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两国改革比较研究:基于马克思主义本土创新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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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试论中越两国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18]

当前,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问题备受人们关注。而要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则必须重视马克思主义本土创新的研究。因为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就不可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更不可能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创造出能够反映时代精神、回答时代课题、引领时代潮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新范畴、新论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与时俱进,也不可能使马克思主义更好地走向本国的人民大众,实现与人民大众实践的有机结合。越南与中国都是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快的社会主义国家,两国在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对两国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进行比较研究,既是为了在理论上拓宽马克思主义本土创新的研究视野,促进中越两国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也是为了能够正确认识并更好地应对当前中越两国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在实践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挑战。

一 中越两国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

中越两国都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国家,两国都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本国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当然,在越南最流行的表述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或“马列主义”,而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实际上也包括了“列宁主义”,所以笔者认为两种表述实际上并没有本质的不同,最多只能说明越南受到苏联的影响比较大而已。然而,在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方面,两国则有明显的差异。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主要体现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四大理论成果。这四大理论成果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根据时代特征探索不同重大问题,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本土创新做出的独特理论贡献。毛泽东思想使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成功,也引导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邓小平理论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了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使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改革开放的希望之路;“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基于世纪之交国内外政治、经济的发展状况和趋势,集中概括了我们党和国家全部理论活动、实践活动,包括一切工作的根本方向、根本准则和根本依据;科学发展观立足于当前中国发展的实际,根据我国在新时期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和发展中所面临的新机遇、新课题、新矛盾、新挑战,对“什么是发展”、“靠谁发展”、“为谁发展”和“怎样发展”等基本问题做出了科学的回答,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中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与实现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思路和战略。

相比之下,越南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本土创新则主要体现为胡志明思想的提出。1991年1月,武元甲在印度加尔各答国际研讨会上发言提出:“胡志明思想是一个体系,概括起来,就是:为祖国谋独立和统一,为人民谋自由和民主,为全人类谋平等和幸福,为各民族谋和平和友谊,为时代文化和人文关系谋发展。”[19]同年6月,越共“七大”报告正式指出:“胡志明思想是马列主义在我国具体条件下创造性运用的结果。在实践中,胡志明已经成为我们党和我国各族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从此,胡志明思想也被确定为越共的“思想基石和行动指南”。[20]对胡志明思想进行了更加权威而全面系统阐述的,应该是2001年越共的“九大”政治报告。越共的“九大”政治报告指出:“胡志明思想是关于越南革命基本问题的一套全面、深刻的理论和政治观点体系;是在我国具体条件下创造性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继承和发展优良民族传统价值观以及吸收人类文化精华的产物。”它“包括关于民族解放、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的思想;关于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紧密联系、民族力量与时代力量相结合的思想;关于人民力量和民族大团结的综合力量的思想;关于人民当家做主和建设真正属于人民、人民做主和为了人民的国家的思想;关于经济和文化发展以及不断改善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思想;关于革命道德、勤奋、节俭、诚恳、正直、为公和无私的思想;关于培养未来革命接班人的思想;关于建设廉洁和强大的党以及把党的干部和党员锻炼成为既是领导者又是真正忠于人民的公仆的思想,等等”。因此越共“九大”政治报告还强调:“我们党和人民决心沿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路建设越南。”[21]

可见,中越两国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本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的时候,都十分注重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只不过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是通过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四个中介来实现的,因此也就有了四大公认的理论成果,这些成果既一脉相承,又具有鲜明的与时俱进特征;而越南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则是通过胡志明思想这一中介来实现的,所以目前公认的也就只有胡志明思想这一理论成果。越南理论界这种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实际上更注重的是对胡志明思想的挖掘和系统整理,表明胡志明的思想已经成为越南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和把全体越南人民紧紧维系在一起的精神纽带。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研究对于中越两国今后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以及能否继续保持既高速又健康稳定的发展势头至关重要。遗憾的是目前学术界似乎还不太注意这方面的研究,所以也几乎还看不到有关这方面既专门又深入的讨论,更看不到有关中越两国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的比较研究。然而笔者认为,这只意味着我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本土创新的重要性,而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不需要进行本土创新,也不意味着中越两国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不值得进行比较研究。事实上,这种创新不仅对于理论的本土化和科学性具有决定性意义,而且,也只有这种创新,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中的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

