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创造者、创造力与创造条件
自黎澍先生的《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一文发表后,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也引发出许多不同意见。持相反意见的观点归纳起来,就是维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黎文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文章本身的观点,而且还在于敢于公开向多年来被曲解了的却被视为马克思主义“经典”的所谓原理质疑,真正体现了科学无禁区的自由探索精神,树立了一种求真求实的良好学风。持相反观点的文章,对于经典作家的文论进行了一番深入的考证和诠释,力图证明马克思主义创立者们早就明确阐发了这一思想,无可厚非。但问题却在于:如果这一思想并非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阐明,我们该不该进行探讨并明确地发表研究结果;如果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述这一思想时有所失误或不够确切,我们该不该本着科学的探索精神予以补正或发展;如果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阐述这一思想时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我们该不该本着实践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创造的观点,把它推向前进。很明显,考察经典作家们对这一问题的有关论述是必要的,但却不是解决问题的全部和根本,重要的是将这两个命题与历史的实践结合起来进行深入而确切的考察。因此,本文不拟如黎澍等同志一样,着力于考察经典论述,而从理论分析的角度进行探讨,略述己见,以供讨论。
一 “人民群众”与“英雄”各自创造自己的历史,而又相辅相成、相互激荡
首先要明确的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中所说的“历史”是指什么,“历史”又是由什么构成的,因为这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前提。广义的历史概念既包括自然的历史,又包括人类的历史。但是,由于人类和自然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自然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是彼此制约的。马克思恩格斯明确规范了历史科学的概念,他们说:“我们所需要研究的是人类史”[1],“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2]。所以,历史就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历史。由于全体社会成员都参与了对自然的活动,因此,从总体上说,历史就是人类社会的历史,即是由每个人的历史所构成。这就是,“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3],首先有个人的历史,然后才有依照宗法血缘关系形成的组织(氏族公社),或依照地域关系结成的组织(马克公社),或依照共同经济利益形成的组织——如政治集团的历史;首先有群体的历史,而后才有全体社会成员的历史。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4]。人们各自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各自创造着社会集团的历史。这些历史共同构成为人类的历史,形成了一幅统一的历史画面。
人类历史的早期,是由一个个彼此不相联系的原始人群构成的。无论是东方的北京周口店人、广西柳江人、台湾左镇人,还是西方的尼安德特人、克罗马农洞人、塔勃尔人,他们都在彼此孤立,在一定的自然区域之内,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同时,共同创造了人类早期的历史文化。尽管这种早期的区域性文化类型各异,水平高低参差,但是,不能否认,不论早期的人类历史如何,都是由一个个原始人、一个个原始人群的文化结晶构成了人类的早期文化史。
自从氏族公社,特别是父系氏族公社出现后,人类就区分出两个对立的集团,居于支配地位、起领导作用的“独裁集团”和居于从属地位、起服从作用的被压迫集团。恩格斯称在血缘关系中后起的父权制,是“人类所经历过的最激进的革命之一”[5]。父权制的确立,意味着个别人的个性开始上升于氏族之上[6],这就是父亲开始支配子女,丈夫开始奴役妻子,主人开始压迫奴隶。“男子独裁”的两大特征:一是父权;二是役使奴隶,包括奴隶在内。它包含有后来在社会和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一切对抗性的缩影。[7]这时,人们就开始分化,出现了被我们称之为“人民群众”的集团和“英雄”的集团。这样,我们就开始发现他们各自创造自己的历史:统治阶级创造着自己的历史,被统治阶级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到目前为止,尽管这两个系列的历史是相互对立的,但是,人类历史就是这对矛盾的统一体,人类历史就是由这两个阶级的人们共同创造的。
