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错案即错:迟到的正义非正义(6)
杜蘅预计上午十点去天河监狱会见钟志强。一大早,范锦华就开车到杜蘅楼下,把车钥匙给了杜蘅。
“我九点在朝阳有个案子开庭,怕是不及跟你一起去天河监狱的,你自己开车去怎么样?”范锦华道。
“我打车也好,还是你开车吧。”杜蘅道。车是范锦华的,杜蘅还是有些不太好意思。
“天河监狱那地方怕是不好打车,我们搭档,你客气什么?拿着……”范锦华道。
“那不客气啦,你放心吧,事情搞定,车会给你安全开回来的……”杜蘅道,弯眉轻扬,目光有神。
范锦华目光里都是温柔。他最欣赏的样子,便是杜蘅始终神采飞扬的样子,积极温暖,就如小太阳一般。
杜蘅打开车门,手里的包搁在副驾驶。车里满溢着咖啡的香气,低头,手边是星巴克浓香的卡布奇诺,旁边还有一小袋子蛋糕,依旧是自己喜欢的品牌。
杜蘅抬眼,范锦华正好招手打到了车,向着杜蘅招手,闪身进了车里。
杜蘅不由得很是感动。再怎么样迟钝的人,也是能够感受到那远远超过一般的搭档、同事的细致与周全。
——
天河监狱在大兴天堂河镇,这个地方有如此美丽的名字,却是高墙铁丝网围起来了数百亩地,建造了天河监狱。
天堂与地狱就如此的统一,格外的讽刺。
幸亏是听从了范锦华的建议,因为在这个地方,举目四望都是农场,满眼郁郁葱葱的树林,茁壮成长的小麦地,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然而,也是无极人烟,交通不便。
监狱探监的地方,有来往办理探监的人。多是戚戚然的样子,漫目悲伤。
递交了委托手续与律师的证件材料,不多时,杜蘅被安排见到了钟志强。
杜蘅见到的只有钟志强卷宗里案发前后的照片,案卷里的人是个很有英气的年轻人。有一张他与林晓娜的合照,掩饰不了的青春飞扬与喜悦;再有就是案发后被刑拘之后的照片,尽管憔悴,穿着难看的黄色的看守所的衣服,但是,眼神锐利,是求生的欲望与执念,目光越发是格外的明亮。
赵芬没有一张儿子入狱之后的照片,也许是在她的意识里,不愿意去看儿子在狱中的样子。她对杜蘅形容的是钟志强被十数年着折磨的惨状。杜蘅将信将疑。
狱警引着一个佝偻着背的人走了过来。
平头,蓝色的狱服,适中的身材,是这个监狱里最普通的一个,在人群中应该是很难找到的人。然而,当他看向杜蘅,杜蘅与他对视,却不由得心头一寒。很难形容那种人,没有不友善,没有恶意,可是,依旧是看的让人惊惧。他的目光里,有太多的压抑,隐忍与执着,那是从黑暗的世界看向光芒的执拗的向往;然而,他的气质太阴暗。
监狱会见,只有一层玻璃窗户,是类似于银行柜台的隔开。
“您好,您是律师?”钟志强的声音有些嘶哑,苍老。
“您好,钟志强。我是正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杜蘅。知悉您的申诉与您的母亲赵芬的诉求,受司法所和律所共同指派,我们共同来努力案件的再审事宜。”
杜蘅道。
“谢谢,谢谢您,谢谢……”钟志强连连点头,向杜蘅致谢,声音里依旧有些激动。
他眼中的光芒,满满的执念,让杜蘅心生感动和压力。这些年,他经历了无数的失望,却依旧还在看到有人伸出援手,看到一线努力的时候,激动莫名。
“这是委托书,需要你签字。我负责你的申诉工作。”杜蘅道。
钟志强颤抖着,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签的很用力,一笔一划,很端正。
“您介绍一下,案发当日的情形吧。”杜蘅道。
“1998年7月13日,是一个周六。一大早,我从造纸厂职工宿舍回棉纺二厂家属院的家里,那会儿是八点钟。我离开厂子的时候,还听到厂子闹钟报时。一路上我骑车子骑得飞快。八点半左右的时候,我从棉纺厂正门进去,从侧门出……那条路回我家要近一些的。我打算回家,洗个澡,换了衣服,去找晓娜……那会儿天很热,骑车子我出了一身的汗,我还穿着工服……我想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去见他,打算把我给她买的银手链给她。”
钟志强说的很仔细。