二 中越两国经济改革中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

一般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始于1978年,而越南则是1986年才正式实行经济革新,但两国的经济改革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比如,两国走的都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道路,而且仍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两国的经济都在改革中获得了惊人的发展。在有的学者看来,越南与中国的改革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采取了“外部引入模式”,即“从一个国家的体制外或国外引入新的机制,以外部的力量推动国内的经济和政治的改革,不直接打破原有体制,而是在旧体制外培育新的体制”。[22]笔者不是很赞同这种观点。越南与中国的经济改革在某些重要方面虽然的确具有“外部引入模式”特征,但最多也只能说主要采取了“外部引入模式”,实际上只保留了一部分原有体制而直接打破了另一部分原有体制,所以在相当程度上也带有“内部分解模式”(“内发模式”)的特征,只不过这种“内部分解模式”(“内发模式”)并不是以摧毁原有体制的破坏性方式进行。

笔者认为,中越两国的经济改革是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差异。对中越两国经济改革中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进行认真的比较,就可以发现,中国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换一种说法,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越南强调的则是“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根据越共“九大”政治报告的解释:“一贯主张长期实现社会主义定向的、受国家管理的、按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这正是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23]越南社会和人文科学国家中心高级专员、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原所长阮辉教授则认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提出包含着三层含义:第一,越南要搞市场经济;第二,给越南市场经济设定的发展方向是朝向社会主义;第三,这意味着越南目前还不是社会主义,或者说,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只是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样,就产生了两方面的政策效应;一方面,改革就可以更加放开手脚,不必老是陷入原先那些无休止的争论之中;另一方面,经济改革也就有了一个方向和目标。[24]

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突破了长期以来那种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经济形式而与社会主义根本对立、否定市场经济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服务于社会主义的传统观念。这也可以说是中国经济改革中马克思主义本土创新的一大亮点。当然,西方的一些学者早在20世纪30年代也曾提出过一种“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以旅美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就试图从理论上论证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的可能性及合理性,并提出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兼容的“兰格模式”。后来的英国市场社会主义学派也认为,市场经济可以用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英国学者戴维·米勒甚至还提出了“合作制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美国左翼经济学家约翰·罗默、戴维·施威卡特分别提出了“证券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和“经济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他们的理论虽然对市场经济能否与社会主义结合以及如何结合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很有益的探索,但由于这些理论是立足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提出的,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还缺乏科学的认识,因此不仅带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而难以实现,并且从实质上看也不过是民主社会主义政党的改良主义理论,其构想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本质区别,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对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超越。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基于对本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定位而提出来的,所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社会主义服务;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宏观调控上,发挥计划与市场两个手段的长处,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相结合。而越南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则是基于对本国正处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初期阶段的定位提出来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市场经济只是为越南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条件,所以在他们自己看来也可以兼容某些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只要这些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也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创造条件。越南目前之所以能够比较顺利地以发展庄园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为三大支柱来实施“追赶战略”,这与国内对“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基本认同是分不开的。

人们注意到,在越南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中,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也特别受到某种鼓励和重视。1997年越共总书记杜梅在八届四中全会开幕式的讲话中说:“对于党员从事私人资本主义的事,第七届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已主张引导他们朝向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发展。如果党员从事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而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就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按照列宁的观点,在无产阶级专政和党的领导下,国家资本主义占70%—80%,就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党员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对非党资本家走这条道路也是个鼓励,以便全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实现这一主张将使经济、社会获得发展,成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种形式,共产党员的称号仍然可以维护。”[25]可见,越共强调要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源于列宁关于不发达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理论。列宁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是落后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桥梁,“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最充分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前阶”。[26]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虽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所不同,但无疑也是越南在经济改革中从本国特殊情况出发的一种马克思主义本土创新。

