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第2辑·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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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现在遇到的新历史状况具有三个特点。新类型的社会主义工人阶级大众政党实际上没有任何的先例,日益普遍的、唯一的、全国性的、没有左派竞争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也是如此,就像在德国那样。合法性、立宪政治以及投票权的扩大是这样一些政党得以发展并在1890年后变得日益普遍的条件。相反,传统所构想的革命的前景现在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第二国际时代的社会主义者之间的辩论和争论反映出这些变化所带来的问题。恩格斯仅仅是部分地介入了这些争论的早期阶段,因而这些争论当然是在恩格斯逝世后才变得尖锐起来。事实上,我们可以认为,恩格斯从未充分地阐明新状况的可能影响。然而,他的观点显然与新状况的可能的影响有关,帮助塑造了这些可能的影响,因而应该成为重大文本争论的主题,因为不可能把这些可能的影响等同于任何一种正在扩散的趋势。

特定的争议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恩格斯坚持普选权所包含的各种新的可能性,并且放弃了旧式暴动的观点——恩格斯在最后一篇著述即《〈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清楚地阐述了这两点。正是这两点的结合产生了一个富有争论的论述:德国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它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成就”[18]。然而,尽管恩格斯的著述中存在某种模糊性,但是我们肯定不能认为他赞同或者暗示了后来德国和其他国家社会民主党人对合法活动和选举的幻想。

恩格斯放弃了对旧式暴动的希望,不仅因为技术上的原因,而且是因为更清楚出现的阶级对抗即使群众性政党成为可能,也使所有阶层都同情的旧式暴动变得更加困难。现在,反对党派将能够获得大多数中等阶层的支持:“‘人民’将总是分裂的,因而也就不会有一个在1848年那样非常有效的强大杠杆了。”[19]然而,他拒绝放弃武装斗争的思想,并且以其通常的和过度的乐观态度预言德国将会在1898—1904年发生革命。事实上,1895年恩格斯的直接观点只是努力表明:在当时的状况下,像德国社会民主党那样的政党必须利用它们的合法机会,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因此,暴动和武装对抗可能不是由暴动者发动,而是来自反对社会党人的右翼。这延续了马克思早在19世纪70年代就已经提出的一种观点,即,他根据一些社会党人的全国性政府当选不存在任何宪政阻碍的国家所提出的观点。马克思认为,革命斗争在当时(就像在法国大革命和美国内战中那样)将会采取的形式是“合法的政府”与反革命的叛乱之间的斗争。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认为恩格斯不赞同马克思当时提出的如下观点:“从来就没有一个伟大的运动不是经过流血而诞生的。”[20]恩格斯显然认为,自己不是放弃革命,而只是为了适应变化的状况而调整革命的战略和策略。恩格斯的分析之所以遭到怀疑,恰恰因为如下发现:社会民主主义群众性政党的发展壮大可能会造成运动对现存体制的某种形式的融入,而不是带来某种形式的对抗。如果恩格斯要受到批评的话,那么是因为他低估了这种可能性。

另一方面,恩格斯敏锐地意识到机会主义的危险——“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21],因而尽最大努力保证党能够抵制这些诱惑:他回想而且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系统化了现在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学说和经验,强调“社会主义科学”的必要性,坚持社会主义发展在本质上的无产阶级基础,尤其是确立了为赢得选民支持而允许进行政治联合、妥协和纲领性退让的范围。然而事实上,与恩格斯的初衷相反,这进一步加大了理论和学说与现实政治实践之间的差距。正如我们能够看到的那样,恩格斯晚年的悲剧在于:他对运动的具体状况的清楚易懂的、符合实际的和非常敏锐的评论,不但没有影响运动的实践,反而强化了一种越来越脱离运动的学说。他的预言已经被证明是太准确的了:“这除了使党突然在决定性的时刻束手无策,使党在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上由于从未进行过讨论而认识模糊和意见不一而外,还能有什么结果呢?”[22]

无论工人运动的前景如何,1848年失败后资产阶级政治出乎意料的变革,使夺取政权的政治条件变得复杂化了。在经历过革命的国家,资产阶级的“理想”政体——立宪的代议制国家——要么没有实现,要么由于新波拿巴主义而被放弃。总而言之,资产阶级革命在1848年失败了,或者带来了未曾预料到的政体。马克思最关注的大概是这个政体的性质,而不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其他问题:坦白地说,它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而不是直接代表作为阶级的资产阶级。这提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一个仍然没有让人失去兴趣的问题:统治阶级与集权化的国家机器之间的关系。集权化的国家机器最初是由绝对主义君主制发展起来的,资产阶级革命则为了实现“资产阶级的国家统一”而强化了它。“国家统一”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条件,但是往往确立了国家相对于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所有阶级的自主性。这种对阶级与国家趋同、经济与“权力精英”趋同的构想清楚地预示了20世纪的许多发展。马克思为法国的波拿巴主义提供具体的社会基础的尝试也是如此。在这个例子中,法国波拿巴主义的社会基础是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的农民,即这样一个阶级:“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23]这里预示了后来各种形式的煽动性的民粹主义、法西斯主义等。