“那天,我到家,我妈妈说要去买面粉,让我跟她一起去把面扛回来,然后,我就在家洗澡……可是我没有等到去见晓娜,就有人来敲我家里们,当时还不到十点……我没有杀人,我甚至没有见到晓娜……”
“他们抓了我,说晓娜妈妈说看到我是凶手,怎么可能呢?我为什么要杀晓娜?其实,那之前上个星期我们就说好了,我们要确定关系,就做男女朋友的……”
“我被抓了,我告诉警察说,人不是我杀的,他们不信。一天一宿的连着问,连着好几天不教我睡觉,他们还……还打过我……他们说,有目击证人,就算是我不承认,人也是我杀得,也会把我枪毙。他们教我认罪,还少受些苦……我实在受不了了……”
想起那些日子,钟志强依旧很激动。他把头埋进了手里。
“我挨打不过,就承认杀人了,他们让我形容,我怎么能形容的出来呢?我就,就胡说,后来他们就问,问,是不是我先强要了晓娜,然后她挣扎,我用石头拍了她……都是这样,是这样问的。后来,他们说一遍,我说一遍,然后让我签字的……我不知道晓娜怎么被杀的,不是我杀的……”钟志强抱着头,很是痛苦。他的肩膀忍不住的颤抖着。
杜蘅笔走游龙一般在记录着,其实,她是带着录音笔的——一直在写字,是杜蘅希望自己能够保持冷静,平和,克制情绪与情感,才能更理智。
钟志强不再说话,杜蘅也停住了笔。
“您说的,我都记下来了。大致的案情,我了解。”
“我没有杀人,您信不信我?”钟志强望着杜蘅,眼中是期许与执念。
杜蘅点点头,很是诚恳:
“我信,我相信您是清白的……”
“谢谢您,谢谢……”钟志强很被感动。
“可是,我证明不了……来过很多的律师,很多人问,所有的证据,所有的描述,一遍遍的说给人听,都没有证明,我是无罪的,我是清白的。没有人再审我的案件……我一直在申诉,我妈妈一直在为我申诉,可是,都没有任何的作用……谢谢您信我,谢谢您……您愿意为我努力,我很感激。可是,我怕还是不行……”
冷静下来,钟志强有些失落。
杜蘅心内不忍,摇头:
“钟志强,我相信你没有杀人,可这并不重要,也没有用。也许的确,我们很难证明人不是你杀的,没有确凿的证据推翻判决,所以案件一直没有能够进入再审。可是,正当的是,我们甚至不需要证明你没有杀人,我们需要证明的是,法院当年判决你杀人是错误的。公安局和检察院没有证据证明你杀人了,这是重要的。你明白吗?”
钟志强有些困惑,并不能全然理解杜蘅的意思。
“我,不用证明我没有杀人么?”
“理论上是这样的。虽然,现在你已经在狱中,你也知道推动再审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是被冤枉的,证明你是无辜的,这对案件进入再审有利。但是,即便不是这样,只要努力,证明当时的判决是错误的,也是可以的……你一定要心存希望,相信我,相信很多人在为你的事情努力。”
杜蘅道。
从古罗马时期,就有疑罪从无的原则。“罪案有疑,利归被告”,认为如果证据有不足,事实不清,案情有疑,则从有利于被告的角度出发,做出从宽或从免的判决。并且,刑事审判的举证责任在检方,检方需要证明被告有罪,而不是被告证明无罪。这是杜蘅在入读法学院,初读到刑法学时候就知道的观点。然而,这个原则,却并没有被完整的贯彻实施。
悬而未决的案子,司法机关的处置,很多时候遵从的是疑罪先挂着,嫌犯羁押着,不判决就没有冤案的产生,所以,复杂案件,案情事实不清的案件超期羁押的情况特别普遍,如果超期羁押也不行——羁押时间太长必须要判决了,杀人案等烈性案件,社会舆论和各方面压力太大不能拖延,那么,便判无期,二十年,本着疑罪从轻的原则,只要杀人的枪没有举起来,总是还有机会的。
然而,疑罪从无,却一直没有能够实施。
司法机关层层加压的命案必破,传统的大众的观念里,绝对不放过一个坏人的淳朴的善恶观,都教疑罪从无实施起来太过困难。
从现在的刑事诉讼的角度看,钟志强案其实侦查程序瑕疵很多,证据也远不到铁证如山的地步,甚至是时间点的控制,人证证言来说,是有出入和矛盾的,如果是严格按照证据原则,按照疑罪从无的观点,是事实不清,证据不明的,钟志强应该是得到一份无罪判决。然而,莫说是十几年前司法环境,就是现在,也很难做到。
这个案子是很典型的疑罪从缓,未必是一例,也绝不是空前绝后。
然而,对于一个人是一生。
杜蘅开车回城里,心事重重。