[100] [美]西德尼·泰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第194页。

[101] 同上书,第198页。

[102] 《叶挺告第二方面军同志书》(1927年8月3日),载《南昌起义》,第27页。

[103] 刘伯承:《南昌暴动始末记》(1928年6—7月),载《南昌起义》,第154页。

[104] 朱德:《在编写红军一军团史座谈会上的讲话》(1944年),载《南昌起义》,第178页。

[105] 《中共中央致前委信》(1927年8月1日),载《南昌起义》,第40页。

[106] 《立三给中央的报告》(1927年12月28日),载《广州起义》,第236页。

[107] 《彭公达关于湖南秋暴经过的报告》(1927年10月8日),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29、37、39—46页。

[108] 《湖南政治任务与工作方针决议案》(1928年2月21日),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79页。

[109] 《湖南省委来信》(1928年5月),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105—106页。

[110] 《杜修经向中共湖南省委的报告》(1928年),载江西省档案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7页。

[111] 《中共湖南省委给中共湘赣边特委的信》(1928年6月26日),载江西省档案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9页。

[112] 《湖南省委通告第二号——要扩大援助红军与湘东湘南暴动的宣传》(1928年7月13日),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156页。

[113] 《中共湖南省委给中共湘赣边特委的信》(1928年7月20日),载江西省档案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7页。

[114] 《杨克敏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1929年2月25日),载江西省档案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6、128、132、114页。

[115] 《两湖暴动决议案》(1927年9月),载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1927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309页。

[116] 《中共中央给朱德并转军中全体同志的信》(1927年12月21日),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54—55页。

[117] 《中央给前敌委员会的信》(1928年6月4日),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116—118页。

[118] 《中共中央给润之玉阶两同志并转湘赣边特委的信》(1929年2月7日),载江西省档案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3页。

[119] 毛泽东:《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1928年10月5日),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9—50页。

[120] 《陈毅同志关于朱毛军的历史及其状况的报告》(1929年9月1日),载江西省档案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6—187页。

[121] 《宁冈县第三区第八乡苏维埃政府布告》(1928年),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180页。

[122] 《陈毅同志关于朱毛军的历史及其状况的报告》(1929年9月1日),载江西省档案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3页。

[123] 《红四军前委致中央信》(1929年4月5日),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296页。

[124] 高华:《红太阳是怎样升起来的》,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9页。

[125] 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1928年11月25日),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7页。

[126] 《红四军前委致中央信》(1929年4月5日),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302页。

[127] [法]勒庞:《大众心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37页。

[128] 《前委致福建省委转中央的报告——关于四军攻克汀州城及独立团的情况》,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289页。

[129] 《红四军前委致中央信》(1929年4月5日),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297—298页。

[130] 《给林彪的信》(1929年6月14日),载《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74—75页。

[131] 《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1929年9月28日),载《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2—36页。

[132]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1929年12月),载《毛泽东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6页。

[133]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1930年1月5日),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7—98页。

[134] [美]道格·麦克亚当、西德尼·泰罗、查尔斯·蒂利:《斗争的动力》,李义中、屈平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71页。

[135] [美]查尔斯·蒂利:《集体暴力的政治》,谢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136] 《中共海陆丰县委关于海陆丰第三次暴动胜利后的形势和党务工作报告》(1927年11月9日),载汕尾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海丰县委党史研究室、中共陆丰县委党史研究室《海陆丰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20页。以后所引此书均为同一版本,恕不一一注明。

[137] 《海陆丰苏维埃》(1928年),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35页。

[138] 陈舜仪:《海丰全县工农兵代表大会开幕词》(1927年11月18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6页。

[139]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代表彭湃同志演说词》(1927年11月18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8页。

[140] 《中国共产党海丰县委员会代表杨望同志演说词》(1927年11月18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33页。

[141] 《东江革命委员会关于工农革命军进驻海陆丰紫金各县通电》(1927年11月3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1页。

[142] 《海陆丰苏维埃》(1928年),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81页。

[143]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代表彭湃同志演说词》(1927年11月18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7页。

[144] 《东江革命委员会代表刘琴西同志演说词》(1927年11月18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31页。

[145] 《中国共产党特别委员会工农革命军第二师代表颜昌颐同志演说词》(1927年11月21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35页。

[146] 《农民代表莫捷流同志演说词》(1927年11月27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37页。

[147] 《东江革命委员会代表刘琴西同志演说词》(1927年11月18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32页。

[148] 《中国共产党海丰县委员会代表杨望同志演说词》(1927年11月18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33页。

[149] 《中国第一个苏维埃(广东通信):海陆丰工农兵的大暴动》(1927年11月25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42页。