三 中越两国政治体制改革中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

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中越两国的马克思主义本土创新目前正在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虽然两国都强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共产党的领导,注重党的建设,但由于历史和现实诸多因素的不同,两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又各自具有一些值得注意的不同特色。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在20世纪80年代主要是基于原有政治体制自身的弊端和内部积累的问题以及经济社会转型对政治体制提出的要求而进行的。1986年,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开始了总体方案的酝酿和设计。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从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机构等七个方面勾画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其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重点是解决国家权力结构体制改革中的“党政分开”问题,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及其职能的改革主要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相适应,必须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对政治体制改革新思路做了更为全面、深刻的阐述,确立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任务,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任务正式提到全党面前。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系统阐明了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此后,我国一直强调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及模式,而是把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心放在执政党内部改革和建设方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以全球化来思考90年代以来中国政治改革的价值取向,可以看出,政治民主化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根本目标,政治法治化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方略选择,政治现代化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实现形式,政治文明化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发展形态。”[27]笔者认为,这其实也就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

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也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只不过直到2006年之前其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还十分缓慢,并不引人注目。2006年后,越南政治体制改革的步子开始提速,其现实动因当然与经济改革对越共政治体制提出了新要求有关,同时也跟经济改革中频频出现一些具有全国性影响的腐败案件有关,正是这些案件的曝光成为政治改革步子加快的现实契机。此外,越南革新开放后参与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地位的需求,也推动了其政治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认真考察当前越南政治体制改革中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我们可以注意到两个重要的方面:在党的领导体制改革方面,越共把马克思的民主理念运用到了新的历史时期执政的具体实践,从“六大”到“九大”,不断推出一系列完善党的领导体制的措施,努力开创党内民主的新形式。比如实行中央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制度,使中央委员会能够对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形成制衡与监督作用;实行中央委员和重要领导职务的差额选举与信息公开制度;提前公布党代会政治报告草案,充分吸取民意,提高决策透明度等等。2002年,越共九届五中全会还引入了质询制度和“辞职”等监督惩戒机制。质询制度规定,任何一名中央委员都可以在中央全会留出的专门时间对包括总书记、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也可以对政治局、书记处、中检委集体提出质询。如果质询人对被质询人的回答不满意,还有权继续质询,直到满意为止。质询制度因此也被认为开创了党内民主的新形式。在国会体制改革方面,越南国会过去一直都只是对越共和政府领导人已决定的事项进行事后承认的机构,改革后,国会代表由人民直接选举,完全“由民授权”,各级党委和政府不能随便撤换,这就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使国会真正成为反映民意的组织。而国会代表的产生采取竞争性的差额直接选举制度,候选人必须直接接受选民质询,这就把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强调人民监督的思想具体运用到了国会的改革中去,促使候选人必须更加关注民生民情,国会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极大增强,在审议国家法律、决定重大事项时,敢于反映选民的意见,对贪污腐败行为的监督和揭露也更不客气,有效推动了越南的反贪工作。而国会代表质询制和“信任投票”制度的推行,也使国会监督、制衡权力的功能明显增强,国会的政治地位显著提高。

比较中越两国政治体制改革中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笔者认为,两国不同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跟两国对所处社会的定位和认识有关。中国对本国社会的定位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保持社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政治体制改革不仅要为经济改革服务,而且还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实就是社会主义对执政党提出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当前中国社会所面临的和谐稳定发展问题。越南对本国社会的定位是正处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初期阶段,因此如何能够尽快完成这一过渡阶段并尽快实现“追赶战略”,无疑也就显得更为重要,而这当然也就需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子。只有到了社会主义阶段,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才更为重要。从这个角度来看,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目前还没有提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问题,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四 余论