一方面,有所作为的政治家也好,大奸大恶的政客也罢,要么顺应人民的意愿,大展政治抱负,历史就表现为:秦始皇统一中国;汉武帝肃清边患;唐太宗轻徭薄赋、天下大治;康熙帝平定三藩、收复西土。要么逆人民的意志而行,或者暂时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众,作恶多端,历史常常这样表现:赵高专权,秦二世而亡;唐末藩政,民不聊生;秦桧兴狱,南宋一隅;魏忠贤柄政,政治腐败。古今中外,莫不如斯。历史上的“英雄”,或谓之“杰出历史人物”,他们在历史的规范内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为了基本的生活需要——衣、食、住、行,在统治制度的束缚下,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但是,无论是英雄集团对历史创造的多少,还是人民群众对历史创造作用的大小,往往互相作用、相互影响。其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生活的主体,统治阶级所设置的政治制度又对这种历史的创造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人类生存的第一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的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8]毫无疑问,人民群众是物质资料的主要承担者,而英雄集团一般不直接参加这一历史活动。但是不可忽视,这一历史活动却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中进行的。一定的生产方式、管理方式对于这种物质生活的主体,有重大影响,有时甚至起决定的作用。在中国古代,一些被誉为明君贤臣的英雄人物,如果执行与民休息、奖励耕织、轻徭薄赋的政策,则会给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巨大的推进,王朝政治往往会出现被封建史家所赞誉的“太平盛世”,如文景之治、汉武盛世、太康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之治等。而那些对生产力发展起巨大推动作用的科学发明,生产管理方式变革,也往往是在社会安定、人民安居的社会环境里产生的。西汉的凿井技术、代田法,三国时马钧发明的翻车,唐朝的筒车、二熟制、三熟制的出现,田间管理的章程化……这些,都与英雄集团的作为密切相关。在近代,由于资产阶级政府制定奖励发明创造,鼓励技术革新的政策,一系列科学发明、技术革新甚至决定了世界物质文明的发展方向。电的发明,电灯的使用;蒸汽机的发明,火车的创制、轮船的出现;自动化管理程序的研制,机器人的发明;核燃料技术的开发,核能的利用……这些,都已经成为推动人类前进的巨大力量。现代科学表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管理是生产力。人民群众创造着生产力,从事生产管理的英雄集团在通常情况下也创造着生产力。当统治阶级制定反动的管理措施,维护那些极端束缚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实践活动的法规时,就往往使这种历史的创造趋于零。
第二,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居于统治地位或在未来居于统治地位的英雄集团,往往是变革的领导力量。
当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巨大的阻碍作用甚至是破坏作用的时候,当既有的统治集团腐朽得已经丧失了自体调节能力的时候,社会革命就要发生。这是社会变革的一种形式,即暴力的方式。另一种是和平的方式。当旧的生产关系的弱点已经暴露无遗,当统治阶级内部还存有清醒之士,还不曾丧失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时,他们总会千方百计地发挥统治集团内部的调节机制,维护并改善既有的统治。这种形式,往往以改革或变法的面貌出现。在这两种社会变革的运动中,首先,变革的意志、要求主要来自人民群众,他们要求统治者改弦更张。其次,当社会变革无论是以和平的方式,还是以暴力的方式展开时,他们都积极投身其中,成为进步事业的巨大推动力,这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没有千百万觉悟群众的革命行动,没有群众汹涌澎湃的英勇气概,没有马克思在谈到巴黎工人在公社时期的表现时所说的那种‘翻天覆地’的决心和本领,是不可能消灭专制制度的。”[9]再次,不论是统治阶级的自体调节运动,如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戊戌变法、明治维新、彼得改革等,还是发生于人民群众中的革命运动,首先是由居于变革运动前列的政治家、活动家、宣传家、思想家起了唤醒民众的作用,以及对运动的组织领导作用。列宁在谈到人民群众彻底埋葬专制制度时强调指出,从事这场革命的是“千百万觉悟群众”。列宁还指出:“在我们看来,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10]而要促使群众觉悟,唤起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这些活动常常是由那些进步的政治家、思想家、活动家、宣传家主动承担的。列宁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11]“思想家”之所以配称为思想家,就是因为他走在自发运动的前面,为它指出道路,善于比其他人更先解决运动的“物质因素”自发地遇到的一切理论的、政治的、策略的和组织的问题。[12]当清朝廷对外屈膝臣服,对内政治不修时,林则徐呼吁“睁眼看世界”;孙中山呐喊“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宣扬革命主张,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当日本的门户洞开于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下,被迫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后,进步思想家和活动家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等宣传“兰学”,主张维新、变革,领导了资产阶级的改良运动。总之,人民群众也好,英雄集团也好,他们在创造各自历史的同时,共同创造了人类的历史。