[150] 《中共广东省委:海陆丰十月暴动略记》(1927年12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65页。

[151] 《海陆丰苏维埃》(1928年),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02页。

[152] 《中共海陆丰县委关于海陆丰第三次暴动胜利后的形势和党务工作报告》(1927年11月9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0页。

[153] 《海陆丰苏维埃》(1928年),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22—123页。

[154] 《中共海丰县委关于目前政治形势和土地革命工作报告》(1928年1月13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56页。

[155] 《中共普宁县委报告》(1928年1月7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48—149页。

[156]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占领海陆丰后的工作致海陆丰县委函》(1927年11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3页。

[157]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保卫海陆丰苏维埃政权与发展东江暴动的关系致东江特委信》(1928年2月26日),载中共海丰县委党史办公室、中共陆丰县委党史办公室《海陆丰革命史料》第2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43—244页。以后所引此书均为同一版本,恕不一一注明。

[158]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海陆丰军民积极反攻的策略致东江特委信》(1928年3月10日),载《海陆丰革命史料》第2辑,第264页。

[159] 《中共中央致广东省委信:海陆丰苏维埃和军事组织与策略》(1928年1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24—227页。

[160] 《中国第一个苏维埃(广东通信):海陆丰工农兵的大暴动》(1927年11月25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41页。

[161] 《中共海陆丰县委关于海陆丰第三次暴动胜利后的形势和党务工作报告》(1927年11月9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8—19页。

[162] 《中国第一个苏维埃(广东通信):海陆丰工农兵的大暴动》(1927年11月25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43—44页。

[163] 《中共海丰县委关于今后工作问题的报告》(1928年1月19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76—177页。

[164] 《中共广东省委:海陆丰十月暴动略记》(1927年12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69页。

[165] 《巡视员给中央的报告:海陆丰苏维埃政权党务军事土地分配的情况》(1928年4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77页。

[166] 《巡视员给中央的报告:海陆丰苏维埃政权党务军事土地分配的情况》(1928年4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77—278页。

[167] 《王备关于海陆丰苏维埃政府成立前后及其影响的报告》(1928年5月26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304页。

[168] 《中共海丰县委关于目前政治形势和土地革命工作报告》(1928年1月13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57页。

[169] 《中共广东省委致东江特委并转全体同志信:“二八”事变与指导机关的知识分子问题》(1928年1月24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10—211页。

[170] 《巡视员给中央的报告:海陆丰苏维埃政权党务军事土地分配的情况》(1928年4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72页。

[171]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海陆丰失败的教训和继续暴动的策略致东江特委信》(1928年3月20日),载《海陆丰革命史料》第2辑,第273页。

[172]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海陆丰失败的教训和继续暴动的策略致东江特委信》(1928年3月20日),载《海陆丰革命史料》第2辑,第268页。

[173] [美]西德尼·泰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吴庆宏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194页。

[174] [美]西德尼·泰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吴庆宏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198页。

[175] 《海陆丰苏维埃》(1928年),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96页。

[176] 《中共广东省委致东江特委并转全体同志信:“二八”事变与指导机关的知识分子问题》(1928年1月24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08—209页。

[177] 《巡视员给中央的报告:海陆丰苏维埃政权党务军事土地分配的情况》(1928年4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79页。

[178] 《中共中央致广东省委信:海陆丰苏维埃和军事组织与策略》(1928年1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25页。

[179] 《中共东江特委关于东江农民代表大会经过情况的报告》(1928年1月14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66页。

[180] 《巡视员给中央的报告:海陆丰苏维埃政权党务军事土地分配的情况》(1928年4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79页。

[181] 《中共东江特委发展暴动的计划》(1928年1月14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69页。

[182]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保卫海陆丰苏维埃政权与发展东江暴动的关系致东江特委信》(1928年2月26日),载《海陆丰革命史料》第2辑,第246页。

[183] 《中共东江特委发展暴动的计划》(1928年1月14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69页。

[184] 《中共东江特委关于开办党校问题给省委报告》(1928年1月19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80页。

[185] 《中共广东省委致东江特委并转全体同志信:“二八”事变与指导机关的知识分子问题》(1928年1月24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96页。

[186] 《中共东江特委发展暴动的计划》(1928年1月14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167—168页。

[187] 《中共广东省委:海陆丰十月暴动略记》(1927年12月),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66页。

[188] [法]勒庞:《大众心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37页。

[189] 《海陆丰苏维埃》(1928年),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96页。

[190] 《中共东江特委关于大安公平汕尾之战给省委报告》(1928年3月7日),载《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第261—262页。

[191] 《中共海丰县委关于“二八”事件给省委的报告》(1928年1月13日),载《海陆丰革命史料》第2辑,第1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