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清楚地分析这些统治形式为什么会占据主导地位的原因。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的民主政府已经耗尽了自身的潜力,因而波拿巴主义制度——反对无产阶级的最后堡垒——也会是资产阶级革命前的最后统治形式。这个观点显然已经证明是错误的。根据马克思对法国经验的论述,恩格斯最终以更为一般的形式阐述了关于这些波拿巴主义或绝对主义政权的“阶级平衡”理论。马克思的论述是丰富的:从《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1848—1849年“秩序党”的恐惧和内部分化如何“在反对其他社会阶级的斗争中亲手取消了自己的制度即议会制度的一切条件”的复杂分析到关于拿破仑政体“建立在两个敌对阶级的精疲力竭上”的简单论述。[24]而恩格斯——经常在理论上更谦逊但也更依据经验——继续提出,波拿巴主义对资产阶级来说可以接受,因为它不想费心直接进行统治,或者“没有自己直接进行统治的能力”[25]。恩格斯认为,俾斯麦对资产阶级的嘲笑是恰如其分的,这个阶级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让(就像在英国那样)寡头政治来管理现实的政府,或者在没有这种寡头政治的情况下,波拿巴式的半专政就成了“正常”的政府形式。恩格斯直到后来才根据英国“资产阶级—寡头政治”[26]共生的特性阐明了这种具有丰富含义的暗示,但只是一种偶然的观察。然而,在1870年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坚持或重新强调典型的资产阶级政权的立宪—议会特征。

但是,在1848年革命完全失败和旧制度复辟的国家中,资产阶级革命的旧视角发生了什么变化?“不断革命”应当激进化和超越什么呢?在某种意义上,恰恰是革命已经发生的事实证明了它提出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一次革命的实际的、非幻想的任务总是可以通过这一革命而得到解决的。”[27]对于意大利、匈牙利和德国来说,这一任务“由革命的遗嘱执行人波拿巴、卡富尔、俾斯麦……予以解决了”。然而,就俾斯麦实现德国统一的“历史进步性”成就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带着复杂的心情承认乃至欢迎这一事实,但是,他们没有充分阐明它的影响。于是,支持反动势力所采取的具有“历史进步性”的措施,可能与支持恰好反对这些措施的左派政治盟友相冲突。事实上,这种冲突发生在德法战争期间:李卜克内西和倍倍尔基于反俾斯麦的理由反对这场战争,而马克思和恩格斯私下里在某种程度上则支持这场战争。除了事后来看之外,不管谁是实施者而支持“具有历史性的成就”,这种做法都存在着某种危险。

然而,更重要的有一个如何评价上层(例如俾斯麦)对资产阶级的不容置疑的让步——有时甚至被称为“来自上层的革命”——的问题。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它们视为历史的必然,但是他们几乎没有论及这个问题,逐渐地放弃了它们是临时性的看法。要么俾斯麦会被迫采取资产阶级的解决办法,要么德国的资产阶级“将会再一次被迫履行自己的政治义务而反对现存制度,使事情哪怕稍微前进一点”[28]。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他是正确的,因为在接下来的25年里俾斯麦式的妥协和容克的权力被一扫而空,尽管以他没有预料到的方式。然而,在短期内及其一般国家理论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完全接受如下事实:对欧洲大多数资产阶级来说,1849—1871年的妥协方法实质相当于另一场1848年革命,而不是1848年革命的蹩脚替代品。欧洲大多数资产阶级没有表现出渴望或需要更多权力或一个更完全和更确定的资产阶级国家的迹象——就像恩格斯所暗示的那样。

在这种条件下,争取“资产阶级民主”的斗争继续进行,但是缺少资产阶级革命以前的内容。这一斗争越来越转由工人阶级来领导,赢得了一些有利于工人阶级大众政党进行动员和组织化的权利。尽管如此,仍没有现实的证据证明恩格斯晚年的如下观点:民主共和国——“资产阶级统治的彻底的形式”——也会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冲突尖锐化并最终爆发斗争的形式。[29]在民主共和国和类似的政体内,阶级斗争和阶级资产—无产阶级关系仍具有模糊性。概言之,必须承认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没有根据1849年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系统思考在发达和稳定的资本主义中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结构和政治功能的问题。但是,这无损马克思恩格斯的洞见和评论的卓越性与深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