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问题,既涉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也涉及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以及其他领域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本文所讨论的实际上只涉及中越两国两个层次三个方面的马克思主义本土创新问题。其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本土创新实际上是作为最高意识形态层次的马克思主义本土创新,而经济改革中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和政治体制改革中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则是第二个层次的理论与实践的本土创新。然而不管是从哪一个层次来看,中越两国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采取的模式实际上既不是“外部引入模式”,也不是“内部分解模式”或“内发模式”,而是一种“三结合模式”,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本国特殊情况的认识+借鉴国外的经验。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三结合并不是一种机械简单的三结合或随意拼凑的大杂烩。马克思主义从来不是一贴就灵的标签或可以随意勾兑的化合物,只有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正确认识本国的实际情况,合理借鉴国外的经验,三者有机融为一体,才能保证马克思主义本土创新的科学性。

当然,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也不例外。换句话来说,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是永远没有止境的。而且,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也并不意味着就不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挑战,中越两国在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过程中就不断遇到许多新的挑战,有些挑战来自敌对势力,有些挑战则来自于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偏差而导致的失误和问题,还有些挑战来自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有挑战有问题是正常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在应对挑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同样也需要我们正确面对本国发展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当前中越两国还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和急需解决而尚未解决的问题就否定两国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以是否已经战胜挑战和有没有尚未解决的问题来评判中越两国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创新是否成功,实际上比以胜败论英雄更不科学。


[1] [越南]双成:《胡志明思想的概念和体系》,《东南亚纵横》1995年第2期,第7页。

[2]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网·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数据库(http://cpc.people.com.cn/GB/104019/104099/6429414.html,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7507/6429840.html)。

[3]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559页。

[4] 季正矩、庄俊举对黄楠森的采访:《热话题与冷思考(三十三)——关于时代发展与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对话》,《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4年第3期,第4页。

[5] 季正矩、庄俊举对黄楠森的采访:《热话题与冷思考(三十三)——关于时代发展与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对话》,《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4年第3期,第4页。

[6] 林建华:《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本土化与中国化》,《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第30页。

[7] 同上。

[8] 林建华:《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本土化与中国化》,《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第30页。

[9] 林建华:《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本土化与中国化》,《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第31页。

[10] [美]彼得·费希万:《作为普遍人类现象的批判性思维》,武宏志译,《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年第1期,第55页。

[11] 墨翟:《墨子·经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77页。

[12] 同上。

[13] 姚宏志、苏海舟:《比较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本土化及其创新——马克思主义在美国的遭遇与在中国的勃兴》,《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第638页。

[14] 同上。

[15] 同上。

[16] 姚宏志、苏海舟:《比较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本土化及其创新——马克思主义在美国的遭遇与在中国的勃兴》,《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第639页。

[17] 同上。

[18] 本文是笔者2010年申请本课题之前写的一篇论文。这篇文章后来发表在《桂海论丛》2011年第2期。文章概要性地讨论了中越两国马克思主义本土创新的一些基本情况,有助于读者进一步理解本章所讨论的内容。特此附于本章之后,以供参考。

[19] [越南]双成:《胡志明思想的概念和体系》,《东南亚纵横》1995年第2期,第7页。

[20] 同上。

[21] 许宝友:《越共九大政治报告的新特点》,《国外理论动态》2001年第7期,第1—2页。

[22] 向仁康:《中越经济改革的转轨路径探析》,《文史博览(理论)》2009年第7期,第45页。

[23] 《越南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越南世界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页。

[24] 参见《越南定向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马克思主义研究网(http://myy.cass.cn/file/2005122513990.html)。

[25] 《越南共产党八届四中全会文件》,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1998年版,第22—23页。

[26] 《列宁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18—219页。

[27] 丁志刚:《试论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治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