需要说明的是,在历史上坏事干尽,从来没有起过进步作用的“英雄人物”,如赵高、秦桧、魏忠贤、西太后、东条英机、希特勒等,是否也参与了历史的创造呢?答案是肯定的。第一,前面已经说过,每个人都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因此毫无疑问,他们也创造了自己的历史,只不过是一部反动的历史、污浊的历史罢了。第二,历史上一切反动的“英雄人物”,他们往往能够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欺世盗名,混淆视听,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民,干尽反动勾当。如希特勒在“要大炮不要黄油”“勒紧裤带备战”的口号下,推行法西斯专政,最后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罪魁。他们或者为了贪婪地满足自己的情欲、权欲、私欲,利用手中窃取的大权朋比为奸、迫害忠良、草菅人命,如秦桧、魏忠贤之流,无论如何,他们的倒行逆施,往往激起广大人民群众及其优秀代表起来反抗,直到取得最后胜利。如希特勒的暴行早先就受到过季米特洛夫、台尔曼等进步人士的抗争,最后法西斯为进步力量所击败;魏忠贤腐败集团,就遭到了东林党人的坚决反对;等等。斗争的结果,往往是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的觉悟,激发创造历史的巨大热情,在自己的领袖人物的领导下,创造出伟大的历史成果。因此,一切反动、腐朽人物的历史活动,却为正义、进步的历史事业提供了可资利用的历史偶然性,为正义、进步的历史活动提供了活的参照系。这就是说,反动的历史人物也参与了人民群众和他们的杰出历史人物所共同进行的历史创造。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历史上的一切人都参与了历史的创造,人类历史就是由所谓英雄人物和所谓人民群众共同创造的,真可说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历史胶固体。当然,历史运动的方向,总是由那些首先觉悟的人们所首先发现和指出的。
二 “人民群众”与“英雄”都是历史运动的推动力量,他们对历史的推动作用常常交织在一 起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两个相互关联的命题。前者是后者的深化,后者是前者的前提。
所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实质意义是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宰,是社会性质的决定力量,是历史发展方向的操作者。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所决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矛盾的次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各自朝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在奴隶社会,奴隶主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决定社会性质是奴隶社会;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统治决定社会性质是封建社会;同理,其他各社会形态的性质莫不依此而论。各阶级社会性质的变化,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发生根本变化的结果。由此看来,在阶级社会的漫长岁月里,人民群众并不能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既没有主宰社会历史,更没有决定社会的性质。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
第一,在漫长的阶级社会里,居于统治地位的思想总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在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总是通过一套成体系的思想来麻痹人民(奴隶和平民),使他们成为奴隶主阶级自觉的、驯顺的工具。在中国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宣扬“上帝”“天命”思想,认为自己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自己是“天命”的发布人,宣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为了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等级制、分封制、宗法制、世袭制的“神圣”,他们又制定了“礼”,作为维护奴隶主等级名分的行为规范。“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损益相传。与“礼”密切联系,交互对社会作用,“孝”也成为约束人民群众的重要观念,所谓的“有孝有德”,正是维护奴隶社会宗法等级的亲亲之道、尊尊之义的重要思想武器、精神鸦片。在中国专制主义社会,地主阶级的正统思想家,极力宣扬“君权神授”论,制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德的、行为的规范,为专制主义社会奠定了普遍的思想基础。一方面,以家庭为模板,通过建立“父子有亲,长幼有别,父慈子孝,父为子纲”的家庭规范,把它演绎为“君臣有义,尊卑有序,君礼臣忠,君为臣纲”的国家政治准则、社会规章,以家庭为中心,普遍地宣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伦理思想;另一方面,以社会教育体系为渠道,系统教授专制社会所需的政治、经济、军事思想,专制主义的道德伦理,并以此为阵地,为统治阶级训练统治人才。总之,专制统治者千方百计、卓有成效地使统治阶级的主流思想和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道德准绳融为一体,使统治阶级的主流思想成为全体社会成员行为的自觉指导。这恰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精辟论述的:
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表现为思想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各种关系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此外,构成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也都具有意识,因而他们也会思维;既然他们正是作为一个阶级而进行统治,并且决定着某一历史时代的整个面貌,不言而喻,他们在这个历史时代的一切领域中也会这样做,就是说,他们还作为思维着的人,作为思想的生产者而进行统治,他们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而这就意味着他们的思想是一个时代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13]
在封建社会是如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是如此,绝对没有例外。
第二,在漫长的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窃夺了人民群众的物质成果,并反过来用它支配、压迫人民群众。
如前所肯定,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资料的直接生产者,一切生活资料都是他们通过劳动提供的。他们不仅为自己提供衣、食、住、行,而且为统治阶级提供更加优越、更加奢华的生活必需品;不仅如此,他们还为自己提供了被压迫、被奴役的物质力量。
中国古代社会商王的“肉林酒池”“长夜之饮”,是广大奴隶和平民用血汗换来的;专制王朝的每一个盛世,固然与统治者采取比较开明的政策有着直接关系,但是,所有的一切物质成就几乎总是由人民群众直接用汗水浇灌出来的。资本主义发达的物质文明,也无不是工人阶级和从事直接劳动的知识分子竭尽心血建立起来的。“被压迫阶级的存在就是每一个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社会的必要条件。”[14]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被压迫阶级是为了自身而存在,不如说是为了统治阶级而存在。每一次统治阶级的“盛世”出现之后,都给被统治阶级带来了更大程度的灾难。充裕的物质力量,给统治阶级提供了更为丰厚、更为强大的物质基础,军队、监狱、警察,更加完备而巩固地束缚人民群众的自由,依赖于物质力量和精神枷锁,统治组织一代超越一代地更加巩固地、完善地建立起来。“自从阶级产生以来,从来没有过一个时期社会上可以没有劳动阶级而存在的。这个阶级的名称、社会地位改变了,农奴代替了奴隶,而他自己又被自由工人所代替,所谓自由,是摆脱了奴隶地位的自由,但也是除了他自己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自由。”[15]总之,统治阶级依仗他们所牢牢控制的思想武器、剥削制度的力量,巧妙地、绝对地占有了人民群众的劳动成果,迫使人民群众的劳动成果发生了异化——通过自己的劳动,使自己成为统治者驯顺的奴隶。
固然,在阶级社会里决定社会历史性质的是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但是,这却并不否认人民群众(被列宁称为工人、劳动者)是“全人类的首要的生产力”[16],因此,人民群众是历史进步的伟大力量,恐怕这是不成问题的。然而问题却在于,统治阶级决定着历史运动的性质,他们是不是历史发展的重要力量呢?答案是肯定的。
在统治阶级内部,从来都存在着开明的、眼光较为长远的集团和腐朽的、极端反动的集团。一般说来,开明集团往往能比较自觉地束缚自己的贪欲,使统治权力对人民群众的榨取保持在人民群众所能够承受的“度”内;他们往往能够采取发展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他们在整个统治阶级愈加腐朽的时候,往往能够从全局利益出发,拯救危亡,实施自体调节运动;他们比较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认同并顺应人民群众一些善良的愿望,在一定时期内显得顺乎民心。特别是在某一阶段、某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当整个统治阶级濒于彻底崩溃时,他们还能够从中分化出来,比较自觉地走到他们原先所从属的利益阶层、利益集团的对立面,担负起改朝换代的任务,如范增、萧何、刘秀、李世民、赵匡胤、朱升、李善长、范文程等。当然,从根本上说,他们是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来完成某一历史使命的。但是,毋庸讳言,他们基本上还是顺乎民意的,将自己的知识、文化、思想转化为社会变革的实际力量,率领整个阶层,甚至是整个集团投入到运动之中,常常释放出巨大的社会能量。在那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他们对历史所起的重大推动作用,是与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交融在一起的。因此,开明集团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活力因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他们始终维护着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和现有秩序。为了达到这个战略目标,他们往往采取了对历史发展有积极意义、起推动作用的战术。当然,他们或许仅仅是着眼于战略目标迫不得已如此罢了,或许这些结果是他们所未曾预料到的。然而,这却是历史的真实。如同人民群众有劳动异化一样,统治阶级也有政治异化:在一定历史阶段内的开明政治,终究是为剥夺这一时期的统治集团的统治扫清了道路。必须指出的是,对于统治阶级中开明集团的健康力量在历史上的作用,切不可孤立地考察,而应该采用动态的方法,把历史上所有的开明集团及其作为联系起来。
