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及其中国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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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总体思路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与中国古代哲学试图彰显个人独立人格的完满实现和德性涵养的境界提升根本不同,认为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特质与价值取向不是体现在个人抽象性的主观体验中,更不把找寻安身立命之本确立为人学的根本宗旨,而是从人民大众的立场出发,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价值归属角度,对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历史本质做了实践性的分析;与西方人学流派放弃对人的社会历史本质——物质存在的追问,而热衷于对之作“实证主义的现象描述”也有根本差别,并没有因为对人作了感性、神性、理性、非理性乃至反理性的种种理解而陷入荒诞或者虚无主义之中,也没有“将人的本质作为自己的普遍前提或对象”,[18]而试图为某种唯心主义人学思想的伦理价值提供保障。相反,而是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内在统一的关系入手,强调了人的全面发展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推动的,人的发展史就是社会发展史的内在逻辑理路。[19]人的发展状况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提高人的自身素质、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和人类的解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和根本价值。社会发展不是指通常意义上的运动和变化,也不是自然事物的自在性发展及其在社会领域的简单延伸,而是具有主体性本质与能力及伦理价值内蕴的前进上升运动,是人类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实践中引起的社会生活全面进步、人获得全面自由发展的历史过程。社会历史发展的属人性质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离开了人和人的实践活动,也就没有了人和社会历史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哲学认为,发展是事物运动的总趋势,它表现为一种运动但并非所有的运动都是发展,它体现为一种变化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变化都是发展,而是特指事物上升的运动和前进的变化。事物发展的这种方向性同样适用于描述人和社会的发展,表明人和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过程,是新质方面不断获得新生、旧质方面不断走向消解的过程。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意义、最终价值取向上来界定的,体现了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在终极意义上实现内在统一的这种方向性。社会发展是一个整体性的范畴,它涵盖的内容极其广泛而丰富,既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也包括民生事业的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建设,但不管哪些方面的发展及其在何种程度上的发展,最终都毫无例外地要归结为人的全面发展。因为,社会生活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中的展开,都是在现实的人的具体活动中完成的,离开人的社会性的实践活动,社会也就无所谓社会了,因而社会的发展不过是人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中获得发展的具体表现而已。社会的发展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发展,离开了人的发展来谈社会发展,也就背离了发展的实质与方向,也失去了发展的积极意义。

可见,人类对实现理想社会的自觉追求,实质上就是追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我们所说的社会的全面发展与全面进步,归根到底也是要集中体现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上,换言之,“社会的发展就是人的发展和为人的发展”,[20]协调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实质上也就是人们追求幸福生活并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根本意愿。社会发展的总体取向、终极趋势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致,是事物发展之辩证本性的内在要求,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化与演进的必然归宿。无论社会物质财富如何增长、精神文明建设如何发展、社会关系如何和谐,这一切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远离了这一发展的总体取向与终极趋势,社会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发展就都失去了根本意义与应有价值。人的发展不仅仅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应有之义,而且,从最终意义来说,人的发展也是社会发展终极指向与根本宿命,社会发展的所有成果最终都要通过人的发展来反映,社会发展的一切方面最终都要通过人的能力的发展来显现,社会文明的提高都要通过人的素质的提高来映现,社会发展的得失成败当然也最后要由人的发展状况来衡量。

人的发展是一种综合状态与综合指标,集中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与总体状况。具体说来:其一,人的发展的总体状况实际上映现了社会发展的进步状况,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与价值定位。人的生存、人的发展状况,的确取决于各个方面情况的改进,但是主要取决于社会发展对人的各方面实际利益的维护与实现程度,人正是通过维护与实现自己的各种利益而不断获得发展的,只有当各个方面的利益得到切实的维护与实现,人的发展才真正落到了实处。人的各方面的利益被代表、被维护、被实现的程度,就是人获得发展的程度,要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最根本的就是要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与整体进步。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根本利益上是内在统一的,在发展方向上是根本一致的,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发展原理所揭示的事物发展的那种上升性运动与前进性变化。

其二,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内在映现了社会发展的全面性,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其全面性意义上也是辩证统一的。人的发展的主客观条件的具备情况及人的发展所能实现的自由程度,人的各方面需要的发展情况及满足程度,人的各方面实际能力的开掘情况及实现制度,人的各方面素质激发状况及其提高程度,人的社会关系的扩展制度情况及其和谐程度,人获得的教育及其提高程度等等,这一切均反映了社会各方面事业发展的状况与程度,是社会获得全面发展在人的各个方面发展上的具体表现。人正是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中来获得自己发展的全面性的,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才能确保人的发展的全面性与进步性,一个畸形发展社会无论如何是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整体进步的。

其三,人的发展的速度与水平也反映了社会发展的速度与水平,人的发展的快与慢实际上也是考量社会发展快与慢的晴雨表。人的各方面发展的速度与水平均体现了一个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人是否获得全面发展也是考量社会进步意义之大小的根本标准。在传统社会里,人的发展比较缓慢,即使是有所发展也往往是畸形的、片面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低下、科技不发达、社会文明水平不高,社会低水平的发展严重制约了人的发展;而在未来社会发展中,人将在各方面获得长足发展,乃至会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根本原因也在于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科技的广泛运用、社会文明的迅速进步。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交融在一起的,二者相互作用、相互推动。人之所以要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积极改变现实世界并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全面发展,根本原因在于改变人自身的生存状态,使自己的本质力量得以尽可能充分的发展和全面的实现,因而必须从现实的人及其生存条件入手,对人现实性的社会生活及其发展规律予以特别关注,分析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及其运动规律,旨在寻求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和最终解放的根本途径。反过来,社会发展的合理性、全面性、进步性,也体现在它能够为人的生产与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社会条件,保障人的价值得以全面展开与正当实现,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实现发展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满足人的发展需要的社会发展也不单纯是某一个方面的发展,而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全方位的发展,是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全面建设、整体推进。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辩证统一表明,一切人发展与单个人发展也是内在一致的。马克思强调的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尚受到各种制约,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将无从谈起。只有消除了旧式分工和三大差别,每个社会成员都摆脱了阶级压迫并彼此能够获得和谐发展,每个人才能按照自己和社会的需要来自由地发展。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本质上就是关于人的自由的理论,其实质精神就是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21]但个人自由发展的全面实现,不是远离社会生活与实践活动而自我证成、内化成圣的,他只有在社会集体的实践活动中才能不断获得全面发展的各种条件与可能。这样一来,人的发展就对社会发展提出了制度合理性的当然要求,在资本主义那种以代表人的普遍利益为幌子的虚假共同体中,个人与社会在根本利益上是对立的,社会发展是为了维护少数剥削阶级分子的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实际上是作为某种异己的东西而存在的,更遑论获得什么自由全面发展了。只有在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把实现个人自由发展的一切条件置于全社会的管控之下,每个人都可以在自由人联合体中获得充分而全面的发展。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在总体取向上离不开人类社会的整体演进与全面进步,社会发展的每一次重大跃迁都意味着人的发展、人的解放的积极实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虽然是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与远大理想,但它要通过一个个具体发展阶段及其共同理想来实现。在当代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在现阶段的具体目标和共同理想,是在旗帜、制度、道路上确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抉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与任务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以说,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