当然,对于统治阶级中的腐朽集团也不能简单地分析,做出草率的结论。因为他们毕竟是历史发展的活的参照物。尽管他们坏事干尽,腐化堕落,但是,他们对历史的破坏作用却往往能够引发出巨大的、于历史发展有积极作用的反作用力——人民群众及其杰出历史人物的觉醒,充分发挥其历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明集团强化统治的自体调节机制,救亡图存,挽救危机。这一切,都常常对历史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当这两种力量汇聚起来时,就会生发出这样的历史定律:每一次历史的反动,总是伴随着巨大的历史进步加以补偿。
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认为,人民群众和历史上的英雄集团,都是历史运动的巨大推动力,他们对历史的发展作用,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人民群众为英雄集团的推动力提供了充足的能源,而在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他们却又从英雄集团那儿吸取了巨大的精神力量,获得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三 各种社会意志、目标和行为模式综合的结果,往往形成波澜壮阔的历史画面
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7]人民群众和英雄集团创造历史也好,推动历史前进也罢,都不是没有约束的,也不是没有条件的。这首先当然是经济的条件、政治的条件,此外,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呢?当然是有的。具体有如下几点。
第一,达成历史的合力意志,是人类创造世界历史、推动人类历史进步的重要条件。
放眼世界,用世界历史的眼光看,在一个封建意识浓厚、生产力水平较低、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文化水平较为低下的历史范畴内,要建立资产阶级民主立宪的政治体制,当然是徒劳无功的。历史的结果,往往都是君主立宪。英国如此,日本如此,俄国亦如此。在那里,潜入人民群众底层的君主意识得到了全社会的承认和尊重,而那些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对封建主义进行扫荡的结晶,并不能使全社会普遍地抛掉封建主义的衣钵,换上资本主义的袈裟,作为心理上的安慰,哪怕是保存一点封建主义的形式也行!但两相让步的结果,是君主立宪历史局面的出现——其先决条件,就是历史合力意志的形成。在资本主义制度刚刚建立即处于上升阶段,社会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尚未完全发挥出来的时候,试图在人间建立共产主义,这只能是一种空想。因为,这种历史的创造,并不具备先决条件——历史的合力意志。在法国近代史上,有过扫荡全国的三次资产阶级革命。以路易十六为代表的封建集团把法国历史推进了黑暗的深渊而不可自拔,即便是资产阶级提出君主立宪的主张,他们也不能答应。最后,革命爆发,大资产阶级掌握了政权。大资产阶级政权并没有解决农民所迫切需要解决的土地问题,在与封建力量的斗争中,并没有给予人民以民主权利,于是遭到了自由派贵族、工商业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暴力反对。最后,代表中产阶级的吉伦特派掌握了政权。然而,他们却并没有给另外各阶层带来福音,反而在政权危机面前与封建势力勾结起来,破坏革命。于是,雅各宾派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胜利,小资产阶级取得了政权。后来,革命虽然有热月政变、雾月政变的尾声,但是,资产阶级的政治法则却成为社会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最后结局,正是大资产阶级、工商业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民、工人和平民以及封建保皇派、立宪派、外国反动势力等诸多复杂意志相互选择的结果。各种复杂意志的产生,正是革命历程艰难曲折、跌宕起伏的思想基础。“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却不管这种历史的结局如何,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影响所产生的结果,就是历史。”[18]人类对历史的创造,正是以合力意志为条件的。历史结局的产生,正如系统论所认为的,系统的功能是由系统的每个元素决定的。
第二,整个统治集团在一定的时空内对历史的创造功能趋于零,或者产生负功,也是人类创造历史、推动历史发展的重要条件。
如前所述,统治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他们决定着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性质。当统治阶级腐朽得连开明集团的自体调节机制都不能有效地施控,腐败集团居于极端险恶的统治时,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往往破坏着推动社会前进的生产力,而且常常使社会生产力倒退、人民生活倒退、社会精神生活崩溃——全社会的历史创造成果趋于零或成为负数。而统治阶级的腐朽集团为维护自身利益,强化反动统治的劣迹暴露无遗,这时,一些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思想家、政治活动家改革社会、拯救政治危难的意识也会充分地释放出来,人民群众要求变革社会,不愿在旧有的社会秩序中生活下去的愿望也会或迟或早地表达出来。为此,他们奋不顾身积极创造世界历史的行动也就充分地表露出来了[19]。各种社会意志、目标、行为模式综合的结果,往往形成波澜壮阔的历史画面。如辛亥革命中的清朝廷极力维护自己作为历史负功的统治,革命党人努力进行创建新的社会生产关系的活动,立宪派的君主立宪努力,农民暴动,外国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政治格局采取各种态势,便使辛亥革命铸成一幅极为壮观、辉煌的历史图景。由此看来,每一次社会意志的综合,便是在历史的合力支配下的较为开明、进步、平静的政治局面,社会各方面对于历史的创造性可以在较大程度内充分发挥出来,而历史的进步则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这就是,旧的历史结构的平衡体被瓦解,总是伴随着全新的、较为稳固的历史平衡体得以建立;而前提必须是该旧平衡体的施控机制失灵,功率为零,或者产生负功。
第三,人类实现其对历史惰性的战胜,是人类创造历史、推动历史前进的重要条件。
由于人们长期生存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制度之下,接受的是某一统治阶级的思想文化,因此形成了一套成体系的历史传统。这些历史传统往往带着旧时代的深深印迹,是社会前进的巨大包袱,因此,也被称为历史的惰性。在封建社会,人们压抑个性,被动适应,泯灭了自主意识和主体性意识,毫无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可言;在资本主义社会,人得到了一次解放,在社会历史上的价值被确立了,但是金钱第一、残酷竞争及利己主义,使人们又换上了尔虞我诈、文明欺骗的面罩。无论是它在现实社会的存在,还是作为一种历史的遗留,都严重地阻碍了人们创造历史之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传统是一种巨大的阻力,是历史的惰性力,但是由于它只是消极的,所以一定要被摧毁”[20],只有彻底战胜传统,才能使人们发挥历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事创造历史的伟大事业。一方面,社会产生出一批反传统的进步的思想家、宣传家,宣扬先进思想,传播进步文化,如在推翻封建专制统治的法国大革命中,进步的思想家们起草、公布了《人权宣言》;马拉等创办了《人民之友》报,宣传革命思想;罗伯斯庇尔创建了“雅各宾俱乐部”,成为思想启蒙的活动中心,即是说,在社会变革来临之际,充分实现思想家、宣传家的主体性自觉。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在传统束缚中苏醒过来,积极投身到进步事业中去,如同在法国革命中的巴黎人那样:“这些巴黎人,具有何等的灵活性,何等的历史主动性,何等的自我牺牲精神!在忍受了六个月与其说是外部敌人不如说是内部叛变所造成的饥饿和破坏之后,他们在普军的刺刀下起义了,好像法国和德国之间不曾发生战争似的,好像敌人并没有站在巴黎的大门前似的!历史上还没有过这种英勇奋斗的范例!”[21]对历史惰性的战胜,既来自思想文化方面,更来自主体实践活动方面。它是进一步复苏人的自觉的过程,是创造历史的必备过程。
综上所述,人类创造历史的过程、推动历史的过程,正是人类为达到这一目的而形成历史活动的合力意志的过程,正是打破历史上一切负功的过程,正是战胜历史上一切惰性的传统的过程。人类不能超越这些条件去创造历史,也就不能超越这些条件去推进历史的发展。这虽然只是一种理论的抽象,却正好反映了历史的实情。
[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0页注文。
[2]同上书,第23—24页。
[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1、51页。
[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09—410页。
[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1、51页。
[6]参见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8页。
[7]同上。
[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页。
[9]参见《列宁全集》第15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52页。
[10]参见《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版,第361页。
[11]参见《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版,第241页。
[12]参见《列宁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83页。
[1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2页。
[1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l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0页。
[1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15页。
[16]参见《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版,第843页。
[1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l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03页。
[1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3—244页。
[19]参见《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版,第690页。
[2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02页。
[2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